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许小曼说;“他就是个变态呀变态呀循环无数次的变态!变色龙也没他这么变态的!要不是现在世道不好工作不好找,你看老娘我甩不甩他!我不把他桌子抬翻了我就不姓许!”
“消消气,喝凉茶,我自己冲的,全天然无添加。”顾忆笙把从家带的菊花枸杞茶分了一半给许小曼。虽然她也总是被赵一芒折磨得生不如死,也有在心里幻想有一天能把他绑起来狠狠抽打的时候,但从心底来说,她并不怨恨赵一芒。相反,赵一芒是她心里的偶像,她奋斗的目标。
赵一芒是很狂妄很暴躁,但是他有狂妄暴躁的理由。整个O?敢跟总编拍桌子的人,除了他也没有其他人。他法国知名设计的座上宾,不吝溢美之词的称赞他“拥有全中国最敏锐的时尚触觉”。和国内众多明星私交甚好,所以总能邀请来当红明星上封面。据说赵一芒已经有能力决定中国下一季流行什么。他做的选题总是令人耳目一新,哪怕是被人说烂的话题,他也能挖出新颖的、令人意想不到的方式呈现。
顾忆笙在读大学时就在学校图书馆的阅览室里看到O?的杂志,看到过赵一芒的名字。那时候最喜欢看的就是他做的版,没想到毕业后竟然成为他的助理。
顾忆笙从本市一所二流大学毕业后碰了无数次壁,过五关斩六将,好不容易才在O?谋到一个编辑助理的工作。虽然工作辛苦薪水又微薄,但是她很珍惜。
在赵一芒“魔鬼式”的教导方式下,她从一个土里土气,什么也不懂,木纳寡言的大学毕业生,迅速蜕变为看到任何大明星、大人物都能把他们当作平凡人的专业小助理。
沟通力一直是她的弱点,因为要常向设计师借服装、向摄影棚敲时间和价格、联络明星经纪人,她被逼着和形形色色的人沟通。虽然没事的时候仍是话不多,但是有工作说工作,已经足够她完成赵一芒交给她的任务。
身为赵一芒的助理,顾忆笙另一个方面突飞猛进的长进是脸皮变得超厚。她刚来的时候每次被赵一芒骂都会觉得悲痛欲绝,不过在他惨无人道的摧残下,心像穿上了防弹服。是谁说的——骂着骂着也就习惯了。在习惯了赵一芒“防不胜防”的“辱骂”之后,工作中遇到的那些不礼貌的工作对象根本就是小菜一碟,顾忆笙微微一笑泯恩仇。
所以在习惯了每天都要被赵一芒“削”一顿的情形之后,突然没有人在办公室做狮吼状开骂,顾忆笙发现自己居然“犯贱”地觉得工作室有点提不起精神。
【二】这样的赵一芒不是顾忆笙熟悉的那个赵一芒,她有些慌张和不安。
前两天拍封面时顾忆笙因为听到林朗的名字而慌了手脚,慌乱间竟抱着灯柱就倒了下去。然后又勾到电线带倒了铁架子,害的赵一芒为了护她而头破血流。
第二天上班时原以为会是经受“地狱之火”洗礼的一天,可是那个喷火龙却因为脑震荡请假没来,办公室因此显得比平常安静和轻松许多。这么和谐的工作环境,顾忆笙却觉的有点不习惯了,毕竟事情因她而起,心里多少觉得有点愧疚。
第二天赵一芒还是没有来,她简直是坐立难安。听许小曼说赵一芒请了半个月的假,之后的两个星期都不会看到他在办公室大发雷霆的样子。第三天下班,顾忆笙走出写字楼的时候正值下班的高峰期,到处是人。她也不急着回去,随着拥挤的人流无目的地乱走。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站在赵一芒家的楼下了。
毕竟赵一芒受伤也是因为她,于情于理都应该慰问一下吧?顾忆笙犹豫了下,一边觉得自己肯定是疯了,“明知山有喷火龙偏向喷火龙山行”,一边走进电梯摁下数字16。
顾忆笙摁了很久电铃都没有人开门,正想放弃转身离开的时候,门咔嚓一下被打开了,还没看到人,标志性的咒骂声就先响起:“MD!摁个屁啊!还让不让人睡了?”
顾忆笙愣愣地望着头部包得像木乃伊的赵一芒,而赵一芒发现来人不是楼下的管理员,而是他的笨蛋助理后,也愣了一愣,然后语气不善地问:“你来干吗?”
顾忆笙觉得自己脑袋肯定是被门夹了,所以才会送上门被赵一芒骂:“来看看……”那个“你”字还没出口,赵一芒就转身进了房间,“进来吧。帮我收拾一下房间。”
赵一芒住的是一套小复式,一楼是厨房、书房、客厅,卧室在二楼。一楼有一个很大的飘窗,白色的窗帘被吹得起起落落,夕阳从其间透来,把地板晒得很暖——当然同时晒暖的,还有满地的脏衣服、薯片罐、球鞋、泡面盒和啤酒罐。
赵一芒说每周替他做卫生的阿姨请假了,所以家里变得有点乱。他从冰箱里拿了一罐啤酒,站在楼梯口对顾忆笙说:“打扫完了再叫我。”然后很大爷的上楼了。
顾忆笙在原地站了十秒钟,终于认命的卷起袖子开始大扫除。好吧,算是道歉好了,毕竟是她笨手笨脚才害赵一芒受伤,他也算“救”了她一命。
打扫其实并不费时间,虽然视觉上乱得一塌糊涂,但是因为先前一直有阿姨收拾,所以只是乱但并不脏,收纳归类就成了。让顾忆笙忘记时间流逝的是赵一芒那面做成书架的墙壁,各种各样时尚类、设计类、哲学类的书籍按书籍的颜色渐变分类,将整面墙装饰得像彩虹一样。她随手拿了几本书,翻了几下就入了迷,不知不觉时间就飞速的流逝了,直到房间里的光线昏暗地看不清书上的字时,才察觉到夜幕已经低垂。从飘窗望出去,外面已是万家灯火。
楼上还是没有什么动静。
顾忆笙蹑手蹑脚地走上楼,开放式的卧室正中间是一张超大尺寸的床,白色的被子一大半都落在地上,赵一芒趴睡着蜷曲在床的一侧。
他的睡姿看起来很没有安全感。
顾忆笙想原路返回的时候,放在床头柜上的电话忽然铃声大作,她下意识的冲过去接起来。是主编,询问赵一芒病情,似乎是把顾忆笙当作他家打扫卫生的阿姨了。
顾忆笙将错就错地压低了声音答复了主编,挂上电话之后呼了一口气,这才发现自己刚才匆忙跑过来,整个身体是横在赵一芒身上接电话的。最糟糕的是,她发现赵一芒醒了。
他微微皱着眉头,安静的看着横在自己身体上方的顾忆笙。
清凉地,带着微澜,像春天结了薄冰的湖水,湖面上还落着一两瓣早春的落花。说不出来什么感觉,总觉得他的内心很空旷,很寂寥——那是顾忆笙记住的第二个属于赵一芒的眼神。这样的赵一芒不是顾忆笙熟悉的那个赵一芒,她有些慌张和不安。
“你煮了什么?好香。”刚睡醒的赵一芒的声音很低哑。
“哦,我用你冰箱里的剩饭和皮蛋煮了粥,你起来就可以喝了。”
顾忆笙本来想走的,可是她不会开赵一芒家的防盗门,傻瓜一样摁摁这里扭扭那里,求助的望向赵一芒——他则淡定的坐在餐桌边喝粥,脚指头都懒得动一下。没有办法,顾忆笙只好又灰头土脸的坐回他的对面。
“还不错。”
“什么?”
“我说粥……到目前为止你唯一的优点,可能就是皮蛋粥煮得不错。”赵一芒第一次表扬顾忆笙,她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哭泣。
“头还很疼吗?今天都没去上班。”她没话找话。、
赵一芒瞥了顾忆笙一眼:“丑。”
“什么?”赵一芒不骂人的时候,好像用字就特别省。
赵一芒喝光了最后一口粥,然后指着自己包扎的像个木乃伊一样的脑袋说:“包得太丑了,不想去上班。粥很好喝。谢谢。我送你回家。”
顾忆笙那天就像踩在云朵上一样觉得不真实,看着赵一芒的眼神简直像是在看ET——她从来也不知道原来赵一芒会说谢谢,也不知道原来他也可以用除了咒骂之外的其他方式好好儿说话。不过赵一芒很快就让她回归大地:“看屁啊看,你那什么眼神?快下车。”
顾忆笙飞快的爬下了赵一芒的雷克萨斯,目送着他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三】现在的他,却像是春夏之交的天气,令人捉摸不透。
顾忆笙觉得自己大概是午饭吃多了,大脑被红烧肉堵塞,所以才会答应许小曼来参加“六人晚餐”——其实就是相亲。三男三女,三个男生都是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三个女生除了许小曼和顾忆笙,还有一个叫萌萌的,也是O?杂志社市场部的同事。
顾忆笙还是百年不变的T恤和牛仔裤,因为是周末,所以终于不用穿恶心的高跟鞋了,匡威的帆布鞋舒服的想让她哭。许小曼穿了件露肩的小礼服,花了一个精致的小烟熏妆,美的冒泡,而萌萌走得则是日系卡哇伊女生路线,从开始到结束一直在用“哇,好好吃”、“哇,你们好厉害呦”的方式说话。最令许小曼郁闷的是,三个大律师似乎对此颇为受用,频频对其微笑点头,惹得许小曼不停的冲顾忆笙翻白眼。
吃完晚饭,按照计划还要一起去钱柜K歌,顾忆笙兴趣缺乏,许小曼澎湃的、“找个金龟婿”的念头也被“卡哇伊”的萌萌恶心的消失殆尽,不过为了不扫兴,还是决定一起过去。挤过人潮汹涌的街口时,许小曼忽然被身后一个穿黑色夹克的秃顶中年男人推了一把。那个秃顶的男人立着两颗卫生球尖声大叫:“你挤什么挤?挤着孩子了知道吗?我X你妈的!”
顾忆笙低头一看,是有个四五岁的小朋友被他推在身前,仰着小小脏脏的脸,大大的眼睛流露出不安和害怕。
七点左右的淮宁路确实挤的吓人,顾忆笙一边道歉一边说:“你还是把孩子抱着吧,人多挺危险的。”结果那个秃顶的中年男人理也不理,只是一昧的骂个不停,用词及其粗鲁。三个男律师和萌萌已经走远了,许小曼一直不说话,一声不吭地冷眼盯着秃顶男的嘴巴,直盯得他心里发毛,声音越来越小。
顾忆笙拉着许小曼想要离开时,她却忽然开口了,用很大的周围人都能听见的声音说了一句:“大哥,这是你孩子?可惜了,一点都不像你啊,去验个DNA吧!别糊涂一辈子啊!”
四周一片静默,顾忆笙拉着许小曼迅速拔开人群离开,两人跑出好远才停下来,对看一眼,然后捂住肚子爆笑不止。
许小曼说,她刚才回头时看到那个男人脸都涨成猪肝色了。
“我不知道原来你那么威猛的。”顾忆笙笑得直咳嗽。
“那是!我高中时可是我们学校的大姐头呢。要是被以前的姐儿们知道我现在每天被这样被赵一芒羞辱,一定惊讶得下巴都会掉下来。”许小曼说,“忆笙,我们女生孤身在外,就要学会自己保护自己。我最烦就是听到某些女生受欺负就知道哭,或者怨天尤人、自怨自艾,让她去报仇雪恨,又在叽叽歪歪,给对方找理由。说句难听的,你自己长得像个包子,就被怪狗老跟着你。”
保护自己——顾忆笙忽然想起,好像很久以前,也有人这么和她说过。是谁呢……是……对,是林朗。
在他突然眼睛康复后从医院偷跑出来看她的那天下午,遇到她时刚被鲁丛心她们欺负完,模样狼狈不堪。当他走近看清她的脸时,忍不住伸出手指轻轻碰了碰她脸上的伤痕,看她瑟缩了一下,脸上一闪而过疼的表情。他露出毫不掩饰的心疼表情说:“顾忆笙,你要好好保护自己。”
林朗是顾忆笙生命里,第一个叫她好好保护自己的人,而许小曼是第二个。她忽然感动得有点想哭。
新一期的杂志出来了,封面上林朗神采俊朗,一袭黑色衬衣,黑白格子的细长领带,眼神坚毅中又透着隐隐的迷茫,非常迷人。听同事说这期的杂志刚上市就卖疯了。
顾忆笙深吸了口气,终于推开了林朗工作室的玻璃门——她是奉命来送样刊的。一个戴眼镜的男生应该是林朗的助理,让顾忆笙在办公室稍等。她很想说其实不用通知林朗,她把杂志放下就成了,可是那个男生已经跑得没影了。
林朗的办公室设计风格很居家,奶黄色的沙发,木制的咖啡色木架,有一张超级大的工作台,四周放着些人型模特和可移动的衣架。
“真是稀客啊。你终于想起来找我了吗?”
“咦!”顾忆笙被那声音吓了一跳,转身时差点撞倒身边的人形模特。林朗反射动作地扶住了那个摇摇欲坠的人形模特,才避免惨祸发生。
她能健健康康长到现在,也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呢。林朗闭了闭眼睛:“你为什么要这么紧张?我长得不可怕吧?”还是仍然像五年前那样,深深地厌恶着他?每次想起她说她厌恶他时的表情,心脏都好像被冻僵一样疼痛。
“不、不……不是的!”身体一碰到他的手,顾忆笙立即退后。
他身上难道有毒不成?
“你长得一点也不可怕。”相反还迷人迷得要死。顾忆笙没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