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直起身,面向我。我也直起身转向他,看见他眼中的那一抹失落,心中就感到一些酸疼。
“没关系的,女孩儿那么多,这个不行还有别个嘛。”我拍拍他的手臂,试着安慰他。
“嗯。”他点一点头,“小多。”他说。
“嗯?”
“我们还没有握手。”
“握手吗?”那样显得生分,我想,但还是伸出手来,如果他觉得有必要的话……
“或者,”他却不握,“作为老朋友,我们可以……我是说,我们也许可以拥抱吗?”
“哦,”我收回手,面对他的迟疑与询问,索性跨出一步,张开手臂环住他的背,下巴搭上他的肩,“当然可以啊。”
当然可以啊,羞涩的老朋友!
他的手臂也在我的身后牢牢环住,后颈上有软软的湿意,片刻就消失了。哦,那大概是,我猜,那大约是他的嘴唇不小心擦上的……
***
第二天下午,回程的飞机上,杨恒眉头紧锁,一脸郁卒。唉,他摆着这张面孔已经很久了,从大蒙的展览开始,到现在!好像谁严重得罪了他似的。
“以后别再穿那条裙子。”他说。
“啊?为什么啊?”
“不好。”
“不好看?可是他们都说很好看啊!”我不满。
“他们?”他转过脸瞅着我,“你是说拉蒙,还是龙次?”
“喂你,”忽地一道闪电在脑袋瓜子里面闪过,“你不是在吃醋吧,杨恒。”
他把眼睛眯了眯。
哈!被我说中了。“好啦好啦,不穿就不穿嘛,以后专挑破的烂的穿。”我拍拍身侧的他,以示安慰。
“那条裙子,你可以在家里穿。”他忽然说道。
“哈?”我弯过腰扭头看他,脑子秀逗了?那种裙子在家里穿了干嘛,烧饭吗?哦,还是,或者说,他当那是情趣用品了……想到昨天中午我刚穿好裙子就被他拖去床上的事,脸上一阵发热。这个死色狼!
“唔……以后经常在家里穿穿。”他说。
我深吸口气,靠上椅背,闭牢眼睛,歪过脑袋,睡觉。
脸上一阵阵地发热。那条裙子,再尼玛不穿了!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还喜欢么?^^
或直接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