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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有女生毫不在意英文老师敲打桌子让安静,开始激烈讨论起来:“天啦。帅呆了。”
“我就说嘛,平时他是装的。如果他用功,比谁都厉害。”
“太……太激动了。”
“我的男神啊!”
……
叶飞烟也呆了。
她有些吃惊地望着田志崑。
他脸上依然是满不在乎的神态,顶着发胶固定得乱乱的发型,耳边那颗钻石依然耀眼,但是他眼眸里闪烁的光芒像透了他:自信充满力量,聪慧而不骄傲。
那个曾经被老师们赞赏,被同学们崇拜的明崑。
只有他在认真学习的时候才会出现如此的光芒:神一般发光。
她迷惑了。
“啪……啪……啪……”好会,英文老师才反映过来,带头鼓起掌来,想表扬几句忽然转性的田志崑,却见他已经懒洋洋地坐了下去,依旧趴在桌子上根本不理会别人,继续睡觉。
英文老师又好气又好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回头就看见班里的优秀生叶飞烟盯着田志崑看。为了避免再出丑,她立刻点了叶飞烟的名字。
“啊……”叶飞烟此刻才想起她昨天晚上看课文才看了一半就神游八方去了。今天早上还没来得及预习。
这是她有史以来第一次背了一半课文就支支吾吾低下了头。
英文老师诧异了。在那酒瓶子后的眼镜后眯起她那双小眼睛,然后决定惩罚一下这个引以为傲的学生,免得她再犯:“那今天就罚你站一堂课。”
叶飞烟不知不觉中翘起了小嘴,埋下了头。这可是她有史以来第一次被罚站。她站在那里说不出来的别扭,总觉得有人看着她,回头却没看见任何人。
周朴华在旁边看着,心里难过的说不出来。于是也自告奋勇地站了起来,故意背了一半多就假装忘记了,也支吾着立在那里。
英文老师惊奇地望着周朴华。那可是班里的尖子生啊,他家世良好,英文流利,听说常常出国旅游都不带翻译的人,今天居然也背不出来课文?
叶飞烟却是明白的。周朴华为了不让她难过,故意所为。
她心里更难过了。这个周朴华,对她那么好做什么?
“我是你的监护人!”记得妈妈第一次送她去周家的时候,周朴华就和她妈妈抢起了监护人的名号。
“住在我家吧。因为我是你的监护人。”妈妈去世后,她被周妈妈接到了周家,这是周朴华见她的第一句话。那时候她才五岁,周朴华六岁。
长大了后,她终于明白了什么叫监护人。而周朴华就真的像一个小大人一般呵护着她。搞得那时候班里还说她是他的童养媳。为此,明崑和周朴华把那帮人狠狠地揍了一顿。
哎……又是明崑,又是过去。
叶飞烟的思想又抛锚了,直到发现慢慢又有几个人没背出课文来被罚站,那时,她的心情才稍微好点点。但是,英文老师看见居然今天大家都没预习,很不舒服起来,絮絮叨叨说了他们很久。
一下课,叶飞烟就难过地跑到紫藤花旁,坐了下来。周朴华跟了过去,也不知道怎么安慰她比较好。
“有个地方你没去过的,有很多很好看的金鱼。我们去看看?”忽然,他想起围墙边有一个池塘,前几天才放下几尾黑白相间的稀有品种金鱼。
“恩?!”显然叶飞烟心不在焉。
“陪我去?陪我去啦!”周朴华难得露出小孩一般的兴奋,摇着飞烟的手,非要过去散心。
叶飞烟好笑地望着多年不曾流露出如此幼稚表情的周朴华,决定成全他。
这是一个专门养金鱼的小池塘,池塘两边种满了垂柳,池塘上架着一座白玉长廊,长廊上有一个古香古色的楠木小亭,专门供人观赏池塘中游来游去的金鱼。
果然池塘里除了以往的金黄色的泡泡眼金鱼、红色的黄色的单尾凤眼鱼,红白相见的金鱼外,最醒目的就是这黑白相见的金鱼,在红白、金黄中欢快地串游着。最奇特的是这种鱼的尾巴状似蝴蝶,映衬着水底绿草,竟好似蝴蝶在水里对舞一般,那蝶翼薄薄地在水里飘荡如同叶飞烟的心思一般。
“真好看。这个叫什么?”叶飞烟显然心情好多了,和周朴华走在白玉长廊上。
“白的叫白龙晴蝶尾。黑的叫……”
“黑龙晴蝶尾!”叶飞烟笑着叫出来。
“不对,叫蓝龙晴蝶尾。”周朴华扑哧笑了。
“啊?!这明明是黑色的嘛,怎么叫蓝龙?”叶飞烟好奇地探头细致观看起来。
“我在想是蓝得深到头就是黑。”
“噢。那黑白的就叫蓝白龙晴蝶尾了?”叶飞烟指着水里那几条黑白相见的金鱼问着。
“笨死了。那叫黑白龙晴蝶尾。”旁边一个慵懒的声音接了过去。
“为什么?”叶飞烟刚出声,回头一看是田志崑,立刻沉了脸,拉着周朴华向前走。
“因为我家有这种鱼,还有一种是紫色的。”田志崑却根本不管她高兴不高兴,继续跟着,在她身后大声地解释着。
“那种你叫泡泡眼的金鱼,叫文种水泡眼金鱼。”田志崑见叶飞烟指那条鱼就立刻解释。
叶飞烟白他一眼,想着明崑可并不在这个上面起兴头,会不会他根本就是不是明崑,更何况他还是鼎鼎有名田氏集团的公子。
明崑可不是,他们认识的时候,明崑孤独一人住在一栋白房子里,没人管他,只有爷爷陪着他。但是他却很自好和上进。叶飞烟脑海里又浮现出刚才田志崑背课文的神情,和明崑就一模一样,她那时就能肯定他们是同一个人。可是,现在她又不能肯定了……
这时,上课预备铃响起来。叶飞烟有一种不想去上课的念头,她望着水里游来游去的金鱼站在那里没动。
周朴华第一次看见叶飞烟铃声响起居然不想动。
随即他明白过来,她是不想去上课。好吧,舍命陪君子,不,是女子。于是,他也站着不动,指点水里的鱼给她看。
“我家有个池塘,里面养了许多。我常常对着鱼弹吉他,它们就好像听得懂一样,会在水里跳舞。很好看的,改天请你们去参观。”田志崑有意无意地插话,时不时瞟一下叶飞烟看她的表情如何。
他可是想了好久没想到怎么能让如此优秀的学生也逃一节课啊。如果不是周朴华带过来,他可想不到如此好的主意。
想到此,他真想抱着周朴华大叫两声。
不过,此刻,他却得压抑着激动,装作漠不关心地样子随口说着。
“你会弹吉他?”叶飞烟一听他会弹吉他,早忘记了正式铃已经响起,兴奋地抬头:“那你会不会《落花的窗台》?”
又是《落花的窗台》。她居然还记得。
田志崑心里仿佛被重重地打击了一下,望着水里那对黑白龙晴蝶尾不动。那鱼尾巴在水里柔柔的荡着,把他的心都晃荡软了。
“会。”当他说出这句时,立刻后悔了,马上接过去:“会唱,不会弹。”
“是吗?那能不能请明公子演唱几句?”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一更
、落花的窗台
田志崑开始后悔起昨天的想法,他每次看见叶飞烟那双晶莹透明的眼时,就无法拒绝。尽管他每次都假装很凶的样子,到了最后连他自己都有些分不清楚他是真的对她很凶,还是装的了。但是他还是很喜欢看见她,特别是被他捉弄后的样子。
可是,今天好像被捉弄的反而是他。
因为他鬼使神差地开始唱起了那首《落花的窗台》。
“当花瓣飘落你窗前,又到了梅雨的季节。窗台上紧闭着窗帘,却再也看不见你侧面……”
可是只唱了两句,他便怎么也唱不下去了。
因为在叶飞烟紧紧地目视下,那眼神仿佛要把他看穿一个大洞来。他的心开始剧烈震动。
叶飞烟嘴角轻蔑地上扬起来。他会弹吉他,又会唱《落花的窗台》,却单单不会弹。说来谁都不会相信的。
田志崑见她似笑非笑讽刺地望着他,窘迫地更唱不下去。曾经面对过无数次舞台下的听众的他,居然在她面前唱不下去了。他尴尬地笑笑,摇摇头,故意眺望远方,轻松地吹起了口哨,随着口哨声他使劲地叹了口气。
终于舒畅多了,可是,他却发现他吹的口哨居然是落花的窗台。
他无奈地耸耸肩,走到小亭里在靠池塘边的围栏上躺了下来。
直到此刻,叶飞烟才转回她的视线,望着远处的青山,接着唱了下去:“我有个透明的昨天,也是花开的季节,你朝南的窗,挂着粉色的窗帘,我直到背后藏着你的笑脸……”
歌声的背后,只有他们两才懂的情缘。
那是春暖花开的季节,他们的第一次邂逅。
人都说这世上除了狭路相逢,还有种情缘叫邂逅。
豪威中学便是格致学院的初中部,里面有一个种满名花的花园,也有一个很大的紫藤花架。
进学校的第一天,叶飞烟就发现了那个花园,以及而围绕花园摇曳着紫色花朵的紫藤花。
紫藤花像蓝色的雾一般把这个花园给圈了起来,古老的藤蔓被心思巧妙的园丁盘成了形态各异的图形靠在水泥栏杆上。
叶飞烟喜欢这里的傍晚,特别是有着晚霞的傍晚。红彤彤的夕阳挂在青山的那边,五彩的晚霞透过云彩照在紫藤花架上,,花香怡人,美得如紫蓝色的梦一般。
她常常在这里温习。
她还记得当时还有有一个男孩子也喜欢在这里温习,只是他们从来没说过一句话而已。
她还记得那是初二的期末考试,第二天就是历史考试,而那天的早晨雾气很重,让花园更显得朦胧。也许是因为雾气大的缘故,那天在花园里温习的人特别的少。
在紫藤花下,叶飞烟翻看着厚厚的历史书,口里还不时读上几句,背诵着明天要考试的重点。
就在那转弯处,叶飞烟和明崑相撞了。同样看着书走路,背着明天要考试内容的明崑。
那时候的明崑整齐的校服,干净的白衬衫。清清爽爽像个女孩子,带着浓浓的书卷气,温和的笑容如春风般沐入人心。
“对不起同学。”两人同时道歉,不由的相视而笑。
“我来。”明崑很不好意思的跟她道歉,帮她拾书,却碰着了同时伸向书的那温润的小手。
“对不起。”两人害羞地同时说着,同时缩回了手。望着两人地上掉的书,两人又同时伸手帮对方捡起来。望着两人几次相同的动作却仍没把书捡起来,两人忍不住同时哈哈大笑起来。
“啊!是你!”
“哇!是你啊!”等两人同时抬头时,才发现原来俩个人曾经有一面之缘,叶飞烟还曾经借过他的伞。
“各捡各的吧。”叶飞烟建议。
“好。”
“背到哪里了?”
“这里,清康熙年间。你说这个康熙很自负是吧,居然自称千古第一帝……”
“我不觉得……”
“如果我是康熙我会这样……”
“不好。我觉得要注意……”
那天,两人一见如故,在紫藤花下激励讨论起来。
第二天考试三十分的讨论题居然就是“如果你是康熙,你会怎么样?请评论康熙。”
叶飞烟望望同一考室的明崑,两人不约而同会意一笑。
考试完后,两人不约而同来到紫藤花下。
“那么巧,考哪个题。我们今天也再试试……”两人就这样好似约定好的一般,天天在紫藤花下日渐黄昏。
有人说信任就是喜欢一个人的开始。这次考试,在明崑的帮助下,叶飞烟居然考了全校第一。
她兴高采烈来到紫藤花下,明崑果然已经在那里等着她。
她记得很清楚,那天的明崑没有穿校服。而是穿着一件双立领的淡蓝色T恤和洗得有些发白的牛仔裤。白色的球鞋后面她看见了一个木吉他的影子。
“你会弹吉他?”她盯着影子好笑起来。想藏起来也不知道放在花或者树后面,放自己身后,那么大的影子她早瞧见了。
“我弹得不好,怕你笑话。算庆贺礼。”明崑不好意思地从身后挪出吉他来。
“就这样就算给我庆贺了啊?太便宜了点吧。”叶飞烟扑哧笑了。他们那天说好了谁考了第一要去大吃一顿庆贺,当时只想着吃去了。
“嘿嘿……”明崑腼腆地笑着:“我可从来没有给别人弹过呢。大吃一餐太普通了,没新意。”
叶飞烟捂着嘴乐开了花:“那我就要好好谢谢你咯……第一次做你的听众是吧?好吧。”说着,她坐在了花架下,拍拍手:“开始吧。”
那是一首她一辈子都能记住的歌……《落花的窗台》。
那天的他在阳光下弹着吉他,整个人都沐浴在阳光的笼罩中。他对着她爽朗地笑着,一张充满阳光的脸笑得如此灿烂而充满朝气,笑得整个世界都在微笑。
她红着脸,双眸如秋水般动人。
秋水莹莹,此刻池塘里的水也如那秋水一般。
该死的秋水!
该死的吉他!
田志崑望着池塘里和周朴华并肩而立的叶飞烟,周朴华虽然是篮球队的,但是他却是极其温和的一个人,一看就知道是君子。不像他,吊儿郎当的,只想过点喜欢的生活,放肆地挥霍一下青春。
哎……其实,他们看起来很般配嘛。
田志崑忽然没理由地心法意乱起来,大叫两声。
“啊……啊……”
叶飞烟嘴角轻笑,眉头微皱:撒谎!会弹吉他的人,会唱《落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