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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流血事件,必须依靠军队出面才有办法镇压。
话说回来,在刚刚发现那群跟踪我们的印度人时,我原本还以为他们是窥视我们身上的财物。然而仔细想想,这里比我们有钱的观光客满街都是,实在没有必要特别选定我们下手。
再加上我们也并未刻意显露财物,比较可怕的推论,是那些人搞不好使狂热宗教分子,想要绑架或杀害我们,好突显他们对宗教或政治上的强烈诉求。
总而言之,虽然目前还是无法确定那些人到底有何企图,但幸好,我们此刻身处在人潮汹涌的观光胜地,对方应该还不至于感明目张胆地动手。
我将这情形告诉小仙,她低头思考了一下,随即拉拉我的衣袖,在我耳边悄悄地说:“等下我们走到那边比较偏僻的地方,把那些人给引过来,看看他们到底要干嘛?”
听了她的诱敌计划,我心中登时显得惊慌失措,那小魔女仗着自己艺高人胆大,不但不想躲避,居然还想主动出击。
这种刻意挑衅敌人的危险举动,莫非也是来自张家姐妹相传的行事法则?
对于那小魔女的命令,我向来只有服从而没有反抗的份。迫于无奈,我只好抱着她,一边装作在参观四周风景的样子,一边慢慢往人群稀少的地方走去。
匆匆走过几个路口之后,我们便故意加快脚步,悄悄躲进旁边一个阴暗角落。
突然间丢了我们的踪影,那些人霎时都慌张了起来,等到他们匆忙从我们面前经过时,我们这才缓缓地从角落现身。
小仙收起她的小洋伞,望着那些人,冷冷地盘问说:“你们从刚才就一直跟在我们后面,到底想要干嘛?”
那群印度人一阵面面相觑,嘴里噼里呱啦地也不晓得在说些什么。
过了一会儿,他们似乎是有了共识,一名长相比较凶恶的家伙不发一言朝我们走近,然后一把抓住小仙的纤细手腕。
“哼哼……我讨厌没有礼貌的人!”
小仙说着手腕一翻,那名印度人随即被摔得四脚朝天,头破血流。
在坚硬的石头路上使用摔技,那股威力可是比用拳打脚踢的技巧还要可怕。
其他人眼看伙伴受伤,纷纷都围聚过来,他们都忘了自己身为大人,居然想联手欺负一个稚气未脱的小女孩。
幸好,这小魔女跟她姐姐招式不同,最擅长使用以柔克刚的功夫,如果对方仗恃着自己身材优点,而误以为能够以大欺小的话,那下场可是会踢到铁板的。
果然,那群人一个个被摔得东倒西歪,鲜血直流,有些人的肩膀,甚至还被小仙的关节技摔成脱臼,只能捂着手腕哀号。
随着伙伴伤亡的逐渐增加,一名看来像是那群印度人的头头,忽然从怀里掏出一把短刀,厉声大喊说:“够了!我们本来是想客客气气地邀请你们,没想到你们这么不识抬举,逼得我们非得要动粗不可。”
突然听到对方说出熟悉的语言,让我忍不住惊讶地望着他说:“嘿!老兄,想不到你还会说中文啊?”
那人挥舞着短刀,一脸得意地冷笑说:“那当然,不会说中文的话,接下来的事情就没办法继续下去了。”
原来如此,真是简单明了的回答。
其他人眼看老大都掏家伙了,也纷纷从怀里掏出短刀来应对。
印度不愧是文明古国,就连武器都做得十分精致,那些人手中所握的短刀刀柄,每一把都有雕刻精美的复杂花纹,只是拿来作为凶器的话,未免太过浪费。
而且这群人的话里,明显充满着语病,刚刚才说要客气地邀请,转眼就亮出刀子威胁。由此可知,对方是早有预谋,已经做好对我们不利的打算。
眼看对方手段愈加激烈,这时候,一道庞然巨影突然从我们背后升起,将我和小仙两人的影子完全遮盖住。
跟着,一股宛如惊雷般的巨大吼声响起,一下子就震慑住那群手持利刃的印度人。我们惊讶地回过头,没想到耸立在我们背后的身影,竟然是一头巨大的大象。
那头大象甩着昂扬象鼻,口中巨牙霍霍,双眼睁得晶圆,朝那些人愤怒嘶吼着。这个强悍帮手突如其来,威力果真不同凡响,简直就如同皮粗肉厚,又力大无穷的肉身坦克。
“哼哼,可恶,你给我们记住,我们还会再来找你们的!”
不管是哪种国籍的坏蛋,在逃跑时所说的话总是千篇一律。
那些印度人知道大象的厉害,所以不敢招惹,匆匆留下这句典型的警告话后,转眼间就溜的不见踪影。
“你们两个都还好吧,有没有受伤呢?”这句问候声音理所当然用的也是中文。
说话的人随即从象背上跳下来,是一个身高将近一百九十多公分的魁梧巨汉。
他全身肌肉纠结,体格如同健美选手,年龄约在三十出头,皮肤和头发颜色都比一般印度人淡上许多。尤其是脸部轮廓更为突出,在长相方面比较接近西方人的面孔,生的非常英俊。
“这位老兄,刚才真是谢谢你的帮忙。”
“不必客气,你们是圣拉杰尔学院派来的使者吧?我是辛格拉,就是你们要找的人。”
“什么?你就是辛格拉?”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我们一整个早上都不见他的踪影,没想到却在异地狭路相逢,还被他顺道救了一命。
小仙皱着眉,一脸不悦地望着他说:“你明明知道我们今天会去找你,为什么还故意跑出去旅行?”
辛格拉则耸着肩膀微笑说:“就像你们刚才所遇到的麻烦一样啊,自从阿姆利达的第五份配方在失落的德瓦卡城被发现之后,我身边就老是出现一些奇怪家伙。他们或明或暗,一直想要取得我所保管的那个部分,为了怕不小心遗失,所以我在接到格林先生的来信之后,就借口出去旅行,好等待你们的到来。”
“原来如此,你是故意出远门,好躲开那些人的吗?”
“没错,你们终于了解了!我现在正好要去归还大象,你们也一起来吧,我们边走边谈。”
辛格拉朝大象摆摆手,大象随即屈着前腿跪下,接着,我们在大象弯曲的膝盖上,在辛格拉的搀扶之下,慢慢爬到大象宽阔的背上。
老实说,坐大象的感觉还挺不错的,那种居高临下畅行无阻的快感,在台湾恐怕只有坐砂石车才有办法比拟。不过,相对于砂石车的残忍血腥,大象可是温和许多。
其实按照小仙的说法,大象在印度人眼中,可是仅次于牛的最神圣的动物,因为它代表着湿婆神的儿子——迦尼萨。
迦尼萨的外形是象头人身,是财富与智慧的象征,印度最有名的史诗《摩诃婆罗多》,据说,就是由它所执笔写下的。
佛教吸收印度教的文化之后,在密宗里则称呼迦尼萨为大圣欢喜自在天,是威力无穷,能扰恼修行者的长随魔,同时也是能够破除邪恶,保护正法的护持神。
在印度,关于这个象头人身神的来历,还有一个极为有趣的神话故事。
传说中,有一天湿婆神的妻子——雪山女神佩尔帕蒂,由于闲着无聊,便用自己的力量生下一个孩子。她生下孩子后觉得很累,便到浴室去洗澡,她临进去前,吩咐迦尼萨守在家门口,不许任何人进来。
结果过没有多久,当湿婆神回家,突然看到一个陌生男子挡在家门前不让他进去,他一怒之下就拔出刀子,当场把迦尼萨的头给砍下。
后来佩尔帕蒂洗完澡出来,看到自己的儿子竟然身首异处,遂母老虎发威大发雷霆,狠狠地跟湿婆神吵了一架。
当湿婆神知道那个男人原来是自己的孩子后,心里也非常后悔,便赶紧冲出去找了一只最先经过门前的动物,把它的头给砍下来,接到自己的孩子身上,而那只动物就是一头大象。
辛格拉对自己操纵大象的技术,显然觉得相当骄傲,他拿出太阳眼镜戴上,还笑着问我们说:“怎么样,坐的还舒服吗?我这个玛哈当得还不错的吧!”
我疑惑地问说:“玛哈?那是什么东西啊?”
爱表现的小仙则抢着回答说:“那是一种职业,用印度话来解释,就是骑象人的意思啦。”
辛格拉点点头笑说:“没错!小妹妹你真是聪明,连这个都知道,当玛哈是我无聊时的兴趣,每当我放个假时就常常这样骑着大象,到印度各省去旅行。”
我们闲聊了一下,我有称赞他说:“对了,你的中文说得挺不错的,是在哪里学的呀?”
辛格拉则回答说:“谢谢你的夸奖,我可是留学英国‘贱桥’和‘牛精’的双硕士,我的中文就是在那里学的。”
我注意到辛格拉那一身白皙壮硕的淡色肌肤,还有那头闪烁着褐黄色的微亮金发,忍不住好奇询问他说:“恕我冒昧,你的长相看起来,好像跟一般印度人不大一样。”
辛格拉听了也不以为意,相反的还爽朗地笑着说:“或许吧,但我可真的是土生土长的印度人喔。因为我们家从很久以前,就代代都是刹帝利的王族和贵族,大概是古老雅利安祖先的血统,突然在我身上显现出来了吧!从我很小的时候开始,就常常有人怀疑我是混血儿呢!”
我们坐在大象背上不停前进,顺便在辛格拉带领之下参观了一些名胜古迹,最后大象终于缓缓走进一间小型的动物园。
这间动物园属于私人经营,新德里许多有钱富豪所圈养的大型宠物,包含辛格拉所骑的这头大象,大多都寄养在这里统一管理,有必要时再提出去。
“乖乖,阿拉伐陀,你在这里乖乖地等着,等我事情办完之后就会回来看你的。”
辛格拉隔着栅栏,温柔抚摸着大象的鼻子,而那头大象也积极地回应着他。
他们一人一兽的感情相当好,彼此都表现出一副离情依依的样子。
返回投宿的旅馆之后,小仙便和辛格拉就配方的问题谈了起来。
辛格拉从怀里取出一张老旧的羊皮图纸,上头写满了印度的古代梵文,但那张羊皮纸是呈现不规则的撕裂状,显示出它原来是属于某个完整图纸的一部分。
小仙将那张羊皮纸高高举起,试着在灯光面前端详了一下。
“这张纸就是阿姆利达的配方?”
辛格拉点着头,意气昂扬地说:“没错,阿姆利达,众神的不死神药,伟大的神圣甘露。为了这份古老配方,印度几千年来,也不晓得发生过多少次的流血战争,可惜从来也没人成功地制造出来,就只因为谁也没有办法凑齐完整的部分。”
小仙将羊皮纸递还给他,担忧地说:“失落的第五部分,已经随着德瓦卡城的发现,而在当地莫名失踪。德国跟英国所保管的配方也遭人偷走而下落不明,目前就只剩你所保管的这部分,还会有存在于杜兰莎晓的那部分,要是连这最后的两份都遗失的话,那事情可就麻烦了。”
辛格拉叹着气说:“没错,如果这个配方落到野心分子手中,一旦拿来为恶,只怕全世界都会掀起一场可怕浩劫,其实按照我的主张,最好还是毁掉这个配方,然而一想到这是天神所拥有的神圣之物,我终究还是无法狠下心来下手。”
小仙冷冷望着他说:“那不然要怎么办?你有什么好主意吗?刚刚的情形你也看到了,单靠我们三人只怕无法守住这份配方。”
辛格拉则安慰她说:“这个不用担心,之前杜兰莎晓的藩王有派人来传话给我,希望我能够将配方转移到他那里去收藏,毕竟他贵为一方大君,手下人多势众,又拥有私人军队,比起旧德里的简陋图书馆,应该会更加安全才对。”
“那么你的意思是想把配方移送过去?”
“正是如此,不过,沿途上可能需要你们帮忙护送。”
我插口问道:“我们要怎么去啊?坐飞机吗?”
辛格拉笑着回答说:“抱歉,印度国内可没有那么多的飞机场,我的建议是坐火车,从新德里到杜兰莎晓,只需要两天的火车就可以到了。”
小仙点头同意说:“那好吧,这部分就麻烦你安排一下。”
“没问题,那么明天早上,我会再回来这里接你们。”
会谈结束之后,辛格拉随即在新德里当地找了一间知名餐馆,为我们办了一场接风晚宴,算是欢迎我们来到印度。
第二天一早,当清晨的天空还泛着一层灰朦薄雾时,我就被小仙从床铺上强硬拉起。因为印度的火车常常误点,排队买票又非常麻烦,要是不想错过时间的话,通常只有提早起床准备。
我们收拾好行李,下楼跟柜台结完帐,此时辛格拉已经雇妥车辆,正在饭店外头准时等候着。
经过昨天上厕所的教训,今天小仙特别换上了一袭印度传统的纱丽服,搭配她身上的那些精巧首饰,那副模样看起来,还真像是一位高贵美丽的印度小公主。
坐上辛格拉所叫的车子,过了几十分钟车程,我们转眼便到了旧德里的火车站。火车站里头跟外头一样人潮汹涌,在印度不管去到什么地方,似乎总是无法摆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