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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格拉耸耸肩,继续跟那人交涉,末了又回过头来说:“对发告诉我说,住在村外的安萨玛是这附近十几里内最有钱的大财主,或许那边有能够协助我们的交通工具。我们不妨去那边试试运气。”
但那位村民不愿平白带路,因此,付给他五十卢比的小费之后,那人总算愿意高高兴兴的带着我们前往。
出了村子,走过一段泥泞不堪的道路后,不久,眼前便出现了一座有着雪白高墙的美丽庄园。漆成白色的高墙里花木扶疏,迎着大门的入口处,就是一座放置有大理石雕像的豪华喷水池。
铺着灰色鹅卵石的走到两旁,还种植有五颜六色鲜艳花卉的花圃,庄园的房屋是二层楼高的白色水泥洋房建筑,湛蓝色的亮面屋瓦,在夕阳余韵下闪烁着耀眼光芒。
跟刚刚村子里的贫穷落后一比,这里仿佛是人间天堂或度假胜地,我们甚至能够清楚看见,帮我们带路的村民眼中满是羡艳的眼神。
但那位村民不敢踏入这里,因为印度根深蒂固的种性制度,早在无形之中就将他阻隔在高墙门外。
我们进去后,马上就瞧见一位年约五十多岁的黝黑胖子,正大咧咧的躺在椅子上面,欣赏着恒河河畔的落日美景。
他身上穿着好质料的丝质华服,下巴还留着络腮短须,脸上的起色红润,显示出他平常过着养尊处优的富裕生活。
在他周围还有许多佣人排列伺候,见到这幅阔气景象,不必多想也能够知道,他就是这座豪宅的主人安萨玛。
见到我们来访,安萨玛立刻起身相迎,经过简单的自我介绍,我们直接向他表明来意,希望能跟他租借可行的车辆代步。
安萨玛一边听着,一边不断的摇头不语,按照印度人的表达习惯,这样大概是可以的意思。
听完我们的要求,他便把我们领往庄园的后院,到专门停放车辆的仓库里面。
他拉开一个帆布遮盖的巨大物体,里头是一辆二次大战时期,英国军队所留下的重型军用摩托车,车子的右手边还附设有一个单轮边车的副座连结,一次足以容纳三个人一起搭乘。
虽然这辆车的年龄看来相当古老,但安萨玛仍将它保养得非常好。
不但金属部位没出现什么生锈,引擎和排气管所积累的油渍淤垢也都有让佣人刷洗干净,就连剥落的油漆涂料也特别重新涂上相同颜色。
我询问辛格拉:“这辆机车看起来很不错哪,租金应该不便宜吧!”
辛格拉跟安萨玛谈了一下后,随即皱着眉头回答我说:“他说他不要租金,甚至直接送给我们都行……”
我惊讶的叫说:“真的吗?想不到他这么大方!”
辛格拉苦笑着制止我说:“你先不要太高兴。他虽然说不要租金,可是却要拿你家的小公主跟他交换。”
我听了脸上不禁一阵错愕,看不出来这老家伙竟然是个变态萝莉倥啊!
也难怪打从刚一进门开始,我就隐隐发觉那老家伙不怀好意,双眼老师色迷迷的盯着小仙猛瞧,原来他是在动那种坏脑筋。
但仔细想想,其实我也没那个资格来指责对方,光是自己昨天晚上对小仙所做出的行为,就几乎已经达到人神共愤、千夫所指的地步。
相信足以让许多誓死效忠萝莉的去死去死团员,对我做出惨绝人寰的诛罚行动。
“怎么办呢?小公主,我们能够拿你跟他交换吗?还是为了这趟任务,你愿意稍微牺牲一下?”
我开玩笑的询问小仙意见,想看看她会有什么样的可爱反应,但她听了却面无表情,只是冷冷的朝我挥手,暗示我弯下腰来。
“有什么事情吗?小公主……”
我话还没说完,小仙突然脱下她的厚底皮鞋,猛地往我脑袋瓜用力一砸!
当场敲的我眼冒金星、鲜血直流,我猜她这个举动所代表的含义,大概是“不行”的意思。
“帮我穿上……”
敲我的头后,那小魔女随手把鞋子往我目前一扔,还趾高气扬的指着自己小脚,简直把我当成她的奴隶看待。
我不敢违拗,连忙蹲下来握住她纤细脚踝,仔细帮她把鞋子穿戴整齐。
这小家伙今天的脾气还真是有够火爆,一句话听到不顺耳,马上就动手动脚的,个性真是越来越象她姐姐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黑魔公主的魅力确实无与伦比。不管走到哪里,只要稍微有点萝莉倾向的人,都会不由自主的为她疯狂着迷。
如果让她出生在印度古代的话,铁定会有君王为她发动战争,真是一双祸害无穷的小恶魔。
小仙狠狠的瞪着辛格拉,神色淡漠的说:“你帮我告诉他,这辆机车不管出多少钱我都愿意买,只要他开口提一个价钱。”
辛格拉帮她如实翻译之后,安萨玛又嘀嘀咕咕的指着小仙猛地点头,嘴里不晓得说些什么。到了最后,甚至还扭捏的羞红着脸,含情脉脉的望着小仙发呆。
经过简单翻译,辛格拉转头说:“安萨玛说他有的是钱,所以坚持要以物易物。他还说他老婆已经过世了又没有小孩,只要你愿意嫁给他的话,马上就能成为这座豪宅的女主人。”
这老家伙相当坚持,无论如何都不肯让步,眼前的商谈似乎有倾向破碎收场的可能性。最糟糕的结果,那小魔女搞不好会学她姊姊,直接动起手来硬抢也说不定。
就在谈判僵持不下的时候,之前村里的那位修行老者,也不知何时跟在我们后头,居然悄悄来到这座庄园里面。
安萨玛对他极为尊敬,远远的一看到他,立刻飞奔过去惶恐的叩拜迎接。
老者表情严肃的说了他一顿,接着又朝我们这边比手画脚合掌礼拜,最后才礼貌的退了几步缓缓离去。
但安萨玛回来之后,脸色就变得极为客气,还不断摇头对辛格拉做出同意的动作。
我问辛格拉说:“这家伙怎么会同意了啊?”
辛格拉则回答说:“安萨玛说村里的导师告诫他,说我们是身份非常贵重的圣人,必须尽全力帮助我们,来生才能获得福报免除灾祸。所以他改变主意了,愿意无条件把机车借给我们,只要到达目的地后通知他一声,他就会派人去那里取回。”
后来我又听辛格拉讲述才明白。原来先前那位老者,是这个附近极为有名的大修行僧,身上修得有大神通跟特异功能,可以预知天灾人祸、未卜先知。
这附近有许多村子,常常都因为他的帮助,因而逃过很多重大劫难,所以信众很多极富人望。就连安萨玛也是他的忠实信徒之一,对他的话向来十分看重。
因此,算是托那位修行僧的福,安萨玛才终于肯出借机车给我们用,同时也不再固执己见的要我们拿小仙来做交换。
此时刚好天色已晚,安萨玛干脆好人做到底,让我们留在他家休息过夜。为了夸耀他的财富与好客,他还在厅堂里大摆筵席,热情的招待我们一顿道地的印度大餐。
不过,他好像还没完全放弃原先的打算,在宴席当中还一直询问小仙,是否有意愿成为他的新娘。但这个问题的答案,不必多想也猜的出来,那自然是不可能的事情。
他要是真的把魔界公主留在身边,只怕每天都会面临生不如死的凄惨生活。
一连睡了两天的帐篷,今晚终于能够躺在舒适的被窝中睡个好觉。
仰望着房间内部鲜艳的装潢格调,让我有种化身为印度土财主的错觉,很快就进入异国的温柔美梦。
第二天清晨,我们很早就坐上机车作好准备。
由于这趟形成相当遥远,因此便由我和辛格拉两人轮流骑乘,至于小仙则是独自一人坐在旁边边车的副座位上。
我们头上都戴着复古造型的安全帽,脸上则戴着防风护目镜,这幅即拉风又潇洒的打扮,看起来应该很像那些骑着重型机车四处旅行的漂泊者吧!
辛格拉握住把手,微微小催了一下油门试验,粗长的排气管随即发出轰隆隆的巨大声音,显出引擎运转的流畅状况。
回头检视我们都坐妥以后,辛格拉就扭转把手速度全开,摩托车瞬间冲出安萨玛的家门,很快便载着我们往目标杜兰莎晓奔驰而去。
沿着安萨玛所指示的道路骑乘一段路程,才一下子功夫,我们便离开原先那个村落,来到省际间往来的交通要道。
无视于交通道路规则,辛格拉突然大胆表示,他想要直接骑上高速公路。
他说这样速度较快,距离也会缩短,大约在傍晚深刻,我们就能够提前抵达位于杜兰莎晓的藩王宫。
对于他这种疯狂举动,我居于好意和保命心态,不得不在他耳旁适时提醒,但他却只是轻描淡写的点了个头,还给我一脸有恃无恐的诡异笑容。
等到骑上公路之后,我才终于明白他刚才的意思,因为我都忘记这个地方是印度啊!
在这里所谓的高速公路,并没有名副其实,地图上所标明的高速公路,通常只局限在印度国内的一些少数地方。
光看漫长的公路上,四轮车、三轮车、摩托车,还有牛、马车,毫无限制的在一起穿梭并行,就不难想象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混乱场面。
有的路段甚至连柏油沥青都还没铺好,地上只是一片碎石铺成的崎岖不平。
好在我们选择的这台重型摩托车,机动性好,越野性强,一旦遇到大排长龙的塞车情况,就干脆骑上路肩,直接沿着蔓荒的草地,披棘而行。
这种畅快淋漓的狂飙冲刺,不禁让人有种豪迈粗狂的快感,仿佛我们正在参加一场,用越野机车横渡蛮荒大陆的纵贯比赛。
只是回想起这趟旅行当中,我和小仙所搭乘的交通工具还真是多样化。
最先是飞机、四轮车、三轮车、人力车,再来又是大象,然后是火车和救生筏,现在则又换成机车。在印度大概只剩下牛车,我还没有那个机会尝试乘坐过吧。
不过,按照这趟旅程的多灾多难来看,往后搞不好还会发生什么突发状况也说不定。因此,还是不要太早下定论较好。
经历一路风尘仆仆的颠簸,在靠近中午时刻,我们便在公路旁边的加油站先暂时停车,稍微简单用一下午餐,顺便帮摩托车加点汽油。
小仙迫不及待拿下戴在脸颊上面的护目镜,结果她美丽稚气的小脸蛋上,除了眼睛部位仍是一片雪白娇嫩,其他地方都已覆盖满一层厚重灰沙,模样象极一只可爱的小浣熊。
“呸呸呸……”
小仙一边皱眉吐出残余在嘴里的细小沙石,一边苦着小脸抱怨说:“真是的……我讨厌骑机车旅行啦!”
我从水箱倒出点冰水,拧湿了一条干净毛巾递给小仙,等她擦完脸颊之后再拿给辛格拉,最后才轮到自己擦拭。
小仙不耐烦的问辛格拉说:“杜兰莎晓快到了吗?我怎么觉得还有好长一大段路要走啊!这条路好不舒服,颠地我头晕脑胀,差点连胃都快吐了。”
辛格拉则笑着安慰她说:“快到了啦,再忍耐一下吧,小妹妹,这里已经是机巴莎晓,过了前面的干林莎晓之后,杜兰莎晓距离我们就不远了。因为这条路途很长,所以在过去,我们对于穿越这三个地方的形程,一般都叫做‘跨三晓’。”
尽管口头上有诸多埋怨,但为了完成格林校长所交付的任务,小仙也只好咬紧牙根,发挥她刚毅严谨的个性努力忍耐下来。
下午的路途由我接手,我骑车不敢象辛格拉那样横冲直撞,所以特别选择较为平缓的路段行驶。
虽然在行进速度上稍慢许多,但颠簸减少了,相信那小魔女坐起来也比较不会那么难过。
经过好几个小时不停奔驰,夕阳渐渐西下,橘红色的落日半沉半浮,坠落在地平线的遥远彼端。而这趟波折多难的辛苦旅途,也终于顺利抵达了终点。
沿着公路走向,我们眼前的高山上,慢慢出现一座宛如宫殿般的雄伟建筑,在山脚下的平原地带,则是一座倚着河畔兴建的热闹城市。
骑入市区,我浏览着繁盛市容,不禁满心赞叹地说:“这里就是杜兰莎晓了吗?这地方还真是热闹啊!”
辛格拉则愉快的回答说:“那时当然的啊,这里自古以来就是各省皮革运输的交易中心,在印度各省的藩国当中,可说是数一数二的富裕。”
“皮革?什么动物的皮啊?”
“当然是牛皮啊!”
我听了顿时感觉非常震惊,本来还以为印度人很尊敬圣牛,所以从不杀牛的,但听了辛格拉的解释之后,这才发觉并非如此。
原来印度人对圣牛尊敬归尊敬,该杀的时候也绝不手软。关于这点,从印度身为牛皮大宗的加工出口国家,就能够轻易知道。
回想之前在新德里的大街上,确实曾经看过不少观光商店,就那样大咧咧的在橱窗里头,公开展示着牛皮制的皮包跟皮鞋。
当地村民对于这种情况,也都是坦然的面对,并没有因此而加以排斥。
至于牛肉,在一般饭店和高级餐厅,其实也都能随意吃到。但由于印度的牛只大多长的相当瘦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