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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奇跨进门来,对着两人道:“少爷,少奶奶,孩子们的事情阿奇和管家已经办好了。还有,刚才……”说着便将手中的一个请帖交给绍卿,“刚才国军79团团部的人把这个请帖务必让我交给您,说沈清团长请您到团部一叙。”绍卿不解的打开请帖,发现请帖的署名正是沈清团长,他疑惑地道:“我与那位沈团长并不相识呀,这……”念慈脸色发白,“恐怕那位沈团长醉翁之意不在酒,会不会……会不会是一场鸿门宴?”
绍卿安慰她道,“你莫担心,在家里等着我,我去去就来。”
念慈道:“还是谨慎小心为上策,注意安全。”
绍卿握住她的手,“那位沈团长是潮安城城民的少年英雄,为人正派,中国人哪有提防着中国人的道理?”说完便向念慈挥挥手,转身随着军部的司机开车而去。
当车到达团部门口时,陈墨林站在大门外亲自为绍卿开车门,等绍卿下车站定后,只见正中竖着写有“威武之师”的国军79团的番号旗,旁边竖着两面青天白日的党旗,好不气派,往来穿着戎装的军人面色严肃不苟言笑,果然,总司令看中的人所带出来的军队果真不一般。陈墨林对着绍卿道,“林先生您好,我是沈团座的副官陈墨林,刚才电讯处来了一封加密急电,此时团座去看电文了,团座临走时特意吩咐过墨林,一定要招待好林先生。墨林这就带您去团座的办公室,林先生,这边请。”
绍卿有一些摸不着头脑,可又说不上是哪里不对,因此就随着陈墨林慢慢走着,绍卿道:“陈副官,我与沈团长并不相识,不知沈团长此举是何意?”
陈墨林笑着道:“林先生莫急,一会您就知道了,沈团座说,与您是故交。”说完便望着绍卿,眼中满是深意。一边走着,陈墨林对着绍卿道:“这几年我们团座拼得不容易,但也深得总司令的欣赏,军中的兄弟们没有一个不怕他的。”
陈墨林的这一句话又将绍卿拖到五里雾中,绍卿心中思忖着,这陈副官说了这么多的沈团长的事情,到底是什么意思?绍卿心中布满了疑云,但又不好表现出来,这个陈副官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算了,走一步便是一步吧。不知不觉,便随着陈墨林走到了沈团长的办公室,陈墨林为他开了房门,“林先生稍等片刻,团座一会就来。”
绍卿点点头,便进入了沈清的办公室,他望望四周,屋内整洁干净,看着那简朴的设施完全没有团长应有的奢华,但在如此朴素的屋子中却不失一名军人所拥有的利落与气魄。屋内正中央的墙壁上悬着青天白日的徽章,下面挂着大幅孙中山的画像,四周竖着蒋委员长的抗战标语。中央的屏风悬着沿海城市的军事地图,那红蓝相间的区域显示着国、共、日三方的割据势力。正中央的军事沙盘中多树着日本人的膏药旗,可见沿海城市的战况一触即发。四周虽是西式的布置,但仍能寻的一丝古味儿,这两种风格就在这样一位军人的办公室里,没有不伦不类,而是将它们完美地相融合,书桌上的各类文件摆放的相当整齐,可见沈清生活朴素严谨。在青天白日徽章的对面挂着装裱好的古字,绍卿好奇,便走近看着那副字,原来是岳飞的《满江红》——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这幅岳飞词的题字正是沈清,粗毫浓墨,刚柔并济,行云流水,称得上是笔走龙蛇。这短短的一阕词被沈清写得宛若骏马飞驰,如蛟龙飞天,似北风肆虐,丝毫不受束缚,于刚健之中尽显乾坤。这幅字把绍卿看得慨当以慷,他不由得感叹道,“少年英雄,凌云壮志,军纪严明,定是一支虎狼之师,果然不凡……”
还未等绍卿自语完,走廊传来一阵脚步声,夹杂着上枪行礼的声音,接着门外传来一阵抚掌之声,“二哥谬赞了,小弟啊,承受不起。”只见数人簇拥着一人进来,为首的那人一身戎装,带有青天白日徽章的军帽之下衬出一张器宇不凡的面孔,星眸朗目,目光灼灼,年龄约二十五六岁,绍卿看着那军官不由得愣住了,“俊……俊卿?!”
俊卿摘下帽子,随手交给陈墨林,又挥挥手让那几人退下,他站在绍卿的面前,微笑道:“怎么,四年不见,二哥把小弟忘了?”
“没……没有……我只是……”绍卿还愣在那里,一时没反应过劲来,潮安城城民心中的少年英雄竟是自己的三弟,沈清,沈梦芙,林俊清……绍卿喜出望外,不由得击着俊卿的肩膀,“小子,好样的!”
俊卿道:“方才本想亲自去接二哥来着,谁知道一封密电就把我堵在那里了。半个月前攻完城后,我就去了重庆述职,昨日刚回来,还不熟悉这里的情况,所以请二哥定个馆子,我们哥俩今晚不醉不归!”
“铛——”潮安城归云阁酒楼上,两只酒杯碰在了一起。
俊卿道:“在重庆的时候,就听闻二哥接手商会会长的事务,半月之内就击垮了日本人的沿海商业帝国,真是痛快!”
绍卿摇摇头,“只是尽了商人的本分而已,如今风雨飘摇,局势动荡,只可惜空有杀敌之志,报国无门,只能做好自己该做的。”说完便长叹一声。
俊卿道:“这又是哪里的话,你这样做,一则打击了日本人的势力,二则为商界树立了典范,现在又有谁还不对着潮安商会的少东家竖起大拇哥呢?”
绍卿乐道,“连你这做团长的也打趣我。对了,四年不见,说说你小子是怎么过来的?”
俊卿站起身来,望着远处潮安城的远处,慢慢道着四年中的故事:四年前,在沈梦芙去世后,俊卿便离开了这里,化名为沈清,加入了国军队伍。因其天生有着一手好枪法,再加上聪慧又能吃苦,便在不久之后做上连长一职,在一次诱敌的战役中,由于内奸出卖,致总司令及其人马困于博山山脉,俊卿想出声东击西之策,组成了一支敢死队包抄敌人后部,在混乱中深入内部救出了总司令等人,并且俊卿凭借着好枪法,仅用一把没了准星的狙击步枪击毙了日军大佐田中千惠。事后深得总司令赏识,便升俊卿为少校副官,两年后升为团长一职。
绍卿听后若有所思,“外界传言,曾有半年的时间,没有任何你的消息,那个半年你究竟在做什么?”
俊卿顿了顿,犹豫着不知如何解释。
绍卿道:“若是有什么难言之隐,或者是涉及到军事机密,就不提了。”
俊卿道:“无妨。”说完却沉默了半天,支吾地道:“半年前委座有令,将我们师部调到陕北、甘肃西北部……”说完便低下头沉默不语。
绍卿大惊,“蒋委员长这是让你们去……去剿GD?!现在不是国共合作时期了吗?”
俊卿道:“中央通讯社虽然发表了国共合作宣言,可谁又会相信国共两党会进行真正的合作,打倒日本人之后,国共两党定会有一场硬仗,可那毕竟是等日本人投降之后再议的事情。虽然立场不同,可我不想和自己的国人先在窝里打起来。所以我就按兵不动,总司令大怒,就关了我近半年的禁闭。”他顿了顿又苦笑道,“如今,党国要对付GD。上峰要我们杀自己的兄弟,让中国人去杀中国人,勇往直前?呵,我宁愿做一个懦夫……如今,上峰认为,共党的小米加步枪怎能比得上国军的美式装备?但是在这几年,他们在根据地发展势头迅猛,他们这是在虎口里生存……还有,二哥,你见过那些人死吗?一次我只身去送封绝密情报的时候,我曾亲眼看见一小伙的共党进入到日本人的埋伏圈,随后他们誓死抗敌,他们……他们被炸得四分五裂,敌人投了白磷弹,好多人烈火焚身,尸体化成了焦炭,可他们丝毫没有退缩过……从那时起,我敬佩他们!”俊卿说完,一口饮尽了杯中的酒,“被总司令禁闭的时候,我在想我的前程不要紧,可我不想让我的弟兄们和我一起在军部受罪。上个月听闻日军南下,进攻沿海城市,于是我就下了军令状,不守住潮安城,誓不苟活。但我也发誓,绝不会动GD一丝一毫,问心无愧!杀鬼子,我眼睛都不眨一下,可是朝自己人开枪,我只怕死后没脸见祖宗。”
绍卿起身,走到俊卿身边,与他并肩站在楼栏边,叹道:“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兄弟阋墙,又何必如此。”之后便默不作声,随后问道:“对了,你的兵为何那样怕你?”
俊卿怔了怔,随后即淡淡的微笑,又有些无奈地道:“我只是在平日里对他们要求有些严格罢了,若是像是一盘散沙一样,今后打起仗来这可怎么得了?我宁愿,宁愿他们现在畏我,也不想今后让他们的妻儿怨我、恨我。”
绍卿沉默,他静静地望着站在他面前的俊卿,虽是一个侧影,但在他的身上透着些许落寞与无奈。在绍卿的记忆中,俊卿永远是那个温暖又一身正气的大男孩。然而他知道,在士兵的眼中,他是长官,亦是他们心中的一座碑,他们敬他重他,与他共赴国难。
时至今日,他才发现弟弟不为他所熟知的另一面,因为,他是一名中国军人。
绍卿道:“你做得对,他们不会怨你的。山河破碎,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如今我们遇到了劲敌,敌人凶残得连襁褓中的婴儿也不放过。但是日本人看似不可一世,侵占了我半壁河山,可他们是弹丸之地,人力物力都有限,所以他们要速战速决,扬言要在三月之内侵占我中原。但是直到现在,他们的野心并没有得逞,因为有你们这样的热血男儿在前线流血牺牲。如今只是时间问题,相信我们定会赢得这场战争。”
俊卿继续望着远处,道:“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如今面临奇耻大辱,国内贫弱,无以复加。然报国之心,天地可鉴,绝无半点改变,宁愿站着死,也不管跪着活。凭此,与兄共勉。”说完,便伸出右手,“同仇敌忾——”绍卿也伸出右手,与俊卿的手握在一起,“——联合抗敌。”
两个长身如玉的翩翩公子,一个温润,一个刚毅,并肩俯瞰着潮安城的万家灯火。夜色已浓,天空并非纯黑色,只是以一种压抑的色调延伸至无限远处,便如那稠的浓墨,深沉得化不开,却让人不由得深深地为之沉醉。幸好天边还有一轮圆月,银白的月光洒向大地,照亮了远处的市井街坊,一一如棋盘般展现在眼前。
两人沉默了许久,绍卿道:“俊卿,你现在也二十五了,这几年寻得哪一家的姑娘了吗,你也不小了,让二哥给你做个媒如何?”
俊卿笑道:“这几年一直窝在军营中,哪里寻得上什么姑娘。现在也没有多余的精力考虑这个,这个呀,还要……还要随缘……”
绍卿道,“既然还未成家,不如搬到林府去怎么样,你天天在团部里住着,也不是那回子事呀。这样,一家人在一起,不是更好吗?”
俊卿道:“小弟也有此想法,一切就听二哥安排。对了二哥,刚才你不是说今日才为那些流浪的孩子安置好住处吗,不如,一会我们去看看?”
“嗯,我们现在就去吧。那些孩子里,有几个是我教书时的学生呢,正好去看看,还有什么需要置办的。”
当两人迈进院子里时,孩子们的小脑袋都钻了出来,都换上了整洁的衣服,脸上不再有脏兮兮的污痕,淡淡的眉毛下闪着一对对无邪的眼睛,乌黑的眸子转来转去。孩子们将两人拥在中间,“绍卿叔叔……绍卿叔叔……”绍卿看到了一个五岁的女孩子,她穿着红色的蓬蓬裙,头上扎了一个系着蝴蝶结的小歪辫儿,他一把抱起那个小女孩,“这不是妞妞吗,妞妞今天真漂亮……呦,妞妞好像变沉了。”
小妞妞亲昵的亲了绍卿一口,“绍卿叔叔,刚才念慈姐姐出去了,说是要给我们买些被子呢,给我们带来好多的新衣服还有好吃的,叔叔你看,妞妞这个小辫子还是念慈姐姐扎的呢!”说完便在绍卿耳边轻声道:“绍卿叔叔,妞妞跟你说一个秘密。今天念慈姐姐比妞妞更漂亮呢,绍卿叔叔可要给念慈姐姐多买些好吃的呢!”
绍卿忍俊不禁,点了点妞妞的鼻子,“傻妞妞,来,我们几个进屋去,等你们的念慈姐姐回来好不好?”绍卿转身向俊卿解释道:“这个叫妞妞的孩子,是个孤儿,在乡下的时候一直寄养在隔壁的大嫂家里,现在那位大嫂年纪也大了,我和慈儿商量着,就把这孩子接回来了。”
俊卿抚了抚妞妞光滑的小脸蛋,“原来是这样呀。”妞妞一直在绍卿怀中,转过身来玩着俊卿军装上的武装带,一拽一拽的,好玩极了。忽然又歪着头看了俊卿好一会儿,转身对着绍卿说:“绍卿叔叔,这个背着带子的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