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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北平没有起身,“这里好美,我还想在这里坐一会,我住的地方不远,你先回去吧。”
俊卿点头,“嗯,好,那我就先回了。丫头,傍晚天凉,你早点回去吧。”便转身欲离开。
这时小北平突然站起身来,“阿狗,你明日还会来吗,我其实……其实每日都会在这里坐坐……”
“嗯,好,丫头,这几日若有时间,便过来陪你……”俊卿向她眨眨眼睛,“……只要你不怕再把那只野狗招来。”
小北平笑道,“我不怕,明日我等你。还有,今天的事,还是要……还是要谢谢你。”
俊卿向她笑了笑,“我走了,明日见。”
小北平招招手,“明日见!”
她目送他远去,心中鼓鼓的,似装着满满的蜜糖。天边撒下炫目的光辉,霞光之下,愈发显得她笑靥如花。她也说不清楚为何心情会如此愉悦,只是感觉到一种莫名的充实——她也许不知道,此时正有着一种情愫在两人之间,慢慢生根发芽。
作者有话要说:
、一片幽情冷处浓
第二十三章一片幽情冷处浓
桃花羞作无情死;感激东风。
吹落娇红;飞入窗间伴懊侬。
谁怜辛苦东阳瘦;也为春慵。
不及芙蓉;一片幽情冷处浓。
——纳兰容若《采桑子》
潮安城国军79团团部电讯组。
陈墨林与南京事先约好电报的机密频率,任何时候,电讯组的收报员只要一收到这个频率的信号就会在第一时间通知他,并由他亲自接收。他带着耳机,右手按动发报键,手指起起落落,一时间发报室里被那单调的“滴滴”的声音所占据。
随后他手握着那封加急密电,匆匆走向俊卿的办公室。那电报隶属一级加密,南京电讯局并没有说明解密方法,因此陈墨林与几个机要秘书翻遍了南京常用的密码本才把密电破译出来;着实费了不少心力。他在俊卿办公室门前站定,轻轻叩着门,“团座,南京发来密电,您……”叩了半天没有任何动静,他向屋内探了探身,“团座,团座?”
俊卿并没有在室内,陈墨林着了急,便拦住了从他身边经过的参谋小刘,“哎,小刘?团座人呢?这院里怎么剩下这么几个人了,其他人呢?”
小刘笑着道:“嗐,老陈你还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一个月前,我们团座和那53团团长打赌的事儿?”
陈墨林一吓,“那位萧梓豪团长真的把那匹德国汉诺威送过来了?”
“那可不,萧大团长说了,既然打赌输了,就没有赖账的道理,今个中午用军用大卡送过来的,这不,刚才团座兴致勃勃要去试马,兄弟们都去看热闹呢……啧啧,那萧四公子真不愧是师长的儿子,一副公子爷的性子,出手就是阔绰……”
还未等小刘说完,陈墨林便急急走开,小刘叫住他,“哎,老陈,干啥去?”
“去马场,那是匹烈马,万一团座要是出了什么岔子,我们就算有十个脑袋都赔不起。”陈墨林头也不回地说道。
林俊卿与萧梓豪本来素不相识,就在一次联合反击战中,俊卿救过萧梓豪的命,萧梓豪感激不尽,从此两人便成了背靠背的换命兄弟。萧梓豪本是师长的四儿子,从小就被萧家宠惯了,因性子太过纨绔,本来在国外学习机械的他,就被萧老爷子送到军中磨砺磨砺性子。就在前几天,萧梓豪开玩笑,闹着与俊卿赌枪法,比的就是用一把勃朗宁1911式手枪在夜行状态下的射击,谁击中扔在空中的汽水瓶子数量多,谁就获胜——那萧梓豪自然不是俊卿的对手,便不由分说,承诺过几日定将那匹汉诺威送至79团团部。当时俊卿等人以为萧四公子是一句玩笑话,没想到那公子哥今日派人将那匹马送上门来了。
“四公子果真是顽劣性子。”陈墨林一边走一边感叹道。
马场位于团部的偏角,陈墨林远远地就听见马的嘶鸣声及众人的叫好声,待他走上前,只见马场中央的一匹黑马驮着身着军装的俊卿,那马并不驯服,性情急躁地来回跑动,时不时地跃起前蹄,要把人从马背上摔下来似的。陈墨林心一紧,加快步子向前走,可前方围着的人太多,他便隔着人群对着俊卿喊到:“团座快下来,驯马一时急不得,危险!”他的声音夹杂在喧闹中,众人又怎会听到,他喊了几声,只得作罢,只是定在那里看着场中央的一人一马,着实为俊卿捏了一把汗。
不一会儿,黑马不再鸣叫,步伐也慢慢地停了下来,鼻子“咻咻”地喘着气。俊卿骑着它绕着马场遛了两圈之后,便从马背上轻盈地下来,神情依旧镇定,只是额头上有些汗珠,他揩了揩汗,便对众人道:“大家都散了吧,今日轮休,大家好好调整,准备明天的实战训练。”
“是,团座。”
待众人散去,俊卿才注意到站在一旁的陈墨林,“呦,墨林。”他拍了拍身旁的马,那马完全没有了刚才跋扈的样子,温顺地站在俊卿的身旁,“我训了他很久,真是匹好马。性子虽说烈了点,可脚程快,这马一旦被驯服,便一辈子当你是主人。呵,这次老53可亏了大本了。”俊卿与萧梓豪关系不错,私下里便将各自军队的番号作为对对方的称呼。
陈墨林点头道:“恩恩,果真是匹好马,但那个性子着实不能用于战场的骑兵战术上,只能用于平时遛着解解闷,若真是在战场上用起来,几门鬼子的迫击炮就能把这家伙吓得不得了。”
“没错,我留着这马,自有我的用处……”说着,他的嘴角漾起一抹难以觉察的微笑,他不经意地走了一会神,想起来什么,便又问道:“对了,今日你不是轮休吗,怎么到这来了?司令那里有什么指示吗?”
陈墨林警觉地观察着周围,唯恐隔墙有耳,“团座,请移步电讯组。”
电讯组办公室。
陈墨林将手中的电码译文交给俊卿,“团座,南京军统六处密电。”
“念。”
“党国潜伏在日本‘竹机关’的内线‘飘风’发来密电,日本军队于半月之内,从潮安沿海地区登陆,分批着陆南方沿海城市,首批侵略军预计三千人,沿海侵略集团军欲集结五万人欲图吞并我内陆。”
俊卿剑眉微蹙,乌黑深邃的眼眸泛着冷毅的光芒,嘴唇微抿,整个人发出一种震慑世人的英武之气,“好,这几日我们加强战略部署,我再去城外的河边探探虚实,做好战前准备。过几日,定与那日本人决一死战!”
这几日俊卿处理完军务后,忙里偷闲,便经常溜到城外去看小北平,从两人从相见的那一天起,这样恬静又带点甜蜜的约会方式维持了近半个月,不知不觉地,一个叫□□情的词汇已注入两人心间,溢着芳香的味道。
晴朗的午后。俊卿牵着马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街边连绵不绝的摊铺上摆着各种玩意儿,一眼望去看得人眼都花了。一个卖饰品的小贩拦住了他,兴冲冲地向俊卿兜售着:“小哥,牵着马赶集去啊?哎,你看我这里有好多花胜,买下一个送给你娘子吧,这么多种类呢,随便你挑,定会有一样是你心仪的。告诉你,前两天有一个伙计和婆娘吵了架,那伙计觉得对不住她,就从我这里买了一对儿,你猜最后怎么着……”还未等俊卿答话,那小贩继续自顾自地说道,“……最后啊,他的婆娘高兴极了,这不,俩人立马拍马和好了……小哥你说说,我这些花胜,是不是……是不是有洋人口中的……的……什么来着?啊,对,叫做魔法!你家娘子戴上了,更美若天仙,更……”小贩迅速转动着脑筋,搜索着脑中为数不多的成语,“……更‘锦上添花’,‘大放异彩’”
俊卿忍俊不禁,“嗯,没错,的确很……很有魔法……要不我也选一对?”
小贩一拍大腿,“这就对了!”
他伸手挑着摊上的首饰,拾起一对红色山茶花样式的花胜,那红色娇艳,便似那热情似火的小北平,直燃到天边去,“就要这一对儿了。”
潮安城外。
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
浅蓝色的天际似纯净的丝绒,一片一片地蔓延到无垠的天边,那份悠然,仿佛能遮住战乱所带来的堵在人们心口的阴霾。秋日的阳光如音符般在空气中流动,随着那和煦的风飘散在潮安城的各个角落。
俊卿坐在河岸边,凝视着山边的落日。夕阳从西山上斜射进来,万物都笼罩在一片玫瑰色中。一抹殷虹的夕阳照在天边,就像着了火一般,碧蓝如洗的天空浮着一大块一大块的云朵,在余晖的照映下燃出火一般的嫣红,瑰丽似锦。四周的小树林闪着墨绿色的光,微风浮动,从河的那一边轻轻吹来,淘气地翻起了他的衣襟,远处响起秋叶簌簌的声音,片刻之后变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小北平从远处走来,在距俊卿几米远的地方停住了脚步,站在柏树后静静地望着他的背影,只见他微微低着头,若有所思的样子,因为他背对着她,因此小北平看不清他脸上的神情,待她调整好呼吸,偷笑着、蹑手蹑脚地走上前。俊卿行伍出身,听到身后的步伐的频率与响声,早已辨认出小北平的脚步,佯作不知的样子,倒想看看那个丫头搞些什么名堂。
小北平向前一跳,捂住了他的双眼,压低着声音道:“猜猜我是谁?”
俊卿笑着道,“让我好好猜一猜,是堕入凡间的天女,还是人人艳羡的花仙?”
小北平松开手道,“不对不对……”她忽然做了一个鬼脸,“……是专吃阿狗的妖怪!”
俊卿故作一本正经地道:“嗯,专吃我这个阿狗……哎呀,不过成为你的‘盘中餐’,倒也值得,你没听那《牡丹亭》中唱到,‘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吗?”
小北平瞪了他一眼,又没在嘴上斗过他,便又扁了扁嘴,“巧舌如簧,随你怎么说,任你能说出花儿来不成?”
“嗯,我当然能说出花儿来,这叫做‘魔法’,丫头你看……”他从短褂的衣兜中取出那红色的花胜,“……古代男女之间用花胜定情,那我们今日是不是就算是……私定终身了?”
她红着脸嗔道:“你那么坏,谁愿意和你在一起啊?”
“你可别不认账。你还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你在河边唱着,‘红花粉花多似沙,妹子犹豫将何戴,将何戴?找个哥哥将妹帮,东南西北寻呀寻,有谁愿把姐儿睬,姐儿睬’,随后我唱,‘随手摘下花一朵,便将花儿给她戴,给她戴。摘下红花插发间,哥哥心中亮堂堂,姐儿能否跟郎走,跟郎走’,我唱这段的时候,你可没反对。”
“那……那还不是你没有唱完,就把那野狗招了来,你跟那只野狗过一辈子好了。”
本来是小北平的一句玩笑话,俊卿却突然正了脸色,“傻丫头,我喜欢的是你,不是什么金枝玉叶,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我只知道,我要和我爱的人在一起,我喜欢你,我就觉得我们两人很相配。”
她的脸便如那天边的晚霞,晕上了一抹红色。随后从颈上系下一块半个手掌大的佩物放在俊卿的手心上;“这是平安符,我从小就戴着它,虽然有些旧了,但是真的很灵呢。你带上之后,一定要平平安安的,知道吗?”
俊卿点点头,“我一定要好好保留着。”
忽然,他的眉间闪过一丝忧色,敌人半月之后便从海上着陆,自己要冲向前线,焉知能否保住性命。他本是一名戎马倥偬的军人,在遇上爱之前,仿佛以前的日子都成了空的,以前的他不畏死亡,不惧远行,可是现在他却忧虑起未来的日子,倘若自己有什么意外,他真的舍不得让她孤零零地留下。
俊卿微微摇了摇头,暂时不去想这令人忧伤的事情,就将未来的事情交给未来去面对,因为,现在他的眼里只有她。
他轻轻地对她说道:“过几日,我有些事情,若是,若是……”他不敢再想下去,“……丫头,你等着我,我一定活着回来,和你成亲。”
俊卿继续道:“对了丫头,还有样东西要送给你,你一定会喜欢。”说完便打了个呼哨,从树林深处跑出来了一匹骏马,“……喏,就是这个。丫头你看看,多俊的马,送给你了。”
小北平轻轻顺着马儿的毛,“好漂亮!”她瞥着俊卿,“你从哪里弄来的,难不成是……”
“嗐,我怎会做那种事,我自会有我的办法。”
小北平突然拍着手叫道,“阿狗,我知道了!你一定还有个名字,叫做‘林大马’,你对着马厩唱歌,结果把马招来了,我说的对不对?”
“你……你个臭丫头,我要真的是有那样的本事,倒是省了不少事。你只管叫我什么‘林鸡’、‘林鸭’、‘林猪’,只要我对着它们唱歌,它们就会成群结伙地过来,咱们可不什么都有了?”
“咱们?”
俊卿点头道,“对,就是咱们!”
他暗暗地思忖着:“若我真是有那‘招风’的本事,那就不用上战场了,直接让兄弟们对着鬼子司令部唱几首歌,日本人岂不是统统滚回到岛国去了?!不行,要想让他们听懂,还得找一个翻译……那倒也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