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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只说了一个“你”字,我的话终究说不下去。
何苦伤害晓薇呢?
她难过,难道我真的高兴么?
唉,我还是心软了。
我还在发呆,晓薇说道:“怎么啦?”
“没什么,你现在在哪?”我改口。
“在家。”
“我也是。”
“嗯。”
唉,好白痴的对话。
既然她都没什么要说,那就算了。
“好了,我要睡了。”我把心一横。
“这么早?”
“嗯,明天还要上班。”
“你现在在哪上班?”
“一家网络公司。”
“网络公司?你原来不是在OC娱乐公司么?”
哼!我离开原来的公司,不就是被你害的吗?
我突然想起当年我所受的痛苦。
靠!难得我重新振作起来,有了自己的新生活,你干嘛又回来找我?
我的语气突然变得很冷淡:“是呀,好了,我要挂了。”
“乐扬!”晓薇稍微加快了语速。
“怎么?”
“其实在Ken、你和我三个人当中,你是最幸福的。”晓薇说了一句让我不能立即想明白的话。
她这样说,是什么意思?
“哦。”
“真的。”
“嗯,我先挂了(说完这句,突然想,晓薇是否会把我的意思误解为“我先死了”?),再见。”
没等晓薇答话,我挂了电话。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难以入睡。
很自然地,我又想起以前的事了。相识、相恋、分手,幸福的、温馨的、甜蜜的、痛苦的、难受的、绝望的,越想,我的心就越乱。
最后,我转动着我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这枚晓薇留给我的唯一实物,竟没来由地笑了。
混账!TMD的东方乐扬!你笑什么?人家把你害得那么惨,你还想着她的好处?你还一边想一边甜蜜地笑?
去死吧你,东方乐扬!
慢慢地,我睡着了。
难以避免地,这一晚我梦见晓薇了。
在梦里,现实中的一切才是“梦”,Ken的出现,是“梦”里的情景,晓薇跟我分手,也是“梦”里的情景,“现实”中,我跟晓薇从来没有分手,我们一直在幸福地生活着。
醒了。我回到“梦”里。
清晨六点四十七分。
再也睡不着了,于是起床,漱洗,换衣服,然后来到大厅,竟看见雨晴房间的房门打开了,走过去探头一看,雨晴不在房间里。
这么早,到哪去了?不是说给我做早餐吗?
七点十分,雨晴回来了。
“早呀,这么早就起床啦?”雨晴笑着说。她的笑容,总让人看着就觉得很舒服。
真诚的笑。发自内心的笑。
“对呀,你到哪去了?”
“晨跑。”
“晨跑?你还有晨跑的习惯呀?”
“对呀,好啦,待会再说,我先去做早餐。”
不一会早餐做好了,是鱼片粥和拉布粉。
“这拉布粉是你自己做的?”我问道。
“是的。”
“你简直是厨神嘛。”
“呵呵,”雨晴抿嘴一笑,“快吃吧,要迟到啦。”
吃过早餐,我载雨晴到大信上班,车上我对她说:“今晚我买瓶红酒回来,庆祝你新居入伙。”
“好呀,”雨晴轻声一笑,“那我也给你做顿丰盛的晚餐吧,正式感谢你肯收留我。”
“好,一言为定。”
在大信把雨晴放下后,我回到公司。一整天如白开水一般,无聊之极。好不容易熬到五点二十分,还有十分钟就下班了。下班后,除了买红酒,还要买些什么呢?
要买花吗?电视里的烛光晚餐,餐台上不是都放花的吗?
烛光晚餐?这么说,还要买蜡烛啦?
我还在想,突然手机收到了一条短信。
咦?是何晓薇发过来的?
短信内容是:“你今晚有空吗?一起吃顿饭好吗?”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023:回到了三年前?
023:回到了三年前?
晕倒,怎么这段时间的经历,总跟最俗套的电视剧的情节一样?
我都已经整装待发,只等打卡机一响,就买红酒去了,然后回家跟雨晴共享丰盛的晚餐,为什么晓薇偏偏要在这时候发短信过来?
现在叫我怎样抉择呀?
于情,晓薇是一个让我曾经痛得死去活来,差点一死了之的人,我对她应该是恨之入骨的,怎么还能跟她共进晚餐?上次在ROOM吧见面,是无意中偶遇,那没办法,但现在,如果我赴宴,那便是有意跟她见面,怎么能这样呀?既然都已经分开了,既然我都几乎忘却从前的事儿了,怎么还要见她?怎么还要让这个不该延续的故事延续下去?
于理,我今天早上就跟雨晴约好了,按时间顺序往下排,我是应该拒绝晓薇,而跟雨晴共进晚餐,庆祝她新居入伙。
在情在理,我都应该拒绝晓薇,甚至根本不回复她。
但人呀,就是一种奇怪的、复杂的动物,明明知道这样做不对,往往还要这样做。
我回复了晓薇一条短信:“地点?时间?”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给她回复这样一条短信。
几十秒后,晓薇的短信又发过来了:“六点三十分,步行街绿茵阁,那张台。”
一看到这条短信,我的鼻尖一酸,心中一阵绞痛。
步行街绿茵阁,就是我跟晓薇第一次约会所去的餐厅。
霎时间,我似乎回到了三年前,那个刚跟晓薇认识的时候。
一切都是那么淳朴,一切都是那么简单,一切都是那么美丽。
为什么?
为什么当时要让这美丽的一切发生?为什么美丽以后,会演变成痛和恨?为什么在时间把痛和恨冲淡以后,又要让最初的感觉出现?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我压抑得好辛苦。我几乎要哭出来了。
稍微冷静了一下,我回复了晓薇:“好的。”虽然只有两个字,但打下这两个字时,我的手在颤动,发送这条信息前,我也犹豫了几次。
而就在这时候,我的手机响了。我愣了一下,一看手机,是雨晴打过来的。
唉——真的在拍电视剧吗?
“喂……”
“不败,你下班了吗?我刚下班啦,现在去买菜,你想吃点什么?”雨晴的语气十分愉悦。
而我呢,一听到她的话,听到她那快乐的语气,心像被什么重重地捶打了一下一般。
“我……”我真的不知该怎样说。
“你还在忙吗?你先忙吧,买什么菜,我拿主意好了。就这样……”
“等一下!”我叫住了准备挂线的雨晴。
“怎么啦?”
“对不起,我临时有事,不能回来吃饭了。”
大概停顿了两秒,才听雨晴说道:“哦,这样呀……唔,没关系,你先忙你的事吧。”虽然雨晴尽量让自己的语气保持愉快,但我能听出她话语中的失望。
“嗯,我改天再帮你庆祝吧。”
“好呀,好啦,先不聊啦,你先忙吧。”她想尽快挂线,不让我觉察到她此时的情绪十分低落。
“嗯,再见。”
我刚说完,雨晴就挂了电话。我深深地吸了口气,闭上眼睛,似乎看见雨晴充满失望的面容。
打卡机在几分钟前已经响起来了,只是心绪杂乱的我没有听到。我定了定神,离开公司,驾着我的M6,朝步行街去了。
一路上,我又想起三年前的那个晚上。
在步行街的绿茵阁。
本来说好让晓薇请客的,但饭后我趁晓薇上洗手间的时候结账了。
“不是说好我付钱么?”
“开玩笑啦。”
“你早就想好要付钱?早知你是这样想,咱们就别到这种高级餐厅嘛,别乱花钱呀。”
当时的我,听了这句话,忽然喉头一酸,似乎有什么要涌上来一般。
晓薇,一个漂亮的、善良的女孩子。当时我是这样想的。
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配不起谁,但当时我却想,我配得起晓薇吗?
从前呀从前……
胡思乱想中,我已来到绿茵阁。
我似乎回到了三年前的那个晚上。
晓薇短信里说“那张台”,指的是三年前我跟她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所坐的那张餐台的吗?
我走到那张台前,没人,于是坐了下来。
我看了看手表,六点十五分。
还有十五分钟就到约定的时间了,不知怎的,我的心跳个不停。
六点二十五分,一张熟悉的脸出现在我眼前。
何晓薇——一个改变了我的一生的人,一个我永远不可能忘记的人。
最熟悉的陌生人呀。
那晚在ROOM吧虽然看到她,却没有细细打量,这时认真一看,只见她的样子比起两年前少了一份天真,却多了一份成熟。
突然,不知何故,我强烈地感受到,她还是她,却不再是三年前初识的她了,我还是我,却不再是三年前那初尝爱情的我了。
时过境迁,大家都变了。三年前的感觉,永远只能留在回忆里了。哪怕是同样的地点,同样的人物,却再也没有同样的感觉了。
有些感觉,一旦失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了;有些人,一旦变了,就再也不能像从前那样子了。
既然那样,勉强回头还有意思么?
“请坐。”我笑了笑,笑得好假,像应付一些讨厌的客户一般。
“嗯。”晓薇轻轻点了点头。
“先点菜吧。”我说着把餐牌递给她。
“谢谢。”
彼此都很客气,就像是刚认识的、且并不十分投机的朋友一般。眼前这个陌生的人,真的是我曾经最亲密、最信任的人吗?真的曾经是我身体中的一部分吗?
一顿饭下来,大家都没怎么说话,没有提以前的事,也没有说分开的这两年中,大家经历了什么事。她干嘛要约我吃饭呢?不是有事想跟我说吗?难道只是想见一见我?
无趣的两个小时过去了。早知如此无聊,我就拒绝晓薇,回家跟雨晴共享她亲手做的丰富的晚餐好了。
雨晴现在在干什么呢?
八点二十分,我对晓薇说:“咱们走吧,你还有什么地方要去没有?”
晓薇摇了摇头。
“那我送你回家吧。”
晓薇想了一下才说:“好呀。”
我叫服务员结账。服务员过来收钱的时候,我很自然地拿出钱包付钱了。晓薇没有阻止我,也没有像三年前那样说什么不该来这么高级的餐厅呀,别乱花钱嘛。
结账以后,我们准备离开了。
望着那张具有特别意义的餐台,我突然意识到,当年的感觉,永远只能留在回忆之中了。
我一边想,一边跟晓薇走到大门,正准备出去,却见一男一女从门外走进来。
我无意中瞥了那两人一眼,全身颤动了一下。
靠!不会真的这么巧吧?
那男人竟是Ken!书包 网 。 。。 想看书来
024:无意的偷窥
024:无意的偷窥
跟Ken一起进来的女人,就是几个月前我在大信所看到的那个跟Ken一起闲逛的女人。
也就是他的老婆?
Ken也看到我和晓薇,表情凝固了一下,接着,他把注意力都放到晓薇身上,而忽略了我。
他大概还没认出我就是晓薇两年前的男朋友,大概还不知道眼前这男生曾经对他恨之入骨,想要把他煮熟吃掉,或许他以为我只是晓薇新交的男朋友。
我偷偷瞄了晓薇一眼,发现晓薇的表情十分复杂:惊喜、深情、嫉妒、憎恨……难以用一个词准确地形容。
接着晓薇紧紧地挽住了我的手臂。
好幼稚的做法。
如果当时我把她的手甩开,一定能把她气死。
但我终究不忍心这样伤害她。
Ken的老婆似乎也觉察到一些什么,迷惑地望着Ken,问道:“你的朋友?”
我靠!她还没见过晓薇?Ken也太厉害了吧?竟然能脚踏N船(N至少大于二)并操控得游刃有余而让各船相互并不碰撞?
“不认识。”Ken摇了摇头,拉着她的老婆跟我和晓薇擦肩而过。
好绝情!比当年的晓薇更绝情!真是一山还比一山高。
晓薇呆立原地,没有要离开的意思。我轻轻地甩开她的手,走出绿茵阁。她跟了上来。
“走吧,我的车子在那边,我送你回家。”我给晓薇丢下一句后,便再也没理会她,径自向前走去。
拍拖的时候,我哪会这样对她?那时,我对她简直是千依百顺。她喜欢什么,不管多么昂贵,只要我有能力,我都会买下,送她,让她高兴;她一生气,哪怕我没有做错,我也会想方设法地哄她高兴,一个劲地赔不是。
对我来说(或许是对大部分人来说),初恋是最美好的,初恋的过程,就像一件艺术品,我非常努力地制作着这件艺术品,尽量不让它有半点瑕庛。
可是,当这件我费尽心血制作的艺术品突然坏掉,而且再也难以修补的时候,我还会有耐心去重制一件?
没有了!激情没有了,心思也没有了。
有些事情,一辈子只会做一次。一旦你全情投入去做的事情最后没有结果,你便不会再有激情去把这件事再做一遍。
难道不是吗?
这一辈子,我再也不会低声下气地哄女孩子了;我也不会再毫无保留地爱一个女孩子。
我最爱的是自己。
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