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舞会上的那个女人是……”
“那是哥哥的母亲,现在我也叫她母亲,她收养了我。你一定奇怪,她为什么会收养自己丈夫情妇的儿子吧?是哥哥拿着刀举在脖子上,大义凛然的威胁他母亲,如果不收养我,他就死给她看,很幼稚吧?可我就是在那个时候起,下决心要变成一个强大的人,一辈子守护他,决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他!”
洛堇修……原来他有这样的成长经历,看上去大大咧咧的,其实内心非常孤独,非常需要关怀和爱。
“至少……至少你哥哥还在。”我安慰他。
他笑了笑,突然用力把我的秋千架推到最高。
我闭上眼睛,风在耳边呼呼地响。我荡得高高的,我的身体轻快极了,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
秋千停下来的时候,洛堇修怔怔地看着我说,“应晴,你笑起来真好看。”
“那是,国色天香啊!”
我呵呵笑着。
洛堇修突然擒住我的肩膀,他闭上眼睛,一点一点地压下来。我的心,慌乱起来。我一把推开他,惊叫道,“你干嘛?”
他毫无防备地向后退了几步,沉寂了两秒,然后大笑道,“逗你玩呢!我只是想看看你能不能抵挡住我这个万人迷的诱惑。”
我白了他一眼,“一点也不好笑。”
我们结伴回到了舞会上,人群已经散了,只有秦简他们几个还在,见我和洛堇修一起回来,秦简眸光一凉,伸手将我拉到身后,“洛堇修,请你适可而止!”
洛堇修一副无辜的表情,笑着说,“秦简,你太敏感了,刚刚应晴迷路了,我送她回来而已,我对她没有什么的。”
“有没有你自己心里清楚!”
秦简拉着我的手,头也不回地走了,我看到洛堇修的拳头紧了紧,只是一瞬,又听见他笑闹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他一直这么爱吃醋吗?呵呵,真有趣。”
天空已经暗了,秦简走在前面,他的背影披着午夜的月色,任再多黑暗,也不能阻挡他的光华。
他总是那么沉静,那么深邃,修长的身形,镇定的气质。
他突然转身,站到我的面前,他抬起手来,似乎想摸一下我的头发。
我扬起头伸出手抓住他的一根手指,仿佛最默契的舞蹈,借着他的力量一带,整个人直接扑进了他的怀里,紧紧地,紧紧地抱住他。
不知时间过去了多久,在他稳稳的怀抱里,我感到了放松和平静。
我把头埋在他的胸前,额头靠着他的衣领,羊毛呢的质感传来柔软和温暖,我双手搂紧他,感觉到他厚实的衣下劲瘦的腰身,我一时心如撞鼓。
我低声问他,“你生气没?”
他沉默了两秒,答,“生气又不生气。”
我傻傻地把头抬起来,额头蹭到了他的下巴,又慌忙地埋下头去。
他轻笑了一声,低声而缓慢地说,“不要担心我会误会。”
“其实我要谢谢他,多亏了他,我才明白……什么是忌妒。”
“原来我也会忌妒,那么患得患失,那么不敢想象……”
“晴晴,看到他总是在你身边,我的心里就有莫名的怒气,但我又不能不相信你。我好厌烦这个控制不住自己的我……”
“他那么优秀,那么自信,我有时候都在怀疑,是该继续抓紧你,还是……”
他缓缓地停顿了一下,后面的词语,似乎消失在胸腔里,低不可闻。
我猛地伸出一只手,手掌焦灼而慌乱地覆上他的唇。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做出这个动作,掌心里传来柔软而温暖的特殊触感,我们的目光在那么近的距离相遇,我却看不懂他目光里浓缩的含义。
只有片刻,我感觉他搂着我的手缓缓加重了力度,而另一只手,将我抬起的手腕抓住,毫无预兆地,他低下头,轻轻吻了一下我的掌心。
奇妙的感觉在胸腔漾开。
他望住我,眸光柔软如花开,“晴晴,我已经没有选择。”
我的心猛地一颤,如果我的理解能力没有出错,他是在说,他爱上了我。
他爱上了我,所以没有了选择。
在爱的人,没有后退的选择。
我深吸一口气,踮起脚尖,吻住了他的唇。
在这世界上,再也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带给我这样的震撼和美妙,他甚至让我感觉灵魂在飞在唱。
月光那么明亮,而我小小的心,早就随着他焦灼的吻而沉迷。
背后突然有人喊,“应晴!”
不管是谁,你大爷的!我一脸灰败地回头去看喊自己的人,竟然是刘文君。
“我找了你好久,原来你在这儿!”
这人有没有点眼力劲?
什么重要的事情非得在一对小情侣吻得热火朝天的时候说?
秦简的脸有些红,他将我拉到身旁,轻轻牵着我的手。
我抬起头,没好气地说,“什么事儿?”
ps:
这是小年第一本上架的小说,年糕们要加油订阅呀。
、第十三章 演讲比赛前夕
她的目光有些局促不安,细小的双眸中透出稀疏迷茫的光线,慌乱又锐利,愣了两秒,才缓缓道,“其实也没什么事儿,舞会上的人都散了,我一个人回家挺害怕的,所以……能不能跟你们一起回学校?”
“流光和七春呢?”
“她们说要在洛堇修家里过夜。”
“干嘛?”
“说是要通宵打……斗地主。”
哈哈,这两货,八成是看着洛堇修一屋的金山银山,想赢点回来,就算输了,洛堇修这么大气的男孩子,也不会跟她们两个女孩子计较。
舞会过后,我们三个都有些疲惫,的士上,一路无言。
杭州的夜空,安然静好,点缀着熙熙攘攘的星星,秦简的手一直握住我的,温热的触感,缓缓将我包围。
刘文君一直端正着坐着,两手紧握放在丝绸裙子上,眼睛时不时瞟向身旁的秦简,每一次,都冷冽如冰。
我想,任何一个女孩看到自己喜欢的男孩跟别的女孩亲热,都会心生嫉妒吧,就算是一直淡漠的刘文君,也是如此。
我是在万圣节过后的一个星期,确定刘文君喜欢秦简的。那天,秦简生病了,躺在寝室不愿意出门,宿管阿姨特许我进去照顾他。
秦简住在男寝402宿舍,张永乐跟他一起住,还有两个人是别系的,嫌宿舍条件不好,长期在外留宿。张永乐性子大大咧咧的,很好相处,秦简长期收到女生的小礼物,他也毫不介意地一起分享,包括刘文君的那条围巾。
他是一眼就觉得那条米色羊绒围巾很适合自己,颜色好搭不招摇,跟他的略黑的小麦色皮肤简直是绝配,他便自作主张要了来。后来才发现,围巾的角落里绣了刘文君名字的缩写。
谁会因为一条围巾而拼死命寻找它的主人呢?
张永乐就是这么个奇葩,他调出了整个计算机系和经济系的女生名单,一个一个核对名字缩写。最后筛选出了三十二个附和缩写的名字,一个一个排除,最后才找出了刘文君。
他说,只有秀外慧中,才德兼备的人才能秀出这么细致的围巾来,这一针一线都能看出她是个非常有耐心的女孩子。
于是,他不可抑制的喜欢上了刘文君。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总是白痴的做出一些傻事引起对方的注意,张永乐就用了最愚蠢的方式,在人后议论她。故意嘲笑她,他希望她能有一天终于怒不可遏,找他理论,或是恶狠狠的以牙还牙,没想到刘文君用了更激烈的方式。一巴掌。
她原来不像他想的那么柔弱,她的内心有一团火,一旦燃烧,便星火燎原。
而他的对她的喜欢也像火烧城池般,覆水难收。
刘文君喜欢秦简这件事,他一早就知道。他真心把秦简当朋友,他不忌妒。
很多事情是注定的。虽然人总要去争取,或者去回避,但是注定的就是注定的。刘文君先喜欢秦简就是件注定的事。
张永乐曾跟我说,“其实作为室友,也就觉得他是一般人而已。”他晃晃脑袋,“我不是贬低或者忌妒他。你知道,男生和哥们在一起的时候都挺平常的,他人很随和,不自恋,不装。不过。走出了宿舍,我的确能感觉到,他跟我们不一样。”
虽然秦简那么优秀,让他压力山大,但是他是天生的乐天派,他深信,没有真心夺不来的爱情。
在刘文君第一次答应他的邀请时,他乐得差点把寝室给掀了,虽然她只是答应他,去食堂吃饭。他小心翼翼地挑选一般女生会喜欢的菜色,恨不得把食堂每样菜都各点一份,但他很快发现,她的心不在焉。
后来他学乖了,每次吃饭都会叫上秦简,只要她开心,也没什么不可以。
其实明明三个人在一起的时候,还是他和刘文君说的话最多,但是他能感觉得到,刘文君带着一种包装重重的紧张感,每句话都字斟句酌,妄图妙语连珠。
他明白这种心情,就像他想在她面前尽力特别一样。
这样的张永乐,让我想起了顾明君。高中时候的她,几乎是用尽一切力量来讨顾罗生的欢心,我们都以为她能修成正果,谁知道,一个傅轻萝就轻易地将她打回原形。
感情有时候只是一个人的事情。
和任何人无关。
爱,或者不爱,只能自行了断。
再次见到顾明君,是在学校的大礼堂里,班里推荐我参加市里的英文演讲比赛,学校通知所有参赛者,三点钟到大礼堂集合,抽签决定上台顺序。
她见到我,眼里闪过惊喜,不停的跟我说着最近发生的事。她说,英文系某个男孩追她,长相不错,就是个子矮了点;最近市中心那家乐町的专卖店,连衣裙打折,有时间跟我一起去看看;英文比赛的演讲稿,她决定别出心裁,用爱情做主题,亮瞎评委老师的双眼……
看她雀跃的样子,我几乎以为她已经痊愈,但在傅轻萝和顾罗生并肩出现在会场的一瞬间,我看到她的眼睛里,有泪光闪过。
顾罗生看见他,搂着傅轻萝的手臂忽然局促,脚步缓慢了些,他稍稍一愣,低声说,“你也来了。”
“嗯。”
“那……加油。”
“嗯。”
傅轻萝的目光一直盯在顾明君的身上,从上到下,那眼神,让人极不舒服。
现在的顾明君除了家室没有傅轻萝好之外,从外貌到内在,都不比她差。
关于傅轻萝的传闻,我也听了一些。
那个轻薄他的继父突然就被判了刑,没人知道是谁提供的证据,她获得了一大笔赔偿金,成了有钱人。
成了比顾明君的有钱的有钱人。
她是以高高在上的姿态回到顾罗生身边的,她觉得只有这样的她才能与他相配。
可是他的眼里,似乎有了她读不懂的东西,说不清是什么,但她的的确确感受了威胁和不安。
这一切情绪,都来自于眼前的女子,顾明君。
忌妒让一个人变得丑陋。
所以修养极好的傅轻萝,也忍不住刻薄起来,她轻笑着,眸光璀璨,指着顾明君脚上的匡威帆布鞋,说,“你这鞋是仿冒的吧?我有一双正版,你要不要,我送你?”
顾罗生有些尴尬,他拉了拉傅轻萝的手,低声道,“去抽签吧,别闹。”
顾明君本来觉得有些难堪,但看到顾罗生后,又忽的释然了,她有什么好丢脸的呢?她最难看的样子,早就被他见识过了啊。
贫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无法正视贫穷。
她笑了笑,望了望自己劣质的鞋子,说,“谢谢你的好意。这鞋虽然不是正版,但经济实惠,也舒服,下次你也可以试试。”
顾明君的平心静气,一下浇灭了她的嚣张气焰,她的刻薄无理,好像没了着力之处,闷在了胸口。
抽完签之后,顾明君大方的跟他们招手,说,“有空一起喝茶。”
不拖沓,不留恋。
可在出门的时候,还是加快了脚步,飞快的逃离了他们的视线。
她走过的空气里,都是泪。
决定参加演讲比赛之后,我的生活开始忙碌了起来,我忙着准备演讲内容,我呆在图书馆里的时间更多了些,忙着查阅资料和整理材料。
洛堇修开始选修表演系的课程,他觉得学经济实在无聊透顶,加上他确实对表演很有兴趣,所以他准备毕业后,去考影视学院研究生。他使劲的在我的本子上签名,他说等以后大红大紫之后,这些签名还可以卖钱。
七春在得知他的演员梦想之后,开始自学经纪人的所有书籍,她说,演员身边最需要的就是一个百折不饶,称职省心的经纪人。
她觉得,只要她守着他,升为老婆是指日可待的事。
流光去做了志愿者,空闲的时候就去孤儿院探望那些失去父母的孩子。有空的时候我也和她一起去,和孩子们玩在一起的时候,我会忘记所有的烦恼。
我的演讲内容没有顾明君那么另类,是中规中矩的经济学论文,但我尽量用了比较不生涩的字眼,来描述枯燥的微观经济学。
洛堇修对经济学不感兴趣,但他每门功课都接近满分,他能轻易的洞察股市,熟练的背出那些晦涩难懂的理念,有时候,老师也会在私底下问他,最近的股市动向。
所以,我决定去请教他。
在洛堇修的帮助下,我的演讲稿写得很顺利。
演讲比赛那天,流光,七春和秦简他们都陪着我去了。洛堇修甚至准备了鲜花,他说等我领奖的时候会上台给我送花。
秦简白了他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