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伙伴们都惊呆了,佩服的向他拱拱手。
于是乎,他就把这杯酒取名的权利交给了当天的寿星,也就是本人。
想想都快成年了却还没谈过恋爱,灵光一闪,我就叫它单身贵族了。
拿起小白调好的酒,我仰头就将它喝个净光。
“你丫的脑残了吧!”
孙诗晴伸手抢过我手中空空如也的酒杯,如同泼妇般的教训起了我,成功赢得了周围无数客人有些鄙视的眼光。
携爱。来不同于其他酒吧一样喧嚣混乱不堪,它是一个专为情侣打造的优雅场所,所有的桌椅都是钢化玻璃的,四周的墙壁是纯黑色的,上面都是星光点点的彩灯,天花板上也吊着一个很漂亮很漂亮的水晶吊灯,再搭配上清脆纯净的轻音乐,那简直就是一个所有人都无法拒绝的地方。
而且每天晚上七点到十点都会有酒吧歌手开唱,所唱的歌曲也是由客人所点的,在唱台的旁边有一个点歌栏,进来光顾的客人可以在上面写上想听的歌曲,二十个名额,写完为止。
唐亚楠独树一帜,别出心裁的经营方式自然让这个酒吧的生意好到不行,不过目测最近好像少了那么点人,我的直觉告诉我是被孙诗晴这个祸害给吓走的。
“小白,再给我一杯”
我也不甘示弱的从她手中抢回杯子,递到小白面前,可是酒杯却被另一只手给拿走,唐亚楠一脸玩味的看着我,然后潇洒的在我身边坐下,不停的玩弄着手中的高脚杯。
嘭!
一声清脆的响声之后,他手中的杯子就一分为二了。
“靠,唐亚楠,你家的杯子是一次性的吧!”
我从他手中抢过那被分尸的杯子,确定它的的确确是玻璃做的之后,狠狠的鄙视了他一眼,舍不得给我喝酒就直接说嘛!何必拿杯子出气。
“夏夜星同学,你还是先想想怎么跟那个被你伤害的遍体鳞伤的妈妈解释吧!自己在这喝酒,你喝的下吗?”
本来就很惭愧的我,被他这么一说,我真的很想冲进柜台拿一瓶酒喝死算了,喝死了我就不会再给我妈找麻烦了,不会再把她弄得心身疲惫了,我怎么会这么不孝。
一滴泪从我脸上无声的划过,起先我是轻轻的啜泣,然后便是无所顾忌的嚎啕大哭。
“喂!喂!,夏夜星,你这样会弄的我很良心不安啊!”
孙诗晴放下手中被她喝掉一半的单身贵族,紧张的摇晃着我。
“看来还是有点良心的,还知道哭。”唐亚楠依然不依不饶的说着些闲言冷语。
我抬起头一拳打在他的右臂上:“唐亚楠,你个王八蛋,你就想看我哭是吧!就想让我出丑是吧!”我边哭还边扯着他的衣袖往我的脸上擦,我承认我是故意的,因为唐亚楠他是个有洁癖的怪胎。
“夏夜星,你个死丫头,你干嘛啊!”
随后,他便像赶瘟神一样的将我往外推,然后有些厌恶的将他身上那件新买的外套脱下来,狠狠的扔在我的头上,将我整个头盖住:“拿回去给我洗干净。”
我拿下他的外套,在脸上使劲的蹭,直到我感觉脸上干净了才满意的将他的衣服拿开,抖了抖,再穿在自己的身上。
每次来到携爱。来我都会自备外套,因为在这里面,夏天永远只有十八度,而冬天则会停留在最舒适的温度。
看着唐亚楠已经黑下来的脸我很满意的拿起孙诗晴的酒,浅浅的喝了一口,然后故意发出啧啧的声音。
小白在一旁想笑,又故装镇定的看着眼前的一场闹剧。
天色已经渐渐暗下来了,携爱。来里的人越来越多,每天晚上七点到十点是这里的高峰期,很多上班族劳累了一天都会在这里放松一下疲劳的大脑。
我低头看了看手机,已经六点五十了。
“各位顾客,大家好,我是今天的DJ简诺,还有十分钟我们的响亮之约就开始了”
唱台上响起了简诺那富有磁性的声音,携爱。来的DJ是不固定的,有人想来唱歌前一天预约一下就可以了,简诺是最常来在这里唱歌的,我问过他为什么不跟唐亚楠签长期合约,他只是简单的说了句不喜欢被束缚。
“今天我们的响亮之约已经被预定,所以今天的舞台就交给一位客人了。”简诺继续说着。
我原来听唐亚楠说过,唱台的事他从来不管,都是交给当天的DJ,如果有什么特殊的日子,就可以由他变动,这里的客人也都很和谐,从来不会去计较这些。因为每个人都会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大家都可以理解。
简诺说完之后,就看见一个长的白白净净男生出现在他身旁。
“大家好,我是吴晓,今天是一个很重要的日子,一个我很在乎的人的生日,我想借这个舞台跟大家一起为她送上最真挚的祝福……”
台下一片响亮的掌声,不用猜也知道是为女朋友祝福。
“你先打个电话回去,看看你妈妈那边的情况。”
听了唐亚楠的建议,我点点头,拨通了家里的电话,随后那边便传来妈妈没有什么异常的声音。经过一阵寒暄,确定她还不知道我又犯错之后,我放心的挂上了电话。
“怎么样,你妈知道了吗?”孙诗晴立刻凑上来问。
其实不只是我担心,她也好不到哪儿去,她妈身体不好,经常被她给气晕过去。我微微一笑,朝她摇了摇头。
“我送你们回去吧!先回去给你妈打一针预防针,这件事想瞒过去很难。”
唐亚楠总是这样,每次我们出了什么事,他想的总是比我们多,孙诗晴总说,以后谁嫁给他,那一定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
狼牙月,伊人憔悴,我举杯,饮尽了风雪……
走出携爱大门,那个名叫吴晓的男生已经开始唱歌了,他弹着钢琴,深情款款的唱着周杰伦的发如雪。
这首歌是我的挚爱,里面有我最喜欢的一句歌词,至今没有其他歌曲可以超越。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3)
我家小区和孙诗晴家小区离的很近,五分钟的路程,从携爱。来到我们那边开车也就二十多分钟。
打过电话回去了,我那一颗忐忑不安的心,算是得到了暂时的缓和。走到门口,我一反常态的自己乖乖拿出钥匙开门,没有像平时一样将门敲得咚咚响。
一打开门,一阵可口的饭菜香味便扑鼻而来。
“回来了?我们吃饭吧!”
妈妈从沙发上站起来,解下腰间的围裙,走到餐桌前拿起碗开始盛饭。
我坐在椅子上,接过妈妈手中的饭,鼻子有些微微发酸,但还是没有太明显的表露出来,我埋着头,往嘴里喂着那淡而无味的白米饭。
匆匆吃完饭,就冲进了浴室洗澡,因为我真的害怕,下一秒我便又没出息的哭了。
洗好澡,我回到房间打开电脑准备询问一下孙诗晴那边的消息。可是却收到一条系统消息:“恶魔幻影”请求添加您为好友!
看了下我果断的拒绝了,一般不认识的人,我都不会加。
虽然QQ里有一两百人,但那都是或多或少有点交集的,至少我都知道姓名。可是那边似乎是不到黄河心不死,我连续拒绝了好几遍,他依然很顽固的继续发送请求。
而且,没有备注消息。
我正犹豫着要不要同意,孙诗晴就发过来一条消息:“暴风雨来临前的天空都是异常安静的!”有时候我也挺佩服她这咬文嚼字的功力的,还真以为自己是什么大诗人转世啊!
“有屁快放!”我很不文雅的回了过去。
果然,她立马暴露了自己那比我更不文雅的本性:“奶奶的熊,你的手会放屁吗?”看着她那边的正在输入状态,我只好一脸无奈的等着她的下句话,趁着这期间,随手按了一下同意并添加为好友,将那个顽固的恶魔加入了自己的好友列表中,或许他是隐身状态,一个有些玩世不恭的男生头像是灰色的。
“你说这展琦会怎么报复我们?”
等了半天,她竟然才憋出这么几个字。
我想了想也不知道怎么回答她,但是我相信以展琦那种高傲刁蛮的性格,这件事情我们不会那么轻易的逃过去。
“还是静候着暴风雨的来临吧!”
我回过去给她之后,就收到阿毛的消息:“你们还好吧?有什么事记得跟我说。”
看到他的消息,我舒心一笑,虽然我们很坏,可是上天还是眷顾我们的不是吗?每个朋友都那么讲义气,一有什么事他们都会尽全力的帮助我们。
唐亚楠是,阿毛是,叶熙是,还有很多很多朋友都是。
“放心吧!没什么事”
我回过去之后,他已经不在线了,几乎每次都这样,上网跟他说不到三句话,也不知道是掉线,还是下线了。
孙诗晴那边也没了消息,一瞥眼,我看见了电脑旁边那个有些丑的麦兜闹钟显示着九点半。
那是我生日的时候孙诗晴送我的,她总说我跟猪一样能吃,能睡,所以麦兜就是我的卡通形象。我也送给她一个流氓兔的闹钟,在我心里,这是最贴切她形象的卡通。
“我们去斗地主吧!老位子!唐亚楠和阿毛已经进去了”
不一会又收到孙诗晴的消息,我就知道,都是夜猫一族,他们怎么可能睡得那么早。
不过,别人都是玩网游,只有我们会无聊到整天斗地主,看看我那已经十几万的成绩,再看看孙诗晴那还停留在四位数的分数,我得意的笑啊得意的笑。
其实以我这烂的掉渣渣的技术,是不可能赢那么多分数,只不过每次我当地主的时候,我都加倍,然后再逼着唐亚楠加倍,接着再强迫他给我放水,然后我的分数就哗哗哗的上涨。
这要是让孙诗晴知道了,我一定会活活的被她给拍死。
“等下我出2,你不准要”我给唐亚楠发去条有些威胁气息的消息。
“你自己都2到不行,怎么还好意思出你的本家?”
他的速度总是这么快,我看过他打五笔,飞一般的速度,我心里那个羡慕嫉妒恨啊!我发誓一定要学会,然后就可以在孙诗晴面前好好的炫耀一番,以此雪恨她经常嘲笑我乌龟般的打字速度。
凌晨两点钟,我终于抵不过瞌睡虫的来袭,不顾他们的反对,强行退出游戏,然后熄灯睡觉。叶熙临走时千叮咛万嘱咐,女生一定要早睡早起,这样才能保持好的皮肤,我和孙诗晴头点的跟拨浪鼓似的答应她,然后她一走我们就立刻将她的话抛之脑后。
不过想想这丫的,出国旅游都俩星期了,连个电话也没打给我们,回来一定要好好修理修理她。
一觉醒来已经十点了,顶着被我揉了一团糟的头发,我慢悠悠的走到浴室去洗漱。顺便想想这一整天怎么打发,妈妈每天都是早上六点出去上班,然后下午六点准时下班回家。
上学的时候还好点,可以在学校食堂吃饭,一到周末,我几乎都是吃泡面度过的,我跟它那友谊啊,绝对比跟孙诗晴和叶熙还要深厚。
洗漱完毕,电话就响了,看着屏幕上闪烁的两个字,我就知道,今天的午餐有着落了。
“叶熙,你回来了吗?”
昨晚还说要修理的人,现在却要因为我这不争气的胃而百般讨好他。
“回来了,我们在肯德基,你跟孙诗晴快点过来吧!”
我的话还没说完,就听见那边传来“嘟嘟嘟”的忙音。
叶熙只比我们大一岁,但却已有多年工作经验,她初三上完就开始工作了,换了无数次工作,最后因为被一家模特公司看中,就跟他们签了约。
拍过杂志封面,代言过产品的她,现在也算是小有名气了,有时候我们一起逛街还会被她的“稀饭”给认出来。
对于她那些粉丝的名称,我跟孙诗晴已经吐槽不下一百遍了,叫什么不好,竟然叫稀饭!
换上一件黑色T恤,一条牛仔短裤,一双帆布鞋,再将头发松松的绑成一个马尾,拿上包包,我就出门了。
说我跟孙诗晴心有灵犀,那是一点都不夸张,一走出小区大门就看见她在那里等我。
“大妈,你就穿这出门啊?”孙诗晴像看见怪兽一样看着我,表情要有多夸张就有多夸张。
“又不是去相亲,穿那么正式干嘛?”我无视她的鄙视,伸手来住了一辆出租车,打开车门坐上去,然后将她拽了上来。
因为是周末,所以肯德基里的人爆满,爬上二楼,我们一眼就看见了拐角处的叶熙等人。
她穿着一件黑白相间的洋裙,戴着个Gucci墨镜,优雅的抽着中华。她的朋友我们并不怎么熟悉,而且每次她都会带着不同的朋友出来,我和孙诗晴纯粹是去蹭饭的,管她带谁呢!
不过我不得不佩服的是,她的人脉真的很广,黑道白道她都能认识那么一些人,现在连娱乐圈里的明星都能勾搭到了。
一看到我们,她便朝我们招了招手,看着穿着性感的她,再看看土的掉渣的我,那一瞬间我还真不好意思过去。
虽说孙诗晴总是被我称做农村非主流,但是她的非主流有时还确实能派上用场。比如说她今天穿的这件在地摊上买的白色连衣裙,就比我有品位的多,反正人家又不会特意去研究你衣服的材质价格。
只是,因为这顿白吃的午餐,我的人生即将开始第一轮的改变。
“叶熙,你丫的还记得我们啊?还以为你死外面去了呢!”
孙诗晴风风火火的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