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8.放入冰箱冷藏过夜。
星号
1. 喜欢微酸口感的,可以放半个柠檬。
2. 指饼以浸透酒液但不滴落为度。
3. 吃的时候再洒可可粉,否则可可粉会受潮。
4. 光阴凝成的礼物——花生牛筋香草浓汤
一直觉得汤是一种特别食物,最简单最耗时,喝时小小一碗,永远都是陪衬,不会是重点主戏。记忆中只有粤人才会精心煲汤,很当成一回事地一家人围坐着喝,我便觉得他们的家庭一定是温情脉脉的,有汤在联系着彼此——用光阴凝成的礼物。
这世间有什么才是真正可贵的?只有时间,逝去不可回头,无法挽回只有纪念。
曾经在另外一个文里写过这样的句子:
“这些年为他花费的那些心血让他看来如此的与众不同。
是这个世界上,不能放弃的存在。”
我们所有的最后终究归于自己,自己曾经的付出,全部的心血,心动,付出而不再回来的时间。是那些时间在漫长的岁月中为我们凝聚出一个爱人,独一无二的只属于我们的爱人。
爱情是一碗汤,内容不是菜蔬鱼肉也不是花椒大料,是我们时时关照等待中的时间。而待到这汤出锅了,又有一个词叫“汤不冷”。这是一种距离,一个状态。汤不冷的距离,恰到好处,太亲密时,那汤太烫喝不下去,离开远了,汤已经变冷,生腥难咽。
在这中间是一碗刚刚好的汤,不冷不热,六十多度冒着白烟的暖,喝下去稍稍烫嘴,热汗与幸福一起蒸腾出来。
要维持一份汤不冷的暖意,时间、容器、距离都要控制好,而最最重要的,是心意,可否有心,是否有情。
听说若斯人有心,无论几时回去,厨中总有一碗三分钟内可食的不冷的汤。然而有时候人们会忘记这些,在习惯中轻视心意,同时忘记的是曾经被感动过的爱情。
材料:
1. 猪蹄:250g
2. 牛筋:100g
3. 花生:50g
4. 黄豆:20g
5. 配料:生姜6片、葱三颗
6. 调料:精盐、味精、绍酒、糖、淡奶油、香草豆荚(云尼拿枝)
步骤:
1. 猪蹄斩件,去毛,洗净,汆水10分钟,捞起过冷水
2. 牛蹄筋洗净,切片,花生黄豆洗净,与牛蹄筋和汆水的猪蹄一齐放进砂锅里,加清水适量,大火煮沸,再用文火慢煲1……2小时。
3. 加盐调味,加少量淡奶油,五分之一根香草豆荚。
星号:
1. 猪蹄让老板给剁了,骨头很硬,家里处理不了。
2. 汆水的时候要放姜和酒,去腥气和血水。
3. 香草豆荚的英文名为:Vanilla,其实就是所谓的云尼拿枝,平时说得香草精就是COS这种植物的味道,香草豆荚大概有16CM长,用的时候可以一段一段截下来用,用刀刃切开豆荚把里面的籽刮出来,如果需要的味道不那么重,也可以直接把豆荚放到水里煮,煮完可以阴干,下次再用,如果保存得好,可以用好几次,直到香味消失。
4. 一个比较囧的事就是……无论是花生猪脚还是花生牛筋都是用来补血催奶的传统老方子,嘿嘿!不过没有关系没有关系……滋阴即补阳,男人和女人也没差那么多的。
5. 如果用苗苗那种电炖锅来煲汤,建议先在炉子上大火把汤烧开再放进去,要不然烧开水就得半小时。
5.爱情最美的样子——玫瑰慕司
玫瑰可能是这个世上最俗的花,从色到形到味,完全契合着花朵在人们心中应该有的样子,然而那样的地位,那样的大众接受度却也不是别的花可以代替的。毕竟不是什么东西都有资格俗起来的,非得要很多人喜欢,很多很多人喜欢,那才可以。
其实《天堂》最初的想法就是写个很俗的故事,最俗最俗的,最大众,我们身边就会出现的人,我们身上就可能会经历的事,每个人在恋爱中都有可能会遇到的波折,那种一见钟情的心悸,那种两情相悦的欢喜,那种患得患失的犹豫。
我们追索,我们错过,我们后悔,我们在这样的波折中慢慢长大。
当我试图描绘过很多种特别的花后,忽然发现其实玫瑰也仍然很娇美。
好吧,我只是想说,如果你看腻了世界五百强的男主角,看多了拥有神秘血统和离奇身世的女主角,也看了太多太多不知源起的勾心斗角,不明缘由的爱恨情仇……
不知道是否还有兴趣坐下来听我讲一个通常意义上的好男人和通常意义上的好女孩努力生活在一起的小故事。
我爱陈默,因为他稳定正直,我觉得好男人应该是一种依靠,他其实不必肩膀很宽力气很大,然而他应该有那种可以让人觉得安全的存在感。
我也爱苗苑,因为她善良温暖,她是一个从来不会把日子往死里过的女孩子,她可能粘乎,可能不坚强,可是她从来不会恶意地揣测谁,她永远相信生活会好起来,人们都会很好,她是身上带着阳光的女孩子。我认识这样的女孩,她可能不太漂亮,可是她受欢迎,朋友们都喜欢她,她会遇到很好的男朋友,他们会很幸福。
在此,我真诚地祝福她会幸福,亲爱的,你知道我在说你。
材料:
1. 白巧克力:300g
2. 鲜奶油300ml
3. 黄油50g
4. 鸡蛋2个
5. 干洛神花10g
6. 食用级玫瑰纯露:50ml
7. 玫瑰花茄酱:40g
8. 吉士丁粉:2g
步骤:
1. 洛神花粉碎成粗粒加玫瑰纯露隔水加热,冷却后过筛。
2. 将吉士丁粉加入1中,冷水泡开,隔水加热至溶解。
3. 黄油放软,将巧克力切碎放碗内,小火隔水加热,融化后离火,加入黄油搅拌均匀。
4. 鸡蛋磕开,分离蛋黄、蛋清。
5. 鲜奶油打发,加入玫瑰花茄酱打匀,蛋清打至湿性发泡。
6. 将鲜奶油分3次加入搅匀的巧克力中,搅均。
7. 将蛋清分3次加入6,加入吉士丁,搅均。
8. 装碗,冷藏4…6小时。
星号:
1. 洛神花和玫瑰花茄其实是同一种东西,这是与真正的玫瑰无关的植物,是一种花果茶的原料,泡水的茶色是很美丽的玫红色,味道酸而爽口。
2. 玫瑰花茄酱只买到过采芝斋的,但是玫瑰茄做的蜜饯好像常常遇到,应该可以买了自己打酱。
3. 搅拌很重要,刮板要像翻书一样由内向外翻,尽量带入空气,让慕丝吃起来可以轻盈不腻。
第一部完
======================================================================
《人间烟火》桔子树
天堂·人间系列之二——
这是人间的烟火色,一个男人成熟与坚持。
这是一个小女人的成长史,看生活如何给人以智慧与力量。
因为爱,因为对爱的期待、感受与付出,让那么柔弱的女孩成长为像陈默那样坚硬的男人最温柔的牵挂与依靠。她让方进觉得他嫂子是世界上最剽悍的女人。
仅以此文献给所有像我这样不那么勇敢也不那么强大的姑娘们,在恋爱市场已经崩坏的今天,仍然相信女性的坚韧、乐观、温柔与善良是最可贵的品质,仍然相信只要给我们一个靠谱的好男人,我们就能做一个好妻子。
第1章 1。
一、结婚,不仅仅是请客吃饭
1。
据说,如果剥去所有华丽的繁复的动人的外衣,结婚这项大工程归根到底就只剩下两件事:请客,吃饭。
苗苑想,千山万水走过,我们终于要在一起开始新生活,也不枉我追你一场!
陈默想,折腾这么久,终于可以盖章画押签收回家了。
于是,对于婚礼,这两人有公共的强烈期待!
而陈默与苗苑的这桩婚事比较麻烦,因为他们要请三顿:陈默家,苗苑老家,还有陈默的兄弟们。兄弟们已经请完了,鉴于陈妈韦若祺对苗苑的强烈无视与不满,陈默也不知道他老妈还要缓多久才觉得自己已经足够下台阶,于是这三顿中唯一需要由自己控制进度的也只剩下了一项。在婚礼设计这个问题上,苗苑是全世界最庸俗的人,她向往着那些最庸俗的东西,细腻的白纱,像山一样的多层蛋糕,很多很多亲友,很多很多的祝福。
这是她人生最大的盛事,她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应该得到尊重和娇宠,好在陈默对这些繁琐的礼节全无所谓,她说什么他都说好,因为心情舒畅的缘故,陈默平静的神情在苗苑看来都像是笑容,她便觉得自己已经成了全世界最幸福的新娘,因为她有个全世界最疼她的老公。如果不算上那位可怕的婆婆,她的婚姻简直近乎完美,而现在也没有关系,因为缺陷也是一种美,假如一个人的心情足够好或者自信心足够强大,他就能欣赏这种美。
很显然,苗苑是前一种。
苗苑的老家城巿规模不大,于是半个小城都好像沾亲带点故,酒席单子列出来排开将近二十桌,陈默看着头疼,他家里人丁单薄,亲戚极少,感觉要认识200多号亲朋好友简直就像天方夜谭。
苗苑在自己家的地头上占山为王,兄弟姐妹们都被调派出来,苗江和何月笛两边都是大家族,有足够多的人让她去折腾,陈默恍然有如淹没在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七大姑八大姨三表姐四表弟……一个个热情洋溢的冲过来,他拿出特种兵的瞬间记忆功能都没能彻底理清那混乱的关系。
晚上他向陆臻报告进度时说起此事,陆臻郑重地关照他千万别不耐烦,陈默一叠声地答应了。其实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他是真的没有不耐烦,婚礼于他到底是一件新鲜的任务,他调动了他所有的耐力与兴趣去参与,那种心情与千里追击,精心布局,夺命一枪……并没有本质上的分别。
陈默的兄弟不多,他自己请假走了,成辉要顶班,下面的连排长们也难磨开人,最后还是原杰有义气,自己请了年假陪他过去,同时做为男方唯一的陪客毫无悬念地当了回伴郎。方进收到消息在电话里很哀怨很伤心,强烈要求看照片,看到照片又嫌人长得难看,他总觉那人是代他去站站的,原杰完全没有帅到可以代表自己,陈默不得已安抚了方进良久。
婚礼上男方家里没来人,女方的亲戚们自然也有心生疑惑的,不过那些疑问全都被何月笛以家中独子,父亲身体不好行动不便为由敷衍了过去。
其实何月笛倒宁愿陈默老妈别直接跟着过来,她对此人有心结,见面时脸色注定不会好看,陈默那个妈看着也不是省油的灯,万一她们两个老的闹得不好看,小城巿消息流传得快,一转眼整个小城都知道,那才叫不可开交。俩亲家相对成陌路虽然糟糕,总是要好过当面撕破脸。
因为陈默是孤身前来,小城里古早流传下来的那些繁琐的礼节也全没了用武之地,苗苑的表姐妹们便颇有些不甘心,开门费狠狠地敲了陈默一笔,敲得苗苑心里直滴血,她心想,你们这是在抢我的钱啊~~
结婚那天陈默没穿西服,穿的是武警的礼服,前一天专门拿去浆洗过,笔挺的深绿色呢料,金黄色绶带,军靴黑亮,笔直地站在门外,那个肩宽腿长型正,活脱脱天安门前三军仪仗队的范儿。
苗苑的表姐妹躲在门后边不肯开门,笑嘻嘻地说着一堆堆的难题,陈默从来没有与人纠缠言辞的能力,原杰迫不得已只能挺身而出,不幸被人调戏得极惨。苗苑从楼上的窗子里偷偷往下看,只觉得那画面欢乐又喜庆,而她的男人,天下第一的帅。
最后陈默同志豪迈地用重金砸门,女孩子们欢笑着把人迎进去,陶迪抱着苗苑从闺房里出来,陈默顿时错愕。他对此人第一印象就不好,总觉得是个跟他抢老婆的,虽然前一天晚上苗苑详细地向陈默解释过流程,可陈默条件反射之下还是直接下手抢人。陶迪眼睛一眨的功夫,手里就是一空,他哭丧着脸笑道:哎,心急也不是这么急的吧!你自己抱下楼还是要付我钱的,我是你大舅爷!!
陈默冲他笑笑,轻而易举地抱着苗苑下楼去。
这是最热闹的婚礼,最杂乱也最平凡的,司仪有些恶搞,大厅里人声鼎沸,来来回回有很多小孩子在窜来窜去,苗苑穿着大红色的旗袍带着陈默跟着家人逐桌敬酒。她有些不开心,觉得这场面办得太不唯美,可是回头想想又觉得不应该有什么不开心,毕竟该做的都做了。
反倒是陈默觉得还好,原本他就是把婚礼当成一桩艰巨的任务来看待,没有过高的期待,也就不会有失望。他握着苗苑的手问累了吧?苗苑摇摇头,脸上红红的,因为喝了酒,更因为心情太激动。
人说春宵一刻值千金,洞房花烛夜,于是苗苑由衷感慨如果在花烛之后还有能力洞房,那得是怎样剽悍的体力?不过也对,古时的新娘是不用这样满场飞的,她们只需要坐在屋里等着陌生的男人来挑盖头。
可是……苗苑专心看着陈默,那样多可怕?
丈夫,一丈之内才是夫。
会亲密无间地守在一起过一辈子的人,总是要自己挑的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