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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身狼狈的我在四周的笑声中看着那个早已远离的背影,失落、难过、不甘、疑问……各种情绪在我心头翻滚。忽然有一个不可思议的答案呼之欲出,让我震惊的张大嘴巴。
我暗自发誓,闻墨,我终有一天会打败你。宫宸司,你也总有一天是我的。
此刻,我才突然醒悟,原来在x城里,我也有了梦想。原来梦想不止属于穷人,还属于弱者。
正文 2高考结束(1)
(请大家多多大千的支持新书,作品已完结,更文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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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铃声一响,最后一门英语也考完了。
这一刻算是意味着我的高中生涯的结束。我并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所以没有像其他人一样满怀伤感的最后深情望了一眼这个学校,就匆匆离开了教室。
校门口外拥着一大群满脸焦急的父母,停车场已经停满车,各种车七零八落的停在校门口。目测这里人口数目比里面的考生多了近三倍。也就是说,平均每位考生有三位家长陪考。这样想着,我突然觉得我很有数学头脑,又因为那道高考数学选择题不会计算而惋惜起来。
上了公交车,车里面的空调让我短暂忘记了外面的炎热。这个时候的公交车不是很拥挤,和我一样穿校服的学生倒是不多。坐在座位上的人都已经昏昏沉沉,面前座位上戴着耳机听歌的青年男人音量放得极大,里面一个温柔细腻的男声在浅浅吟唱,淡淡的旋律在周围的空气中飘荡。
我边听音乐边装作在看窗外的风景,在我眼前层层叠叠过去街道高楼大厦,其实我早已经陷入了遐想当中。
中途,我扫了一眼印在玻璃里面的自己的脸孔,感慨七年前那个被妈妈牵着手怯生生望着x城周围一切的小女孩已经长大了。逐渐的,这张脸不敢再有多余的表情,虽然也曾因为认识朝夕表情丰富起来,但是后来,这张脸还是变成了花花口中所谓的面瘫。
可现在我终于能够看到自己嘴角微微向上一勾,露出一般人不易察觉的弧度。是的,此刻我很高兴,因为我终于已经高中毕业了,算是又完成了一件对朝夕承诺的事情。转眼,来到x城也已有七年。时光流转,物是人非。我在这里经历的事情已经算不少,现在也是我该离开这座城市去别处好好生活的时候了。
一个小时后我回到家里。这里也是我的第三个家,宫府。第一次来到这里的时候,我真的以为自己来到了所谓的欧洲皇宫,院子里面还有一片人工湖。就连闻家的别墅也不能和这里相比。
直到现在,我还是害怕在这里面乱走会迷路。今天,我总算由原先的惶恐上升为一种荣幸感,因为至少我还在这样的房子里待过,是这个全市乃至全国都很有名的宫氏家族里的一员,确实是我人生中的一段匪夷所思的经历。
就在怀着最后一眼观赏这里的客厅的时候,就瞧见闻阡陌和郑佳佳正从二楼走下来……该死,我已经失去了要躲开的时机。
闻阡陌正穿着雪一般白的修身礼服优雅的走下来,后面是粉红色长裙的郑佳佳。由于她俩都踩着十一厘米细跟高跟鞋的关系,速度慢到让我心急,我试着只看到她们优雅的一面,避免想到速度影响了我的心情。
闻阡陌走近我,如同仙女降临人间般,近距离才看到她脸色苍白,带着一种病态美,一双杏仁眼睛水汪汪的看着你,人见尤怜。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到她出来了。她从小身体就不好,大多时间只能待在自己的房间养病。虽然出去的次数并不多,但她绝对是在整个上流圈子里属于最有名气的名媛,没有之一。
她心情很好,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墨墨,你今天都考完了吧,前两天忙着筹办慈善晚会的事情,没有来得及问你。考的怎么样?”
我忍住退后一步的冲动,抬起头看她,实话回答:“不知道。”
“阡陌,就别问了,她和我们不一样,她再考成什么样,不都有毕氏给她撑腰吗。我就是老想不通,毕家公子怎么就看上了你?”郑佳佳向前走了一步说,最后一句话自从得知我和毕清订婚以来,她已经说了无数遍。
郑佳佳从小就是闻阡陌的好友,因为是闻家的邻居的关系,就经常来找闻阡陌。现在即使搬到了宫家,郑佳佳也是天天都在闻阡陌身边,或许也有一部分是宫宸司的原因。
闻阡陌对郑佳佳皱了一下眉头,又转过来冲我温婉一笑:“别太担心了,成绩不重要。要是结果不太好,就给宫叔叔说一声,他会有办法的。”她淡淡的笑容,如同秋日温暖阳光照过黄灿灿麦田,要是郑航志在场,估计又看痴了吧。
“你是说宫伯父很看重她?”郑佳佳又不可思议的望了我一眼,直言不讳:“你肯定是没有告诉宫伯父你初中的那些事。”
郑佳佳的嘴里太多次听到关于我初二的时候发生的事情,她的目的不过是想刺激到我,但是随着次数增加,我也渐渐变得麻木。此刻我也真想做出一些痛苦的表情来满足她的心理,来打发走她们。
闻阡陌看着我没有回答,突然脸色一变,皱着眉头说:“对不起,墨墨,我不是不相信你能力的意思。”
看到我没有说话,她脸变得更白了,懦懦的说了一声:”真的,我真没有那个意思,我先前听说宫叔叔手上有两个x大的名额,是x大的校长欠他的人情,我想你和毕清万一发挥失常了会用到……”
“闻阡陌,你就别理她了,蹬鼻子就上脸。初中时听说她们班的同学都没人愿意搭理她的。时间快到了,我们走吧。”郑佳佳看不下去了,边瞪着我边拉闻阡陌。
“郑佳佳,你再这样说墨墨,我真的生气了!”闻阡陌看着郑佳佳,脸上由于生气变得微红,说完,又担忧的转过脸看我。
“我没关系。”无论是她还是郑佳佳刚才对我说的话,对我来说都在心中产生不了任何波动。
在郑佳佳的再次催促下,闻阡陌摸了一把我的头发,说:“利用放假好好玩吧,放松一下心情。如果实在无聊,就报个才艺班,对你以后上大学是有好处的。”
等到她们走远之后,我才感觉到周围的呼吸畅快。
我不喜欢这两个人,特别是闻阡陌。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她周围所有人都喜欢她,她平时对我也很好,但我却就是由于她的存在感到十分不自在,这或许是由于郑佳佳所说的我恨她抢了我在闻家原本应该有的身份吧。罢了,这次有可能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们了。
正文 3毕清(1)
“墨墨,考完就不要多想了,”毕清握住我的手。“我们先去吃饭。”
我点了点头。
然后车子里陷入了安静当中,我和毕清都不太爱说话,我们在大多时候都是这样沉默的,要是此刻花花在场,又会叽叽喳喳说不听了。我这个人不擅长与人沟通,能和我说的来的人十分少,除了朝夕就只剩下花花了。
和花花认识是在一年半以前。我在无意中经过一个病房往里面看了一眼,不自觉顿下脚步。
一个拥有绝美面孔的女孩被几个医护人员按在病床上,即使被人高马大的医护人员按住四肢,她却丝毫不畏惧群体的力量,仍在病床上不停的挣扎着。
特别是那双眼睛,怎么形容呢?嗯……小时候见到过一次,隔壁王大婶家的大头母猪被偷了,同时王大婶爱赌博的儿子也被抓进了监狱,接着又发现那猪其实就是被她儿子输了一堆钱才偷的,而派出所只找到了犯罪嫌疑人没有找到卖出去的猪和卖出猪以后还没来得及要的钱,王大婶想跳河自杀却被人从河里被拉出来又由于违反了环境保护有关条例还罚了200元钱。王大婶经过四个小时和警察的你争我夺200元终于被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拿走以后,就是那样的眼神。
其实,也就是绝望,痛不欲生。是花花后来告诉我的这两个词,她形容的十分恰当。她的言辞一向很犀利,而我一向不太会用形容词,这时候她一定会说我,岂止不会用形容词,是个面瘫加词瘫。
……
“墨墨,我喜欢看你的眼睛,为什么要一直遮挡呢。”正在我发呆的时候,让毕清有机可乘。突然,我感觉额头一阵异样,抬头发现毕清缕起了我的刘海,正专注的看着我。失去大片刘海的遮挡,让我感觉自己正赤裸裸的暴露在他的目光里。
从高中起,我就不再需要形象顾问,头发一直是自己打理。因为我这个人对外在不讲究,我想要的发型要符合我奇特的目的:低调不张扬,又不另类……最好能把我这张面部神经不怎么灵活的脸给遮住。我的目的达到了,但代价是,天黑的时候不能出去,我们家的佣人几乎每个都被我吓到过。
即使我此时垂着眼睛不看毕清,我也能够感受到他深情到让我直起鸡皮疙瘩的目光。我想瞪他一眼告诉他我不喜欢这样,却借于童年心理阴影的原因没有勇气,只好习惯性的再垂低眼睛,以掩耳盗铃的心理想着他也看不到我。
毕清显然没有感到我的不愉快,看了我好久,才说:“闻墨,你真的好美。幸亏我发现了。”
他的语气,让我联想起顾客在猪肉面前,夸一块猪肉说:“这块猪肉的油真多。幸亏我发现了。”
我和毕清能够有今天的局面,归根结底,也是由于阿姨的不遵守诺言。那时候我急需要钱,迫在眉睫,阿姨又不借钱。当时我都有过干脆卖血卖肝卖肾的极端想法。后来市中心看到一家大型影楼开业招聘模特,每天下午在外站两个小时就能赚300块钱。比我在肯德基一天能拿八十块钱多太多了。
我当时真的是钻钱眼里面去了,不计较这工作与我的原则完全不符。因为你需要穿一件夸张的华服,打扮成古代女人的样子站在那么多人面前。和我一贯主张低调的行事作风相悖。但为了那1000块钱,像另外一个女模特一样的姿势,双手往腰上一搭,还要露出标准的迎宾笑容,像门神一样站在影楼门前一动不动。经理说过,哪怕是头顶上被人家放了一个马蜂窝,咱都不能动一下。
那时候我在自我催眠,那些站在我面前看着我的人都是萝卜是萝卜。因为我一向心态较好到相信精神战胜物质的关系,久而久之,真的就看到街上来来往往的都是萝卜。
我好不容易战胜了心理障碍,事情却还是不顺利。在我工作几天后,有几个客人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对我们毛手毛脚。即使我尽量想那是萝卜,脑海里涌现的还是几个红眼狼。当有一头狼摸了一下我的脸时,我真想用朝夕教我的拳法揍上去。但又觉得我的拳头也太贵了,要是揍人能给这么多钱就好了。于是心理素质良好的我,又开始催眠自己是没有感觉的石像。
然后那个时候,就像是言情剧里演的一样,英雄救美的桥段就出现了,那个英雄就是毕清。
车在缓缓的行驶,我看着他胸前衣服的英文字母,其实在用余光警觉的注意毕清,以往的经验告诉我,他有可能采取进一步举动。我握紧拳头,要是我真能够用朝夕教我的拳头在他吻我的时候对付他就好了,可是我不能。
所幸,他好像犹豫半天,才放下手,又叹了口气:“闻墨。”
我不知道他想表达什么意思,也在心中沉重的叹口气。毕清救了我以后半天没认出我是他们班上的闻墨。看他皱着眉头念着我的名字半天,才睁大眼睛将我和班上那个名字联系起来,我也觉得他挺不容易的,还有现在化妆技术的高超,就连灰太狼都可以化成美洋洋。
后来我工作的时候,毕清经常在不远处看着。在班上,他也主动找我说话吃饭回家,也不断的给我送礼物。我虽然反应迟钝,但不代表我不明白毕清为什么对我发生这么大转变。
为了不摧残一个花样阳光少年,少女心中的偶像,我在他第二次找我一起回家就拒绝了他。我这人心地善良,怕太打击他,就用一些“我要好好读书,不想分心”、“我们家规是,不能在高中谈恋爱。”等借口,差点把“祖国尚未统一,没有心情恋爱”的借口找来。就没有说最重要的原因,我不可能喜欢他,我觉得那句话有歧义,会被他误会是他的问题。后来,我就后悔了。
正文 4毕清(2)
和毕清在老地方吃完牛排后,他让人开了一瓶红酒。他拿起酒杯,笑着说:“墨墨,今天喝一点吧,来庆祝我们结束高考。”
我其实不会喝红酒,味道就像是馊了的泡酸菜汤加点糖,价钱还是老白干的几百几千倍,这样对比,让我更加热爱老白干了。但在此种情况下,出于卓老师给我教过的礼仪,我还是拿起来酒杯,抿了一口。
“墨墨,真希望我们快点结婚。”毕清把手放在我的手上,笑如春风的对我响了一个炸雷。
我不知道该怎么对他作出反应,是羞涩的低下头还是对他一笑,或者干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