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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能在水断粮绝、孤立无援的环境中,通过利用当地资源确保生存,暗三十七还记得自己当初从地下扒出来生吃的一条恶心的虫子,他还记得那一天他差点吐死。
在这些极度恶劣的生存环境,所有的暗的身体都变了很多,他们除了开始感觉不适,之后所有人都喜欢上了这种感觉。那时候,他们已经具有强壮的体魄、坚强的毅力和持久的忍耐力,能最大限度的适应不同的作战环境。
但是在听到主公也在的时候,他的眼神中的那一抹火热实在难以自已,不过只是一闪而逝,加上面罩原因,估计没人看得清楚。
站起来,不自觉的挺直了腰,想着中央走去,每一步都很沉重,这是在朝圣。
秦峰依旧坐在马背上,黑发在夜风中张狂。暗三十七老远就看到了那高高在上的少年,看不清面容,但是气味儿没有错,那就是他阔别已久的主子。
快步走到秦峰马前五步,单膝跪下。
“三十七,怎么回事?”
方闻就站在秦峰旁边,就像一个铁塔守护着秦峰,此时却是他开口说话,因为秦峰在发呆。
“主公,大首领,情况有变!”
方闻脸色一变,他们只有三百骑,要是被胡力所部知道,那说不定他们就会有很大伤亡。抬头望着秦峰,他不知道怎么解决,只能询问秦峰。
只是秦峰还在发呆,这算什么事儿正要打断秦峰,没想到秦峰眼睛一闭。
“子鸣啊,你急什么?问清楚再说,说不定是好事呢!”
看着秦峰胸有成竹,漫不经心的样子,方闻只觉得自己和主公相差太远,认为这是应该的,倒是不怎么脸红。转头看向暗三十七,不言而喻。
“主公,胡力野心甚大,居然想做草原上的大单于。”
“哦?倒是有点意思了,说说。”
“诺!”
夜风飒飒,月黑风高,这是杀人夜啊。
暗三十七直接把胡力大帐中的事情说与了秦峰,一点也没有漏掉。
听完暗三十七的话,秦峰偏着头,遥望黑色的天穹,喃喃道。
“真是月黑风高,杀人夜啊!”
闻言的方闻和暗三十七都忍不住热血沸腾,又要杀敌了,这次又是和主公一起并肩,多么怀念的日子啊。是多久了,他们没有数,只是记得很久了,秦峰已经很久没有和他们一起驰骋草原了。
“嘭”
在他们胡思乱想的时候,秦峰下了马,倒是惊醒了两个沉浸在沙场拼杀的狂人。
“不过,今晚到时不得不叫胡力多活一日了!”
方闻一听不对,就要说话,开玩笑,好不容易等待这样的机会,怎么会就这么错过了,月黑风高杀人夜,这可是他们一直在做的事情啊。
天既予之,为何不取!
“命,原地扎营,休整,明晚出击!”
这时候,方闻才笑了,原来不是不打,是换个时候再打。
“诺!”
方闻高高兴兴离开,去传令。
“三十七,你立即回营,记得给我盯住胡力!”
“诺!”
也离开了,没有丝毫拖拉。
这是军人,可是秦峰却在苦笑,他不想要军人啊,他要的是保镖,明显这些人是不合格的。
摇摇头,以后再说吧。
随即,看了看暗三十七消失的方向,虽然眼睛好像看不见有什么。但是秦峰却听见了,那里有胡力部的草原人在欢唱,在庆贺。他甚至看到了,手捧马奶酒,啃着牛肉,围着篝火肆无忌惮的草原人,在欢唱。
他还看到了,汉人在哭泣,妇女们在哀嚎,在受辱!他看到了汉人被视为奴隶,随意地折辱喝骂,草原人的弯刀插进了他们的胸膛,在草原人的笑语中,他们倒下。
突然,秦峰冷笑了一声。
“尽情地庆贺吧,这是你们死前的祭歌!”
第六十一章 保证?
一日之后,这是秦峰的决定。
他准备一战定草原,就算不能震住所有草原人,也要他们心惊胆战,三五年不敢南下,就算南下也不敢残害汉民。秦峰深深知道草原人的野心,想要他们像狗一样乖乖在草原上带着,那是不可能的。
草原上的人都是狼,他们不会满足,只要有机会就会南下。现在秦峰还不足以控制得住,只是尽一点作为华夏人的良知,天下,他不想扫,也不认为自己能扫。
这几年,他和一众燕云骑在草原上名声远扬,闻之变色。甚至得到了草原普通牧民认同,他们就是草原之神的使者,所以对于那些部族没有斩尽杀绝,只诛首恶。
可是,有的人就偏偏不知天高地厚,自以为是,胡力就是这样的人。他自以为燕云骑只是一些胆小之人,就算个个精湛骑射又怎么比得上自己的英勇射雕者。他不是没想过,那些大部族怎么会那么怕,他自己只认为那些人是好日子呆久了,不敢再上马弯弓。
他是谁,他的祖先是何等英勇,怎么会被吓到。所以他才这样胆大犯边,至于屠杀汉人,在他眼里就更算不上什么了,汉人有的时候甚至是他们的食物,美味的两脚羊!
秦峰原本是想直接屠杀掉所有的胡力部族,以震慑其他还有小心思的草原人,至于其余参与部族只是稍微吓唬一下就好,毕竟对胡力部动手,到时候,别的部族会有警示不是。
可是没想到这次机会这么好,胡力竟然胆大如斯,妄图做那草原之王,大单于。给了自己一个这么一战而歼好的机会,要是出手早了,那不是对不起胡力的盛情了。
于是,就有了这样的计划,燕云骑暂时后撤,停下修顿,正好可以在战前好好休息一下。
秦峰喜欢草原,因为他能在草原之上感到心灵地高飞,多么酣畅。
南朝有诗云: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罩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茫茫无际的草原,牛羊遍地,绿草苍翠欲滴。沁人心脾的冰爽空气,洗涤着每一个草原上的人的灵魂,近看芳草青青,远眺半山雪皑,一条碧绿的丝带连接天地,绕向远方。
套马杆的汉子,驰骋草原高嚎着草原上的号子,那是牧民的欢歌。雄浑悠远,气势磅礴,又点滴入心,温柔细腻。草原人大多是可爱的,他们与牛羊为伴,在自家的帐篷里抱着马奶酒入睡。
可惜,白云苍狗最无情,在这么美的草原上上长着一群可恶贪婪的狼,他们张牙舞爪撕破了草原的宁静。他们让血腥充斥着草原,让哭嚎代替了牧民的欢歌。
宁静不再,铁马轰原。
在数不清的思潮中,夜晚终于再次降临,一群幽灵们开始伸出自己的魔爪,伸向远处篝火恣意,野蛮凌乱的首领大帐,那里今晚一定血流成河!
胡力部大帐。
此时,大帐内很多新面孔各坐其中,这些都是桑巴哈口中的首领们。
此时,所有人都在欢唱和歌,庆祝刚刚达成的协议,把玩手中的女人,各位首领都没有想到胡力叫他们来居然没有为难,他们可是撇下了胡力自己一群人暗地联盟想要再次劫掠的,尝到了甜头,难以忘怀啊。
换做是他们,要是有部落撇下自己发财,那是绝对不会有好脸色的。
刚刚胡力说自己落了大头,实感难安,想要表示一下,给他们送一些战利品。现在,众首领看着胡力都觉得可爱,那一双时时红着的眼睛也不觉得可怖了,反倒是有点喜。
但是谁又看到了胡力眼中疯狂热烈的杀戮,几乎没有人,除了兀立索。此时,兀立索站在角落里一个人喝酒,俨然没有其他人的兴奋,桑巴哈此时最兴奋,对着各个首领喝着酒好不得意。
兀立索在暗笑,小那些自以为是的首领们,也不想想世界上哪有这么好的事情,有肉吃,谁不独享?还和你们分,这次估计会把你们都吃个精光。
再看看稳坐其上的胡力,兀立索觉得那才是最可怕的,胡力的崛起史绝对是草原上的传奇,对于胡力,兀立索真的很害怕,无论是心机还是武力。
大帐里的人在酒色中各怀鬼胎,但表面都是一副喜滋滋的样子,人间百态各表一枝。
在所有人都喝得差不多的时候,就意味着他们的性命的终结。
兀立索清楚地看到了胡力大手一挥,屠杀开始了!
“锵”
一群胡力部的勇士闯了进来,手执利器,对着那些或烂醉如泥,或调戏女人的首领们。明晃晃的大刀,寒冰刺骨的箭矣将所有人的酒意和调戏女人的糜烂心思刺醒。
都是一部之主,要是现在还看不出情况,这些首领就都该为狼了。
一个大胡子本来正在猥亵怀里的女人,刚到了,没想到这群进来的人一下子就打乱了自己的如意心思。顿时怒不可遏,抽刀就要杀人,可是看到这场面时,他顿住了。
“胡力,什么意思,这就是你部族的勇士,难怪别人说你部族蛮横无理!”
大胡子看似四肢发达,却也知道现在不是撕破脸面的时候,可又不好落了自己的面子,如是说道。
可惜,高坐其上,好像散发着王八之气的胡力笑了,抹了抹嘴上的油污,咧开一口黄牙。
“哦,礼节?你是汉人?啊哈哈哈!”
“哈哈”
“哈哈”
四周的胡力部勇士都在胡力的引导下肆意嘲笑,把那大胡子气得满脸涨红。
“你···”
“你什么你!今晚就是你们的忌日,都去吧,本单于会好好照顾你们的族人的!”
胡力嘲笑道,随后大手一挥,众勇士就要杀掉那些首领。胡力不是一般人,他知道有的事情先做了再说,唧唧歪歪半天说不定就有什么变化,一把狂刀屠杀是最畅快的。
那些首领也不是都不怕,有的甚至吓得尿了裤子,跪在地上求饶。
“胡力,哦,不,是大单于,求您饶了我吧,我院率领部族臣服您!”
刚砍掉一个首领的头颅,胡力抹了一把刀上的鲜血,红着眼睛。
“你说臣服我?还有你们都愿意?”
很多首领一听这话,都跪下来,乞求活命。
但是都在心底想,要是活着回去了,一定要联合起来杀掉你,报仇雪耻。现在只是计策罢了,对于草原上的口头协议,有几个人会遵循,就是书面协议都不会有几人。
“你们都是这个意思?”
“对对对!”
胡力眼珠一转,诡异笑着说。
“好,那你们得给本单于一个保证啊!”
“保证?”
跪下的几人相互望了望,不明所以,这怎么保证?
看到那些首领不说话,胡力笑意更浓了。
“不然,我怎么相信你们啊。”
第六十二章 暴露【求收啊】
所有人都看得出胡力话语中的戏虐,可是现在他们能怎样。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此时他们只能努力让自己活命,想想看什么样的保证可以使他们逃得一命。至于最后怎么算账,那就不知道了。
是啊,胡力说没有什么可以值得他相信的,现在的他们还有什么。
尽管十分愤怒胡力那一副可恨模样,但现在也不得不绞尽脑汁,想一个周正的理由,以保全自己的小命。
大胡子最先开口说话,他知道这时候越先说话就代表着,自己活命的机会就越多。支支吾吾那是送死的节奏,没错有句话叫枪打出头鸟,说不定最先的人死得最快。
但是,这个世界是神奇的,中原盛行,就算是草原也不例外。
那就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获得的利益永远都比后来人多得多。前人吃肉,后者就只能喝汤,可能前面的人会因为啃骨头磕掉牙齿,却也尝到了肉的鲜美,饱了饥腹。
后来人,那种永远只会头在缩在后面的想捡便宜的,最终只会饿死。就算有汤,也不行,他们获得的最大好处可能就是死了有一个全尸,不会缺牙断发什么的。
大胡子很狡猾,知道这时候得投其所好,捡好听的说。
“大单于,我的部落愿追随大单于,我愿为大单于牵马征战!”
大胡子本来是想说说自己把部落献上,好换自己回家,可是仔细一想。开口的话就变了,要是那样,估计胡力的弯刀就会砍向自己脖子。
索性就赌一把,把自己的家当全赌上去,就不信胡力还不放过自己。就算是留下来,也不一定就是坏事,凭借自己的武力说不定还可以混个大官当当,胡力不是要做大单于吗。
在大胡子宣誓效忠之后,胡力得意的笑了,这大胡子倒是很知趣。也算是个人物,以后说不得就可以用用,到又是一只好狗,看着旁边的桑巴哈,胡力当即决定了,两只狗才能看好门。
一只狗的话,说不定就会自己偷自个儿的了,两只一起就不会有那么多忧虑了。
看到大胡子之后,其余人都有点惊讶,不是所有人都那么有气魄的。起码留下来的人就没有,那么也就代表着他们留不得,死是唯一的出路。
不过胡力显然没有打算就这么算了,废物还是可以再利用的。
其余人都支支吾吾,说什么愿意奉上美姬财富,奴隶牛羊,甚至最恶心的几人还愿意奉上自己的老婆,为了自己的命总之是什么都敢送,就是不送自己的权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