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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有一晚我从她房里回自己房间睡觉,第二天放学回家,她还是坐在原来的位置写同一篇文章,就像是一个作家,其实,更像一个真正的艺术家。看到她被自己的文章感动而脸上绽放着喜悦的光芒时,我真为她高兴,我为她找到了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情感寄托而高兴。
妈妈的文章就跟她人一样,那么真,从她的文章里,相信读者也会跟我一样地了解她,接近她。
邢嘉倩
一个清晨我背着书包到楼下吃早点,经过妈妈的房间,看见房门底下透出一道光线,我好奇地推开门,见到妈妈背着我坐在梳妆台前,她左手捂着头,右手拿着笔,那支笔在她手中转来转去。镜子里,她眉头微皱,正在努力地思考着。我问妈妈:“你怎么还不睡觉啊?”妈妈摸着我的头说:“我要出书了。”我听了之后十分开心,真为妈妈感到自豪。
邢爱林
妈妈在写毛笔字,我也在旁边写,我写:“天有云,地有花,红红的花,白白的云。”我妈忽然说:“这是一首诗呢!是你自己想的吗?”我吓了一大跳。点点头,本来后面还要写“我爱花,我也爱云”,被她一吓我就不写了。但是以后我就常常写字在妈妈的镜子上。
邢言爱
写作出书从来不在我的意料之中,也是我不敢做的美梦,正如拍电影。
如果不是黄霑,如果不是马家辉,我不会有勇气走出第一步。
黄霑临走前两个月跟我邀稿写专栏,我没敢答应。他走后,为了追忆他,我写了第一篇文章《沧海一声笑》。黄霑追思会那天马家辉帮我刊登在《明报》“世纪版”。许多朋友看了鼓励我,支持我,增加了我的信心和兴趣,从此有了第二篇、第三篇乃至第五十篇。在黄霑追思会的前两天,我坐在梳妆台前,拿出稿纸和笔,一下笔就没停过,如有神助地写了两千多字,仿佛是黄霑带着我写。到了天亮,我打电话给家辉,问他愿不愿意登我的文章,他看完回了个电话:“明天就登,一字不改。”
马家辉是我的伯乐。他第一次跟我见面,就要求我写专栏。不知道他是真的认为我能写文章,还是以为明星写什么都有人看,也不知道他是真认为我写得好还是懒得改,有时候被我逼急了,也会给我点意见。当初如果知道他不会好好改我的文字,我一定没胆子公开,那么我的文章就只能放在我书房的抽屉里了。
为什么会写第二篇《戏里戏外都是戏》?因为杨凡的好朋友正要发行邵氏公司的旧作《金玉良缘红楼梦》,杨凡催了好几次,要我写一篇有关《红楼梦》的文章。
在写第三篇《小花》那段时间,正处于港台新闻媒体对我无中生有蜚短流长的报道中。见了柬埔寨吴哥窟石缝里的小花,给了我很大的启示,于是想跟大家一起分享我的感受。
第四篇《牵手》原名《父亲》,是在跌跌撞撞满身淤紫的情况下写出来的。那时候父亲刚过世,我整个人就像一摊烂泥,东倒西歪的,整天拿着笔和几张纸,一心想把我和父亲的情感记录下来。
第五篇《华丽而温暖的城市》是为马家辉的书《爱恋无声》写的序。在写作圈还是幼儿园阶段的我,要为博士写序文,真是难为了我。那段时间父亲刚离世,我带着哀伤的心情到美国洛杉矶安葬老父。因为一早答应了家辉,不好推,交稿又有期限,只有带着还未集结成书的稿件在飞机上一张一张地阅读。因为情绪尚未从伤痛中回复,经常是拿着笔对着稿纸半天写不出一个字,这才深深体会到以写作为职业的人,那种被催稿的心情。当时心想,还好我不是靠笔吃饭,因为那写不出东西又要准时交稿的煎熬,实在太痛苦了。
第十一篇《有生命的颜色》是给金圣华教授的翻译诗集《彩梦世界》写的序。金圣华是我的缪斯,她很鼓励我写文章,常常给我打气。每次见她以前,我总想挤出一篇文章,一方面是不想辜负她,另一方面也想听听她的意见。在和她谈话的过程中,经常会因为她的一句话,触动了我的灵感而完成一篇文章。从我的第三篇《小花》开始,她就成了我的把关师父,每篇文章的第一个读者必定是她。我可以从她的声音中感觉到文章的好坏,她总是用那清柔悦耳得像小女孩雀跃的声音说:“青霞啊!好棒噢!你好会写!”我也总是兴奋地呵呵笑:“真的?真的?你说的是真的吗?我好高兴噢!”接着:“不过有几个字你要注意。”有时候她会说:“这篇完全不用改。”就这样她带着我一路走上写作这条路。五年前我们到又一城商场逛书店,她指着书架上的书说:“青霞,你想象一下,几年后你的书就会放在这书架上。”当时觉得这简直是天方夜谭。这本书如果可以出版的话,她绝对是我的推手。
在学校上写作课的时候,老师总是教我们写作要有起、承、转、合。我写文章经常是想了个头,就一路顺着往下写,写到最后不知道该怎么收尾,只好写个圆满大结局,但总觉得没什么新意,经常为此而苦恼。二零零八年九月我正在写《重看〈东邪西毒〉》的时候,认识了散文大师董桥,我借此机会好好地向他讨教一番,他说得潇洒:“想在哪儿停,就在哪儿停。”有大师的一句话,我轻松多了。《重看〈东邪西毒〉》之后,每篇文章都得先过了金圣华那关才敢拿给董桥看。董桥很注重标点符号。我文章里的逗点、句点、惊叹号、问号……在他的调度和修改之下,就更加地鲜活了。
龙应台在辛苦耕耘她的大作《大江大海一九四九》的时候,还抽空在四季酒店的咖啡座给我私人上了一堂课。她很快地翻阅了几篇我的文章,然后简单地赠了我几句:“不要写‘我觉得’、不要教训人、不要太客气地写我很荣幸我很庆幸这一类的话。写文章有些‘我’字是不需要的。要像雕塑一样,把不必要的多余的字都删掉。”这些话我都铭记在心,谢谢应台。
林燕妮说得好:“文章是脑子在演戏。”我在想,戏是我的文章,摄影机是我的笔,导演是我的脑子。我的写作过程不过是换一种形式演戏罢了。现在人都喜欢用电脑写字,我喜欢一个字一个字地写在稿纸上,写不好就把稿纸搓成一团往地上丢,丢得满地一球一球的,感觉就像以前电影里的穷作家,很有戏。
有一次从外面吃了晚饭回到家,经过梳妆台,突然想到什么,怕一会儿忘记,马上伏在桌上写,不知不觉坐了几个小时,窗外传来鸟的叫声才知道天已亮了。看看镜中的自己,不觉失笑,原来我脸上的妆还没卸,耳朵上的钻石耳环正摇晃着,低头一看,一条蓝色丝质褶子裙,脚上竟然还穿着高筒靴。时钟指着六点半,正是女儿起身吃早点的时候,赶忙下楼陪女儿。两个女儿见了我,一点也不惊讶,只淡淡地说:“妈,你又在写文章啊?”
人说写作是一条寂寞的路,在这条路上我有杨凡,他在我还没正式开始写作之前送了我一大堆稿纸,先帮我铺好了写作之路。我有施南生,她为了鼓励我写作破费送了我一套名作家限量版的MONTBLANC笔,让我开开心心地走上写作之路。我有远在洛杉矶的唐书璇、旧金山的幸丹妮,他们在香港的午夜,那边的早晨时刻跟我隔空讨论文章。我有陶敏明、林美枝、黄秀如沿途的支持和鼓励,一点也不感寂寞。每当写出一篇感动自己又感动朋友的文章,那种快感是再怎么辛苦都值得的。
十七岁踏入影圈,至今的三十九个年头里,有无数人写过无数篇有关我的文章,有的有根据,有的却完全是虚构。这是唯一的一本林青霞写林青霞的书。这本书,我以最真诚的态度写出我最真的感受,希望和你分享。
在此我衷心地感激金圣华、董桥、马家辉、感谢琼瑶姊和蒋勋老师在百忙中抽空为我写序,感谢张叔平帮我设计这本精美的书,感谢所有鼓励我、支持我的朋友,没有你们就没有这本书。
林青霞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多年之后再看我的第一部电影《窗外》,仿佛视线模糊了,看到的竟是“窗外”后面的生活片段和“窗外”之后的人生。
那年我十七,就读台北县私立金陵女中。高中三年级,同学们都在准备大专联考。台湾就那几所大学,人人都想挤进大学之门,功课不尽如理想的我,常感焦虑和迷惘,不知何去何从。也许是命运的安排,我注定要走上电影这条路。
高中快毕业那年,我和李文韵、袁海伦两位同学走在当时最热闹的西门町街头,经过天桥前“西瓜大王”冰果室(那时候学生们都约在这儿见面)门前,听见后面两位中年男子正在谈论拍戏的事,我不经意地回头看了一眼,结果那两位男士就跟着我们,吓得我一路从“西瓜大王”跑上天桥。一位男子抓着跑得较慢的李文韵,说他没有恶意,只是想找我拍戏。当时我又瘦又小(还不到一百磅),心想他怎么可能看得上我。他们想请我们喝咖啡,我们不肯,请我们留下电话号码,我们也不答应。直说:“我们怎么知道你们是不是坏人?”他没辙,只好留下名片,请我们打电话给他,名片上写着杨烈。因为还在上学,回家后当然没有回电话。
高中毕业之后我没考上大学,白天没做事,晚上就到台北车站对面的补习班上课。有一天晚上我和同学张俐仁到“西瓜大王”隔壁的西装店,拿订做好的蓝白花纹喇叭裤。走到街角转弯处,有位矮胖、大肚子、突眼睛的男人,撞了张俐仁一下,问她要不要拍电影,回头又看了我一眼,说我也可以。因为有了上次的经验,跟他拿了名片就走了。这个人叫杨琦。
有一天,张俐仁到我家,两个人无聊,偷偷跑到附近的杂货店门口打公共电话给杨琦。互相推托了一阵,最后决定由我来打,我战战兢兢的。找到杨先生,他说:“你再找四个同学,你们六个人,有一场戏是你们六个美女穿着功夫装,在游泳池边练功夫,大家打打闹闹就掉到池子里,然后你们爬上来,于是若隐若现地看到你们的身材。”
我马上要挂电话,连说:“不演!不演!”他说:“那你要演什么角色?”我说:“我们刚高中毕业只能演学生。”他说:“有一部学生电影正在招考新人。”于是我留下了电话号码,等他有消息再打给我们。过一阵子接到他的电话,约我和张俐仁到咖啡馆,他帮我们填了履历表,带我们到八十年代电影公司。记得当时我穿的是紫色的棉质上衣喇叭长袖,胸口绣着四个大大的白色英文字母LOVE,下着白色喇叭长裤,脚踩当时流行的松糕鞋。张俐仁则穿一条白色热裤和六吋松糕鞋。办公室里有导演宋存寿、郁正春,还有一位谢重谋副导演,他们要我们脱了鞋站起来比高矮。临走时和我们约了试镜的日期。
我们家是传统的山东人家庭,从来没有接触过电影圈。爸爸、妈妈、哥哥都反对,只有妹妹支持我。母亲为此卧病在床三日不起,于是我打消这个念头。
到了试镜那天,张俐仁要我陪她去。植物园里有六七位女生一起试,导演要求我也顺便试一下,当时用的是八厘米黑白无声录像机拍摄。过没多久杨琦到家里来,说是导演选中了我做《窗外》的女主角江雁容,我惊讶地说:“怎么可能让我做女主角?我以为只是演同学甲乙。”
父母为了保护我,坚决不让他们的女儿走入复杂的电影圈。我对拍电影充满了好奇心,怎么也不肯放弃。母亲苦口婆心地劝我,甚至拿当年最红的女星林黛和乐蒂做例子,她说:“最红的明星到头来也是以自杀收场,你又何苦……”电影公司三番五次派人到家里来都被赶走,最后来了位山东的国大代表。见了老乡三分亲,加上我再三保证,进了娱乐圈一定洁身自爱,母亲才勉强答应陪我到电影公司见导演。记得那天,母亲拿着剧本把所有接吻戏都打了叉,导演连哄带骗地说:“可以借位。”母亲要了《窗外》里演我父母的曹健、钱璐家地址,出了电影公司的门就直奔他们家按门铃。因为他们不认识我们,佣人说他们不在家。我和母亲在门口从下午一直等到黄昏,他们夫妇俩被我们的诚意所打动而开了门。母亲经他们再三保证宋存寿导演是电影圈出了名的好好先生,这才放心带我回家。
一九七二年夏,郁正春导演带着两份合约到我三重市光明路二零二号的家。一人一份,因为还未成年,母亲代我签了生命中第一张合约,片酬新台币一万元,分四次给。
签完约当天,我就和张俐仁到西门町逛委托行(当时没有名牌衣服,委托行卖的是国外进口的高级服装,非常昂贵)。张俐仁发现有一对穿着时髦的男女,一直在打量我们,她说一看就知道他们是星探,果然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