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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天堂-第1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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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至我郁郁寡欢地进了房间,却发现朋友带了位陌生的客人。我不喜陌生人,正感烦恼,不得已的三言两语的交谈却让我意外地发现,陌生人竟然是她早年的同事。
我便故作不经意地提及了她和另一位同学,陌生人显然对另一位同学不熟悉,或许正感无话可说,就畅谈起了她。
陌生人必是对她的尊容不敢恭维,先是谈到了她因为自己容貌问题而遭受了一次恋爱上的失败,说她是个要强的女人,由于这次恋爱失败的打击,她决定到她们单位外面的单位去找对象,难免就有凑合的嫌疑,看起来陌生人对她现在的男人同样是不敢恭维的。
想不到她居然有如此复杂的经历,我心里暗暗高兴,却不可表露出来,故作端庄状。
陌生人也是个见风使舵的人,却误猜了我的心思,认为我犯了恼,便立马转嘴一味地夸她,说她会说能喝酒而且舍得花力气,以前可能很难,现在变好了,功劳全在她,几乎与她那位不待人见的男人没有一点儿关系。
陌生人的话题无意中为我找到了邀她参加的理由——老同事老同学相聚,而且我自觉这理由还是蛮充分的,但待我迟疑着提出来时,我仍能感受到他们别有用心地支持,尽管我一再试探着问“合适吗”他们也一再地连呼“好极了”。
这确是一个要强的女人,尽管她声称她老公今晚因到单位值班正自己一个在散步并以已吃过饭为由推辞,但推辞得甚不彻底,让人觉得她或许就是一个模棱两可的女人。
模棱两可的人看起来似乎缺少主意,却常常给人不安全的感觉,因为只要他(她)们作出了决定,必会不惜一切地去追求完美。
刚刚因找到了让她参加宴会的理由而泛起的充盈的成就感待要慢慢褪去,陌生人却甚是了解她,劝道,再打电话,她必会来。
果然,三遍电话,略微加了句“嫌场合太小吗?”的客套话,她便赶来了。
虽然她编造了一些诸如自己吃得太饱的或许自以为甚是圆满的理由,但我还是一眼就看穿了她的谎言——拖延了如此长的时间,她必在为生活忙碌,而且用了不少的时间在化妆,因为在她再三推辞才喝过的第一杯酒之后的酒杯上留下了明显的口红印。
我不去点破,人都是有自尊的,这绝不是一个可以发生故事的时间和地点,但可以有充盈的时间去观察她。
这种场合我通常是不喝酒的,碍于她的强烈要求,我不得不陪喝了三杯,三杯啤酒过后,我发现她又是一个自负的喜欢自作主张的女人,她在不停地数落着她老公对她的好,不停地数落自己的酒量,看来对酒量她是最为自负的,尤其啤酒是强项,因为她一口气就列举了好几个能够证明自己喝啤酒的场合。
酒场上,只要敢开口的女人必有过人之处。但这类女人的话却就象如今的报纸多信不得,难免有夸大之嫌,而且说的越多的话,往往越是信不得的。
在我看来,女人最高贵的品质便是含蓄,含蓄并不是故意说不清话,而是凡事只用心地去感受,谓之淑女,才是咄咄逼人的气质。
就在那一刻,我的想象又把她还原成了有体有貌的现实女人,一旦回到现实,美妙的感觉就欲渐渐褪去——这类女人多风骚背叛老公的机会最大,在我说过“能喝尽量喝”的话之后,识相的朋友便把方向转向了她,很容易就证实了她的短见,即使自负酒量,场合里也是不能说的,肤浅的女人多短见:只一会儿,她口舌开始打抖,脚底站立不稳,又吸起了烟,临去时非要打包,她醉了,却让我的理智在慢慢地恢复。
所谓的浪漫应当是毫无理智的,倘若存了理智便算不得浪漫而只能叫做做作,只有浪漫才是人们常常追求的,而做作通常则是惹人反感的。
这是一条真理,真理也需要有一个认识和转变的过程,有时候这个过程是短暂的,在瞬间就能完成。当然,其中或许有长期观察和思考积累的因素。
——现在只说没有受到酒精袭扰,我就能保持清醒的头脑,从而冷静而又认真地去观察她:虽然因为醉酒的原因,但她的行为绝非一个贤良女子所该有。
这男人也是十分古怪的,与己无关的女人,总希望她放纵再放纵一些,甚至不怕她即刻就能跟自己上床,而一旦有了关联,即使稍稍出格一点儿,往往也是不能接受的。
这个放纵的女人!及至众人散去,她突然拥进了我怀里……
她那件粉红色的羽绒服是柔软的,新整过的头发是凉的,这毕竟是我如此近距离地接触自己老婆之外的女人!
——她却不合时宜地吐起了酒,或许她真的喝多了,我能够体会得到的吐酒那种撕心裂肺的感觉让我的理智正一点儿一点儿地恢复。
吐过之后,我按照她的要求,带她去茶楼喝茶。那种小心翼翼地做贼似地唯恐别人瞧见的感觉刚一泛起,又立即被她不停地谈及她老公和自己宏图大略的唠叨所粉碎。
她确是一个困难的不安于现状的女人,正因为她的不安于现状也决定了她不是一个幸福的女人。其实不仅对于她,不安于现状是所有人不幸福的源头。
这时候,夏雨的电话又打了过来,我不是一个习惯夜里行动的男人,出于对我的关心,只要夜里在外面呆得时间稍长一些,她就会再三地打电话。
这个原来让我嫉恶如仇的电话,此时却并不让我反感,而且隐隐生出些许感激,因为此时我已完全恢复了理智,兴趣索然。
那一刻,我骨子里的那股喜欢自作主张的秉性突然被激发了出来,便不顾她的再三央求,结了账就离开,她说这样岂不浪费了钱财。
对了,茶是最便宜的那种,她点的,似乎她曾经唠叨过尚不及她家里的,说她虽仍比较困难,却是品茶的专家,但我认为其中必有自夸的成分。
一个世俗的女人,又提到了钱!我心里想着,豪气顿生,说道,钱算什么?此时,已丝毫没有浪漫之感。
她郁郁寡欢地跟在我后面走着,我只想着赶快回家,哪里顾得上她在想些什么。即将分手时,她突然快步赶上来,埋怨道,走那么快干什么?
我顿了顿,反问道,咋了?
她却什么也不说,嘴里说着“我实在不知该怎么办”,又扑进了我怀里。
这种只有在小说里或者书里才能见到的镜头,居然再次出现在了我真实的生活中,不由一阵感动,便拥紧了她,之后也接了吻。
虽然那吻没有一丝甜蜜连与老婆之间的尚且不如,而且甚至隐隐地有一股恶心感,但还是让我心下歉然,言不由衷地说道,比之你老公若何?是否更刺激?
她答着觉不出,便又投进了我的怀里。稍倾,她突然问,你一个月挣多少钱?
我一愣,意识到她的理智并非如我想象中的混沌而同样始终保持着清醒。
又提到了钱!我恼恼地说道,管我挣多少钱干什么?
她说,那你凭什么跟我玩,凭权?
答,什么也不凭,凭感情,我在追求一种彼此都快乐的浪漫,难道你不愿吗?
她再次把头埋到我怀里,手已悄然伸进了我衣兜。我责问道,掏我兜干什么?!
她手不自然地缩了回来,但此时的女人极容易掩饰自己,便只顾说道,彼此快乐?男人和女人,吃亏的总是女人,我最羡慕能拥有自己的一辆车,开着……
只要不丧失理智,话中的意味便不难辩别。
一辆车对我来说,实非难事,关键要看值不值。这是我一贯的原则,此时理智已让我的耐心丧失,所以我只做糊涂。
——为什么不能等我主动地给,非要这么快地提出来?显然地,成了交易,而让我失去了兴趣。但作为对她的报复,我决定去摸她的胸。
她说,我最怕人摸这里,它老了,怕痒。说着,先是双手抚摸着我的脸,那是一双长满老茧的手,必是意识到了这一点儿,随后又双臂绕着我的颈,少女似地瞅着我,躲闪着。
我猜测着,她必又在盘算着什么——意识到这一点儿,完全已变成了一场做作的戏,还有什么看头儿?!
固执让我正欲用强,夏雨的电话又打了过来,声音已是愤怒之极,相信她必能听得清清楚楚。
既是假戏何苦要真演?!我意识到自己该回家了,而她似是无意地触到了我最敏感的部位……必是意识到了假戏,我居然能够自制,而且坚持回家。
到要分手时,她却突然命令我,送我回家,我怕。
待到她家里,我岂不只有任人宰割的份儿了?!由于存了这样的私心,我终没有随她去,或者应该说,不仅因为私心,更重要的是理智中的责任感战胜了情欲,我只能送她到门口,她邀我进去的用意我岂能不懂?她说,你差个十来分钟?不过十来分钟的事。
不要小看十来分钟,只要迈过了这一步,便是另一番天地了。
因此,回到家里甚觉庆幸,甚至有点儿为自己的自制力而飘飘然了。老婆却难免要以背相向,继而必要诘问,为什么回来这样晚?
我随意捏造了一个有人喝醉了必该去送的理由,而且装作一副委屈的样子,似乎送醉汉受了太多的累。
这种事当然不能让老婆知道,连一点儿风声也不能,否则便只能无尽的后患。
正自觉谎言圆满的当儿,只听老婆又在说,送人也不需这样晚呀。
我说,他妈的,老小子喝醉了不肯回家,好不容易弄回家,却又跟老婆干上了,只好又做了这许久的调解员。可怜我那位朋友,便只好暂时跟老婆干一架了。
老婆仍是半信半疑,至此我才意识到自己的谎言并不圆满,反不如上次直截了当地说陪朋友去唱歌当然也要加上“烦死了”一句更容易让人相信。
我知道,谎言是经不得再三解释的,解释多了往往容易露馅,便不再解释下去,而是非要逼着老婆做那事。老婆半推半就着,我却突然感觉到力不从心……
老婆埋怨道,半夜三更,实在不想就算了,是不是自觉理亏非要做?
我知道,劫数算逃过去了,心里一阵感动,只觉必须要做——累得浑身一阵瘫软,心里才安了。
这段经历明明白白地告诉我,我不是那种善于应酬的男人,这样做,太累。因此,当她第二天清早便打电话再三解释她喝太多的时候,刚问了一句“你老婆走了吗?训你了吗?”,便被我打断了没容她继续说下去,近乎命令道,忘了吧,权当没有发生,秘密珍藏着。
此后,便再也没有联系。我实在说不清,是我勾引了她还是她勾引了我,却是越来越觉得,其乐融融的天伦之乐,虽说平淡,却要远比所谓的浪漫更实在。
某一日,她突然又给我打电话,第一遍我因未待电话没有接到,第二遍只响了两声便断了,我猜想她必也在犹豫。要在往日,我必会立即回电话的。
我的迟疑显已引起了夏雨的怀疑,未及她问谁的电话,我便说了一个熟人的名字,而且非常肯定地推断,这小子必又喝多了。
夏雨便说,指不定打错了,有事必会再找,没有必要回拨。
我便听话地关了机,她没有再打,但我还是要告诉她,不能再走下去了,否则,太危险。想着,脸上竟是红得厉害。
这便是全部的经历,若有虚言,天打雷劈。
农村小老头信誓旦旦地结束了自己的讲述。

九、关于读书
更新时间2010517 6:56:40  字数:218

 十一月十四日,聚会的话题是由教授提出来的。
他说,通过八个月来的连续聚会,大家基本上讲清了自己,但也出现了一些类同的地方,不过,这不足以为怪,反而正说明了人存有普遍共性这样一个真理。
但是,聚会的目的非为寻找共性,而主要应该体现差异的丰富多彩。
他认为,读书最能体现一个人的个性,甚至不需要去看书的内容,单看类型就足以知人。
所以,对于他的提议,大家虽觉过于“文”,但还是赞同了,连最善挑剔的自由从业者竟也没有提出任何异议,便开始了各自的讲述。

(一)
更新时间2010518 6:34:43  字数:9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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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从业者说,公司出事之前,我最不喜读书,而且常以此为荣,因为根本无需读书,我照样可以成为有钱人。
不妨与那些教授学者对比一下,我有时候一天的收入便足以抵得上他们一年。
所以,难免要瞧不起他们:百无一用是书生——读书人遇事总喜欢左思右想,想多了难免要缩手缩脚拿捏不定凭空坐失良机,其实,何必要受这许多鸟限制,只管风风火火该出手时就出手,那才叫潇洒。
不仅如此,自以为读了几天书就会无所不通无所不晓,一副救世主的模样,不是横挑鼻子就是竖挑眼,仿佛这天下离了他们便不成了似地,难怪要有“知识越多越反动”一说。
我的观点很快就不攻自破了,原因或许恰如“创业容易,守业难”这句老话所说:两手空空的时候,一门心思只想着赚钱,偶有闲暇便会做一些待赚了钱便如何如何的打算,生活反而过得充实;待到有了钱,竟……
或许果如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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