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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点之一,直指女人心。在现在的社会,不用刻意敞开心扉,各种互相矛盾的信息已经汹涌而至:古今、中西、文理、正邪。信息爆炸本身是个很恐怖的词汇。我上医学院的时候,为了让小白老鼠理解中国现代读书人的处境,上午给它听崔健,下午给它听莫扎特。一三五给它听《枪和玫瑰》,二四六给它听瞎子阿炳,星期天不休息听新闻联播。三个月后,小白老鼠疯了。描述这种处境,古典的“时间地点人物情节”和现代的“意识流魔幻现实”等等都显得苍白无力。黎宛冰采取的方式近乎禅宗:不要时间,不要地点,不要人物,不要情节,不要意识,不要魔幻,直指女人心。比如:“仲夏夜的微风有着醪糟的薰然气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男女之间的微细的化学反应总是在这样的时刻发生,用大量奢侈的词汇和欧式长句也无法抒发的感觉。小B体内的酶在源源不断地大量分泌,经过半瓶的红酒之后,小B的心绪透明而混乱,这时她已经把自己危险地暴露于这个男人老于世故的眼光之下,可是小B不自量力地对自己说,如果男人里面也有尤物的话,他就是。”再比如:“小B惊奇地想,他居然也结婚了。然后,就陷入了一阵突发的烦恼中,她的烦恼在静止的时间中加剧着,直到流出泪水,她恨恨地想,这么多年了,这个人居然还能让我流泪。但这泪水并不为任何人,在泪水流出的时候,她发现笼罩了她这么多年的,初恋的神秘的魔力永远地消失了。现在他是一个再平庸不过的男人,和她的青春一样平庸。她任由自己沉浸在泪水中,岁月,她曾经有过的最柔和的岁月全部倾倒过来,她几乎喘不过气来,为了那样糊涂的痴恋和痛苦。它们不会再来骚扰她的安宁了,为此她使劲地呼吸着这忘却的空气。”
看点之二,凸现生活。我固执地认为,作家有义务记录下他们所处的生活状态。画鬼容易画人难,描画生活状态是最要功夫的。所以几乎所有当红或红过的前辈作家写神、写鬼、写帝王将相、写六朝粉黛、写日本鬼子、写上海滩流氓大亨,就是不写眼前,不写他们所处的生活状态。作怪永远容易,“于无声处听惊雷”永远困难,听出趣味来更难。同样一本小说,二十万字左右的东西,我读老舍,大笑了三次。王小波,两次。王朔,两次(限于其四卷本文集之一和二,其余多为垃圾)。石康,一次。我读黎宛冰的《人人都说我爱你》,大笑了一次,偷笑了一次。黎宛冰借着记者身份,该看的不该看的都看了:边远山区、老少边穷、邪教形成、互联网骗局、行为艺术、愤青、流氓作家。比如:“这个小城和中国的大多数小县城没有多少区别,唯一能标明它是座城市的是,一个街心的广场,广场上有一座矫揉造作的雕塑,这些僵硬的人手心向天,你争我夺地顶着一只球。我在小城里总见到这样的雕塑,以各种形式顶个球:工农兵顶个球,民主和科学顶个球,人类和动物顶个球,虚构和现实顶个球,男人和女人顶个球,它们分布在许多城市里,变成标志城市文明的丑陋景观。”再比如:“我对村长说:您唱歌真好听。村长笑着说:这算啥,新郎倌唱得才好听呢,他唱的都是流行的。”又比如:“我们刚刚来到喝晚茶的地方,天空开始飘下鹅毛大雪,季康抒发着70年代末的文学情怀,来吧,就让这场雪好好地荡涤人间阴暗,他夸张地张开双臂,和我们每个人都拥抱了一下,我们轮番拥抱,尽显革命战友的情谊。”
至于这本小说能不能让“人人都说我爱你”,我有两点担心。第一个担心是故事性不强。虽然故事完全不能帮助我们更好地描述生活状态,但是故事是大众的阅读期待。我有一天回家,看见老妈在聚精会神看电视剧,电视剧里三男三女,多角恋爱,之后老妈在饭桌上不厌其烦地向我描述了这个多角故事的发生和发展过程。于是我得出结论,“老妪能解”从白居易时代到今天都是流行的必要标准,而“老妪能解”的必要条件是有故事。第二个担心是逻辑不够流畅。比如结构可以转承起合得更紧凑,比如语言可以修剪得更干净。
从出生年月来看,黎宛冰属于七十年代。无论七十年代的作家如何挨骂,舞台迟早会被他们占据。无论他人如何贬低和否认,七十年代的作家没了太多“苦大仇深”,有了足够的中西学养,少了条条框框,多了万卷书万里路的历练,后现代新古典,更完整意义上的小说文字早晚会在他们笔下产生。黎宛冰的《人人都说我爱你》是这艰难过程中一步。
2002/2/18
如何成为一个怪物?
冯唐
我羡慕那些生下来就清楚自己该干什么的人。这些人生下来或者具有单纯的特质。如果身手矫健、心止似水,可以去做荆轲。如果面目娇好、奶大无边,可以去做苏小小。或者带着质朴的目的,比如詹天佑生下来就是为了修一段铁路,比如孙中山生下来就是为了搞一场革命。我从生下来就不知道自己该干点什么。我把自己象五分钱钢蹦儿一样扔进江湖上,落下来,不是国徽的一面朝上,也不是麦穗的一面朝上。我这个钢蹦儿倒立着,两边不靠。
其实很早我就知道我只能干好两件事情。第一是文字,我知道如何把文字摆放停当。很小的时候,我就体会到文字的力量,什么样的文字是绝妙好词。随便翻到《三曹文集》:“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就随便想起喜欢过的那个姑娘。她常穿一条蓝布裙子。她从不用香水,但是味道很好,我分不清是她身子的味道还是她裙子的味道,反正是她的味道。第二是逻辑,我知道如何把问题思考清楚。随便翻起《资治通鉴》,是战是和,是用姓王的胖子还是用姓李的瘸子,掩卷思量,洞若观火。继续看下去,按我的建议做的君王,都兵强马壮。没按我的建议做的,都垂泪对宫娥。
我从小就很拧。认定文字是用来言志的,不是用来糊口的,就象不能花间喝道、煮鹤焚琴、吃西施馅的人肉包子。逻辑清楚的用处也有限,只能做一个好学生。
我手背后,我脚并齐,我好好学习,我天天向上。我诚心,我正意,我修身,我齐家,我治国,我平天下。我绳锯木断,我水滴石穿,我三年不窥园,我不结交文学女流氓。我非礼不看,我非礼不听,我非礼不说,我怀了孟子。我忙,我累,我早起,我晚睡。
但是,我还是忘记不了文字之美。
上中学的时候,我四肢寒碜小脑不发达,不会请那个蓝布裙子跳恶俗下流的青春交谊舞。我在一页草稿纸上送她一首恶俗下流的叫做《印》的情诗,我自己写的:
我把月亮印在天上
天就是我的
我把片鞋印在地上
地就是我的
我亲吻你的额头
你就是我的
上大学的时候,写假金庸假古龙卖钱给女朋友买蓝布裙子穿。我学古龙学得最象,我也崇尚极简主义,少就是多,少就是好。我描写姑娘也爱用“胴体”。我的陆小凤不仅有四条眉毛,而且有三管阳具,更加男人。
上班的时候,我看我周围的豪商巨贾,拿他们比较《资治通鉴》里的王胖子和李瘸子,想象他们的内心深处。假期不去夏威夷看草裙舞,不去西藏假装内心迷茫。明月如霜,好风如水,我摊开纸笔,我静观文字之美。
两面不靠的坏处挺多。比如时间不够,文字上无法达到本可以达到的高度。数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质量,至少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力量。比如欲望不强烈,没有欲望挣到“没有数的钱”,没有欲望位极人臣。就象有史以来最能成事的曾国藩所说:“天下事,有所利有所贪者成其半,有所激有所逼者成其半。”我眼里无光,心里无火。我深杯酒满,饮食无虞。我是个不成事的东西。这和聪明不聪明,努力不努力没有关系。
两面不靠的好处也有。比如文字独立,在文字上,我不求名、不求财,按我的理解,做我的千古文章。我不教导书商早晚如何刷牙,书商也不用教导我如何调和众口、烘托卖点。比如心理平衡。我看我周围的豪商巨贾,心中月明星稀,水波不兴。百年之后,没有人会记得他们,但是那时候的少年人会猜测苏小小的面目如何娇好,会按我的指点,爱上身边常穿一条蓝布裙子的姑娘。
倒立着两边不靠,总不是稳态。我依旧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年轻的时候,这种样子叫做有理想。到了我这种年纪,我妈说,这种样子就叫做怪物。
2002/6/14
橡皮擦不去的那些岁月痕迹
冯唐
总体上说,和杂花生树、群莺乱飞的南方报纸杂志相比,北京的报纸杂志太天安门、太长安街、太中国历史博物馆、太人民大会堂了。北京办报纸杂志的人可以大体分为两类,真弱智的和装弱智的。但是办出来的东西,却出奇的统一和一致:天总是蓝蓝的,姑娘总是壮壮的,黑夜不存在,极个别的几个坏人,留着小黑胡子,脑门上写着两个隶书黑色大字:“坏人”,祖国的形势象是吃了几百吨壮阳药,硬挺挺的想疲软一小会儿都不行。
所以一直喜欢《三联生活周刊》。版式爽静,文笔通顺,信息繁而不贫,涉猎杂而不乱,选题永远热点,发言每每擦边但是总能不踩地雷。铜板彩印,长度也适当,大方便的时候,翻完半本就可以找手纸了,睡觉之前,翻完一本就犯困了。尤其是当三联的《读书》杂志越来越象二流落魄文科学究的学术通讯的时候,尤其是刚发刊的时候,《三联生活周刊》好得简直不象北京出的杂志,在一定程度上捍卫了北京作为文化中心的地位,丰富了我们打击上海人、广东人的精神武器。
逛书店看见一本黄色封面的小书《有想法没办法》。杨葵编的,作家社出的,布丁写的,收集了《三联生活周刊》现任副主编苗炜(笔名布丁)借工作之便,在“生活圆桌”板块上发表过的大多数小文章。《三联生活周刊》靠“生活圆桌”板块加些佐料,咸一点,甜一点,麻辣一点,人文一点,灵动一点。爱屋及乌,想也没想,买了回家。
有个周末,屋外风起雨落,不在网上挂着,不去我爸妈家不去我老婆爸妈家,关了手机,所有的饭局牌局离我远去。就着一桶大可乐,我细读布丁的文字,脉络渐渐显现,感觉和大方便的时候不一样,不是一点一滴的感触和感动,而是淋漓成雨,笼罩天空。想起过去,想起上房揭瓦碎人家玻璃的过去,想起夏天看同桌的女孩热得没穿胸衣的过去,想起橡皮擦不去的那些岁月痕迹。有些粗俗,有些淫荡,难得发现一个视角与趣味和自己如此相似的人,我们都相信“在无聊中取乐,低俗一些,这比较接近生命的本质”。真是遗憾,没有很早认识这个叫布丁的写东西的人,否则中学就可以一起出板报,大学就可以一起出校刊了。
这个叫布丁的人也注意到,古龙爱用“胴体”一词:“早些年我看古龙的小说,古龙总爱用‘胴体’一词,还总喜欢描述女人的腿,有时我感觉他的女主角只长着两条腿,在当时的我看来,女人身上总有些部位比腿更值得描写。”我那时候,还特地查了《现代汉语词典》,上面清楚写着:胴体即身体。我还是执着地认为,胴体比身体淫荡一千倍,胴体是个文学词汇,身体是个科学词汇。我那时候,充满好奇,总想知道事物之间的差别,比如我的身体和我同桌的身体之间的差别。我还特地的查了《新华字典》,里面没有男人体、没有女人体、没有男孩体、没有女孩体,只有一张人体图解,画了一个五大三粗的男子,一正一反两张,穿了个齐头短裤,包得严严实实。
这个叫布丁的人也爱看犯罪电影,也注意到罗伯特?德尼罗,也推崇《美国往事》。就象布丁引用的心理学家的说法:“在许多成年人心中,犯罪是一件具有美感的事,因为它意味着反抗权威、破坏秩序、挣脱束缚,这种以自由为代价的行为充满自由的美感。” 《美国往事》是我心目中经典中的经典,不知道比《教父》要简洁明了多少。世界好象永远就是这样,几个一起混的兄弟,一个倾国倾城的姑娘,一个满是现金的银行,一个充满背叛和忏悔的复杂关系。
其他的相似还有很多,比如他也记得很久以前,去有录像机的同学家看录像仿佛流氓聚会。比如他也注意到最早在合资酒店工作的人,经常偷回些小瓶洋酒和小瓶洗头水,是大家艳慕的对象。比如他也明白,古龙酗酒好色,其人其文都充满缺憾,但还是因此而有力量,古龙的文章,由于这种原始力量,百年后还是有人读出兴奋。等等,等等。
因为从来不分析自己作品的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