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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女猛于虎-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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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绵绵地像躺在云朵上,于是征兆三出现:
  我居然丢脸地赖在地上不肯起来,听见老大喊“服务员买单”,还哭着喊着说“我好穷,能不能分期付款?”
  ——结果,到底是谁给的钱,我不得而知。
  ——结果,我说完“分期付款”后,后来发生了什么,也不得而知。
  ——结果,我当晚出了店,到底去了哪里,最后又被谁扛回了家,统统不得而知!!
  我只知道,现在我醒来,浑身酸痛,头胀欲裂,而且,最后的是,这里很!陌!生!
  陌生的天花板,陌生的房间,陌生的床,陌生的……女人。
  再瞅了眼倚在门边,满脸不爽的女人,我依旧很茫然。
  记忆依旧停留在,我抱着老大大腿哭着喊着“我好穷,这个月可不可以不要扣我迟到费”的片段,接下来?
  我胆战心惊地再看了眼秀气的女人,年龄大概二十来岁,模样还挺漂亮,总觉得貌似在哪见过,但是……为什么我会在她家?总不至于昨天老大他们忘了把我抬回家,所以我在路边遇到这个女人,于是我和她有了非同寻常的一夜情??
  …_…|||
  我纠结万分地盯着陌生美女,还来不及开口,美女终于哼气道:“终于舍得醒了,害得我昨晚睡沙发,哼!”
  说罢,美女就转身离开了,我顿了顿,还是没办法消化美女的话,就听外面传来一男一女的谈话声。女声是刚才美女的,男声……倒是挺熟悉,可惜一时半会儿记不起来是谁。
  我正郁闷地回忆着,又检查了被子下的自己衣衫完好,没有奇怪的不适感,放下心来正欲出门探探情况,就听脚步声传来,下一秒,某男子已经进屋,似笑非笑地拍拍我脑袋:
  “醒了?还有没有头痛?”
  抬头,眨眼。
  帅哥也~就在我闪星星眼疑惑为什么今天见的人都这么面熟的时候,嘴巴已经先脑子一步地喊出声:“任总。”
  任总?
  我当机三秒,终于恢复神智,任总?任寒?我怎么会在任寒家?
  啊啊啊——
  来不及抓狂,刚才的美女再次出现在门口,这次的脸色比刚才更难看三分,对着任寒瓮声瓮气道:“我出去了,再回来之前,一定要她消失!”美女咬牙指着我恨恨道,末了,已走出门的纤细人影又折回来,美眸窜小火苗道:
  “还有!床也要换新的!”
  语毕,终于愤愤不平地走远了,剩下满脸尴尬的我和面目表情的任寒。我泪奔,只是睡了一下她的床,没必要这么绝吧?还要把床都换掉?
  任寒用手扶额,叹息:“真是麻烦。”
  我颔首,可怜兮兮撅嘴,“我……我不是故意睡她床的。”虽然不知道任寒和这个美女的关系,但是,她实在是太太太彪悍了。
  任寒闻言,叹息声更重,“我不是说她,是说你。”
  “嗯?”我挠头,如果时光能够倒流,我一定选择不睡这个女人的床。
  任寒闭眼道:“知道为什么她要求换床吗?”
  我诚实摇头。
  任寒闭着的眸子更紧些,语气沉稳:“因为……你昨晚吐到她床上了。”
  “……”一时间,我不能言语。良久,才打哈哈地转移话题道:“任总你看,今早的月亮好圆哦。”
  听了这话,任寒的表情越发痛苦,“白凝,不要和我装疯卖傻,我要是知道你这么麻烦,昨晚绝对不把你弄回来。”
  我咂舌,怯怯戳手指,“对了,昨晚……到底怎么了?”
  任寒怨念地瞪我一样,如果眼神可以杀死人的话,我相信,自己已被秒杀了。我肃然起敬,“对不起,是不是给你惹麻烦了?”明明昨晚请吃饭没请他,为什么会在他家,悲催的。
  任寒道:“白凝,你不知道不会喝酒就不要喝吗?”
  “……我错了。”
  “你不知道自己醉酒会给别人带来困扰吗?”
  “……我真的错了。”
  “还有,你知不知道昨晚自己有多失态?”
  “我悔过,我发自内心的悔过。”
  末了,任寒任大副总终于骂够,良久后幽幽叹口气,道:“你知不知道,自己昨晚拉着我说了很多两年前的事情?”
  “嗯?”
  利箭刺中心脏,曾经最痛的伤疤掀然而揭,似乎……伤到大动脉了。
  我咬牙,一字一句地证实:“我——昨——晚——跟你讲以前的事情了??”
  闻言,任寒黑曜般的眸子越发深邃,紧抿唇瓣,最终,还是微微地点了头。
  果然,酒后就算不乱…性,也会吐真言。而且我倾吐真言的这个对象……
  OTZ
  妈妈啊,快来救我——
  PS:关于“今早的月亮好圆哦”的典故,原话是:
  今早的晚饭你吃了吗?
  吃了,味道不错,你看,今晚的太阳好圆哦。
  真的吗?我还打算趁着有月亮,去睡个午觉。
  ……
  冷笑话,哈哈!

  第二十三章 番外 山寨公主

  总有一天,我的白马王子会骑着白马,手持洁白盛开的百合花来接我……
  佛曰: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有可能是唐僧。
  这就好比,开车来接你的人不一定是英俊潇洒的宝马贵公子,也有可能是脾气暴躁、满脸胡渣的公交车叔叔。
  我的悲剧,就在于太执着等待宝马和法拉利,以至于错过了太多公交车,最后,等到连出租车叔叔都集体下班,永远地……落了单。
  其实两年前的那些往事,都还得从我老爸当暴发户开始说起。
  在我十二岁之前,我老爸老妈还是普通的工人阶级,我们一家三口挤在我现在住的仅35平方米的筒子楼里,客厅+卧室+厅室于一体的那种。那会儿俺爹俺娘还身强力壮,每到晚上,他们两人就在客厅中间拉起窗帘,屏蔽掉我和他们的空间。现在想想,我终于明白那会儿为什么晚上总传来妖精打架的声音了。
  纵使这样,有些清贫,但我们一家人依然很快乐。直到,有句话诞生——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的后半句是“知识也可以让人下岗”,老爸老妈因为都没啥文化,双双下岗。望着嗷嗷待哺的我,老爹老妈抱着下岗费,开始摆地摊。
  这一摆,就是好几年。说不上是当时政策好,还是我爸天生就是当商人的料,不到十年,我爸就创建了白氏集团,虽然依旧是个老大粗,但生意越做越大,我也就从流着鼻涕的筒子楼地摊女变成了千金小姐。
  虽然一个是资产上亿的白氏集团总裁、一个是唯一继承家业的娇滴滴千金小姐,但进入上流社会后,淑女名媛们却依旧喜欢背地里把老爸叫做“暴发户”,把我称之为“暴发户公主”。
  是个人,都不喜欢这样的称呼。
  所以,纵使老爹拼命想让我在上流社会站稳脚跟,拼命带我去参加各种酒会、派对,我的好朋友依旧只有两个人:一个是筒子楼,从小和我打架打到大的胖虎,一个是从小学玩到大学的闺中密友娇娇。
  转机出现在二十岁,虽然不喜欢名流社会,不喜欢千金小姐们惺惺作态的模样,但任何圈子里,总有那么一两个特别的。这个特别,就是后来把我拉进耽美圈,远嫁国外的虫子。
  虫子老爹,是位官爷。理所当然的,有许多人攀附,而这种攀附形式,最多的就是相亲。于是,某年某月,虫子终于受不了,在相亲的路上,以肚子痛为由,逃了。逃了就算了,虫子边逛春熙路边考虑到回家老爹的怒火,于是又犯贱地发了两条短信:
  短信之一于我:下午三点,良木缘见,亲爱的,记得穿上次我们一起买的那条紫色高腰裙哦^^
  短信之二于相亲对象:堵车,晚到半个小时,不好意思,我穿紫色裙子、披肩直发。
  于是,我理所当然地和博希相亲,相识到相恋。我以为,我找到了自己的白马王子,自己,也终于从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从此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
  但是我忘了,一个很重要的细节。
  我不是,与生俱来的公主,不过是半路出家的暴发户之女,就算是公主,也是山寨版“公主”。所以,博希王子在两家谈婚论嫁,准备举办订婚仪式前一晚爆发了。
  爆发的具体方式是,这位有脾气的王子,最终抛弃了山寨公主,选择了灰姑娘。而这位贫民灰姑娘,始料未及的,居然是我的闺中密友:娇娇。两人就在订婚前夜,如此华丽丽地私奔了。
  私奔前,两人很厚道地各给我发了条短信,以示多年的感情。
  娇娇:小凝子,你老爸有的是钱,再帮你找个有钱帅哥一定没问题。你除了博希,还有很多,可是我除了他,一无所有。
  博希:凝凝,对不起。其实我没跟你说实话,我和你相亲后就知道你是白伯伯的女儿了,和你在一起,也是因为两家企业一直有合作联姻的意思。但最后,我还是不想欺骗你,和我自己……
  收到短信,我第一反应不是冲下楼叫老爸快追人,也不是打电话给两人歇斯底里,而是镇定地拨通虫子的手机,破口大骂:
  “你丫的没良心,自己不去相亲叫我去;你丫的损友,居然介绍这么一个烂人给我,你丫的……”等我骂够,骂得舌头伸直再发不出半个音后,虫子终于忧心忡忡地赶到了我家,拍着我的家啐骂:
  “小凝子不要哭,他们两个奸…夫…淫…妇…绝对不会有好下场的!”
  事实证明,虫子果然不是一般的乌鸦嘴。博希和娇娇当晚开车私奔就出了车祸,博希躺在医院直到今天亦未醒,那位娇滴滴的灰姑娘,却在轻伤的情况下,消失得无影无踪。
  后来据医院小护士证实,他们去现场救人时,博希整个人都扑在娇娇身上,以此保护了她没受什么重伤,而自己却直接成了植物人。
  订婚当天,我在博希的病房站了很久,终究,还是没流下一滴眼泪。
  我说:“博希,怎么样?看来娇娇爱的还是你的钱,现在你醒不了了,所以,她跑了。”
  我说:“博希,你父母很聪明,纵使这样,也准备如期举行订婚派对,为的,是两家的生意,更为的,是让我守活寡。”
  “博希,我不是圣母,如果真如你父母所说,你只是单纯的车祸,我可能等你。但现在,永远不可能了。”
  在虫子的陪同下,我径直去了订婚现场,当着所有人的面说:“这婚,我不订了。”语毕,回了家,洗了澡,就是昏天黑地地睡上三天三夜。
  这三天,虫子像辛勤的小蜜蜂在我耳边叨叨外面的八卦。
  “小凝子,大家都说你忘恩负义,未婚夫一出车祸,你就退婚了。”
  “还有,你爸妈被气晕了,好几次要冲进来打你,你就真没想过,把那两条短信拿出来给大家展示展示?”
  “我告诉你,说不定博希父母是知道儿子私奔这件事的,故意隐瞒你,故意装作不知情,他们无情,你何必留义?把事情公开吧,干嘛自己背个骂名?”
  ……
  良久,我终于被虫子吵得睡不清净,睁眼。
  “算了,毕竟相识一场,现在玩失踪的玩失踪,装死的装死,我宁愿当恶女、暴发户之女,也不要当琼瑶戏里的悲惨女配,让王子和灰姑娘,都死去吧!”
  一个星期后,老爸老妈终于能够平静地看着我,不拿扫帚追我了。于是,我做出决定:“爸爸,我想搬出去住段时间。”
  再后来的事情,就众所周知了。
  我烧掉了博希给我的所有信件、礼物,只留下一个活的——奥特曼没烧。说实话,当时看见奥特曼特无辜的眼神,真想连它一并砍了,但迫于动物协会的压力,我还是咬牙带着些破烂,抱着奥特曼搬回了原来的筒子楼。
  接着,是顺利找到工作,在杂志社开始当小杂役,虫子远嫁海外,胖虎考上英国留学生……我的生活,回归到十年前,最宁静最幸福的日子。
  直到今天,偶尔回到老爸老妈的别墅,我都感觉像是一场梦。梦里的剧情很狗血,梦想着成为公主的暴发户之女被灰姑娘打败,最终打回原形,回归了大社会。
  曾经,我还不死心地根据小说情节幻想:或许,博希对我是有情的,只是迫于某种压力,比如小说惯用情节的被奸诈女配娇娇灌醉,对方怀孕等等原因,不想我伤心私奔了。又或者,那条短信根本就不是博希发的,博希当时喝醉酒睡死了。
  于是,在我这种执着的信念下,在虫子的帮助下,我们请了黑客攻掉博希的网络日志,悲催的是,每一篇每一页,都记载着他如何深爱着娇娇,如何痛苦地对我强颜欢笑。
  那晚我回去,把奥特曼痛打了一顿。娘的,所以说,童话永远是童话,现实永远都是残酷的。
  原本以为,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才能忘记这段往事,就像小说里写的“滴滴都在泣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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