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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宠 作者:森中一小妖-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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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裳很喜欢萨摩耶,光是它们那一身雪白柔软的毛发就能让她爱不释手,她本来以为这就是一只普通的小狗,谁想到竟然误打误撞的捡到了她最喜欢的狗。
  给小狗洗了澡,打了预防针,并且从医生那里了解了小萨摩耶的习性之后,陆烨和云裳又去超市买了各种口味的幼犬粮,这才带着小狗回了家。
  关于这只小萨摩耶的名字,陆烨将决定权完全交给了云裳。说实话,他并不太喜欢这种高贵优雅的狗种,他更喜欢的是威武凶猛的军犬和藏獒,不过云裳喜欢那就另当别论了。
  云裳高兴的完全乱了方寸,给小萨摩耶想了好久的名字,总觉得这个不好,那个也不行。拉着更加不擅长起名的陆烨偏要他贡献一个好听的名字。
  媳妇儿的要求陆少校自然不会拒绝,他皱眉想了半晌,终于有些试探的吐出了一句话,“叫大毛?” 
  “为什么要叫大毛?”云裳嘟嘟嘴,显然对这个名字不怎么满意。陆少校看出了她的心思,心里的别扭劲又上来了。
  不就是一只狗吗?竟然嫌弃他起的名字!
  “你看,”陆少校拉着云裳的手摸了摸瘦小的萨摩耶,“它的毛过几天就会变得很多,像个……”陆少校沉吟了好几秒才勉强想出了一个词,“毛团。”
  好像真的是这个样子。云裳偏头想了一会儿,萨摩耶的毛比较厚,确实很像毛团,要不就叫大毛?可是会不会太难听了?
  云裳咬咬牙,决定赌一把,她用手摸了摸小萨摩耶的脑袋,试探的叫了一声,“大毛?”
  若是小萨摩耶出声的话,就叫这个名字了!若是不出声就再换一个。云裳耍小心机了,她不想让她家小萨摩耶用陆烨起的这个土掉渣的名字,又不好意思直接拒绝,干脆就摆出一张笑脸对陆少校说道:“你看,它不……”
  话还没说完,就听见了一声稚嫩的叫声,云裳不敢置信的瞪大眼睛,漂亮的杏眼里满是震惊,她抓住陆烨的胳膊,“它、它叫了?”
  陆烨面不改色的将小萨摩耶的食碗拿到了手里,打断了吃的正香的小萨摩耶,毫不愧疚的对上小狗委屈的黑眼睛,转头对云裳说道:“你看,它也同意。不然你再叫一声?” 
  云裳不信邪,又叫了一声,“大毛?” 
  陆少校淡定着一张脸,将小萨摩耶的食碗又拿的远了一点。
  嗷嗷嗷。小萨摩耶这次叫的更加迫切了。它的食物!它香喷喷的食物!
  陆少校将食碗放回去,“你看,它高兴着呢!” 
  于是,大毛的名字就这么被敲定了。 
  “先吃饭。”陆烨眼疾手快的按住想要跑到客厅的云裳,坚持道。
  “我……”
  “先吃饭!”陆少校分毫不让。
  “我去刷牙!”云裳推开陆烨,一副我有理由不先吃饭的模样。陆烨拿她没办法,只能放开了她,“动作快点,不然饭就凉了。” 
  云裳连忙点头,站起来就往卧室外走,脚步中隐隐还带着一丝急迫。
  陆少校跟在她后面看了看,见她真的是去浴室刷牙洗脸了,这才又重新回了卧室。
  云裳确实是去洗漱了,只不过她洗完漱却没有回卧室,反而去了客厅。顺着昨晚的记忆摸到了萨摩耶的小窝,摸摸它的瘦小脑袋,“大毛,陆烨有没有喂你吃早饭?”
  小萨摩耶用脑袋拱了拱她的手,还在她的手心蹭了蹭,云裳的心顿时软的一塌糊涂,跪在地上小心翼翼的将大毛抱在怀里,摸着它还尚且粗糙的毛道:“乖乖的,很快就养胖了。” 
  说来也怪,小萨摩耶本来是不亲近人的,但许是云裳将它捡回家的缘故,大毛很亲近云裳,简直像是从小就是由云裳带大的一般。
  “云裳!”云裳刚想要放下大毛,就听见耳边陆烨低沉的声音,似乎还带着一丝……怒气?
  云裳连忙将大毛放下,从地上爬了起来,冲陆烨讨好的笑,“我就要回卧室了!真的!不骗你!” 
  她的年纪本不大,不过是因为家庭的变故而显得成熟又冷静。嫁给陆烨后,陆烨从来都是宠着她的,也让云裳将心里原本的戒备慢慢放了下来。在陆烨面前也就越发的随性。
  陆烨不说话,他就说人哪去了,原来是来看狗了!这狗有什么好看的?又瘦又小,丑死了! 哼!
  陆少校对着两个半月的大毛,心里酸的冒泡,故意板着一张脸不说话。
  云裳虽然看不见,却也知道他生气了。慢吞吞的蹭到人家身边,仰起头,“我真的是去洗漱啦,真的!才刚刚过来看大毛的!不信你看!”她咧咧嘴,龇出一口小白牙,“是不是刷牙了?” 
  陆少校挑眉,摆出一副冷艳高贵的模样,“刷干净了?”
  “刷干净了!”云裳连忙点头。
  “哦,”陆少校蹦出一个单音,大手顺着云裳的胳膊缓缓向上,最后捧住了她的脸,眼里闪过一丝莫名的神色,“那我检查检查。” 
  哎?检查?怎么检查?
  陆少校是个好丈夫,很快就为云裳解答了疑问。
  云裳红着脸,攀住陆烨的胳膊,好不容易承受住了这个深吻。一大早上就这么激情什么的,真是太不好意思了。
  “吃不吃饭,恩?”陆少校的唇还贴在云裳的唇上,说出来的话简直像是情人间的喃昵。
  “吃……”云裳小媳妇一样,被陆少校收拾的没了脾气。
  “去洗手!”
  等到两个人磕磕绊绊的吃完了早饭,又给大毛喂了幼犬粮。云裳便准备出去买牛软骨给大毛磨牙,据宠物医院的医生说,这样不仅可以补钙,还能锻炼幼犬的咬合能力。
  陆烨没让她去,自己去楼下买了,又顺便给云裳买了点零食,这才回来。他听说女人一般都喜欢吃点零食什么的,也许云裳也会喜欢?
  家里多了大毛后,热闹多了,虽然大毛没有普通的小狗那么活泼,却也娇憨可爱,云裳一整天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大毛身上,简直把大毛当成小婴儿来疼了。
  陆少校觉得被一只狗抢了媳妇儿的注意力很没面子,想要将这瘦巴巴的狗丢出去,最终却只能不了了之。
  他从来没见过云裳这么活泼的样子,与之前的懂事和宽容简直判若两人。他想要看着她开开心心的模样,哪怕他拼命的想要在这仅剩的三十天中抓住她所有的注意力。
  可是,他能够尽心尽力的陪云裳的时间,不过只有这四十天,他走了以后,云裳自己一个人一定会很孤单,有了这只狗,起码能让她好受些。
  吃罢晚饭,两个人去楼下散了一会儿而步,便回来洗澡睡觉了。陆烨的作息时间虽然不规律,但云裳却习惯了早睡早起,陆烨是特种兵出身,自然能够随时而安,两个人的生物钟倒没有什么冲突。
  “陆烨,”躺在床上,云裳有些欲言又止。
  “怎么?”陆烨侧过身将她往怀里又搂了搂,云裳的身上偏凉,有他抱着晚上她就不会冷了。
  “明天、明天……”云裳咬咬唇,“是清明……你能陪我去看我妈妈吗?”
  陆烨知道,云裳的妈妈是在她高考的时候出车祸去世的。一想到云裳那么小就没了妈,他心里就一阵疼。
  他虽然早熟,但是陆夫人对他的影响却很大,每次他从军队回来,都能看见满满一桌子的菜,每一道都是他喜欢吃的。还有他的衣服,基本上都是她给买的。
  犹记得少年叛逆时期,自己跟父亲作对,每每都会挨一顿鞭子,而这个时候,母亲就会陪在他身边,用她独有的方式让他重新开心起来。
  平时,他虽然从未表达出对母亲的感情,但是在陆烨心里,陆夫人的地位恐怕就连陆上将都是不能取代的。
  他不知道没了妈的滋味,却也能猜到那种痛苦。
  陆烨摸了摸云裳的软发,放柔了语气,“好,明天一早就去。” 
  “谢谢。”这么多年以来,每次都是她自己给妈妈上坟,又伤心又绝望。这次有了陆烨的陪伴应该会好很多吧。
  “妈喜欢什么花?”陆烨并不打算空着手去,虽然人已经不在了,但是毕竟是女婿第一次见丈母娘。
  “不知道。”云裳有些不好意思,“我们家不富裕,没有多余的钱去买那些东西,所以我妈活着的时候也从来没说过自己喜欢什么花。”事实上,为了那个家,不止是花,对别的东西她妈妈也同样没有表现出特殊的喜好。
  陆烨心里一酸,“那你原来去上坟都带什么东西?”
  “没什么的,”云裳抿唇一笑,“我没什么钱,带的几乎都是些水果,妈妈活着的时候就是很务实的人。” 
  她大学四年,她爸从来没有给过她一分钱,学费和生活费都是她自己挤出时间打工赚到的。那时候一块钱都要掰成两半花,买的也是街边便宜的水果,可是她知道妈妈不会怪她。
  等到好不容易熬出了头,大学毕业了,自己的工作也很好,眼睛却突然看不见了。她已经快到一年没有去她妈妈的墓地了。
  陆烨叹了一口,在黑暗中轻轻吻了一下她的额头,“以后我都陪你去。”你要去哪里我都陪你。
  陆少校不浪漫,不会说情话,少有这样温情的举动,偶尔为之却让云裳觉得整颗心都像是晒了太阳一般,暖洋洋的,又舒服又感动。
  “陆烨,除了我妈,你是对我最好的人。”云裳的鼻子有些酸,伸手抱住了陆烨精壮的腰身。
  “你是我媳妇儿。”陆少校嘴边滚动着好多好多的话,到了最后却只说出来这么干巴巴的一句。说完便在心里懊恼,怪自己嘴太笨。
  然而云裳却很满足,人的一辈子不就这么回事,媳妇、丈夫,两个人一片天。
  将头埋在陆烨胸前,云裳想,她人生的霉运在遇见这个以后大抵都结束了。
  作者有话要说:  22号上午去学校,23号晚上才能到……这期间不更,下一次更新时间应该是在25号,若是坐火车还有一口气,那就尽量24号更~
  文案上有微博,看那里就行,更新了我会在上面说出来,省的大家过来一遍遍的刷新。


☆、第十一天

  第二天,云裳和陆烨起了个大早,云裳母亲的墓地在郊区,早一点去就能早点到,清明上坟的人一定很多,云裳眼睛不好,陆烨不想让她跟那么多人一起挤。
  吃过早饭,给大毛喂了狗粮,两个人便出了门,买了水果和鲜花,想了想,陆烨又偷偷的买了一瓶酒,权当是他们俩的喜酒了。
  墓地的人还很少,陆烨按照云裳的指引,牵着她拐了几个弯,绕过一片小树林,终于到了目的地。
  这里只是一片普通的坟区,并没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在看守,放眼放去都是荒芜的坟墓,上面长满了各种各样的杂草,有的坟包已经被雨水冲刷的几乎变成了平底,莫名的凄凉。
  云裳蹲在她母亲的墓前,拿着早已准备好的抹布轻轻的擦拭着墓碑上的灰尘,陆烨在一边静静的看着她,偶尔拉着她的手给她引导一下方向。
  “妈妈,我结婚了。”云裳握住陆烨的手,“他叫陆烨,对我很好。” 
  陆烨凝视着照片上微笑的女人,心里又酸又涩。云裳长的很像妈妈,尤其是那双杏眼,黑润温柔,仿佛是水做的,能够洗净世间的一切丑陋。
  他放开云裳的手,直直的跪在了地上,磕了三个头,很郑重的叫了一声妈。
  开瓶倒酒,浓郁的酒香顿时从小小的瓶口中流泻出来。陆烨将酒均匀的洒在了墓碑前,“妈,我是陆烨,给您敬一杯。” 
  一句话,云裳的眼泪就掉了下来。她还记得小时候,她家门前有一棵又高又大的银杏树,不知道长了多少年了。枝叶十分茂密,下面可供很多人一起乘凉。夏天空闲的时候,她妈妈总是喜欢抱着她坐在树下给她织毛衣,等着秋天一来,她就能够穿上新毛衣。
  尽管家里没钱,她妈妈却总是变着法儿给她最好的,不让她因为别人的好东西而羡慕嫉妒,更不让她为了想要的东西而用尽手段。
  她妈妈没有读过多少书,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家庭妇女,但是再云裳的生命中,她是任何人都不能代替的存在。不仅仅是因为那是她的妈妈,更重要的是,她给了她这一生都数不尽的财富。
  是她教会了云裳做人的道理,以至于在以后的成长路上,纵然面对数不尽的诱惑,云裳依然坚定如昔,将一个最干净的自己留给最珍惜自己的人。
  那时候,她妈妈总说银杏树是保佑女儿的,她以后一定会过的平平安安、和和美美。
  从前她不相信,她有了后妈,眼睛又瞎了,哪能和平安这两个字扯上关系,然而遇见陆烨以后,好像所有的事情都走上了另外一条路。她现在真的很好,像她妈妈所希望的一样,平安幸福。只可惜她却看不见了。
  陆烨伸手笨拙的给她擦眼泪,却没劝她。云裳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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