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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吗?”吴世杰问他。
“什么成了吗?”他不懂。
“装什么傻,我牺牲这么大,你总该有点进展吧。”
他不说话。
“爽快点儿,要不我直接去问司南了。”吴世杰逼他。
“去问吧,她现在不跟我讲话。”
房间里有人起哄,要谁和谁对唱《当》。
“怎么搞成这样?”吴世杰追问,“他们在喊什么?”
“他们在唱歌。”
“那快去啊,点咱最拿手的那首,和司南一起唱。”
吴世杰有一张Adriano Celentano的黑胶唱片,念高中的时候就时常在宿舍里放,其中有一首la coppia più bella del mondo(世界上最漂亮的一对),每次喝高了必唱。
“我们在莫干山脚下,怎么会有这首歌,”程致研回答,“而且,我不知道她能不能唱歌。”
吴世杰“哦”了一声,总算想起来,她终究还是跟别人不一样。
沉默良久,程致研终于把话说出来: “我不知道明年这个时候我会在哪里,我什么承诺都不能给她。”
“为什么不去跟她谈谈?”吴世杰难得沉静下来,换了一种口气,“她做那么多事,也是为了你,她会理解,只要你过得好。”
“行了,再说吧。”程致研把电话挂了,他知道吴世杰说的这个“她”不是司南。
他早早的去睡觉,却辗转难眠。他住二楼的一个房间,农民别墅的格局,楼梯上来就是一个长长的阳台,连着六间客房。不知道几点钟,窗上响了一下,他爬起来看,竟是司南站在外面。
她叫他出来,开口便问:“你是不是觉得我玩不起?”
夜风拂过,远近绵延的竹林发出一阵又一阵的,他闻到她身上淡淡的酒气。
“我听说过那些事,关于你的。”她继续说下去。
“哪方面的?”他身边的流言一直很多。
“你这样的年纪,却高官厚禄。”
他不说话,等她说下去。
“有人告诉我是因为一个年长的女人。”
“‘有人’说的没错。”他不遮掩,也不解释。抛开那句话背后隐晦的含义,的确说的没错。
他从没指望某人会为他守口如瓶,他刚到上海不久,有一次和同事出去喝酒,管郑娜和胡悦然叫“姐姐”,关博远就曾总拿他打趣,说他最擅长的就是这一招。那个时候,他就猜到关总可能知道些什么,但又只是一知半解罢了。
光线晦暗,她脸上的表情捉摸不清,又绕回那个问题:“所以,你觉得我玩不起?”
他笑,而后回答:“不是你,是我玩不起。”
两人都沉默,他反复想着她说的那几句话,他知道自己的确喜欢她,如果她只是想玩,他奉陪就是了,很简单的道理,却不知为什么心里空阔的这样难受。
“我懂了,”她回答,“只想让你知道,我不需要你给我什么,就像对别人一样对我。”
她等他一句话,或者一个手势,但什么都没有,她只能转身走掉。
他回去睡觉,还是睡不沉,却做了一个梦。他梦见自己十七岁,在波士顿乡下的一所寄宿学校里。
24
十年前,十七岁的程致研从俄亥俄州哥伦布市转学到波士顿AP Academy读十一年级。从小学到中学,他一直都在公立学校念书,这是生平第一次走进如博物馆般古雅肃穆的校园。
AP Academy是一间有两百多年历史的老牌私立高中,学生中的少数族裔本来就不多,来自中国大陆的小留学生更是一只手就能数过来,而且多少都有些特殊背景。
程致研不是国际学生,更不是名门子弟,哪一派都不属于。在这种环境下,他似乎是注定要成为异类的,但事实却恰恰相反,他很快就在那里混得如鱼得水。这多半归功于他本身,他长相英俊,性格外向,功课很好,数学几乎每次都是满分,而且还有运动天赋,开学不久就被教练看中,进了冰球队。同时也与他生活境遇上的变化不无关系,从那一年开始,他总是有充裕的零用钱,开学前得到的礼物是一辆银灰色的玛莎拉蒂跑车。人总是趋利避害的,而他刚好就是人们喜欢的那种幸运儿。
当然,他在AP学院也并不非人见人爱,万事顺意。他进入冰球队,挤掉了一个原先的队员,因此该队员的死党邓肯从一开始就对他很排斥。第一天训练结束,他洗过澡去更衣室,邓肯当着他的面把他的书包和衣服从储藏柜里拿出来,扔在地上。他看见了,并不问为什么,过去就把邓肯撂倒了。十几岁的男孩子都是冲动易怒的,冲突很快升级,一直到老师介入才收场。
程致研在那场冲突中认识了一个人,那个人就是吴世杰。
吴世杰几乎是本能的站在他这边,第一时间加入了战局,并且在老师面前作证,说事情的起因是邓肯有种族主义言论。
事后,吴世杰告诉程致研,他最欣赏那种一句废话没有,上手就一板砖的气势,觉得特亲切。两人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成了朋友。
两方面都受了些轻伤,程致研是无所谓的,邓肯靠体育特长奖学金入学,没有什么背景,本身也不想闹大,事情就这么无声无息的过去了。
那是程致研在AP学院闯的第一场祸,其结果并没有让他收敛,反倒更加张扬肆意,因为只有不断闯祸才能引起些许注意,让他觉得自己不是个孤儿。多年之后,他和吴世杰再想起那件事,总是颇多感慨,他已不是那个蛮勇的少年,而未成年就做过伪证的吴妈居然成了律师。
打过那场架之后,程致研在冰球队的日子并不像预想中的那样难过。
当时的他和吴世杰的体格差不多,都是六英尺出头,在亚裔中算是高大的,但在白人球员占绝大多数的冰球队里只能排在最末,比赛中与人正面对抗,完全没有优势。吴世杰是万年的板凳球员,但程致研在场上却很有存在感,他身手敏捷,反应快,总是能冷静快速地移动,而且每一步都很有脑子。
练习赛中的几个关键进球让他在队里脱颖而出,其他队员开始对他刮目相看。教练对他也十分看重,总是以他为例,对其他人说:你们看,在赛场上身体和技术只是最基本的东西,关键比得还是脑子和意志力,最多再加上一点运气。
有时候,他甚至会指挥教练如何布置战术,实在过分了,教练便会大吼:现在我是绝对权威,你要听我的!但教练还是喜欢他的,因为他的确有想法。在一场校际比赛中,他组织起一次绝妙的进攻,事后教练问他怎么会想到这样的打法?他不无得意地说:因为他下围棋,从五岁开始。
那时的他尽情享受拼杀,总是过分自信,根本不相信有他办不到的事情。他喜欢开赛之前的那个瞬间,和队友们站在一起,许多支球杆交叠,大声地喊:Who’s better than we are?No one!
他以为,身边这些都是他的朋友。
25
圣诞节假期之后,AP学院冰球队与波士顿当地一所公立学校打了一场比赛。虽然只是普通校际比赛,但因为两队正在争夺一个参加全美高中生联赛的席位,所以任何一次对阵都很较真儿。
那天AP是客场作战,公立学校没有自己的冰球馆,赛场就选在一个社区体育中心里。观众席坐的很满,既有对战双方学校的学生,也有参赛球员的家长。程致研和吴世杰都没有家人在场,只有吴世杰读九年级的小女朋友拿着一部手持式摄影机,带着几个中国妞儿在场边替他们呐喊助威。
第一局AP学院比分落后,第二局又以两个进球反超。其中一个是程致研打进的,另一个也是由他助攻,那支公立学校的队伍作风彪悍,立刻以他为目标,严防死守。几次正面遭遇之后,双方队员都频频出现违规动作,冲突一触即发。
第二局结束,十五分钟休息,AP的队员士气高涨,在场边听教练布置战术,喝了一点水,处理了一下伤口,又再上场。
第三局,比赛陷入焦灼。开场五分钟,吴世杰横杆阻挡犯规,被裁判处以两分钟小罚,坐进受罚席,他的小女朋友挤到场边,隔着防护网跟他说话,他火气很大,让她离他远点。
不知是谁先发出一声惊叫,吴世杰回头再看场上,已经出事了。对方一名球员在中线处突然加速,用球杆将程致研推倒,而后猛地撞向界墙。谁都能看出来那一下撞得不轻,虽然这种冲撞在高速的冰球比赛中并不罕见,但奇怪的是程致研并没有马上爬起来,只是用手里的球杆无力地阻挡了一下。
裁判随即吹响了哨子,示意对方边线界墙三米内冲撞,处以五分钟大罚,但场上的局势却没有因此受到控制,反而愈演愈烈。双方球员都朝出事的地方聚过去,很快乱作一团,每个人手里都握有碳素纤维的“凶器”,就连裁判过去劝架,也险些被打。
在场边的人看来,失控只是几秒钟的事情,边线裁判、记分员和两队教练尚且茫然无措,吴世杰就撞开受罚席的门,连滚带爬的冲进混战的人群,把已经失去意识的程致研拖了出来。他眼睛半开半闭,头盔不知所踪,脸上头上看不清有几处伤口,殷红的鲜血涌出来,沾染了黑色球衣和赛场上澄白的冰面。
比赛中止,校医跑进来做了急救,随后救护车来了,把他送进医院,因为严重的颅脑损伤,当天夜里又被转去了另一家医院,做了一场大手术。手术之后,他没有醒过来,医生们数遍了所有后遗症和并发症,挂在嘴边上的一句话便是Hope for the best; prepare for the worst(抱最好的希望,做最坏的打算)。
多年之后回想起那段经历,程致研总是觉得,昏迷中的自己并不是完全无意识的。他记得有一双手一次又一次的抚过他的脸颊,记得有人握着他的手,温热的泪滴落在他的手背上,记得ICU病房外面隐约传来争吵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是隔着重重的水幕——
“我不要听百分比,他必须活下去,必须醒过来!”
“我不相信什么意外!他们每一个人都要付出代价!”
……
三天之后,那一层层浸淫着他的漫漫无边的水终于退了,他在清晨醒来,发现真的有一个人坐在床边,握着他的手,那个人就是陆玺文。他从没见过她这样憔悴,身上搭着一条灰色开司米披肩,斜靠在折椅上,眼睛里布满血丝。
他慢慢转过头,对她说:“妈妈,我没事。”
他的确没事,到底是年轻,身体底子也好,只做了六个礼拜复健,就行动自如了。医生最担心的记忆损失也没出现,他什么都记得,唯有一件事例外,他不记得有多久没这样叫过她了,妈妈。
26
陆玺文人生的头十八年,跟那个年代出生的大多数人都差不多,住在逼仄的小房子里,有两个或以上的兄弟姐妹,从小到大都是放养的,想要什么都得靠自己去争,哪怕只是雨天的一把伞,或是饭桌上的一块肉。
就这样长到十八岁,陆玺文终于走出了与众不同的一小步,她考上一所名牌大学,继而又认识了一个条件很好的男朋友。
此男名叫程怀谷,其父在陆玺文念书的那间大学里教古代汉语,所以家就在校园旁边。他比陆玺文大两岁,高中毕业之后一直赋闲,既没工作,也没上学,只是在家补习英文,隔三差五的到大学里去玩玩,表面上看起来和其他学生无异。陆玺文在学校里交游甚广,两人见过几次,一来二去的就认识了。
至于是谁先看上谁,为什么看上的,因为年代久远,已不得而知。可以肯定的是,当年的陆玺文并不是那种通常意义上的美女,她排球打得很不错,身材比一般女孩子高大,五官娇好,但眉目间带着英气。相比之下,程怀谷倒是个典型的白面书生,跳舞唱歌他是会的,打球从来就不去。之所以说他条件很好,只是因为程家是正宗的书香门第,而且有颇为深厚的海外关系,程怀谷的曾祖父以及所有远堂亲戚都在美国,他自己迟早也是要出国的。
所以,在那个年代,谁都不会觉得这个无业青年配不上在名牌大学念书的女学生,反倒觉得陆玺文挺走运的,搭上了一条出国的捷径。
果然,她的宝押的没错,两人交往半年之后,程怀谷拿到了经济担保和俄亥俄州一间语言学校的录取通知书。那一年,陆玺文二十,程怀谷二十二,刚好满法定结婚年龄。在程家人的默许,和陆家人的热烈拥簇之下,陆玺文退了学,赶在程怀谷签证办下来之前,和他领了结婚证书。
这场联姻背后有着太多源自于不同立场的考量,陆玺文的算盘自不用去说,程怀谷作为一个新婚的青年男子,也更容易证明自己没有移民倾向,更狗血的是,到了他真正坐在签证官面前的那天,他刚刚知道妻子怀孕了。
就这样,程怀谷很顺利地拿到了签证,飞赴美国。数月之后,陆玺文在上海生下一个体重七斤二两,身长五十三公分的男婴。她按照旧俗,坐了三十天的月子,摆过满月酒,就开始申请去美国陪读,那个襁褓中的小孩又成了她面签时最好的道具。签证官是个中年妇女,也是两个孩子的母亲,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