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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妞儿我可劝不了,要不你自己去跟她说?”吴世杰很诚恳地跟他讲道理,“她车技菜的很,编队骑行的手势不记得几个,德清那边上坡下坡的路段又多……”
毕竟是做过律师上过堂的,吴妈几句话就把程致研说服了。他嘱咐胡悦然盯着酒店里的事情,有史以来第一次翘了一天班,清晨天还未大亮,就跟着那一队人马往莫干山去了。
那时已是十月末,江南秋意最正的月份,晨风清冽,天空澄澈,阳光像钻石的火彩一般干净而耀目。从上海到莫干山,巴士开了将近三个小时,进入德清县地界,一路竹林,一路风景。他们在石颐寺水库下车,短暂休整之后,开始装车准备进山。
从石颐寺水库到从山脚下的筏头村,远远就能看到莫干山的山门,再一路骑行上到山顶,沿途风景很好,满眼稻田竹林,但将近二十公里的上坡路不是开玩笑的,队伍中不多的几个女孩子爬坡爬到绝望,有的只能下来推车前进。
司南虽说是新人,体力却很好,尚能保持在第一梯队,程致研一直紧跟在她后面,听见她越来越沉重的呼吸声,看着玫红色头盔下细碎的发丝逐渐被汗水沾湿,粘在脖子上。
终于到达山顶,她喝空了随身带着的两瓶水,下了车就直接倒在地上,龇牙咧嘴的抱着一条腿说抽筋了。他蹲在她身边,扳着她的脚,帮她按摩腿肚子。
领队过来夸她:第一次就这么猛,强人啊!
她得意地笑,擦干净脸上脖子上的汗,把程致研喝剩下的半瓶水也喝了。
等掉队的人又等了一个多小时,他们找了个地方坐下聊天。
程致研突然有兴致说起小时候的事情,他告诉她,别人都以为他是ABC,其实他生在上海,到美国的时候已经快五岁了。
他的祖父是个画师,为拍卖行和画廊装裱中国字画,信手就能把韩愈柳宗元译作漂亮的古英文。“致研”这个名字就是祖父起的,寓意“清远有致,刻意精研”。很长一段时间,他们生活在一起,所以他的中文一直没有荒疏,甚至还练过几年毛笔字,刚开始写自己的名字,不懂布局,每个字都写的很胖,三个字生生被拉成了六个。
他找了根树枝,在地上写给她看,就像这样——禾呈至文石开。她趴在他肩上,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他一句都没提起他的父母,她似乎也没觉得奇怪,什么都没问。
笑完了,她抬起头看着他,看得非常仔细。他不知道她要干什么,心里一阵瑟缩。
结果她只是指着他眉骨上一道旧伤,问:“这是什么?”
“念高中的时候被人用冰球杆打的。”他淡淡回答。
她像是倒吸了一口气,他随即笑起来,让她觉得他是在夸大其词,存心吓她。
已经过了那么久了,再深的伤也只剩下一条细细的白印子。其实这样的印子他头上还有,只是被头发盖住了。那时他身上穿着全套的护具,头盔被人扒下来了,所以全都伤在头上脸上。
他没再说下去,她便开始说她自己。
“你知道吗?我的听力问题是天生的,不像有些人是因为后天原因,比如小时候吃了超过剂量的抗生素。”
他有些意外,她会对他说起这些。
“出生和四十二天的听力测试都没通过,六个月大就确诊了,”她继续说下去,声音平静而坦然,“长大了才渐渐知道外面那些人传的话,他们说是因为我爸做事太过分,处处不留余地,容不得旁人,所以才报应在孩子身上。”
她的语气波澜不惊,他却很是诧异,究竟是怎样的恶意,才能让人对一个先天残疾的小姑娘说出这样残酷的话。
“当时有这样的政策,第一个孩子残疾,可以再生一个,我妈其实是想生的,但我爸坚持不要,连残疾证都没给我办。”她不看他,向山谷间远眺,脸上带着些笑,像是在回忆美好的往事。
“那时候他逼我逼得那叫一个狠哪,他从前是建筑师,设计和工程都做,很忙,也没多少钱,却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带我出国去配最好的助听器,每天让妈妈和奶奶在我耳朵边上喊四五个钟头,教我发音和读唇,家里的电视机和收音机音量全都开到最大。他每天下班都要检查我的功课,一有时间就陪我练习,让我看着他的嘴,一个字一个字的重复。
就这样,满四岁的时候,我开始能讲一些简单的话了。到上小学之前,我认识两千个汉字,除了有些口吃不清,几乎什么都能说。他托了人,外加塞了一笔钱,把送我进普通小学念书。开学第一天,我下课出去玩,走的远了些,没听到上课铃,一个人在操场角落里一直玩到老师来找为止。”
她絮絮的说,眉飞色舞的,好像很高兴。
“上中学之后,家里有点钱了,爸爸请了专门的老师给我作语言康复练习,一个音一个音的纠正。考进高中,只要是面对面讲话,别人根本感觉不到我有什么不正常。
当时我特别得意,没想到军训的时候就露馅了,一个操场上好几个班一起训练,几个教官叫不同的口令,根本听不清,只能靠猜,运气差起来一连几次都猜不对,教官以为我是存心捣乱,就罚我跑圈、站军姿。班主任老师听说之后找教官解释,教官又来向我道歉,说事先并不清楚我的特殊情况。我说不用,视力不好戴眼镜,耳朵不好戴助听器,没什么好搞特殊的。
再后来,我就被扔到美国去了,在加州呆了快六年吧,”她抬头看天,似乎是在努力数着日子,“我爸是个很犟的人,从来不服输,也不许我在他面前叫苦。”
“你是不是跟他很像?”他问。
她摇摇头笑起来:“对我来说,他是个传奇,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他想到自己,其实他也是一样的,无论如何努力,都没能达到陆玺文的期望。
“但他的确教会我许多东西,”她笑完了,又说下去,“告诉我一定要漂亮的活着,一定要笑得很好看,这样别人才不会介意对我多说一遍,即使我听不到。”
22
说完那句话,她对他做出一个灿烂的笑脸。
他看着她点点头,评价道:“的确不错。”起先只是揶揄的口气,慢慢却变了味道。
不知不觉已是傍晚了,夕阳下她的脸庞泛着一层柔和的光泽,像是濯净的细瓷,嘴唇是半透明的粉橙色。他突然伸手抚过她的脸颊,把她拉近自己,清浅地吻她。她开始还有些惊讶,很快便张开嘴,纵容他到更深的地方去,其间温热的气息带来了的感觉强烈的近乎不真实,直到那一刻,他才知道,或者说才肯承认,自己想这样做想了有多久了。
但下一秒他便幡然醒悟,在嘴唇分离的一瞬轻轻道了声:“对不起。”
她仍与他额头相抵,腻在他耳边问:“干嘛说对不起?”
他没有解释,轻轻推开她。
“怎么了?”她抓住他的手。
他搀她起来,却没办法给她一个解释,刚好有几个女孩子到达山顶,其中一个的车子出了一点问题,他就去帮忙修车。她远远看着他,起先只是迷茫,渐渐的就真的动气了。
仲秋的天黑得很快,远山的轮廓逐渐模糊,山上的路灯照不了多大一块地方。所有人都到齐之后,领队抓紧时间带大家下山。
程致研并没有忘记此行最初的目的,他找到司南,郑重的提醒她:下山十几公里的下坡路,一定记得带一点刹车,不要用前刹,要用后刹。她还在生气,无视他,默默不语。
下山似乎比上山要轻松,但亲身经历过的人都知道下坡比上破更难掌控,尤其是在这种黑黢黢的山路上。领队不停的在前面喊左转右转,程致研很怕司南听不到指令,一直骑在她右边,打开车架灯对着她,为她照路,大声重复领队的每一句话,提醒她注意前方障碍,不要压着路边的黄线,不要太靠近排水沟。
可能是他说话的口气不太好,听起来就好像在骂人,有个队员骑过他们身边,跟他开玩笑:“怎么对女朋友这么凶,不怕回去跪搓衣板?”
司南闻声回头,没对那个人怎么样,却瞪了他一眼,而后就开始加速。
他赶紧跟上去喊:“慢下来!”
她没听到,要么就是根本不愿意听,索性放开了刹车,越骑越快。他怕她出事,只能紧紧跟着,两人一前一后,很快就超过了领队和其他队友。他码表上的瞬时速度接近每小时五十公里,她比他还要快。
“慢下来,带一点刹车!”他继续对她喊。
话音未落就遇到一个弯道,她的前车轮碰到什么东西,整部车子一下子跳起来,再摔下去,因为惯性又朝前面蹭出几米。那一刹那,他浑身都冷了,算起来他玩自行车已经快五年了,转动脚腕,松开锁扣,这一连串的动作就像本能一样,却不知为什么突然忘得一干二净,根本不记得自己还穿着自锁鞋,他试图脱开脚踏下车,反而失去平衡,连人带车倒在她身边。后面的车子眼看就要到了,在这样的速度和路况之下,很可能来不及刹车。他顾不上多想,伸手解开锁扣,一把抱紧她扑进路边的草丛。身后五六辆车呼啸而过,不知是谁发出几声惊叫,而后便是领队大声提醒后面的人注意前方事故。
他爬起来,把两辆车拖到路边,再回来看她。她脸色有些苍白,除了手臂和小腿上有些擦痕,倒看不出有更严重的伤。
“有没有撞到哪里?”他一时不敢动她。
她好像只是吓傻了,坐起来看看他,半天才恢复了一点血色,夸张地长舒一口气,大笑道:“你刚才看到没有?看到没有?太刺激了!”
他瞬时沉下脸来大骂:“你不要命啦?!”
她从没见过他这样生气,吐吐舌头不敢出声,由着他检查手脚,看有没有扭伤。检查结果是出人意料的,她除了几处擦伤,毫发无损。倒是他自己,因为没及时脱开锁扣,把脚踝给扭了,方才情势紧急,一直没觉得疼,直到此时才发现一大块青肿,一落地就疼。
对讲机响起来,领队问他们情况,知道他受伤之后,派了两个人上来接应。
天已经完全黑了,两人面面相觑便有些尴尬。他避开她的目光,低头摆弄车把上的GPS,北纬30。5,东经119。9,海拔149米,他漫无目的的存下这一组数字。
23
领队派来的人到了,帮着他们推车下山。当天夜里,整队人马就投宿在山脚下的一个村庄里。
他们住的那个小客栈虽然号称是农家乐,但常年人来客往,早已彻底商业化了。房子是四层楼的新式建筑,门口停着老板家的一辆皮卡、一辆丰田花冠。一楼有个大厨房,前后两个客堂能摆下五六张八仙桌,旁边摆着液晶电视和影碟机。
老板是个五十多岁微胖的中年人,系着个大围裙,斜叼着半根烟,听说有人受伤,便扯着嗓子叫老板娘拿碘酒和红花油出来给他们。
司南还是不跟他讲话,程致研只能和老板闲聊,打听这里有几个人,几间房,生意好不好?
老板告诉他:从二楼到四楼,总共二十五间客房,八十个铺位,初夏生意最好的时候,最多一晚住过一百零六个人。
程致研随口吹捧:那就是百分之一百三的入住率啊!
老板自谦,不过是混口饭吃,又问程致研在哪里发财?
司南瞥了他一眼,对老板说:“他跟你是同行。”
老板愣了愣,以为眼前这个人是邻村来的商业间谍,上下打量又觉得不像,叼着烟问:“真的?你也开农家乐?”
“不敢当,”程致研笑答,“我只是个做伙计的。”
“你们旅馆入住率多少?”老板是个聪明人,马上活学活用。
“平均30%左右吧,旺季也不超过65%。”程致研回答。
老板一听,难掩得色。
一群人洗了澡换了衣服,坐下来吃晚饭。菜色普通,但份量十足,这一天消耗不小,大家都饿坏了,就连最秀气的女孩子也吃的风卷残云。吃到碗盏见底,领队开口发言,总结了下午在山上的情况,表扬了几个队员,也严正批评了某些人,因个人恩怨,赌气骑车,险些造成连环撞车事故。
司南知道这是在说她和程致研,赶紧倒了一小杯黄酒,向领队赔罪。她参加骑行队时间最短,却已经跟队友混得很熟,因为长得好,性格外向,人人都愿意对她好。领队是个三十多岁的IT男,自然不会跟她较真儿,乐呵呵的与她对饮。她喝酒的架势豪爽,酒量却很差,一小杯下肚,脸就红了,话也变得多起来,嘻嘻哈哈的跟几个女孩子说个不停。
程致研在旁边看着她,他见过许多醉酒的人,那些喝了酒之后嘴特别碎的人大多是简单而快乐的,他为她高兴,唯愿她永远都是这样。
吃过饭,几个精力过剩的人开始唱卡拉OK,老板的存货不多,且全都是中年人喜欢的歌,要么民歌要么邓丽君,热闹或者暧昧。
程致研的手机响了,屏幕上显示的名字是吴世杰,他的脚踝仍旧痛,但还是瘸着走到外面去接。
“成了吗?”吴世杰问他。
“什么成了吗?”他不懂。
“装什么傻,我牺牲这么大,你总该有点进展吧。”
他不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