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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技派-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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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祸从口出
正是个燥热的夏日午后,虽然办公室的空调十分凉爽宜人,但是,此时此刻,我的头上还是大汗淋漓。
这会儿电脑右下角的时间正无情地显示着15:25,而我正在电脑前跟今天四点前就要上版的稿子奋力拼搏着。
要知道,作为一个文科专业的毕业生,我其实对经济一窍不通,但是既然被分到了经济专刊部,我就只能努力地去打通我所有的不通的窍。因为,我来的第一天,编辑部的主管在开会时就明确指出,“我们每一个记者,都该是自己领域的专家。”而我,距离专家这一级别,显然还隔着不止四五个段位。此时我唯一庆幸的只能是,好歹我没被分到时政要闻部,否则,面对国际国内的政治形势,复杂的政坛风云,我一定更是不得要领。
办公室里很乱,往往发稿前的最后时段总是会很乱的,每个角落里都会不时地传来各种凄惨的哀嚎和焦躁的抱怨,有人濒临绝望,有人在崩溃的边缘游走,而终于赶完稿子的,也绝不是什么正常人该有的面貌,你总能在他们貌似喜悦的笑声中听出抹苍凉。
而现在,我属于绝望的那一群。
关于这篇中科院经济研究所著名研究员的访问,我几乎已经快做成了一篇彻头彻尾的人物专访,其中涉及了他的夫人、父母、孩子,甚至是他的诸多个人爱好,却是一点也提炼不出像样的经济学观点。如果发在人物版,我相信这将是一篇好稿子,但是在经济专刊,目前的情况看起来,这稿子无疑是篇垃圾。
我反复地听着采访录音里他提到的几个关键词,却是越听越迷糊,我承认,这的确是我之前的功课做得太马虎的原因。但是,我原本对这些就没有任何的兴趣,以往我写的稿也不过是一些经济动态类的稿件,并不太涉及什么高级理论,所以临时被抓包来写这个,这会儿这种情况,也不能不说是十分值得同情的。
偏巧,这会儿忽然乱作一团的办公室里,出现了片刻安静之后,又有了一次小规模的爆发,四面八方的男女同事们忽然放下了手里的工作,集体涌向了我隔壁桌的姑娘。我莫名其妙地稍稍偏过头去看了眼,发现她手里正握着四张演唱会的票,而大伙都是冲着这票来的。
我几乎被来抢票的人从我的电脑跟前挤走,这让原本就为稿子而焦虑的我十分暴躁,尤其是听到他们正在抢的票竟然是程桦的演唱会入场卷,更让我火大。急怒攻心之下,我猛地一拍桌子,怒吼道:“你们到底有没有点儿人类最基本的审美?程桦的演唱会都要去抢着听吗?”
我的话一出,瞬间,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我满意地推开已经侵占到我地盘的几个明显呆掉的人,把椅子回归到电脑前,继续跟我的稿子较劲。继而满意地我听见身后的惊呼声,觉得心情十分爽朗,别人的心情并不比我好,这让我瞬间觉得开心了许多。
善解人意的文书姐姐却是抚摸着我的头,安抚道:“好了,茉茉,我知道你写不出稿子着急,但是,咱们不能把气出在程桦身上啊,那是个多完美的小伙子啊。”
我忍住要吐的情绪,狠狠地翻了个白眼,终于还是按捺不住,把椅子转了个身说道:“许姐,拜托您不要用完美这个词来形容一个败类好不好?”
原本短暂安静后,因为许姐的话已经充满同情心不准备跟我计较的同事们,这下火了,纷纷围过来抗议。
“程桦出道起从没有传过任何绯闻,这么洁身自好的人,你怎么说他是败类?”
“是啊,他关心弱势群体和公益事业,为人正直低调,这样好的艺人,你怎么能这样说他?”
“他唱歌好,演戏好,长得也好,而且人还一点不骄傲,这样的完美的明星到哪去找?”
她们鸡一嘴鸭一嘴地讨伐着我,放在平时,也许我这么个与人为善的好姑娘,也就放弃对抗,从善如流地宣布,我刚才是一时口误了。但是,这会儿,对于我这个大姨妈刚好第二天,20分钟之后要交的稿子,还丝毫没有头绪的暴躁女人来说。再没有一次痛快淋漓的发泄,更能让我愉快的事情了。于是,我管不住自己的嘴,开始滔滔不绝。
“要不说你们怎么是无知群众呢?明星的光环那都是经济公司打造出来的好不好,天底下会有那么完美的人吗?你没只是被蒙昧了而已。”我不屑道。
“那你倒是说说,你有什么证据说程桦是个败类?”一个更不屑的声音传了出来,我知道那是小左的声音,她一直是程桦的忠实粉丝,我来的那天就知道,所以在这个办公室里,我以往总是避免听到他们谈到程桦的话题,防止自己爆发,但是,这会儿我不知怎么就忍无可忍了。
“哈,我跟他从小学起就是同桌,自打那会儿,他就没有一次考试不抄我的答案,最可气的是,被老师抓到之后,他还能把错往我身上推,说是我硬要把卷子给他。好吧,太小的时候的事情不提。中学时,他上课睡觉不听讲,考试前却偷走我辛辛苦苦做的笔记,最后我不及格,他却考了九十多分,要不是我无意中发现我的笔记本在他书包里,他竟然可以一直不承认。高中时他抽烟,让我去偷我爸爸的烟,出于同学友爱,我偷了给他,东窗事发之后,他却矢口否认是他让我干的,害的我生平第一次被我爹打了一顿,还有……”
我慷慨激昂的话还没有说完,却已经满意地听见周围的一片吸气声,我心里充满了喜悦,每一次能当众揭穿程桦的丑恶嘴脸,都让我有一种由衷的正义感油然而生,霎时便能找到还是文艺小青年时的那种满腔热血汩汩沸腾的感觉。
但是,我的满足还没有持续太久,立即有人十分平静地打断我的话,一针见血地指出:“好了,茉茉,编瞎话之前,也先了解一下情况好么?你今年二十五,而程桦已经二十七了,你能解释下,你们怎么会是小学就开始同桌的吗?”
“对呀。”“是啊。”“还真是的,茉茉,你真够了!”
我的解释立即淹没在一片讨伐声中,最后,他们大约觉得跟我这么个牛皮大王没什么继续探讨下去的价值,于是干脆发出叱声之后,回头去跟我的隔壁桌那里抢票,再没人理我。
“他身体不好,一年级时病休了一年,后来学习跟不上,又留级一年,所以我们二年级的时候刚好是同学,这有什么难以理解的?”我依旧不死心地解释道,却再也唤不回他们的注意力。
只有好心的许姐,再次亲切地摸摸我的头发说:“好了,可怜的茉茉,我知道你心情不好,没关系,稿子一会儿让编辑上版时再给你改改吧。今天是刘韬的班,他一定会帮你的,你也不用这么气馁。不过你就别再瞎编排程桦了,他怎么会身体不好?他是明星足球对的主力队员,又是国际青年基金会中华区连续数年的健康大使。人品这么虚无的东西,你随便说说也许有那耳根子软的能信了,身体好坏这太一目了然了,你这么胡扯谁会信你?”
许姐的话让我很忧伤。
从小到大,我说程桦不好的话,从来都是这样,没有人相信,每个人都认为,如果我们两个里一定有一个是坏孩子,那必然是我,而不是程桦,在这一点的认识上,连我父母都不例外。
但是,许姐的话,又让我看到了几分曙光。是啊,刘韬,他就是我生命中神一般的存在,我的烂摊子永远可以丢给他来完成,要是早一点想到今天他是我的编辑,我刚才一定不会有那么暴躁。
于是,再次不屑地看了眼旁边那些好像忘了马上就要截稿,只是跟疯了似的抢票的同事们,我心里只能同情地默默说了声“傻X”,然后就继续回头去把稿子收尾,既然有人可以给我改,那么,我只要应付着写完就好了。
四点。稿子放进网里,我轻松地站起来,往刘韬那边走去。看着其余的同事抓耳挠腮地跟编辑们告饶,我心中充满了欢乐。这就是迷恋程桦的下场,我只能说他们自食恶果。
我走到时,刘韬正在看我的稿子。他的清浅却眉形优美的眉微微地蹙着,好看的眼睛眯了起来,薄薄的嘴唇紧抿着,让他的样子十分迷人,但是,此刻我无暇被他的魅力所折服,只能不好意思地小声说道:“刘老师,真对不起,这个稿子我只能写成这样了,太专业方面的东西,我写不出来,您帮我改改吧。”
刘韬听见我的声音一抬头,眉头瞬间舒展开,笑了起来。这下,整个办公室的天空都变得晴朗了,我很容易地原谅其了他那些无知的同事刚才对我的误解,心头再无阴霾。
“茉茉,其实真不该让你在经济部委屈你,你看,你的文笔这么好,无论是去副刊部,还是时尚部都更有发挥的余地,你这篇文章若是作为人物专访,实在是无可指摘,你就算去娱乐部也是大有所为的。真是可惜了把你限制在你根本不感兴趣的领域里,让你施展不出才华。”刘韬温和地说道。
他是整个编辑部最会聊天的人,他能把骂人的话,说得像赞美一样动听,比如,他刚刚那番话其实是想说,我的稿子根本达不到经济部版面的上版要求。但是,他偏偏还让我觉得十分幸福。
我赧然地把耳边垂下的头发,别到了耳后,羞涩地说:“谢谢刘老师夸奖,但是,我想我只有干好领导让我做的事,我才能去做我喜欢做的事。”
“呵呵。茉茉的心态一向最好。不过真要是有一天领导发现你的长项,把你调走,我可真是舍不得。”刘韬最后冲我一笑,已经开始回头替我改稿。
而我,只能狠狠地捉住他的椅背,因为我怕一松手,整个人便会飘起来。
、2往事不堪回首
有刘韬在,自然什么也不用愁了,一遍样出来的时候,版上的稿子俨然已经是一篇完美无瑕的该属于经济专刊的稿件了,我谄媚地给刘韬的茶杯斟满了水,放到他的手边,再一次感激道:“刘老师,亏了有您。”
刘韬只是不在意地摆摆手,对我笑笑说:“茉茉,别总喊我刘老师了吧,倒显得我多老似的。”
报社里的传统,新来的记者一般都是称呼老编辑老师的。我怎么好意思打破,虽然我在心里,一直亲切地称呼他“韬韬”。“喊您老师,并不是说您年龄上老,而是资历上老啊。”我继续巴结。刘韬显然并不太吃这一套,他今年也不过是快三十岁而已,在报社里也算不上什么太老的资历,只不过因为能力方面比较出众,人缘又好,所以既得领导的喜欢,也得小记者们的偏好。当然,不得不承认的是,他之所以受欢迎,除了他业务精湛,又会聊天,更是因为他长得好。
想起这一点,我又心里又不痛快了起来,女人长得好让人喜欢就算了,怎么男人长得好也成了优点了呢?哦,当然,我说的不是刘韬,我说的是该死的程桦,刘韬的长得好,毕竟还是建立在真才实学的基础上的。或者,换句话说,能在编辑队伍里,看到这么个浓眉秀目、唇红齿白的男子的确是不容易,但是丢到程桦他们的娱乐圈里,也就不算什么了。
哪像程桦,那简直就是天生的妖孽啊。我再怎么讨厌他,在这一点上我却必须得承认,这个人从外表上看真的是无可指摘的。无论一米八几的身高,宽肩细腰长腿的身材,还是那张五官比例完美,皮肤细腻到看不见一丝毛孔的脸,都找不到一点儿瑕疵。
也正是因为这样,我跟他这辈子十几年的斗争中,屡屡以我的失败而告终。当他诚恳地瞪着他那双黝黑而深邃的眼睛,长睫毛还在一眨一眨的时候,所有的人都会选择相信他说的话,而不是相信我的。
当我最后一次败北之后,我咬牙切齿地对他说:“程桦,你这辈子不当演员去真是可惜了。”
“哦,是吗?”他平静地对我微笑,“茉茉,原来你希望我当演员吗?”
“哼,我希望你明天就曝尸街头!”我冷冷说完转头就走,听见他在我身后的笑声。
那是高中的最后一个学期,作为语文课代表的我收齐了所有的作文交给老师之后,得意洋洋地对老师说:“程桦没交作业。”
老师在第一节课下课后,找了我和程桦,当时,我还沾沾自喜地以为,这次他肯定要挨一顿好批了,但是,没想到,老师倒是先问我:“杜茉,你自己的作文呢?”
“啊,跟大家的一起给您了啊。”我十分无辜地说道,我当然是交了,写作文是我的爱好,就算是不写代数、英语的作业,我也不可能不写语文作业的。
“我并没看见你的作业。杜茉,作为课代表,你这样怎么给同学做表率?还有,老师对你这么信任,你就是这么报答这份信任的吗?”
我被这位老师说的脑袋有点发懵,我从高一起就是语文课代表,但是让我当课代表的并不是面前这位老师,她是高三的时候专门过来带毕业班的,她对我的喜爱程度显然不如之前的语文老师,因为,她根本就不喜爱我。
见我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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