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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原来这么容易!-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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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飞描述了凶案现场的情形,包括后来的验尸报告,死者呼吸道有少量乙醚残留,肝内、胃内未发现毒物残留,死因不详。
  “尸检结果可靠吗?”丝丝问,微微眯起眼睛。
  “绝对可靠,是一位老验尸官。”阿飞在刑警队实习的时间不长,接触的案子却不少,所以他知道有些案子之所以会成为疑案,跟验尸官的水平粗糙有莫大干系。
  丝丝低头沉思,不是外伤致死,没有服毒,那么死因究竟是什么呢?呼吸道内有乙醚残留,应该是凶手迷晕她时留下的。杀人不留痕迹,最可能的就是静脉注射致死,验尸没有发现痕迹,凶手一定是利用了献血时留下的针眼。
  检验不到毒物,最常见的是注射空气和高浓度氯化钾。如果是空气,先累及心脏,出现心绞痛,难免会使面部扭曲。而死者面部松弛,跟高钾中毒时导致的肌肉松弛症状相符,估计应该是这个原因。
  “有没有检查献血处和血管内钾的浓度?”丝丝抬头问道。
  “高,实在是高。”阿飞不由赞叹,竖起大拇指,脸上表情复杂。老王在看尸检报告的时候,提出了同样的疑问,很快便被证实。阿飞没有说出死因,就是想考考她,没想到丝丝反应这么快,佩服之余,心里也有点不是滋味。
  “老大,别打哑谜了,说说你们的看法吧。”既然警方知道确切的死因,而杀人动机也并非普通的谋财害命,丝丝想,他们一定早就分析过凶手的特征。
  

  ☆、第41章  连环杀人?

作者有话要说:  
  第41章  连环杀人?
  “我们认为,凶手极可能是死者的熟人,因为现场没有打斗痕迹;现场也没找到可疑的足迹和指纹,说明凶手具有极高的反侦查能力;能想到利用献血的针眼,也说明了凶手智商极高。”阿飞说。
  “嗯,你说得不错,不过我觉得还要注意其他的可能。凶手既可能是熟人,也可能是专业杀手。利宾宾馆的一楼还是对外营业的餐厅,环境本来就乱,杀手想要掩饰踪迹最容易不过。另外,我怀疑凶手准备了多种杀人手法,临时选用了其中一种。”如果说凶手连被害人刚献过血都能知道,实在有点牵强,所以丝丝才提出另一种可能。
  阿飞没有说话,心里却已经在设想这种可能性。跟丝丝相比,他虽然略逊一筹,但却绝不笨。因为他是卧底,而只有警察中的警察才会被派去做卧底。就算你没看过无间道,用脚趾头想想,也该知道做卧底是一件极度危险的事情。
  “老大,还有一件,就是王阿宏的案子。怎么样,有消息了吗?”
  “有我搞不定的事情吗?”提到坠楼案,阿飞脸色转晴,反问道。
  “当然了,大帅哥出马,哪会有搞不定的,一定是美男计吧?”丝丝打趣道。
  “少胡说!”阿飞的脸却红了红,档案室的女警的确拉住他聊了半天,那也许是因为工作无聊吧?他自己告诉自己。
  “行了,老大,别卖关子了,快说!”丝丝摆出“万佛朝宗”的姿势。
  “OK,OK,OK!”阿飞急忙举手投降,“我看过卷宗,有用的线索不多。”
  “总归有些疑点吧?”丝丝忘不了表哥隐瞒的疑点。
  阿飞知道她之所以会卷入黑社会,起因就是王阿宏案,所以清了清嗓子,不再玩笑。“王阿宏案的疑点非常少,但是死者衣着整洁,提示他并没有喝醉酒。而他出事前也没有自杀的迹象,所以才判断是他杀。”
  原来所谓的疑点只不过是衣着整洁,人在恋爱之中,就算平时不讲究的人一样会西装革履。而没有自杀迹象,则是调查过后得到的结论,这种论断往往同病人的主诉一样并不十分可靠。其中既有被调查人的误解,又经过了调查人的理解,难免有些出入。
  “那么为什么要宣布他是自杀的呢?是不是为了顾及校方的声誉?”丝丝问。
  “也是,也不是,至少并不完全是。从死者的姿势判断,当他写‘厂’字时视线已经看不到手,因此也可以看作是一横一撇,于是我们推断那极有可能是‘有’字的起笔。”
  “那又代表了什么?”丝丝好奇地问道。
  “负责此案的同事在学校做过内部调查,并未发现疑点。而随后发现死者在熊哥的手下贩卖摇头丸,极有可能是一起黑社会内讧。那么,死者生前所写的‘厂’可能是要提示‘有内奸’或者‘有……’。他们认为既然没有线索,就不如等待时机,先瓦解熊哥的团伙,到时可能会一并水落石出。”
  丝丝合上侦探手迹,回想熊哥的一番话,不禁暗暗怀疑,他所说的都是真的吗?照他的说法,王阿宏根本不可能是他杀的,那又会不会是因他而死呢?如果王阿宏不是他杀的,那么红红的失踪跟他便也没有关系。为什么他从来都没有提到红红呢?是他不认识她,还是在故意隐瞒什么?
  ……
  两天之后的凌晨,赶海人在海滩上发现了一具尸体。是一个少女,被人打晕后扔在海里,身上值钱的东西一扫而光。当听到血案的消息时,学校里所有的人都震惊了,尤其是豆豆她们,因为她们做梦也想不到,死的人竟然会是彻夜未归的班头!
  是花探长第一时间将这消息告诉大家的,眼神里失去了光采,因为死的那个是她的朋友。花探长忘不了过生日那天,从小到大,她唯一过的生日是在这间宿舍里,跑前跑后张罗着买蛋糕蜡烛的是班头,可她却已经不在了。花探长的眼泪止不住了……
  豆豆听到这消息,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一直都在担心一个人,她是丝丝。可班头为什么会被杀呢?她可是一个乖乖仔,向来循规蹈矩,从不肯越雷池一步。豆豆悲痛之余,百思不得其解。
  哭声最大的是哥拉斯,嘶哑难听之极。她记得那个生病的雨天,班头自告奋勇帮她去药店买药。哥拉斯的烧退了,班头却感冒了,她一个劲道歉,班头却说,不怪你,是我平时缺乏锻炼。留下一个极其平和的微笑,让她每每想起,心里头暖暖的。
  千人迷眼睛酸涩,心里也不是滋味。她知道班头瞧不起她的为人处世,可每到考试前,无论跟她借讲义,还是历年的试题,她从来都没有拒绝过。每个人都有其独特的视角,真正的伯牙子期凤毛麟角,所以千人迷从来没有怪过她。
  就在满室皆愁之际,拉拉“咣当”一声撞门进来。
  “这是怎么回事啊?谁能告诉我!?她好好的,招谁惹谁了,竟会出这种事,天理何在!”拉拉大喊大叫,随即痛哭流涕。
  宿舍里就属她与班头的关系最好,两个人几乎无话不谈。拉拉知道她的善良,她的热情,也知道她的侠骨仁心。豆豆过来劝她,劝着劝着自己也禁不住泪流满面。
  良久,大家终于止住悲声。定了定神,豆豆拨通了丝丝的电话。“你回来一趟,有事跟你说。”她在电话里强自保持镇定。
  “发生了什么事?”接起电话,丝丝吓了一跳,豆豆的声音分明是刚刚哭过。
  人在哭的时候鼻粘膜会充血,必然引起鼻腔共鸣音的变化。因为个头小,豆豆的能力很容易被别人低估了,可是丝丝却知道她的睿智、坚强与镇定,能让她哭的事情绝对不会是小事,丝丝的一颗心顿时悬空。
  “一切等你回来再说吧。”豆豆觉得还是当面说好,留下缓冲的余地。
  “你先说,我挺得住!”豆豆越是不肯说,丝丝就越觉得事态重大,莫不是自己因为旷课时间太久被学校开除了?应该不会啊,豆豆答应过帮她点名答到的。
  拉拉一把抢过手机,大声喊道:“你还跑去查什么凶手,现在班头被人杀了,还不赶快给我回来!”
  丝丝只觉得脑袋里“嗡”的一声,电话里还在说着什么,她却连一句也没有听见。她的第一反应是,班头是因我而死的!丝丝当然知道班头的为人,是不会招灾惹祸的,莫非是熊哥起了疑心,派人杀了她?根本不可能啊,如果班头受到怀疑,第一个遭殃的应该是自己才对!
  “我马上回去!”挂断电话,丝丝抢了一辆出租车便赶回学校。
  花探长抽噎着讲述经过,丝丝眼前不时闪过待宰的羔羊,赤裸裸的沾着些许血污,睁大一双无助惊恐的小眼睛。
  性格决定一个人的命运,以班头的性格决不至于惹事生非,她唯一的弱点便是将别人想得太过于善良了。一只羊可能觉得世界上的动物全都是羊,可惜在狼的眼里,它只是一顿午餐。
  没人会在那样恶劣的天气去偏僻的海边,那个人竟然是班头,值得深究。难道是爱情作怪?丝丝想起两天前的会面,她曾闻到一股粉饼的味道,而在以前班头是从来都不化妆的,莫非她在恋爱?
  虽然没人知道爱情究竟是什么,却不得不承认,爱情总是有些变态的。坠入爱河的男人形同痴呆,而女人则学会了幻想。因此,判断一个人是否在恋爱是件极简单的事情。现在竟然发生这种事,难道她爱的那个人是见不得光的?
  丝丝脑海里电光火石地一闪,她曾在夜深时瞥见班头偷偷藏起一个本本,也许里面记载了什么。丝丝没再多想,径直走到班头的床前,伸手一探,将一个淡绿色的日记本掏了出来。
  “你怎么知道她的日记本放在那里?”拉拉深感意外,班头是她最好的朋友,却也不知道她偶尔会写日记,其他人也一个个瞪大了眼睛看着。
  “我猜的。”看到大家诧异的目光,丝丝脸上现出尴尬的神色,顺口应道。
  对于一个深知罪案秘密的侦探来说,要“取”什么东西还不是易如反掌?更别说大家朝夕相处了。正如锁匠经常会被怀疑成是小偷,一样的道理。看来我在宿舍里得注意形象了,丝丝暗地里检讨。
  “日记本里可能有极重要的线索,我会把它交给警方。”丝丝不再自作主张,虽然最了解班头的人是她,也就是说,最可能发现疑点的是她,她还是决定跟王队、阿飞共同参详。
  路上丝丝翻开日记本,扉页抄录了郑少秋的一首老歌。
  漫漫长路远,冷冷幽梦清;
  雪里一片清静。
  可笑我在独行,要找天边的星。
  有我美梦作伴,不怕伶仃;
  冷眼看世间情。
  万水千山独行,找我登天路径……
  不愧是白羊座的女孩,十二个星座中,独立性最强的女性。而白羊座的性格本身却潜伏着一股危机,只是谁也没有想到竟然真的会发生在她的身上!
  

  ☆、第42章  第一现场

作者有话要说:  
  第42章第一现场
  “跟我走一趟!”丝丝风风火火赶到医院,闯进阿飞的病房,只手将错愕的他从床上拉了起来。
  “去哪啊?”阿飞满脸都是问号。
  “到了你就知道了!”丝丝不想解释,也没有心情解释,她脸上看起来有些僵硬,虽然并没有流泪的痕迹,但毕竟死的那个人是班头。
  “不说清楚我不能跟你走!”阿飞的态度一下子强硬起来,他毕竟是个男人,更重要的,他是个警察。
  丝丝愣了几秒,颓然坐了下来,是啊,班头已经出事了,再急再赶又有什么用呢?阿飞渐渐明白大致的情形,原来是丝丝想让他同去警局拿资料。他知道此行的危险,做卧底最难的就是要时刻忘记警察的身份,而跑去查案则无异于飞蛾扑火。
  “不管你去不去,我是一定要去的!”丝丝的态度很坚决。
  “好吧,我陪你走一趟。”阿飞突然发现一件要命的事情,不知从何时起,拒绝她的要求变成一件极困难的事情。
  可惜还没等他们出门,老王就赶来了。他的老胃病又犯了,打了一晚上点滴才刚刚好了一些。胃病仿佛是警察的职业病,而且总是在最不适当的时候跳出来。他的脸色看起来铁青,却并没有要责备谁的意思,看来他已经知道此事,所以才会硬撑着赶了过来。
  “太危险了,让我去!”老王道。
  “可是你的胃病?”阿飞关切地问道。
  老王摆了摆手,勉力牵动嘴角,强笑道:“不碍事,好多了。”
  “谢谢!”丝丝的眼睛里有光芒闪动。
  以老王现在的身体状况绝不适合工作,否则她又怎会跑来找阿飞呢?人人都知道,一家医院的水平高并不是说医生个个都是华佗,警察局也是一样。此案本来是由别人负责的,现在有老王亲自出马,自然让丝丝放心多了。
  老王走了。阿飞坐回到病床上,丝丝伫立在窗前,默然无语,气氛一时有点尴尬。
  “对不起。”过了一会,丝丝为刚才的事道歉,却并没有转头。
  “没关系。”阿飞脸上的表情释然,因为他知道,那一刻,丝丝也没有考虑过自身的安危。
  “已经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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