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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原来这么容易!-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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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哥顾不得拾枪,掉头就跑,他知道阿飞就算没有受伤,也绝对不会向自己开枪。在最后的紧要关头,他赌的是人性,如果输了就是一个字,死!
  他赢了,阿飞没有开枪,甚至没有追,只是捂着肩头慢慢坐倒在地。他也输了,就在他即将钻入密林的一瞬间,被武警的一颗流弹击中,翻倒在地,再也动弹不得。
  残余的喽罗很快就被摆平了,阿飞和熊哥都被抬上了救护车,不同的是,打在阿飞肩上的子弹被厚实的肌肉挡住,而熊哥却被子弹打入胸腔,生命危在旦夕!
  救护车上,熊哥弥留之际,还能认得出丝丝,只是说话时夹杂着呼呼地风箱声,因为那颗子弹将他的肺打漏了。
  “记住我交待给你的事情……还有,帮我查出杀阿宏的凶手……”
  “红红是不是你杀的?”丝丝也有问题问他,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他已经没有了说谎的理由。
  “红红是谁?”熊哥反问。
  “王阿宏的女朋友。”丝丝道。
  “没有!”他从来不动朋友的女人,更别说杀她。
  “班头呢?”丝丝追问。
  “……”
  熊哥没能捱到医院,半路上就咽气了。
  不可否认,熊哥的一生,是灰暗的一生。但是,不论如何,他已经来过,活过。所以,临死前,他并没有太多的留恋。也许是他早就知道自己的结局,因为从他走上这条路开始,很多事情就已经是注定了的!
  还是那家医院,丝丝坐在阿飞的病床前,觉得心里空空荡荡,想说点什么,却不知道真正要说的是什么。
  “这次警方一出马,就歼灭了整个犯罪团伙,厉害。”丝丝见阿飞不接茬,接着道:“都是你的功劳,看来这次是一网打尽了。”
  “你错了,黑帮是抓不尽的。”阿飞脸上的表情很怪,“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江湖是什么?就是黑道白道的人混在一起。”
  “喂,你又在发什么神经?”丝丝不解地望向他。
  “什么是黑道?你告诉我。”阿飞问。
  “不明白,说来听听。”阿飞的样子看起来莫测高深,丝丝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
  “在上古时代,是没有规则的,人类同其他动物一样,遵循着弱肉强食。”
  “晕!一竿子整到山顶洞人去了。”看得出来阿飞对于熊哥的死耿耿于怀,所以丝丝才故意插科打诨。
  “后来就慢慢的就有了规矩,发展到今天,已经有一整套的规则。但是不管何时,总有人要被淘汰,也就是说不适应这套规则。”
  “这倒很新鲜。”他的理论丝丝并未听过,不由暗自揣摩。
  “不适应的人便自己创出一套套规则,于是便有了许多潜规则,像黑道的命价体系。也就是说,在这个圈子里,不看你是否有钱或者有才华,而是根据武力大小来判断一个人的价值,或者说你拼了命能换来什么。”
  “好像有点道理。是不是还应该包括那些明娼暗妓?”丝丝问。
  “不错。只要有人存在,这些现象永远也不可能消失。但也不会成为主流,因为光明永远存在!所以每当看到有人自甘堕落,只懂得以武力示人,我就会觉得很悲哀,也很无奈。”阿飞无奈的感慨。
  “我有点明白你的意思了,加入黑社会跟逼良为娼是一样的,不同的是,他们出卖的并非肉体,而是生命。”丝丝道。
  点了点头,阿飞再次陷入长久的沉默之中,一付不堪困扰的样子!
  

  ☆、第44章  校园疑云

作者有话要说:  
  第44章校园疑云
  如果说班头的死,像美梦醒来的黑夜,给人一种猝不及防的痛。那么熊哥的死,就是噩梦醒来的白昼,给人的是一份回归的释然。丝丝从医院回来,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她连衣服都未脱,便一头栽倒在床上。终于可以卸下所有的戒备,她一觉睡倒,生死不知,转眼间天光已大亮。
  正如古龙所言,“一天中最黑暗的时候,也正是最接近光明的时候。人生也一样。只要你能把这段艰苦黑暗的时光捱过去,你的生命立刻就会充满了光明和希望。”
  已是正午,耀眼刺目的阳光,穿过硕大的银色铝合金落地窗,在客厅正中划出明暗截然相反的界限。丝丝巡视一圈,终于在客厅的长沙发上落定。阿飞,不,小李警官,恐怕要在医院里呆上几天。丝丝想,称呼起来有些别扭,他不再是阿飞,我却还是丝丝。她最终决定不告而别,既然来的时候没打招呼,那么走的时候也不留任何讯息,算是有始有终吧!
  出租车悄然停在女生宿舍楼前,丝丝付了车钱,取出后备箱里的行李。她深深地吸一口气,立即感受到校园里静谧的味道,混合着青草的气息,花朵的芬芳,是一种久违了的感觉,温馨而熟悉!
  拉拉第一个冲了出来,豆豆紧随其后,再就是花探长、哥拉斯和千人迷。也许是因为刚刚失去一个朋友,她们见到丝丝时加倍热情,却也有点脆弱。张开双臂,两个人交叉在一起,碰一下额头,互相拍拍后背,那是她们独有的招牌式拥抱。一通折腾,却终是少了一人,大家都小心翼翼地避开两个字,如同跨入雷区的工兵。
  若不是班头发生意外,辅导员到现在还不会知道丝丝半月前已经离开学校。并非渎职,毕竟整个年级上千人,而且豆豆的保密工作也的确无懈可击。学校里没有对丝丝加以处分,全都是老王的功劳。他虽然话语不多,却通达事务,干了一辈子警察工作,跟好人里的坏人,也跟坏人里的好人打交道,也就难怪他行事老辣,滴水不漏了。
  晚上大家出去聚餐,给丝丝接风洗尘,没人喜欢食堂里千篇一律的饭菜。女生吃饭跟男生不同,男生吃的是酒,交的是朋友,女生吃的则是气氛。众人交相询问之下,丝丝先是矜持,然后眉飞色舞,最后黯然发现桌上只剩下少许冰冷的土豆丝,一段肥腻的排骨和些许汤汤水水。
  回到宿舍,五个人皆口角放光,心满意足地唏嘘不止。唯独丝丝一声叹息,倒了杯锅炉房的开水,泡面充饥。泡了十来分钟,方便面依然在齿间嘎吱作响,七十三度,产地正宗,丝丝喝了口汤,似乎是确认般地点了点头。
  挂钟的指针现出一个完美的三十度角,十一点整,早过了熄灯的时间。无奈睡意不像学校的规矩,十点半强制熄灯也好,凌晨三点半放暖气也好,一切看起来都那么随意,挥之即来。尤其是丝丝的一句话,更是打乱了睡魇的魔力,让它空自张牙舞爪地叫嚣。
  “凶手也许就在校园里。”
  “凶手”
  “也许”
  “就在校园里。”
  丝丝的声音并不大,但却每个字都像匠人的铁锤,掷地有声。一下子大家都不作声了,宿舍里出奇的安静,静得可以听见走廊里唏唏嗦嗦的脚步声。间或野猫凄厉幽远的叫声,不免让人想到游弋的死神。
  丝丝盯着天花板探出的一小截铁圈看了很久,转而发现原来大家都没有睡着。但是谁也不肯开口说话,仿佛洞房之夜的新人,谁先说话谁先死。又过了一刻钟的时间,哥拉斯憋不住了,坐起身问道:“谁去上厕所啊?有人上厕所吗?”
  拉拉斜睨了她一眼,简洁道:“不去。”大概是怪她打断了自己的思路。
  “怎么,你害怕?”花探长问。宿舍熄灯后,只剩下走廊里两盏灰黄的灯泡,而厕所兼水房里的灯泡却已经坏掉。她自己也觉得心里发毛,却不肯说出来。
  “谁怕了?!”哥拉斯反驳,却磨磨蹭蹭地不肯下床。
  豆豆和千人迷没有动静,恍若未闻,也许真没听见。丝丝心里有些不安,站出来打圆场:“我去,水喝太多了。”
  “我也去。”花探长急急忙跳下床,一只脚踩到了皮鞋,另一只脚却踩在地上。
  也难怪她们会害怕,学校里竟然会暗藏杀机。出了一个马加爵,已经令人惶恐不安,如果再加上一个变态杀手的话……。丝丝不敢再往下想,同时也暗自庆幸没说出来,凶手可能和王阿宏是同一个宿舍的!
  ……
  又是傍晚,丝丝盯着花圃,一排杜鹃花里多了一株异样艳丽的植物。莫非是罂粟?丝丝想,该借本花卉图谱看看。豆豆此刻就站在她的身侧,却在注视天际变幻无方的晚霞。
  “有关系吗?你说。”豆豆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她始终不知道红红已经遇害。
  “嗯?”丝丝抬起头。
  “我说,班头的死,跟王阿宏,有关系吗?”那是她心里的一个结,如果班头是因为调查王阿宏案而出事,她会内疚一辈子的。
  “应该没有。”丝丝小心地斟酌字句,“你想,班头如果查到什么线索,一定会第一时间通知你。她不是那样的人,何况她还去过天外天,竭力劝我不要再继续冒险。”
  丝丝设想过熊哥杀人灭口的可能,但看起来实在太过于离谱,只能放弃。首先,丝丝并未受到怀疑;其次,真要杀人灭口就不会等到第二天了;再者,亡命之徒杀人不但没有顾忌,也不会任凭尸体自行浮上岸来。
  “可是……”豆豆顿了顿,接着道:“那天,坠楼那晚,她真的不在宿舍里。”
  豆豆回想了一夜,王阿宏出事的那天早上并没有班头的只字片语,也就是说她前一天没在宿舍里睡觉。
  “就算是这样,她也不会出现在那里。”丝丝的口气像是描述一个太阳东升西落的事实。“她去她姑妈家了,你应该知道的。”
  事实上,丝丝问过班头的姑妈,虽然她对那天的事没有任何印象,不过班头每隔两周的周六就会到她家去,然后留下过夜,从无更改。
  

  ☆、第45章  异类

作者有话要说:  后来我终于知道这世上有比罂粟更加让人陶醉沉沦的东西。
  第45章异类
  豆豆脸上的神情放松了许多,转而看长得像罂粟的植物。“你说,它是什么?”
  “异类。”丝丝目光深邃。
  “异类?”
  “不管它是什么,只要是异类,便终将被园丁拔掉,因为它生错了地方。”
  “唔。”豆豆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稍顷问道:“他真的在这里?”
  “谁?”
  “凶手。”
  “但愿我错了。”丝丝叹了一口气,抬头眺望远处的红霞。
  “但愿。”豆豆很仔细地看了看丝丝的脸,缓缓吐出两个字,心情也不由得沉重起来。
  关于凶手,现在知道的已经不少,归纳起来大致如下。
  一、跟王阿宏很熟,可以称兄道弟,最起码王阿宏把他当作朋友。
  二、跟红红也不算陌生,否则两万块钱怎么会莫名其妙跑到她的背包里?
  三、另外,凶手也许曾经贩卖过摇头丸,极可能是“第七种水果”。
  丝丝用力摇了摇头,像是要摇掉什么似的,思绪依然不由自主地翻腾。既然熊哥不是凶手,也没有杀红红,那么剩下的人当中,跟他关系最为密切的便应该是同学,尤其是同一个宿舍里的。
  再来看神秘的“第七种水果”,暂且以W代替。究竟是什么原因让王阿宏隐瞒了此人的身份呢?如果W和凶手M(Murder)是同一个人,那么便容易理解。王阿宏的做法应该是一番好意,不想自己的朋友身陷泥潭。
  红红被杀的原因也要重新推敲,她是因为意图敲诈而被灭口的。但熊哥并非凶手,而除他之外谁还有敲诈的价值呢?嗯,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她误会熊哥是凶手,而真正的凶手一定知道熊哥和王阿宏的关系,才能误导红红,将她骗至利宾宾馆杀人灭口。而误会一旦澄清,凶手自然无所遁形。这么看来,M和W是同一个人的可能性便更大了。
  接下来,有两件事要办。一是找到并盘问那“六种水果”,以找出第七种水果的真实身份,可以交给老王去办。二是找到班头遇害的第一现场。至于男322宿舍,倒不急于打草惊蛇,凶手能够接二连三的杀人,手法不断翻新,可见并非易与之辈。
  不能让豆豆她们再冒险了,丝丝想。
  隔天上午,阴晦的天空飘着凄凄沥沥的小雨,原先的体育课不用上了,看来露天体育场也有它的好处。宿舍里,哥拉斯和花探长小声聊着什么,拉拉则坐在床沿上织手套,看得出来是男式的,已经拆了两次,剩下约有三公分宽的一圈,看上去也是歪歪扭扭,爱情的力量的确伟大。
  “没上大学以前,将大学想象成天堂一样。来了以后才发现,原来没什么两样,比高中也没强到哪里去。好不容易有些波澜,谁想到班头竟会出事。如果一切可以从来,我倒宁可平淡。”花探长在大发感慨。
  “是啊,发生了那么多事,凶手也许就在身边,吓死人了。”哥拉斯也不由感叹,平淡的生活太过乏味,腥风血雨却又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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