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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原来这么容易!-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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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身材高挑而又性情柔和的女孩,应该不会丑到哪里去的。我一厢情愿地猜度。
  脚步声由楼梯口传上来,然后离我所藏身的地方渐行渐远,俯下身从拐角处露了一下头。一个苗条的背影映入眼帘,短头发,翘臀长腿,身上的衣服虽不张扬,却非常合身,衬托出她S型的身段。她的脚上是一双耐克运动鞋,可惜,从落地时鞋子的陷落度判断,十之八九是冒牌货。
  我真有点替她可惜,这么好的一个女孩子,马上就要成为我的猎物了,一种罪恶感从心底里油然而生,可是却绝没有放弃“捕鼠器”计划的打算。这个世界原本就是邪恶的,我们就要还其邪恶的本来面目,恶狠狠的想着,我的嘴边不由得浮起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坏笑……。当然,现在还不到意淫的时候。
  她一路走去,偶尔侧一下身体,一瞬间我就做出了判断,绝对是她,没跑!我屏住了呼吸,像一只狩猎的狗贪婪而又小心的盯着麋鹿一般易惊的她。她终于在一扇门前面停了下来,左顾右盼,我急忙缩头,心跳瞬间超过一百。紧接着听见开门的声音,我再探头时,她已经闪身不见,房门在她的身后悄无声息地合上了。
  机会来了!
  我几步窜到门前,抬头看了看房间号,“206”,三个略有残缺的字迹仿佛一个顽皮孩子的笑脸。我勉力压抑心中的狂喜,悄然将房门推开一溜缝隙,没有发出任何声音。透过门缝往里看去,我发现她正在专注地翻找东西,似乎是落下了什么,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一个声音告诉我。
  我长长吸了一口气,然后缓缓地吐了出来。轻手轻脚的打开门,以最快的速度冲了进去!走廊里能听见女孩子发出的尖叫声和说话声,断断续续的,听起来极不连贯……
  “别动!”
  “你想怎么样?”
  “不要……”
  “我是第一次……”
  “嘭”的一声,房门被带上了,随即是一片更为杂乱的声音。
  ……
  

  ☆、第2章  “史前怪兽”

作者有话要说:  Fyinsnow其实是我以前的网名,因为键盘上的L不好用,所以……,呵呵!
  大学的课程安排,我实在没权评论。不过医学院第一年的课程,我总觉得应该是可有可无的。嘿嘿,我就是怀疑论者,你能怎么样我?!今天上午头两节课是高等化学,我已经勉力竖起耳朵听了半天了,依然搞不懂一个一个复杂的化学方程式跟活生生、三维立体的人之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
  要不是教化学课的萧老师有够帅,讲课的时候不肯拘泥于课本知识,经常即兴发挥,跟我们谈论点爱情啊、理想啊什么的,傻子才愿意来听课呢!就算人在这里了,又有几个人是在认真听讲的呢?
  象我这么拽的学生,考试前突击背一下,铁定可以过关的,及格万岁嘛!真理就是这么□□裸的,只是不知道至今仍在辛苦备战高考的后辈们,知道了这一切又会怎么想呢?想想算了,黑色的七月,我不也是刚刚走过吗?一个学期下来,倒好像成熟了许多似的,照这样的速度,毕业的时候我该老成什么样?想想就觉得可怕!
  我就是这么爱胡思乱想。有时候我又在想,干吗要把大家像幼儿园的孩子一样聚起来上课。如果把上课的时间全部拿来自修,看不明白的地方向老师请教,统一解答,学习效率会提高很多呢!宿舍的姐妹们都说,好注意,就盼着等你来当校长!我听得出话里的揶挪意味,谁让我这么聪明的,唉!知音难觅啊……!
  像我这么聪明的人,当然会有一点点的瑕疵,正所谓天妒红颜,谁让我除了聪明之外,人长得也太靓。虽然我已经很小心地选择吃的东西,依然三天两头闹肚子,后来竟然被冠以“拉拉”的绰号,真让人受不了。
  想想算了,别人要说什么让他们说去吧,倒是中午吃点什么要好好的想一想,不能太油腻,会长肉;不能太清淡,影响##发育;狮子头肉多了一点,丸子汤含淀粉太多——垃圾食品……唉!想想还真是难选的很。
  开了会小差,该讲到下一页了吧?有了上学期的经验,我才知道老师大讲特讲的东西总是不会考的,怕太难了我们都学不会。都说现在大学生的素质降低了,恐怕老师也犯难吧,当然我是不会认同这些谬论的。
  拉拉愣了半晌,终于低下头去翻书,下课铃适时地响了。
  ……
  我办完事,回到班上已经快九点了,第一节课已经结束。今天我做了件一定会轰动全校的事情,就在刚才,女生206宿舍。虽然我并不想大肆宣扬,可是心里的那份成就感却是丝毫也没有减弱!
  虽然进入大学以后,上课与否已经完全变成个人的选择,可是我依然不习惯翘课。当然我并非觉得课程有多重要,只是不想轻易接受一种坏习惯而已。因为翘课跟贪吃、贪玩一样,是会上瘾的!
  而且不管怎么说,萧老师都算得上一位尽职尽责的好老师。虽然他有时认真的过了头,给人的感觉有点傻。不过尊敬做事认真、够专业水准的人是我一贯遵循的原则。人无完人嘛,就算家喻户晓的神探福尔摩斯,也有不知道地球是否绕着太阳转的瑕疵。顺便提一句,我也是一个专注的人,而且从某一方面说,够得上专业水准,比如说犯罪学领域!
  因为尊敬萧老师,所以怎么好意思翘他的课呢?虽然大部分课堂时间我都浸淫在毒理学当中。所以无论是前排睡觉的同学,中间谈笑的同学,还是后面打扑克的同学,都无法干扰我的思路!
  我绕过三三两两聊着的同学,信步走进教室,哥拉斯不知道从哪里冲了出来,一把将我拽住,按在旁边的座位上。
  “不好了!大事件!”
  我大吃一惊,难道我所做的事情这么快就暴露了?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刚才还自诩是端坐中军帐,运筹帷幄的诸葛孔明,竟然这么快就成了路人皆知的司马昭。我想破了头,也想不到究竟是在哪一个环节出了纰漏,一时间竟愣在那里!
  哥拉斯是我们班个头最高的女生,不止个高,而且头啊、肩啊、乳啊、臀啊无一不巨。一说话便瓮声瓮气地,偏偏喜欢说自己有一颗玻璃做的心,肉麻当有趣!
  刚入校时,班主任老师要求每个学生出一个节目来介绍自己的特长爱好。轮到哥拉斯的时候,结果她顺手拿了一个灰黄的纸杯,扭扭捏捏的走到前台,斜着瞟了大家一眼,拿捏着喉咙吟唱。(注:班主任并非辅导员的笔误,在某些大学,惯例是给大一新生每个班任命一个班主任,辅助辅导员的工作,任期一年。)
  “我的心像玻璃杯,
  单纯的透明如水。
  那轻轻巧巧的玻璃杯,
  总是太容易破碎。
  ……
  盛下了泪水就盛不下妩媚……!”
  全班同学,哗……!爆寒!据事后不完全统计,95。2%的人浑身起了鸡皮疙瘩,51。5%的人不得不跑到厕所里呕吐,2。3%的人直接晕倒了!(以上数据由花探长独家提供,关于这个传奇般的人物,稍后将会提到)只有班主任一个人巍然不动,一边打着拍子,一边摇头晃脑,意示赞许,大家一时惊为天人!
  后来大家才知道班主任倒不是五音不全的音盲。这样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都能够忍受,由此也看得出其人并非池中之物。于是从那以后,全班同学巨佩服他,简直成了大家心中的偶像。
  互相之间熟了,拉拉送给她一个外号,叫做“哥拉斯”,并且告诉她是英语里玻璃的音译,也就是暗喻她有一颗玻璃做的心。她很喜欢,只不过她不知道,拉拉其实是取了哥斯拉的意思,字面上稍加改动!(注:“哥斯拉”指的是日本电影里的怪兽。)当大家知道这名字的含义之后,便纷纷表示有同感,于是这外号便不胫而走,甚至连大二大三也有人知道。
  “怎么回事?”看到哥拉斯在一边扭捏做态,不肯爽爽快快地说出来,我只得开口问道,暗地里强作镇定。
  “原来教我们化学的萧老师,已经订婚了!”哥拉斯一脸的悲容,宛若国丧。
  “怎么你也喜欢萧老师的?”我假装大吃一惊,同时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
  “嗯。”哥拉斯含糊地从鼻孔里应了一声,似已悲伤地说不出话来。
  禁不住打了个冷颤,我当然没练过金钟罩,而且也没有班主任的那份定力。“算了,Forgot it!这一份孽缘,注定还没有开始就要结束的。”既然不关我的事,心情一下子放松,于是在一旁打趣。
  “去你的!”哥拉斯挥手在我背上打了一拳,心情却似已经好了很多。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师生恋倒成了学校里热门时髦的话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当然,绝大多数人只是过过嘴瘾,真正敢于吃螃蟹的人毕竟没有几个。而且,这种事情绝对是要讲缘分的,不是所有二十八岁的女硕士都会看上八十二岁的科学家!
  我正待反击,上课铃响了。
  那天我跟哥拉斯打趣的时候,怎么也没有想到,后来师生恋真的发生在我的身边,还因此连累了一个跟我相当交好的朋友!
  后来发生的许多事情都验证了我的看法,那就是我们生活在一个越来越色彩斑驳的世界。而大自然的规律告诉我们,大多具有艳丽色彩的物件都是剧毒的,所以,也许邪恶才是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其他的,只是伪装。
  

  ☆、第3章  守“猪”待兔

作者有话要说:  喜欢武术的是我,丝丝当然也应该是高手!
  似乎是刻意为我的理论作注脚,刚刚开学不久,大一的学生宿舍就接连被盗。同学们丢手机的丢手机,丢钱包的丢钱包,一时人心惶恐。于是就有好心的师兄师姐跑来提醒我们,刚入学的一段时间是非常时期,一定要看好自己的东西。因为此时同学们之间相互还不是很熟悉,不但校外的惯犯会跑来偷东西,甚至高年级中也会有心热手痒的“梁上君子”。
  听到这消息,惊得我半天都说不出话来,看来老话也得改改了,谁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就快连草根都嚼巴了。
  后来的班会上我才知道,原来我们竟是一群待宰的羔羊。那天,班主任告诉我们,还没等到我们入学报名,各式各样、大大小小的“新盗办”已经如火如荼的成立了!(注:“新盗办”——新生入学期间突击盗窃办公室的简称)
  好在随着时间的流转,不止大家的警惕性有所提高,同学们之间也越来越是熟捻,而且学校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尤其是加强了对后门的管理以后,宿舍里发生的盗窃案件已经越来越少,渐渐近乎绝迹。
  出人意料的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最近一个月来,我们女生宿舍206室开始隔三差五的丢钱。每次都是丢整张的票子,50的或者100的,钱包内十几、几十的零钱却都留了下来,而且宿舍里其他贵重的物品也没有丢失,甚至有几次宿舍里全然没有被翻动过的迹象!
  宿舍里的空气一下子异样起来,瞬间被一种猜疑的氛围所充斥,既然没有被翻动的迹象,当然首先要怀疑内部人员作案。我想无论是谁,处在这样的环境之下,都绝不是一件开心的事情。
  虽然从表面上看,大家还像以前一样,聚在一起有说有笑。可是暗地里互相却都存有戒心,甚至个别人已经在暗暗地锁定目标。奇怪的是大家都不同意报警,因为谁也不想因为这么点钱,而让自己身边的人声名狼藉,毕竟,半年多的相处,大家之间是有感情的!
  俗话说得好,天塌下来有武大郎顶着(当然是站在屋顶上的)。既然自诩对于犯罪学极有心得,于是我便自告奋勇要露一小手。谁料想大家竟然一致小瞧我,而其中,就属拉拉的话最是气人,“要是连你都能抓住贼,范伟也能上神六了!”
  看来不露一手是说不过去了。君子曰:有所为,有所不为。可惜我不是君子,甚至连女人也算不上,只是女孩而已,当然没有那么多顾忌。于是我下定决心破案,保证一周之内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于是我拟定了计划守株待兔,其中尤为重要的就是要保密,不单单为了挑战自己的能力,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不想传得沸沸扬扬。
  每个人做事的习惯不同,有些人是说了再做,有些人是做了再说,而我是后者。唯一可惜的是百密一疏,我当时竟忘了跟她们定下赌约,尤其是拉拉,内容吗?当然是来点实惠的,好在后来总算有所补偿。
  说到对犯罪学的研究,与我而言,已经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了。从小我就是个侦探迷,看过超多的侦探小说,而且我的表哥是做刑警的,也可以算作我的启蒙老师吧,不过当着他的面我是绝对不会承认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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