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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上,几双脱离人体的手正在把液体倒进各种奇形怪状的玻璃容器里。在当时的我看来,这些容器简直和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乐器一样精灵奇巧。
这本书的名字叫《化学初步研究》。从这本书里,我了解到“碘酒”这个词是从一个词义为“紫色”的词语演变而来的。“溴盐”则是脱身于一个意为“臭气”的希腊语词汇。一直以来,我想要知道的就是这类学问!我把这本红封面的书塞在自己的汗衫下面,带着它上了楼。后来我才注意到书的扉页上写着哈莉特?德卢斯的名字。这本书是哈莉特的。
拿到这本书以后,我只要一有时间就会翻看着这本书。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我就期待着能马上回房睡觉。哈莉特的书成为我秘密的伙伴。
这本书里罗列了所有的碱金属:既有像锂和铷这样以前只闻其名的金属,也有像锶、钡、镭这类碱土族金属。当我读到居里夫人发现镭的那一节时,不禁开心地欢呼起来。
书里还记载了各种有毒气体:磷化氢,砷化三氢(一种致命的泡沫状气体),过氧化氮,氢化硫……这份名单不断地往下延伸着。当我从书里找到组合这些毒气的详细方法时,高兴得仿佛飞到了九霄云外。
弄懂了诸如K4FeC6N6+2K6KCN+Fe(这个方程式描述了把亚铁氢酸钾和钾元素放在一起加热时产生氢化钾的过程)这类化学方程式的意思以后,一片全新的世界展示在我眼前:就像无意中找到一本原来属于森林女巫的食谱书一样激动人心。
第一部分 第5节:馅饼的秘密(5)
最让我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我从这本书中知道了世界中所有的物质都是由看不见的化学键结合而成的。当我得知在某处,也许是在我们看不见的世界上的某个地方存在着一种真实存在的稳定因子时,心头产生了一种不可言传的安慰感。
起初我并没有把这本书和幼年时发现的那个废弃的实验室联系在一起。不过一旦我把它们联系在一起以后,我的生活就开始有了新的意义——我彻底摆脱了以前那种淡而无味的生活。
塔尔在他的实验室里,精心摆放着几排内容各异的化学书籍,我很快发现,只要稍加努力,就能轻松读懂其中的大部分内容。
然后我就从最简单的实验开始做起,我试着按照这些化学书上列出的步骤一步一步往下做。在实验的过程中,当然会出一些诸如臭气泄漏和小规模爆炸这样的差错,但总体而言情况还算不错。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笔记变得越来越厚。当参透了有机化学的奥秘以后,做起实验来也更为得心应手。我经常为能从自然界中如此轻易地抽取化学物质而感到欣喜不已。
在这当中,我最感兴趣的领域是毒物学。
我从前厅像脚手架一样的架子上取过一根藤质拐杖,然后用它砍下菜园里的植物叶片。此时太阳还没照进菜园。昨天下了一夜雨,菜园里的所有植物摸上去都湿漉漉的。
穿过一片去年没有被修整的草地,我在高大的墙下逡巡着,直到发现自己想要找的东西:一块焕发着深红色光彩的三叶藤蔓类植物,混杂在其他藤蔓类植物中的这类植被比较容易寻找。我戴上塞在腰里的那副园艺手套,嘴里大声哼唱着不知从哪学来的魔咒歌,开始了自己的工作。
采摘完这些树叶以后,在自己的那间不被人打扰的小小实验室里,我的工作进入了最激动人心的阶段——这种做法是从托马斯?杰斐逊的自传里看来的,很快我就把它变成了自己的专利——我把这些五彩斑斓的树叶塞进一个玻璃蒸馏器里,直到把这些鲜艳的树叶全部塞进玻璃器皿以后才小心翼翼地脱下手套。这时终于进入了我最喜欢的部分。
把蒸馏器的塞子塞上以后。我把蒸馏器的一头连在放着沸水的烧瓶上,另一头和一个旋绕式玻璃冷凝管连接在一起,冷凝管没有封闭的那头悬挂在一个空烧杯上。随着烧瓶里的沸水蒸腾得越来越厉害,我发现蒸汽穿过玻璃管,然后从蒸馏器里的树叶之间渗进烧瓶。当热蒸汽打开叶片细胞之间的狭小气囊时,树叶开始卷曲软化,渐渐释放出活体植物身上最珍贵的植物油。
古代的炼丹术士就是这样玩他们的戏法的:火和蒸汽,蒸汽和火。这就叫蒸馏。
我太喜欢干这活了。
我喜欢观察蒸馏过程。我仰天长啸。“蒸馏——我爱你!”
我满怀敬畏地观察着蒸汽在弯曲的玻璃管道里冷却和浓缩的过程。当第一滴清澈的液体悬挂在容器口,接着“噗”地一声掉进早已准备好的容器时,我高兴地拧起手来。
水蒸干以后,蒸馏过程就结束了。我关掉火苗,用手掌捧住面颊,饶有兴致地看着烧杯里的液体分成截然不同的两层:蒸馏过的液体留在底层,上面则是一层淡黄色的液体。那是从树叶中蒸馏出来的最宝贵的油。这种植物油被人们称为漆酚,和其他一些物质一起用于漆器的制造。
我把手伸进汗衫口袋,从里面拿出一个闪闪发光的金色软管。我取下软管上的盖子,当红色的尖部从软管里冒出来的时候,我情不自禁地笑了。这是奥菲莉亚的口红,这支口红是和珍珠、大粒薄荷糖一起从她的梳妆台抽屉里偷出来的。顺便提一句,这位斯诺特拉格小姐甚至没有注意到口红竟然不见了。
第一部分 第6节:馅饼的秘密(6)
想到那些薄荷糖,我顺便拿了一颗扔进自己的嘴里,用两颗臼齿咯啦咯啦地把它嚼碎。
口红的中心部分很快伸出了软管,我重新点燃了酒精灯。只需要一点热量就能把蜡状的口红融化成粘稠的胶状物质。如果让奥菲莉亚知道口红是用鱼鳞制成的话,我想她可能再也不会把口红涂满她的嘴唇了。我一定要找个时候提醒她。想到这里,我的嘴角露出了笑容。过会儿我就去告诉她。
我用吸管从烧杯里的液体表层上吸了几滴油,然后再把它们一滴接一滴地轻轻滴落在熔化的口红胶质上,混合物散发出木头压舌板的气息。
我觉得调得还是太稀了。我从架子上取下一个广口瓶,从里面拿出一块蜂蜡放进混合物里,使它恢复到原来的粘稠状态。
又该用到手套了——这次是为了从巴克肖的那个颇具规模的火器博物馆里偷出的那个铁质弹头铸模。
是不是觉得有些奇怪,口红尖端部分的大小竟然和一颗零点四五口径的弹头分毫不差。这确实是一条有用的信息。今天晚上躺进被窝以后,我得好好想想这条信息对我有什么用处。现在的我实在是太忙了。
我把弹头从铸模里取了出来,然后放在流水中冷却了一会儿。重新合成的红色尖状物质和外面的金色外壳配合得恰到好处。
我把口红尖部上上下下转了几回,确信口红至少在外观上看来恢复了原样。然后我合上了盖子。奥菲莉亚通常都睡得很晚,吃早饭时她一定还赖在床上。
“我的口红哪去了?你这个下流的小坏蛋。你对它做什么了?”
“口红在你的抽屉里呢,”我说,“我把你的珍珠拿出来时看见过它。”
在生命中的短短十几年里,我一直被两个姐姐所支使,早就学会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
“口红不在抽屉里,我刚瞧过,那里找不到口红。”
虽然爸爸为我们三个都配上了眼镜,但奥菲莉亚一直不愿意带上她的那一副。我的眼镜比窗玻璃小不了多少。我在实验室里总会带上它,用来保护自己的眼睛。别的时候,我只有在希求让别人同情我时才会用上它。
奥菲莉亚把两只手掌往桌子上重重一拍,旋风似的冲出了房间。
我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把勺子伸进第二碗维他麦粥里,自顾自地吃了起来。
吃完早饭,我在笔记本上记下了以下这段文字:
1950年6月2日,星期五,上午九点四十二分。实验对像表现正常,但是略显暴躁。
(她一直都会这样吗?)继续观察未来十二小时到七十二小时的表现。
我可以等下去。
莫利耶夫人个子矮小,头发灰白,身材浑圆,长得像块磨刀石一样。我想她一定是把自己当成了A。A。米尔尼(注:英国童话诗人)诗中的某个人物,此时她正在厨房里制作着流脓的胶质馅饼。和往常一样,她在狭小杂乱的厨房里艰难地操持着手里的那个超大号炊具。
“哦,弗拉维亚小姐,你正好过来了!亲爱的,帮我关一下炉子好吗?”
但是还没等我想到合适的应对方法,爸爸已经出现在了我身后。
“弗拉维亚,我要和你说句话。”他的话像深海潜水者的步伐一样重重地击打着我的心房。
我瞧了瞧莫利耶夫人,看她如何面对这种场面。通常她只要看到苗头不对,就会溜走。只要爸爸稍微提高一点声调,她就会把自己裹在毛毯里不肯出来,直到她丈夫来接她为止。
第一部分 第7节:馅饼的秘密(7)
她轻轻关上了炉门,好像它是由沃特福德水晶做成的一样。
“我该走了,”她说。“午饭在暖炉里。”
“莫利耶夫人,谢谢你,”爸爸对她说,“我们会热好的。”我们总是能把饭给热好。
她打开厨房的门,然后突然像只被逼上绝路的熊一样发出一声尖叫。“哦!我的老天啊!德卢斯上校,你一定得原谅我。但这可真是太可怕了!”
我和爸爸不得不往外挪动了一点,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门口躺着一只鸟,一只尖尾沙锥——不过它已经死了。它那僵硬的翅膀像史前的翼手龙一样张开着,两只眼睛上好像蒙上了一层薄膜,那只又黑又长的鸟嘴直指向天。鸟嘴上有样东西在清晨的微风中舞动着——那是一页小纸片。
不,那不是什么纸片,那是一张盖了邮戳的邮票。
爸爸弯下腰,凑到前面探察着死鸟的情况,接着倒吸了一口冷气。他突然用手扣紧自己的脖子,双手像秋天里的白杨叶一样不住地颤动着,面容一片灰白。
2
像人们常说的那样,我的脊梁骨突然感到一阵冰凉。一时间我还以为他像那些经常坐着不动的人一样突然心脏病发作了呢。前一分钟父亲还在叮嘱我吃饭要细嚼慢咽,后一分钟就在《每日电讯报》上读到了这样的文字:
弗灵顿教区的卡尔德伍德?雅比斯,突然在14日星期六那天心脏病发作身亡。卡尔德伍德时年五十二岁;是雅比斯家的长子。……(中略)留下安娜、黛安娜和特里安娜三个女儿。
卡尔德伍德?雅比斯和他的先人像玩偶盒里的小人一样突然升天而去了,留下几个悲痛欲绝的女儿。在以后的日子里,她们不得不自己照料自己。
我不是已经没了妈妈吗?爸爸可不能再跟我开这样低级的玩笑了。
他究竟会不会死?
还好只是虚惊一场。他一边把手伸向门前躺着的小鸟,一边像拉货车的马一样粗重地呼吸着。他的两根手指像颀长的白色镊子一样晃晃悠悠地把邮票从鸟嘴上夹了下来,然后飞快地把打着齿孔的邮票塞进背心口袋里,竖起的食指颤抖地指向门口的鸟尸。
“莫利耶夫人,赶紧把那东西扔出去,”他的声音完全和平时不一样,像一个陌生人的声音。
“德卢斯上校,你饶了我吧,”莫利耶夫人说。“德卢斯上校,你还是饶了我吧,我不敢……我是说……”
但此刻爸爸已经出了厨房,像货运机车一样上气不接下气地蹒跚着脚步向自己的书房走去。
当莫利耶夫人用手掩住口鼻去拿簸箕的时候,我已经悄悄溜进了自己的卧室。
巴克肖的卧室都很大,像齐柏林的飞机库一样暗淡无光。我的卧室处于建筑的南翼——我们都把它称为塔尔翼,是整幢宅子里最大的一间卧室。房间里贴着的早期维多利亚风格的墙纸(主色调是深黄色,上面飞溅着像血迹一样的星星点点)让它看上去比实际面积还要大:一间庞大、冰冷、四处漏风的破房间。即便是在夏天,从门口的床边走到窗旁的脸盆架也会让横穿南极大陆的史密斯爵士胆寒。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常常不洗脸就直接爬上四柱大床,把自己裹在羊毛毯里。我可以双腿交叉着坐在床上凝思遐想到目前为止的生活。
我产生过许多千奇百怪的奇思妙想。有次我想到用黄油刀从房间里的深黄色墙纸上刮下一块做样本。我记得达菲曾经张大着眼睛聚精会神地阅读着一本A。J。克罗宁的小说,小说里有个人物自从住进一个房间以后,身子骨日渐虚弱,没多久便离世而去了。后来发现房间里墙纸的主要原料竟然是砷。于是我满怀希望刮下一块墙纸带到楼上的实验室进行分析。
第一部分 第8节:馅饼的秘密(8)
感谢上帝,用不着使用复杂的马希氏试砷法我就能检验出砷的成分。我先把样本转化成三氧化物,然后和乙酸钠一起加热产生卡可基氧化物:它不仅是已知的地球上毒性最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