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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想什么呀?!”A探长完全瞠目,“有护栏挡着,里面的花盆又跌不到楼下,有拿它试验的价值吗?”
“你仔细想想,我们的嫌疑人作练习,是在练习什么呢?第一,花盆的摆放位置和它落点之间的对应关系;第二,从花盆跌落到它掉到离地面一人多高所用的时间。这两项看似麻烦,但其实只要通过一些非常简单的最低级的初中物理力学实验,就可以得出比较精确的结论,根本无须太多练习。只要那25个排除了21层以下的之后所剩的寥寥几个,就足以胜任。需要苦练的是什么?是第三,出手瞬间的迅速,花盆翻倒的最佳受力点,选择什么样的植物最容易完成任务,这才是必须一试再试的。而试验这些,需要破坏性吗?不需要。这就是解决那个矛盾的唯一途径:他完成了足够多的练习,却没有造成相应多的破坏,所以小区居民毫无察觉。他利用那些摆在护栏里面的花来训练一击必杀,也许那数家住户这些日子每天都要把倒向护栏外的盆栽扶起来,但因为没有造成任何损失,也就不会去在意、去深究、去跟别人碎嘴子,也许只会以为花盆底不够平,或者台子有点斜,这又有什么要紧呢?”
A探长目光闪烁,看来尚在信与不信之间。
“这样吧,我也不指望能红口白牙地说服你,我给你两个验证的指标:其一,如果我的推断没错,那些阳台用护栏围起的家庭,他们放在那里的盆栽,也有倒向楼外的现象,而且还发生得相当多;相应的,那些阳台让玻璃封住的家庭,就完全没有这种现象,因为封死了竹竿进不去;其二,我们凶手的试炼中,还包括对植物的选择。不管是试出来的经验,还是纯理性的分析,我大胆猜测,那些砸掉的和有护栏保护没砸掉的,所有的受害花等,它们大多数的株形,你仔细观察,都是一致的!都是那种植株较高,叶片比较茂盛宽大的。这种花的重量集中在上半部,重心高而不稳,只需要一个小小的力道,就可以应手而落,绝对是完成这个计划的上上之选。如果不采用这样的好条件,万一那魂牵梦萦的杀人时刻到来时,那花太稳当了翻倒需要的力度太大,跟你一较劲,机会转瞬即逝,可不敢冒这种险。”我督促A探长拿出记事本,“这两条,你记下来,从我这儿回去你就调查。如果不是这样,那从现在这一刻往后,我再说的什么你都别信,你就当我胡说八道!”
也许是被我的气贯长虹震撼了,A探长乖乖地做起了记录。我不停口地推理着:
“经过几天的集训,我们的凶手功力大增。他对花盆的落点了如指掌,能准确地估测范先生走向死亡的时间和距离,并能轻轻松松随手一拨,就让‘凶器’进入自由落体状态。实行上已经毫无问题,但还有一个前提:范先生必须自己走到那个该死的点上去!如果他就不往那儿走,你时间掐得再准,砸不着他也是枉然。按照一般人的行路习惯,大家都会贴边走,所以不用担心预备死者太往外了,却必须顾虑他可能太靠里了。如果范先生跟黄花鱼似的喜欢溜边,紧贴着阳台底下走,那可就没戏了。所以,得想个办法保证他自寻死路。这就要靠那堆纸箱子了。
“案发那天,他特意将它带进来,还分了几层又高又广整整齐齐地垒起来,这些精力这些汗水都不是白给的,必然要有大用啊。事实上,它不可或缺。之前你描述纸箱的那段文字其实并不清楚,如果我没理解错,应该是这样的:范先生必须经过纸箱旁边,才能走到他死亡的地点,而且过了纸箱只要再走两步,距离非常之近。”得到A探长的首肯后,“你看,多么巧妙!他用纸箱把紧贴着楼外墙的那块空地给占上了,范先生自然不能再走了,要走就得从纸箱边上走。而且你说过,纸箱堆了好几层,很高,应该过人了吧?而途经其下的路人,可不知道里头是空的,面对这种比自己脑袋顶还高的大型堆积物,一般人都会下意识地再躲开点,想着‘可别倒下来砸着我’,这样他和楼相距就更远了些,就踩到了会被砸死的那条水平线上。然后,就是再走两步的事儿,谁也不会在这么短的距离内突然拐一个大角度,于是,自然而然地,他走到了那预设的宿命之点上。”
我的两条验证,A探长早已记完了,现在正用笔无意识地在本子上划着横横竖竖的线条。
“可是,箱子是案发当天才带进来的。作为案件可行的这么重要的前提,之前不曾测试过一次,到底能把人驱离多远,哪儿就掌握得这么恰到好处?”
“做这么大动静的测试,不怕太嚣张吗?而且,这种‘路人会离纸箱多远’的数据,非得在这个小区收集吗?在别的地方一样可以完成吧。”
A探长骤然停笔,笔尖荫出一轮黑迹。他缓慢地眨着眼睛,中肯地点着头:
“确实,如果他按照你说的,做了这些前期工作的话,这种手段的成功率一定会大幅度提升。如果你再能给我一个理由,凶手选择这种麻烦手法的理由,我就会深信不疑。”
“这个理由,不是那么简单的。如果现在说了,无疑会破坏我这一套推理的整体性,所以,我将在后文中选一个恰当的时机告诉你。”
“好吧,那我先在心里记着、存疑。”A探长最大限度地包容了我的任性,“不过,你鸡零狗碎说了这么多,也该给我点实质性的进展了吧。”
“这个嘛,在触及核心之前,咱们还需要进行一个小小的确认:现在,犯罪手法如上所述,就是这样的,而凶手呢,就是这个人——这都是线索显示的。而我现在要问,这些线索,是真是假?会不会是伪造的呢?这个人和这种手段的谋杀,真实存在吗?”
A探长的眉毛狠狠一跳,跳得都比头顶高:
“我没听错吧?你旁征博引,劝导了我这么半天,告诉我这里可信、那里可信,最后来一个‘它们根本不存在’?你忽悠我哪!”
“不,我的意思是,你有没有想过,这个案子可能是一场组织严密的DFKC?”
“对不起,请说中文。”也许A探长只知道KFC。
“这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一部推理名着,其精髓在于‘所有人都是凶手’。”
“你说什么?难道那些证人拧成一股绳蒙蔽我们,其实是他们合起伙来杀了范先生?可他们有什么理由这样做呢?”
“看看你那些证人,都来自那个小区,全体对开发商和物业怨念冲天,情节轻些的不住抱屈,母亲和女邻居是诉讼积极分子,律师更是这场明显誓不两立官司的直接负责人。可见,他们对这次拆迁的黑幕恨之入骨。而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当他们在调查中得知,范先生和负责人沆瀣一气,廉价霸占了本该属于拆迁户的房子,等于侵害了他们的集体利益时,他们会不会决定联手进行一次正义的行动,把范先生给‘敌、皑芙、kei、sei’了呢?”
“那他们要怎么做呢?”
“也许就是那位领先范先生回家的母亲,她在四栋楼诸多邻居的邀请下,利用他们家中的盆栽练到技巧娴熟后,抓住了那天的好机会,飞速行走紧赶慢赶,到家开门奔上阳台,一掌推落了‘凶器’。”
“然后隔壁给她作不在场证明?可如果她去过阳台,旁边屋里的俩孩子会没察觉?”
“你沉迷电脑游戏时,真实世界还存在吗?”
“可是,如果这一切是串通好的,那律师为什么要节外生枝?如果不是他说楼顶上有神秘人,这本来可以是一场意外。”
“既是意外,就要赔偿。谁赔?花盆是谁家的谁赔。一群人共同策划了一件事情,事成之后绝大多数参与者都能置身事外,只推出其中一个去蒙受重大损失,这样的团结是不稳固的。还是凭空捏造一个莫须有的人物来顶罪,更能把大家撇清些。这种手法很古典,透着一股岁月的芬芳。在侦探小说发展初期,那时的作者总是喜欢把令人发指的血腥暴力案件伪装成闯空门的强盗杀人,并习惯性地把罪责推到根本不存在的人身上。”
“根本不存在?!”A探长的表情很狰狞,“那那么多线索……”
“如果是证言,都是砌辞虚构的;如果是证物,都是刻意布置的!”
“可摄像头真的拍到那个人了!”
“两毛钱从劳务市场雇来的。”
“就为了混淆视听、把戏作真?可柠檬小姐也看到他了。她有什么理由参与这个计划?”
“也许在那个小区被潜规则久了,和当地住民混出感情了?嘴别张那么大,你要咬我一口啊!刚才是我信口胡说,但是,你难道没有留意一个巧合?人类分工明确,各行各业,林林总总,故有三百六十行之说。所以,每当一篇小说中出现两个同职业的人时,你都要多个心眼:他们是不是同一个人?尤其在这么一篇虽然目前已经超了字数但仍可称‘短篇’的文章里,居然就有两个律师,你有没有想过,你们的望远镜证人很可能就是柠檬小姐身边衣冠楚楚的绅士?她和凶手集团的联系,这不就找到了?”
“可是,助理小姐也见过某人哪。难道领范先生工资的她,也会跟着这帮人一起抽疯?”
“你别忘了,那律师是个帅哥……”
“长得帅也不能当饭吃啊!”A探长咆哮着抢白我,“我拿脑袋跟你担保,这俩律师绝不是一个人!我们那证人,长得跟车祸现场似的!要不是他有这么体面的职业、遇事立刻安慰爱人的温柔、不年不节就烛光晚餐看歌剧的浪漫,他根本就娶不到老婆!告诉你说,我已经忍了你们这些推理迷很久了。以前那些人,我是留着面子呢,客气一句‘真有想像力的推理’,但到你这儿,我得说,‘这简直就是胡扯’!”
“不要发火嘛。”这个人很没定性,“虽然集团犯罪、豪华阵容、大制作的构想是个极小的概率,其实我自己也不相信,但为了逻辑的完整,总要意思意思排除一下,以示严密。再说,这篇的主题是‘反推理’,那些奇招怪招,我不敢不防哪。索性说出来,大家哈哈一笑,省得那么沉重。”
唉,可叹此人贵为探长,却不晓得什么叫滴水不漏,更听不出人家什么时候在开玩笑。既然你不欣赏我的幽默感,既然你敢把在之前十几个人那儿攒的那点邪火儿都发泄在我身上,我就让你看看啰嗦女王差强人意——啊不,华丽丽的推理!
作者有话要说:
☆、正推理
“好吧,现在把头脑清空,刚才DFKC那一段统统丢出去,就当你没听过。我现在要问你一个问题,一个很正经的问题,一个对之后的推理至关重要的问题:你认为,我们的神秘凶手,有反侦查经验吗?”
A探长深呼吸了两口,好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严肃性,他很阴沉、很试探、甚至带点恐惧地反问道:
“你觉得呢?”
我觉得,他在恐惧真相。无论我回答“有”还是“没有”,他估计都会跳起来,而我的答案,无疑会让他跳到最高。
“我倾向于——没有!”
“没有?!”A探长一纵身上了桌子,侍者走过去:“您下来,您下来成吗?”这地方不够高雅,这样的客人就应该轰出去,“选择那种难以完成的手法,唯一令我不能彻底否定的优势就在,虽然它不容易成功,但一旦成功,就异乎寻常的安全。如果他没被人看到,如果死者不是见鬼的范先生,这就是一场意外。现在你告诉我,拥有这种思路的人没有反侦查经验?而且,你刚才也说了,他为了掩饰自己的犯罪演练,为了不惊动小区居民,特意挑拣试验对象并区别对待……”
“请注意逻辑,亲爱的探长!”侦探小说里,你若要鄙视一个人,就称他为“亲爱的”,“我刚才说的,可不是这个!我从‘练习必多,多必为人所知’和‘周围人一无所觉’,推出一对矛盾。这两点都是事实,两个事实相冲突,必有统一之道。但我可没说,这个统一之道是谁‘费劲心机想出来,故意要这么做的’。它一定存在,但它的诞生未必与逃脱罪责的主观能动性有关。还有,你难道以为这个人采用如此方式杀人,是因为反侦查经验丰富?如果这么简单,一句话的事儿,我之前顺口就说了,还用等到以后?”
“那好。”爬下桌子的A探长重新落座,双臂抱在胸前,“你不久前说服了我手法的可行性,现在不妨再为他没有反侦查观念找到论据。”
“如果他是个有智慧的犯罪者,会在纸箱上留下脚印吗?会在动手后长期滞留现场吗?哦不,不用你说,前者可能是疏忽,后者可能是紧张,再缜密的嫌犯也不是谋杀机器,有血有肉的,都有打盹的时候。这些证明力都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