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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到家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把家里的胶水找了出来在自己的房间里贴满了明晃晃的符咒。我把符咒都贴完了以后听着北风这么一吹,满屋子都响起了哗啦啦的纸张抖动的声音。
我在这哗哗的纸张声中,这些天来头一次心情那么平静。
如此过了一段时间,就到了年关。
那辆公交车的事情渐渐离我远去,如今我已经可以一个人安稳的入睡。可当恐惧离去,剩下的就只有孤独和寂寞。
爷爷奶奶都不在了,如今只剩下我一个人孤家寡人的,看着别人家里张灯结彩亲人团聚的,我感觉很落寞。
不过还好二十三的时候,我高中的死党王佳打电话来邀我后天去参加同学会。当时我正寂寞地出虫,听到这个消息立马答应了。
其实我们那天吃的是中饭。但是后来大家都玩嗨了,就一直吃,从中午吃到了晚上,然后我们一群会玩的哥们儿又一起去了KTV。
我在高中的时候就是个假小子,剪着一头短发,还经常和男生一起打篮球,和男生们称兄道弟的。甚至,我高中的时候还曾发生过被女生告白的乌龙事件,如今回想起来都觉得好笑。
我们一群人喝着啤酒在包厢里面鬼哭狼嚎。一哥们儿大概是喝多了,开始搂着我倾诉他的苦逼情史。
我虽然是爷们了一点,但好歹还是个女孩子,被这么搂着我也会尴尬。然而那哥们儿太过热情,完全没把我当女孩子看,哭得稀里哗啦的,我怎么说他都不肯放开我。
我一恼火,计上心头。也开始反手搂住他。半真半假地开始诅咒我悲催的身世,到了高亢之处,我拿起他的袖子开始抹鼻涕。那哥们儿,一看到我那猥琐的动作立马把我嫌弃地推远,道,“铃铛,你还是个女孩子么!”
我正想反驳回去就被一阵熟悉的轻笑声给打断,“铃铛,你还是老样子,这么有趣。”
我动作一僵,转回头,看到那个人靠在门框上,他手里拿着大衣,身上只穿了一件米色的线衫。包厢里暗淡的灯光微微照亮他的笑容,他整个人看起来格外的温和,仿佛和当年一样,岁月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痕迹。
他依旧是那样干净而又明朗。
钱程,我高中时候的学长,我绰号的始作俑者,我一直暗恋着的人,我的初恋。
每一个取向正常的女孩子大约都在青春期的时候幻想过一个在危难之中向她伸出手的帅气王子,于我来说,钱程就是那个王子。
我认识他其实还颇具有少女漫的色彩。
那时候,我才高一,我的爷爷刚刚去世,我的心情十分低落。为了缓解我心里的压力,我每天都一个人去操场上打篮球。
有一天,可能是压抑了太久,我打着打着,就哭了起来。
我还记得那天的夕阳特别的红火,大片大片的天空被染成了血一样的颜色,景色十分悲壮。我抹着眼睛渐渐地就从低声抽泣哭成了嚎啕大哭。
就在这个时候,钱程走了过来,他把一张餐巾纸递到了我的面前。
我抬头,泪眼迷蒙之中恰好看到他那张秀气的脸沐浴在血色的夕阳之中对着我微笑。那场景太美竟让我止住了哭泣,我呆呆地看着他,直接傻掉了。
后来我才知道,钱程是我们学校有名的帅哥。长得好,成绩好连体育都是数一数二的,简直是个十项全能的极品。
大约是习惯了女生对着他娇羞花痴,他看到我一副呆样倒也不说什么,只是对着我晃了晃手说,“我叫钱程,你呢?怎么在这儿哭。”
我结结巴巴地回答,“林,林凛……”
“铃铃铃?”钱程故作夸张地说,“那不就是铃铛嘛!”
我被激到豁然起身,“你说什么呢!我叫林凛,不是铃铛!”
“铃铛!”他身形一变忽然从我手中抢过球,然后运着球跑了。
我当下忘记了哭泣起身去抢球,心中满满的懊恼。
这就是我们的邂逅。
之后我经常找他打球,然后渐渐熟识。
有这样一个人,他有着完美的内在和外在,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善良温和而阳光,在你最无助的时候,在你最美好的年纪闯进了你的世界。喜欢上这样的人,几乎是一个必然。
再之后,我们成为好友,他认我为妹妹,我在他的朋友圈子里打得火热。可我们的关系也仅止于此了。再也没有向前一步。
他是高高在上的校园男神,而我,不过是他的一个哥们儿,一个妹妹。
但即便如此,我还是喜欢他,那样的喜欢他,甚至不能自己。
钱程出现在KTV绝对是我完全没想到的事情。我对上他戏谑的笑容,看到自己的手还揪着那哥们儿的领口,我老脸一红立马放开,窘的几乎想要把自己给埋到地下去,“程,程哥,你怎么在这儿?”
“是我刚刚出去的时候碰到程哥把他给拉过来了。”老班在一旁说。
我恍然大悟,这个前校园明星可是在全年级上下都有着绝佳的人缘呢!男生女生都爱的全民男神啊!老班看到他把他拉过来也不足为奇,他当年和全校的班长似乎都熟络的很。
老班打了个嗝,他双颊通红看起来也喝了不少,“我听说,程哥你年后就要出国?”
钱程点点头,“恩,明天的飞机。”
钱程答得那样的理所当然。他的嘴角微微扬起,眼睛一弯,眸中是我最熟悉的温暖。暖色的灯光下的他,清秀一如当年,神韵之中多了坚定和张扬,好看到令人心碎。
老班趔趄了一下,他伸手一扶,含笑着又说了什么,可我已经听不见了。我失神地看着他洋溢着喜悦的脸,呼吸有些困顿。
我捂住自己的心口,心脏跳得那样有力那样难受。有些东西,我明明知道结局,却还是忍不住地期待,然后被现实狠狠打击痛彻心扉依旧无法放弃。
这大约就是所谓的身不由己或是犯贱。
我抓起旁边的啤酒瓶猛灌自己,冰凉的液体顺着喉咙滑入胃里让我冷得头脑发怔。
我抹了一把脸,手上一片冰凉,我自言自语道,“诶?我怎么喝着喝着喝到了脸上去了?”
这世界上最糟糕的也许就是,当你想要喝醉的时候你才发现原来你是千杯不醉。
我当然没有喝到脸上,我是哭了。
回去的时候,我还是醉了,不过是假醉。
我丫的除了怕鬼了一点简直就是一男人,干掉了整整两箱啤酒除了觉得肚子饱了一点其他啥感觉也没有。对此我感到很沮丧,非常非常沮丧。
可再沮丧,我也必须要醉。我不知道,除了闭着眼睛装睡以外,我应该用怎样的表情去面对他。我打算等熬到他走了再醒过来,继续奋战。
然而天不遂人愿,我装睡装的正酣,忽然感到身子一轻自己被抱在了一个泛着淡淡古龙水香味的怀中。
我的头顶传来一个含着笑意的温和的声音,“我来送铃铛回去,你们继续。把一个醉了的女孩子放在你们这群醉汉之中可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
、当时年少2
这……这个声音是程哥!我老脸一红,脑子瞬间浆糊。这人的怀抱,真他娘的比那两箱啤酒醉人多了。
我正沉醉在这醉人的头上,就听到有人在旁边起哄,“程哥,你就别管铃铛了,她哪里算得上是一个女人啊!”
次奥!原本被这群家伙这么讲,我一点感觉也没有。但是当着程哥的面……我真想把这群糙汉子大卸十八块。
最终,程哥还是顺利地把我给带了出来。程哥自己开了辆车过来,他把我放在了后座上面,自己到了前面去开车。
冬日的夜色冷寂,程哥上了车以后也不开窗,直接开了车里面的暖气。
原本,他把我放在后座的姿势我就觉得不怎么舒服,加上暖气一开,车内愈发的闷,伴着那淡淡的古龙水的香味,酒精的作用终于上来了。
我在程哥时快时慢的车速下,好几次都觉得自己要吐出来了,可又被我生生地给压了下去。
还好,这样的折磨并没有持续多久。
KTV离我家不远,也就是十几分钟的路程,我们很快就到了。程哥停下车,跑下来推了我一下说,“别装睡了,铃铛,快起来,到了!”
我浑身僵了一下,眼睛闭得更紧。我没有办法就这样承认我在装睡,尤其是在他面前,尤其我完全不知道该怎样面对他,面对快要离开的他。
我怕我一对上他的眼,就会哭出来,会说出什么不该说的话。我怕,我很怕。
须臾,他似乎叹了口气,无奈地说,“这丫头还真睡了。”
我听到他叫我丫头,心中一阵欣喜,还好他叫的不是小子。无论是谁叫我汉子都没关系,只要他肯叫我一声丫头,我就心满意足。
无论我和男孩子再怎么玩的开,我的心里始终住着一个小女生,偷偷地喜欢着那个人,把他小心翼翼地珍藏在心底不让他人知晓,被他的一个眼神一句言语牵动。
这个少年,如今已经成长成秀雅的青年,是我心底最美好的珍藏。他曾在夕阳之下向无助的我伸出手,他曾在我哭泣的时候把纸巾递给我,他曾手把手教我篮球,他曾耗费放学的时间一句一句地教我英语,他曾……
程哥从我的口袋里找出钥匙抱起我向我家里走去。
这个人,陪我走过了我年少时期最美好最艰辛的时光,如今他要离开了。
电梯叮的一声,我感受到了电梯里明亮的灯光和窒息一半的空气。我咬着牙不让自己哭出来。
我家住在十楼,电梯上上下下,中间还有停的时间,程哥的臂膀始终坚定而有力,这让我不得不佩服他的臂力,特别是当他毫无阻碍地开了我家的门以后我更是感慨。可惜这个号男人他不属于我。这样想着,我心中又是一阵酸涩。
程哥将我放在了沙发上,又把他自己的衣服盖在了我的身上。
我感到他在我的面前踌躇了良久,然后我感到我的头上一阵温湿——他亲了我!
我的心在狂跳,几乎下意识地就要睁开眼睛,可我还是忍住了。
许久,我听到了一声关门声,然后我蹭地跳了起来。
我的神情异常的清醒,心跳异常的有力,脑子异常的混乱。我绕着我家竞走了三圈以后,拿起手机打了我高中时的死党王佳的电话。
我迫不及待地告诉她今晚的事情。她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半响,给我泼了一盆冷水。
她的声音非常冷静,冷静到有点残酷,她说,“你就别做梦了,铃铛,钱程他有女朋友了。”
我一下子被冻住了,原本一颗跳得火热的心似乎瑟缩了一下。我的心情起起伏伏的,就如同坐过山车一眼,上一秒你还以为到了天堂,可下一秒你发现你实际上是在地狱。
王佳的声音还在继续,“钱程的女朋友你应该也知道的,就是他们原来班里的那个班花,才貌双全的,还是个千金大小姐。
她追了他好久,到了大学的时候终于把他给追到手了。托了她的福,好像年后他们就要一起去法国留学了。”
厨房的窗户没有关,北风一直从厨房穿越过客厅兜了一个圈,让我浑身发冷。我起身把窗户关上,然后我听到自己很冷静地说,“不是年后,是明天。”
我挂下电话以后,看到客厅里的沙发上躺着那件孤零零的大衣,是程哥的大衣。
我拿起它,它上面淡淡的古龙水的味道充盈着我的鼻腔。我本来就不怎么喜欢香水的味道,如今喝了酒又坐了车,闻到这味道不禁胃里翻滚。
我急匆匆地跑到厕所里去,把今天吃下的油水吐得一干二净。吐完以后,我洗了个热水澡,然后躺倒在床上,最终还是没有再去碰那件衣服。
原来我们终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怎么也走不到一起。就像如今,我捧着你的衣服,再努力,都还是没有办法克制来自身体的抵抗。
是该放下了,这份年少时的情思。他已经有了女朋友,再想着他是不对的。
我关掉手机,蒙上头嘤嘤嘤地哭了起来。那个曾经被我好好珍藏在心底的少年,如今,我应该完完全全忘掉了。我一边哭一边就睡着了。
当我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我的肚子发出一阵阵的叫声,让我不得不从温暖的被窝之中爬了出来。
失恋在痛苦,人生却还是要继续,生活多么残忍,连片刻的喘息都不会给你。
大概是酒喝的太多的缘故,我的头有点轻微的疼。我敲了敲头,穿上衣服,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跑到超市去买了许多速冻水饺和方便面还有一大堆零食回家。
作为一个失恋了的单身汉,最好的治疗方法无疑就是蜗居在家里狂吃睡觉,过一段极其糜烂的生活——据一失恋的哥们儿说。
也亏得我孤家寡人一个,如今年关倒也不用跑亲戚应酬完全做得到这些事,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因祸得福或者是苦中作乐?
我先是给自己下了一碗方便面,然后欢快地端着方便面开了电视机。
我转了几圈发现没什么好看的,整个电视机都在播报今天下午一架飞机失事的新闻,我只能无聊地关掉了它。
电视没得看,我转攻手机。我刚一打开手机,铃声就响了。
我看了看来电显示上面的名字,吓得差点把手机给扔进香味浓郁的方便面里。
是程哥!
我忐忑了好一会儿才小心翼翼地接起电话,“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