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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指纹你又作何解释呢?”
“你以为从那以后我什么都没做吗?其实,我做了许多努力,我每天都到d坡上去观察,特别是旧书店。我找到店老板,询问许多问题——当时我告诉他我认识他妻子,这样就便于我向他们提问——就如你通过新闻记者了解到警察许多情况一样,我从旧书店老板那儿问到许多问题,刚才提到的指纹问题,待会儿你就可以明白。我也觉得奇妙,调查之后,哈哈哈,这完全是个笑话,灯丝断了,谁也没去关它。认为是我接了开关电灯才亮,那是个错误。当时,一度断掉的灯丝恰巧又突然连接上了。因此,开关上自然也就只留下我的指纹。你说你从缝隙中见到电灯亮着,灯丝断线也就在其后,因为灯泡已旧,即使没有任何东西碰撞,它也会自动断线。下面再说罪犯衣服的颜色,与其由我说,不如——”
说着,他从身边的书堆里东扒西找,一会找出一本陈旧的西洋书。
“你读过这本书吗?《心理学与犯罪》,请你看看‘错觉’一章开头十行。”
听着他充满自信的议论,渐渐地我开始意识到我的失败。于是,我立即接过书读了起来,内容大致如下:
曾有一件汽车犯罪案。在法庭上,两个举手宣誓陈述事实的证人,一个人说发案的道路非常干燥,尘土飞扬,一人说下雨之后道路泥泞不堪;一个说发案的汽车徐徐行驶,一个说从未见过开那样快的车;前者陈述村庄道路上只有两三个人,后者作证说男女老幼行人熙攘。此两证人都是当地受人尊敬的绅士,歪曲事实显然对他们毫无意义。
待我看完之后,小五郎又翻动着书说:
“在实际生活中确有此事。下面是‘证人的记忆!’一章,在这一章的中间部分,写着预先作好计划的实验内容,恰好这里有关于服装颜色的论述。可能你觉得麻烦,不过,还是请你读一下。”
其文如下:
……举一个例子,前年(该书于一九一一年出版)在哥廷根召开了由法学、心理学及物理学学者参加的学术讨论会。与会者皆诸熟于缜密地观察。此时适逢狂欢节,人们欢闹异常。正当学究们的会议进行到热烈之时,突然大厅门被打开,一个身穿怪异服装的丑角,发疯似的冲了进来。紧接着,一个黑人手持手枪追赶而来。在大厅中央,两人相互用严厉的语言斥责对方。不一会儿,丑角突然躺倒在地,黑人刚要站在他身上跳舞,随着叭的一声枪响,两人忽地逃遁于大厅之外。全部经过二十秒钟。众人骇然。除大会主席外,谁也不知道这些语言、动作事先都做过安排,并且对此现场拍了照片。大会主席说,此类问题经常告到法庭,请各位会员写出自己正确的记忆。此时,与会代表方恍然大悟(中略,这期间他们用百分比来表示各自正误的程度)。写对黑人头戴什么的,四十人中只有四人。关于服装的颜色,更是无奇不有,红色、茶色、条纹、咖啡色及其他各种色调,不一而足。实际上,黑人下穿白色裤子,上穿黑色西装,系着一条红色大领带。……
“如同本书所说,”小五郎开始说话,“人的观察和记忆实际上是不可靠的。在本例中,连学者们也分不清衣服的颜色。我认为,那天晚上学生关于服装的记忆是错误的,也许他们看到了某个东西,但那人根本没穿什么黑竖条纹浴衣。自然也就不是我。透过格子的缝隙看到了你所想象的黑竖条纹浴衣,这推进真是难得的精妙,不过,这未免太一厢情愿了吧?至少,你是宁愿相信那种偶然的巧合,也不愿相信我的清白。最后一点,就是借用炒面馆厕所的男人。关于这一点,我与你有相同的考虑。确实,除旭屋之外,罪犯没有别的出路。因此,我便去实地调查,结果很遗憾,结论与你完全相反。实际上根本不存在借用厕所的男人。”
也许读者已经注意到小五郎既否定证人的证词,又否定罪犯的指纹,甚至要否定罪犯的出路,进而证明自己无罪。但这并不能否定犯罪的事实。我一点也不明白他在想些什么。
“那么,你有罪犯的线索吗?”
“有。”他搓着头皮说,“我的方法与你稍有不同,物质的证据可以因解释的方法不同而得出不同的结论。上面的侦探方法,应该是心理式地看透人的内心。这就要凭侦探本人的能力啦。总而言之,这次我是以此为重点而加以调查的。
“最初引起我注意的,是女店主身上的新伤。其后不久,我又听说炒面馆女主人身上也有同样的新伤,这你是知道的。但他们两对夫妻的丈夫决非粗暴之徒。于是,我找到旧书店的老板,想从他口中探知其中奥秘。因我与他死去的妻子以前相识,因此,他并没有多少戒心,事情较顺利,并且打听到一个奇特的事实。但炒面馆老板仅凭外观就可看出他相当强硬,所以,对他的调查颇费些周折。不过,我采取了另一种方法,事情很成功。
“你是否知道目前犯罪侦查方面已开始使用心理学上的联想诊断法?就是,给嫌疑者以许多简单的刺激性语言,以测试嫌疑者对语言概念联想速度的快慢。我认为如心理学家所说,并不仅仅局限于‘狗’,‘家’,‘河’之类简单的刺激语,也没有必要经常借助于天文计时器。对于领悟到联想诊断真谛的人来说,这种形式要不要无所谓。过去的各种判官、名侦探就是明证,那时没有今天这样发达的心理学,他们只是依靠他们天赋的才能,于不知不觉中实行了心理学的方法。大冈越前守就是他们杰出的代表。在小说中,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也是如此,他们都在某种程度上使用了联想诊断法。心理学家所创造的各种机械的方法,只不过是为那些不具备天才洞察力的凡夫俗子所准备的。话说远了。我向炒面馆老板问了许多问题,都是些无聊的闲话,我在研究他的心理反应。这是个非常微妙的心理问题,相当复杂,所以,对详细的问题必须慢慢询问。总之,结果使我确信一个事实,就是说我发现了罪犯。
“但却没有一件是物证,因此,还不能向警察报告。即使告诉了他们,他们也不会理睬。我明明知道谁是罪犯而袖手旁观还有另一个理由,因为这次犯罪完全没有恶意。这种说法有些离奇,但这次杀人事件确实是在罪犯与被害者相互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或许也可以说,是根据被害者自己的要求进行的。”
我的头脑中掠过各种想象,但终不能理解他的思想。我忘记了自己失败的羞耻,侧耳倾听他奇异的推理。
“我以为,杀人者是旭屋的老板!为了逃避罪责,他回答说有个男人借用厕所。但这并不是他的发明,而是我们的错误。因为你我都曾问过他是否有人来过,给了他启示,而且他也误以为我们是刑警。他为什么犯了杀人罪呢?从这个案子里,我清楚地看到,在表面极其平静的人生背后,还隐藏着十分凄惨的秘密,真是只有在噩梦的世界里才能够看到啊!
“原来旭屋老板是个强烈的sq虐待狂(sex quotient的缩写。此处指性虐待狂。),真是命运的恶作剧,旧书店的老板娘是个sq被虐待狂。于是,他们以病者特有的巧妙,在谁也不知道的情况下发生通奸——你现在明白我所说杀人的含义了吧?——最近,他们各自强迫不解其中趣味的丈夫和妻子来满足他们病态的欲望,两个女人身上的新伤就是证据。他们当然不可能得到满足。所以,我们不难想象,在他们发现近在咫尺的邻居中有他们所需要的人时,他们之间相互理解的速度是何等迅速。但命运的恶作剧演过了头。由于被动和主动力量的合成,他们的狂态逐渐加倍,最后,于那天夜里发生了这件他们根本不愿发生的事件。”
听着小五郎独特的结论,我浑身不觉一阵惊颤,这是件什么案子啊!
这时,楼下女主人送来晚饭,小五郎接过报纸,翻阅起社会版。不一会儿,他暗自叹了口气。
“看来他终于忍耐不住,自首了。真是奇妙的巧合,恰好在我们谈话之时接到了这份报纸。”
我顺着他手指的地方,看到一道小标题。约有十行字,刊载炒面馆老板自首的消息。
夏勇译
9.黄狗
〔比利时〕乔治·西默农
这是一起十分卑鄙龌龊的案件。我们一到这个位于牟罗兹城附近的村庄就立刻感觉到了。天气阴沉,雨雾蒙蒙,强劲的西风夹带着大串雨滴打在我们的身上和脸上。我们二人满身污泥,我的一只鞋也突然裂口进水了。
“不错,各家的窗帘都在晃动!”我低声嘟囔道。
果然如此。该村没有火车站,我们从另一个地处山谷、离此七公里的村子下的火车,步行来到这里。两个骑自行车的人和一辆马车超过我们,先行到达。于是我们到来的“通知”就这样被他们下达了!在我们走过的时候,各家各户的窗帘都在动。村里的人们想看个究竟,有的手里捏着一把玉米,装着出门喂鸡。
没有人和我们打招呼,他们用充满怀疑的目光看着我们。
办理此类案件我已开始有经验,因而眼前发生的一切并没有出乎我的预料:缄默与迟疑,拐弯抹角的非难与指责,将说出去的话又收回,尤其是对调查人员的不信任!一种深深的、不可思议的、难以理解和使人泄气的不信任!
这个村子共有六百名居民,其中三分之二只会说德语或者说是上莱茵河地区的土语。
村里有两座教堂,一座属于新教,教堂的牧师是瑞士人,另一座是天主教堂。
村里居民之间相互仇恨,彼此的嫉妒达到如此程度,以致叫你觉得全世界的人都可恶,尤其是乡下人。
如果是在夏天,这个地方可能还是很美丽的。但我们来的时候已是十一月份。高高低低的山丘之间吹着阵阵冷风,天黑得如同扣着个大锅盖。冬雨从云中,从山坡上流淌下来。
“首先听到的是黄狗的吠叫!”
我记起了这句话,因为这是我们调查时听到的第一句话。在以后的询问中始终灌进耳朵里的仍然是这句话。
“什么黄狗?”
小学老师的办公室临时改成审讯室,我们的调查就是在那里进行的。
见证人是一家农场主的仆人,他焦躁不安地搓着双手,用一种混杂着法语和德语的语言回答问题。
“黄狗!就是每次听到的那只……”
“您把事情经过叙述一遍……”
“我主人一家刚刚睡下……我当时正在谷仓里,谷仓在主人房子后边一百米的地方,我就睡在那里……我听到黄狗叫,几乎就在同时听到一声大喊……我藏到草堆里……只是第二天早晨才……”
g·7(是乔治·西默农的作品《十三个谜》中的侦探的绰号。)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我看得出他和我就刚刚开始的调查已经有了同样的意见和看法。如同他对我多次说的那样,与其和最天真的农民打交道,不如和最狡猾的罪犯交手,这个村发生的案子真令人头疼。
我们调查的每一步都毫无例外地听到或看到:一双双哆哆嗦嗦的手,一个个投向房门的焦虑不安的眼神,说了半句又止住的话,一再提到的黄狗,以及对某种神秘莫测和超自然的东西的暗示,等等。
然而,案件本身并不复杂。在七天之前,一位农场主及其妻子被人用铁棍打死在自己的房间里。犯罪的目的是盗窃。农场主的仆人,弗朗索瓦,就是我们刚刚盘问过的那位,听到了声音,但他却被吓得上牙打着下牙在谷仓里熬了一夜。
一个月以前,一件在各个方面都很相似的案件发生在两公里以外的另一个村子里。那次的受害人是个老妇人,她自独生子去服兵役后便独自一人生活。
随后,在三个星期之前,又发生了一起凶杀案,这次三人被害,其中还有一个才十三岁的小女孩,更令人发指的是小姑娘还被糟蹋了。
每次的凶杀案都与一条长毛竖立、吠声刺耳、眼睛放光的大黄狗有关,每一次人们都会在案发现场附近看到或听见这条黄狗。
第四起犯罪案件发生在两个月以前,被害人是一位名叫利贝尔的钉马掌的。他的铁匠铺和住处位于山谷一侧村子的入口。自从十年前妻子过世后他独自一人生活。一天深夜他被一种不同寻常的声音惊醒。
他在屋里看到一个黑影。他从床上跳起来,一拳打了过去。可是,他这个力气非凡的人,却没能打倒小偷,结果叫他跑掉了。
但是,利贝尔清清楚楚地看到,一条黄狗如影子一般追随着那个夜间不速之客……
以上这些细节,都是我们从大量的真真假假的种种评论中选择整理出来的。
没有一个人的陈述是真切和清晰的,可能只有利贝尔的证言是个例外。利贝尔看上去不像个信神弄鬼的人,他不太可能受什么黄狗之类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