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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倒老公大人·在遗忘的时光里重逢作者:吉祥夜-第1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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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震谦看了看时间,道,“妈,真的没什么大问题的话,我和囡囡就赶火车去了。”
    严庄仿佛如梦初醒似的,喃喃道,“对……你们今天要回老家……”然后,居然呈现出一番恍惚的神情,陷入沉思。
    “严庄!”宁晋平一直觉得她很异常,见她又出了神,不禁唤道。
    “呵……”严庄眼神一晃,自觉失态,赶紧笑道,“那东西都收拾好了吗?赶紧去吧,别误了火车!”
    “妈……您真的没事?我们可以不去的……”陶子深得严庄宠爱,怎么会在严庄出事的时候离开?
    严庄却起身进了厨房,仿佛又变成平日里雷厉风行的女强人,和三个弟妹一起,迅速地整出了早餐,至此,笑逐颜开,再看不出半点异常,最后,还亲自把宁震谦和陶子推出了家门,送他们上了车。
    只是,在返回家门以后,幽幽地对老公道,“晋平,跟我来……”
    踏上旅途的宁震谦和陶子总觉得严庄异常,回老家的心情也受到了影响,尤其陶子,几乎每隔两个小时就给严庄打个电话,严庄笑得无奈,最后道,“怎么就跟个奶娃娃似的?还离不开妈妈呢?要吃奶啊?傻孩子,安安心心和小震玩吧!乖!”
    陶子被她说得难为情了,这才缓了缓打电话的频率。
    大约真如严庄所说,只是亏了些钱吧,是她多想了……
    下午晚饭时间,他们抵达村庄。
    正是大年初一,家家户户都在忙着办年饭,空气里飘荡着熟悉的腊肉香,各家的窗台上都一排排挂满了干货,这一切都让陶子倍感亲切,走路的步伐也不禁加快了。
    沿途会遇到熟悉的乡亲,热情地跟囡囡打招呼,“又来看爷爷了!”
    “是啊!”和从前每一次回来陪爷爷不同,陶子这一次脸上的笑容不是装的,那样的微笑,可以看出她发自肺腑的幸福……
    “这位是……”到底多年不见,乡亲虽然看着宁震谦觉得眼熟,可是一时半会想不起是谁。
    “五阿伯,我是小震啊!”宁震谦却还记得他,记得村子里每一个善良的人。
    “小震?”老伯眼神微微一愣,转瞬一亮,“哦……想起来了!是那个孩子王小震啊!”
    “对!就是我!五阿伯!”想起少年时期将村里闹得鸡飞狗跳的自己,现在的他,只觉得荒诞……
    “哟……你们俩怎么一起回来了?”五阿伯眼睛笑眯了,心里有个猜测,却又不敢说。
    宁震谦低头看了一眼陶子,拉起了陶子的手,笑道,“囡囡是我媳妇儿了呢……”
    “是吗?太好了!”阿伯马上神采飞扬起来,他就知道自己猜的没错!
    听说小震和囡囡一起回村来了,好多乡亲来围观,又听说小震和囡囡结婚了,便嚷嚷着要请全村喝喜酒才行。
    宁震谦得意洋洋的,脸也不黑了,嘴也不傻了,当即便答应下来。
    “真的吗?我们可是说认真的!”乡亲们以为他开玩笑。
    “当然是真的!我也是说认真的!就明天!”
    乡亲们便鼓起掌欢呼起来,有一位阿姨提出,“这样吧小震!咱们啊也不要去那镇上的酒店吃喜酒了,大过年的人酒店也没开业,我们就在以前村里那大食堂开宴席吧!厨师服务员客人都是我们自己!怎么样啊?”
    这个提议很快得到了大家的赞同,纷纷表示,陶子是村里飞出去的,怎么着结婚也要在家乡办一次婚礼才是。
    老村支书也被吸引来了,听说了这个消息,笑着训宁震谦,“你小子!好歹也喊过我几年干爹呢!结婚这么大的事也不通知我!”
    宁震谦又解释了一番在部队时间仓促没办婚礼之类的理由,最后说,“干爹,林昆知道这件事的啊!我们在北京遇上了呢!”
    “这小子!放出去就跟断了线的风筝似的!连个电话也没有,哪里记得把这个大消息告诉我们!这不,今年过年也没回来!”老支书提起自家小子就和天下父母一样,嘴里抱怨,脸上却是高兴非凡的笑容,“成!说好了!明天晚上就在大食堂办酒!不是部队忙没办婚礼吗?干爹来给你办一次!”
    村里人的热情极大地感染着陶子,倚在宁震谦身边,伶牙俐齿的她只会傻笑了。
    乡亲们少不得又还要开他们玩笑,说他俩打小看着就不同寻常,果然囡囡是小震老早就惦记上了的。
    如此美好的景象,大伙好像都忘记了其实在囡囡十六岁那年,小震是带过另一个女孩来村里的……
    此时,那一页被自动翻过,仿佛最初的最初,小震来这里,就是为了跟这个叫囡囡的小姑娘结缘……
    之后,村支书请他俩回去吃饭,还留他们去家里住,他们却婉拒了,特意大年初一从北京赶来就是为了陪爷爷过年,先上山看爷爷是大事。
    手牵着手爬上山,便已是夕阳西下。
    乡下的天空格外高远,冬天的夕阳并不像夏日那么火红,淡淡的金色,将灰蒙蒙的半壁天空照得透亮。
    宁震谦严谨认真地将拜祭的程序一一走完,然后携着陶子的手,郑重地对着墓碑说,“爷爷,我是小震。以后,囡囡就交给我吧。”
    依然没有长篇大论的保证,没有华丽的辞藻,只一句“以后,囡囡就交给我”,便是一生一世的承诺了……
    陶子始终微微地笑着,心中默念:爷爷,我终于把他带来见您了,原谅我,爷爷,囡囡没有听您的话,可是,他真的很好,是我一生孜孜不倦的追求……
    暮色渐渐笼罩下来,村子里,已是夜灯初上,而他们还没有吃晚饭。
    “走,我们去老支书家混饭吃去!”宁震谦道。
    “不!”夜色一旦笼罩,就会给人一种私密的朦胧感觉,属于两个人的时光,她不喜欢太热闹。
    其实,他也不是爱热闹的人,只是总不能饿肚子,现在没地方吃饭呢,“那……就在这?烤东西吃?”
    在部队野外生存是必修的技能之一,随地就餐也是常有的事,只不过,他不懂得其实这也是浪漫的一种,在他眼里这是条件简陋极没劲的就餐方式,在某个文艺女青年眼里却成了浪漫的野外烧烤……
    “好啊!”她大喜,犹记当年的糖糖哥也带着他们烤鸡吃呢!
    来拜祭,当然是有所准备的,焯过水的猪肉,一只半熟的整鸡,还有肉包子大馒头,水果,糖,酒……足够他们饱餐一顿了!
    作为军人,野外生存能力是非凡的。很快,他就升起了一堆火,架起了树枝。
    陶子灵机一动,从包里拿出一副毛衣针来递给他,“用这个穿起来可好?”
    他赞许的眼光看了看她,“你倒是准备得挺充分!”
    她努了努鼻子,才不会告诉他,她偷偷给他织了件毛衣,只差最后一点点袖子了……
    他先把鸡整只地用树枝穿起来,架在火上烤,然后拿出军刀来,把那一大块猪肉给隔成小块小块,用毛衣针穿了,这样烤起来容易熟。
    很快,肥肉被烤得滋滋作响,一阵烤肉香便在空气里漂浮。
    陶子吸了吸鼻子,食欲大开。
    宁震谦见烤得差不多了,先把肉给她吃。这肉和鸡都是北京带来的,准备两天了,陶子怕路上坏掉,已经抹过盐,所以,吃在嘴里并不是淡而无味的,没有那些烧烤作料,倒完全是纯正的肉香,别有一番风味……
    “好吃吗?”他见她吃得香,心里高兴,虽然自己厨艺差,但烧烤技术不差……
    “嗯嗯!你也尝尝!”陶子把肉喂到他嘴边。
    于是,接下来的鸡肉、包子、馒头,都是两人你喂我,我喂你,居然被他们消灭得干干净净……
    “糖糖哥,好幸福……”她唇边还沾有啃过鸡腿的油,却靠在他的肩膀上,望着暗灰的天色微笑。她的幸福从来很简单,就是每天和你在一起,吃得饱饱,穿得暖暖……
    “我们……总不能在山上睡觉!”他向来讲究军容整洁,实在看不过眼,伸手抹去她嘴边的油。露营也不是不可以,可是他们没带帐篷睡袋啊!
    “好吧!我们回家!”她双臂一绕,缠住他脖子。
    犹记今年春天,她独自来看爷爷,遇骆东勤被蛇咬伤,那会儿的她是多么力大无穷,居然能把那样一个汉子给背下山去?可现如今,她自己的汉子在身边,她却柔软如藤蔓。
    他站起身来,顺势便将她带上了背,稳稳当当地背着她往山下走去,一如,背着当年的小囡囡……
    “怎么六岁时背着是这么重,现在背着还是这么重呢?”他疑惑地低语。
    她笑,他还记得六岁时背着她的感觉么?“糖糖哥,到六十岁的时候我还是这么重呢!”
    他却道,“六十岁?只怕到时候我老得背不动你了……”
    “那你背不背?背不背?”
    这个磨人的家伙……“背……当然背……我还要背我们家小囡呢!把你们母女俩一起背上!”他加快了步伐,往囡囡家走去。
    又是宁小囡……
    她严重怀疑,以后有了宁小囡他会不会不宠她了?这背上还有她的位置吗?
    宁震谦并不知媳妇儿在吃那尚还只是个传说的女儿的醋,大步流星走得飞快……
    囡囡家的老房子基本没什么大的变化,若说有的话,便是那厚厚的灰层,在诠释着时间的堆积。
    宁震谦已经多年没来这里,目睹着房间里熟悉的一桌一椅,心中往事轮回,有种回到原点的归宿感,仿佛疲累数年,奔波数年,突然找到回家的方向一般……
    “这么脏!打扫得到半夜吧!”陶子摸了摸桌子,指尖沾满灰尘。
    “我来打扫!你休息!”他飞快找出桶子和抹布,盛了水来。
    也对……陶子点头,她怎么就忘了,他最擅长的事就是洗刷刷呢……
    不过,怎么忍心他一个人辛苦?她卷起袖子,加入到“战斗”中来。
    奋战两小时后,家里终于焕然一新。
    陶子从柜子里取出被子来,费劲地套着被套,他收拾好“劳动工具”,走到她身边,复杂的眼神看着她。
    “看什么,给帮忙呀!”她嗔了他一眼,每一次套被子她都很辛苦,总也捋不平,被子太大,她又甩不起来。
    他不语,往前一步,完全把她挤开,将被套翻转,被芯平铺,然后再一个漂亮的翻转,变魔术似的,被芯就套进去了,而且平平整整一丝不乱……
    然后,他笔挺地站在她面前,完全就是在显摆……
    她汗颜,当初学内务没学好,活该被他鄙视……
    “好了,水烧热了!赶紧去洗洗!”他催道。
    一天的奔波终于到此结束,洗净一身尘埃,她取出那件马上就要完工的毛衣来,斜靠在幼时躺过的床上,做着最后的工作。
    手中的针不太好用,本来包里有副备用的,准备到地儿就给换了,可那副针已经在完成烧烤这一艰巨的任务后光荣退休了……
    她大学时就学会了织毛衣,而且手艺相当不错,只是,从来没有织过一件送人,这,是第一件。
    好像冥冥之中自有安排,她所有的第一次都是为他而准备的,饶是她孤独了二十六年,仍然安排她孤独地等待着……
    宁震谦洗完澡归来,便看见她在忙活着这项伟大的工作,不由惊喜,“你还会这个?这是给我的吗?”
    哈!他也有温暖牌毛衣了!从前老余在给战士们做终生大事工作的时候,就爱穿着余嫂亲手织的毛衣来显摆,还叫什么温暖牌,在他面前不知威风了多久,现在他可终于能扬眉吐气了!哪天有空得穿回云南去给老余瞅瞅!
    陶子瞥了他一眼,淡定地说,“不是……”
    “不是?那是给谁的?”总不能是给他爹织的吧?那是妈该管的事!虽然妈一辈子也没给爹织过一件……
    “给一个傻子……”她头也不抬地说。
    他乐了,“我!那就是我!”
    这年头,傻子也有人争着当的?
    她扑哧一笑,收好最后一针,看了下时间,还好十二点还没过!
    “穿上试试!”她把衣服往他头上套。
    “嗯!我来!”他极配合地往里钻。
    事实证明,尽管多年未织,可她的手艺却完全没有退步,毛衣穿在他身上,十分服帖合身。
    说实话,人衣架子好,随便穿什么都好看……
    “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吗?”她给他整理着毛衣的袖口问。
    又是纪念日?
    他哑然。
    总之绝对不是结婚纪念日……那是什么日子?他的媳妇儿不要总是用这么高智商的问题来挑战他笨笨的脑袋好吗?
    “去年的今天我去云南找你……我唱了一首歌……然后我们……”她咬住了唇,这样的提醒够明显了吗?错过了结婚周年给他送礼物,这个日子再来补上……
    他恍然大悟,去年的今天,她把自己完完整整地交给了他……
    “记得……”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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