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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爱世界-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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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记起来,那个时候,她正站在街上,看着他们曾经住过的地方,想起他们曾经过的那样好。而他,也是想着她的。
  “严不严重?”她又问,“现在情况怎么样?”
  “还在医院里,病情已经稳定,只怕以后不能动了。”嘉予继续说下去。
  “我跟你去看他。”隽岚主动提出来,虽然统共只见过几面,说话又是鸡同鸭讲语言不通,但她对阿公是有感情的。
  “今天就可以去,”嘉予回答,又把刚才那个问题放到她面前,“阿公想看到我们结婚,办婚礼太仓促,而且我们那里的乡俗是要先订婚的,我想要么就先把订婚办掉,你说好不好?”
  “什么时候办?”她问。
  “下周末怎么样?仓促了一点,但阿公看到一定很高兴。”
  她还是没说话,叶嘉予看看她,也不逼她。
  从机场到她住的地方,放下行李,又从那里赶去塘厦,她睡了一路,等醒过来,已经到了高速公路出口,身上盖着他的外套。
  他看到她醒了,就对她笑,说:“这趟应该换一部车子的,你可以睡得舒服一点。”
  他这个人别的地方都很简省,唯一一个嗜好,喜欢开车,同时有两三部车子在用,还总是在换最新的款式。
  “纽约现在是半夜好不好,时差总要倒的。”她叫屈,又想起从前,他总是说她像小孩子一样,上了车晃两晃就会睡着。
  “是我想得不周到,”他向她道歉,“这一阵事情太多,脑子都不够用了。”
  “这个礼拜很忙?”她问他。
  “是啊,”他回答,“老板盯得紧,连着几天加班,昨天夜里通宵,从公司出来就去机场了,衣服都没有换。”
  她听得心痛,他经历的事情就好象也发生在她身上一样,似乎已经有很久了。
  “是不是饭也没好好吃?”她又问。
  “你不在这段日子,没人盯住我,总是忘记。”他坦白道。
  “吃饭怎么也会忘?”她怪他,“饿了总知道吧。”
  嘉予笑起来,道:“我还是比较喜欢你盯着我。”
  她听得心里高兴,却还是换了话题,问他:“这几天在忙什么?”虽然知道他是不会跟她讲工作的。
  但这一次,却是料错了。
  “你走之前跟你提过的,”他笑答,“那笔交易还想请你们出评估报告,下周约你老板聊一聊。”
  “好。”她回答,不记得他们有多久没这样讲话。圣诞节前的事情,他虽然不再提,但似乎还是有变化的。
  医院一眨眼就到了,叶家人都在,还有几个族里的亲眷过来探望。
  阿公住一个单人病房,隽岚第一眼看到他,便吃了一惊,本来精神矍铄的一个人瘦得只剩一把骨头,身上氧气管、输液管林林总总接了许多。
  “不肯吃饭,只好打营养针。”叶太在旁边解释给她听。
  阿公是在老屋突发中风的,总算施救及时,没有性命之虞,但如今人瘫在床上,嘴歪到一边,已经不能说话,年纪这样大,复原的希望很小,不恶化已是最好的情况。他又是很要强的人,一向不要别人照顾,现在病到这样的地步,怕是比死还难受。
  她总算知道嘉予为什么催着她办订婚,就是担心阿公觉得人生无趣,等不到他们结婚的日子。
  她在床边坐下来,刚刚伸手过去,阿公便握住了,感觉却跟从前不一样了,是重病的人那种绵绵的,没有力气的握法。
  “你看,隽岚下了飞机就来望你。”叶太俯在他身边大声讲,又端过一碗粥过来,“隽岚喂你,乖乖吃下去,不要又不肯吃。”
  年纪大了,果然像小孩子一样。隽岚接过碗来,喂饭给阿公吃,一口一口,他咽得艰难。边上坐着族里的亲戚,都在讲:嘉予的老婆很好。她听了反倒觉得惭愧,阿公病了这么久,她第一次过来探望。
  吃完那碗饭,阿公嘴动了动,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她本来是听不懂,此时却是这样明白,他要她和嘉予好好在一起,白头到老,生许多小孩子。
  她也动了感情,眼泪落下来,点头说:“好,我们一定会好好的在一起。”
  听她这样讲,嘉颖扑过来,张开手臂抱她:“隽岚姐,你真的要变成我们家里的人了,太好了!”
  叶太开始翻手机里的通讯录:“订婚酒摆在湖边那个酒店好不好?我好象有那家经理的名片,回去找一找。”
  “老屋里肯定也要摆,街坊都会来贺。”一个年纪挺大的亲戚这样讲。
  “阿公就等着抱曾孙吧。”不知是谁又插嘴道
  ……
  事情似乎就这样定下了,容不得隽岚再想。
  
    24

  在塘厦住了一夜,次日是星期天;隽岚和叶嘉予又要回香港。
  她在车上打电话给Johnson请假;
  “有什么急事?”Johnson问她。
  “长辈突然生病,想我们早一点摆订婚酒。”她如实回答。
  听她这样讲;Johnson倒不意外,连声道“恭喜”。
  突然间说要请一个礼拜的假,本来是很不妥的,但她同时也说起那笔新买卖;Johnson大喜;与她约了次日一早跟客户见面;连带请假的事情也应允了。
  晚上,她又到嘉予那里,买了外卖回去,两个人一同吃饭。
  “隽岚,我要你一直盯着我吃饭。”他对她说。
  她又有些感动。
  夜里,她做了一个梦,在梦中,他们仿佛已经结婚很久了,有座漂亮的房子、一双儿女和一条大狗,她梦到自己胖了,剪了利落的短发,与孩子们游戏,检查他们的功课,牵着狗去散步。傍晚,嘉予从外面回来,孩子们朝他跑过去,大声喊:爸爸,爸爸。
  她听了,又要落泪,自己也觉得奇怪,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多愁善感?
  周一上午,她同嘉予一起去他上班的地方,皇后大道中的YZ中心,Johnson已在那里等他们。
  叶嘉予做事总是很靠谱的,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他的老板是一个中年美国人,对JC早就有些了解,而Johnson这边资产评估的生意也才开张,费率上面的开价算是很优惠的,两下里很快就谈妥,另法务部拟了合同,就只等签字了。
  隽岚一向只顾埋头做事,第一次参加这样地会议,就好像小孩子一下子坐上了大人的桌子,所见所闻都是从没见识过的东西,所幸她专业知识还算扎实,提了几个问题,针针见血,在座的人也不敢小看她,Johnson也觉得有面子。
  这笔交易的上家也是一间美国投资公司,名叫Wesco,在大中国区已经运作了好几年,成绩很不错,现如今策略调整,准备着眼于亚太区其他新兴市场,所以打算把名下一组投资打包卖掉。风声放出去之后,有不少买家有意,嘉予做事的公司也想入手,具体如何交易已经初步谈过,但毕竟这几年市场前景一直不甚明朗,大家都很谨慎,第三方评估自然是不能少的。但说到底这种评估也不是什么很困难的事情,都是纸面上的数字,而且都是由审计师核算好了的,JC只消再过一遍,出个评估报告即可。
  相比之下,Crains。的案子倒还复杂些,要求实地考察,少不了还要去一趟印度。两件事情挤在一起,时间上就有些紧张了。
  “就请一个礼拜的假?”临走,Johnson又问隽岚。
  “对,下周回去上班。”隽岚也知道人手紧张,少不了她这一个。
  当天下午,叶太也赶来香港,为他们采买订婚要用的东西,上次在宝云道看过的房子也匆匆落定。他们又过去看了一看,这回叶嘉予也去了,不知是不是天气的缘故,山间起了雾,隽岚发觉这座房子刚好就在云雾之上,显得格外安静精致,好像就是她昨夜梦见的那一栋。
  “这里好不好?”叶嘉予问她。
  她点头,仿佛还在梦里。
  而后,就是首饰和衣服了。
  叶太在Harry Winston有个相熟的sales,一干首饰本想在那里全套定妥,无奈钻戒没有尺寸合适的现货,须得送回美国总店改小,这一来一去又要一个月,最后总算在Graff看中一枚,主钻圆形两克拉,两边各有一粒祖母绿型小钻,隽岚个子高,手指却生的细小,再加上从来不戴戒指,突然戴上这种豪华镶嵌的钻戒,怎么看怎么奇怪。钻戒跟对戒的款式也不一样,还是八字不和那种不一样,以后叠着戴怕是要磨花的。店员为了做生意,自然说不要紧,而且一切都办得仓促,也顾不上这么多了,
  婚纱自然是在Vera Wang定,因为全套都是美国制造,要等两到三个月,二月底试样,四月份才能拿到手,若婚礼办在五月份,就正好能赶上。另外还买下一套粉颜色的小礼服,是订婚宴上穿的。买鞋子又要跑去Christian Louboutin,他家的婚鞋设计华丽,但大都高的夸张,十二公分的跟,两公分的水台,隽岚一穿,看起来比叶嘉予还高一点,最后只能退而求其次买了一双裸色的中跟鞋,前面有一小片半透明,上面有个蝴蝶结。
  再就是金器,也是不能少的,订婚用的来不及定做,只能买现成的款式,一件件装在红色锦缎的盒子里,打开来黄灿灿的一片。隽岚觉得好夸张,以后根本不会戴,而且就算戴也戴不过来。
  “这是礼俗,你们小孩子不懂,”叶太批评她,“另外还有结婚用的,接亲的时候戴一戴,以后用来压箱底。”
  她的确是不懂,只能在一旁听,突然想,如果这一次嘉予不说订婚,直接提结婚的事情,她可能也就答应了,那样的情势,她没有理由拒绝,这样一想,竟是一身汗,为什么要怕,她也不知道。
  当晚,他们打电话回上海,正式邀请她爸爸妈妈和外婆过来,其他亲眷也七七八八的请了来,订好机票酒店,几乎是一支旅行团的规模。
  而后,又请冯一诺吃了顿饭。一诺听到这个消息自然是为他们高兴,答应抽时间出来,去塘厦赴宴。
  饭吃到一半,叶嘉予离席去接电话,趁他不在,两个姑娘又疯起来。
  一诺盯着隽岚问:“婚礼什么时候办?伴娘的位子总是我的吧?”
  “当然是你的,没有人抢。”隽岚笑答。
  “那伴郎是什么人?千万不要是T大校友,千万不要是投行的干活,会计师什么的也不要,老天保佑,让我认识个新男人吧。”一诺双手合十,仰头望天。
  “你什么时候变的这么饥渴?还这么多要求?”隽岚问她,装作很严肃。
  “章隽岚,”她叫起来,“你不要饱汉子不知恶汉子饥!”
  隽岚听得大笑,待到静下来,却又想起郁亦铭说过的话,她们这样的女孩子生活圈子确实是窄,真是让他给说着了。还有,订婚消息要不要告诉郁亦铭?他会怎么想?什么时候对他说呢?但他都说过不要当真了,特地通知到他,反而显得有点怪。
  似乎一转眼就到了宴席的那一天,两个人又回到塘厦。叶嘉予去机场接女方的亲眷,隽岚则跟着嘉颖去化妆、做指甲。
  美容师看隽岚素面朝天,身上穿的也简单,又是说一口普通话,不知是从哪个小地方来的,也是好心,每个步骤都解释给她听。
  隽岚的确是粗枝大叶的人,从来就不知道保护手,也从没有留过长指甲,更不用说在上面涂颜色了,小时候是因为要练琴,指甲总是剪到最短,每次去老师家里上课的路上,还要自己检查一遍,有时候长了忘记剪,便直接咬掉,虽说难看一点,但总比被老师骂的好。后来,不用练琴了,咬指甲却变成一种习惯,进而又成了顽疾,一到紧张的时候就会咬,几乎是无意识的,总也改不掉。直到上大学,她才知道,其实咬手指的人是因为没有安全感。这个道理还是冯一诺告诉她的,那个时候,一诺报了一个选修课,上了一个学期的“积极心理学”,回转来便时常装作心理学专家。
  听她这样说,嘉颖很是意外,说自己很小就涂指甲油,各种各样的颜色攒了许多。隽岚突然有些羡慕,她念了这么多年书,琴也弹得好,但和嘉颖比起来,的确没有怎么享受过做女孩子的特权,从一个学校到另一个学校,青葱岁月似乎就这样过去了。
  但嘉颖却又反过来羡慕她,对她说:“隽岚姐,你们这样真好。”
  隽岚不懂好在哪里。
  “大哥喜欢你,我们全家也都喜欢你。”嘉颖解释道。
  隽岚不懂嘉颖为什么突然说这样的话,不知道怎么接口,只能低头看美容师往她的手上涂这个那个。
  “你还记得上次在你公司楼下那个人吗?”嘉颖又问她。
  隽岚点头,她记得那个男孩子,年纪很轻,瘦瘦的,穿的也时髦。
  “我男朋友。”嘉颖指指自己,做嘴型说出这四个字,好像很神秘。
  隽岚听了一点都不意外,一男一女一起玩通宵,不是男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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