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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法医,只对法证结果负责,至于是否是同一案犯那是你们的工作。”顾菲菲并没给身边这个同性女刑警队长多少面子,她冷着脸继续说道,“好吧,那我就说明白点。如果两起案子都放在当下,我可以负责任地说不是同一凶手,但现实是两起案子间隔16年之久,凶手会成长,有可能由业余变成专业,这就需要一个综合判断,才能断定是不是同一凶手。”
每次开会,顾菲菲咄咄逼人的劲头,总是把气氛弄得很尴尬,好在大家慢慢习惯了她的个性,知道她只是说话冲,人品还不错,便不和她计较。
“我说几句吧,我觉得顾法医说得对,各种可能性都还是存在的。”胡局长打着圆场适时接过话来说,“从目前的案情看,两起案件是同一凶手所为的可能性最大,所以接下来我们仍旧继续最初并案调查的决定,继续深入挖掘两名被害人之间的关系”
胡智国滔滔不绝地做着指示,叶曦皱着眉头呆呆出神,好像并未听进去他的话。
叶曦的表现没能逃过韩印的眼睛:从开会的情形看,叶曦有自己的保留意见,只是目前没有足够证据支持她去反驳。
事实也正如韩印所见。
胡局长和付长林以及组里的部分老警员,都是当年‘1·18碎尸案’专案组成员,多年来他们心里从未放弃对该案的惦念,付长林甚至主动要求提前从刑警队长的位置退下来调到分局积案组,就是希望在自己警察生涯结束之前能让案子有个了断。而随着年初“1·4碎尸案”横空出世,他们当然要把握时机竭力要求重启“1·18碎尸案”,将两起案件并案调查。
而作为新生代刑警的叶曦则有自己的判断,在她心里其实更倾向于模仿作案。首先,当年“1·18碎尸案”在本地轰动一时,其案件细节也被公众所熟知,如果现在有人想刻意使用相同的碎尸手段,以及采取相同的地点抛尸是完全做得到的。其次,如果是同一凶手两次杀人,他实在没有必要选择在同一地点抛尸。如果非要找出个理由的话,恐怕只能以心理变态来解释。可若是真的心理变态,他能忍到十几年后才第二次作案吗?所以在叶曦看来,当下最应该做的就是集中警力专注在“1·4碎尸案”上。无论从理智的角度,还是从警察的职业道德上讲,都不能拿“1·4碎尸案”被害人做赌注去满足个人的私人情感。
但是叶曦的理由并没能说服付长林和胡智国,而对凶手行为更深入的解读,还需要专业人士来做,无奈之下她只好顶着得罪老领导、得罪顶头上司的压力,请示局里“一把手”,把省厅优秀的法医团队和犯罪心理方面的专家韩印请来,就是想得到一个更为客观准确的判断。当然她至今未对韩印表露实情,因为她不想让韩印牵涉到他们的内部纷争中,也不希望韩印有任何的思想包袱。
叶曦的请求最终得到了高层的批准,这倒不是因为她受宠,是领导出于对大局的考虑。功利些说,“1·18碎尸案”虽然影响甚大,虽然每每被提起,J市公安系统的人都会觉得脸红气短,但那毕竟是历史,负面影响已经消化得差不多了。而“1·4碎尸案”属于现在时,如果这件案子因为侦破方向选错,再拖个三年五载,那J市的警察还有脸干吗?
叶曦的想法目前虽然都实现了,但由此也与胡智国和付长林等人产生了深深的隔阂,连带着他们对韩印也是敌意重重,韩印知道自己接下来的工作将会举步维艰散会之后,在韩印的要求下,叶曦驱车载他去了“1·4碎尸案”被害人王莉的工作单位。
王莉,离婚多年,现单身独居,1月1日凌晨与公司同事泡吧时失踪。王莉在一家小贸易公司做会计,公司加上老板总共八个人。正好大家都在,叶曦把他们召集到一起,由韩印集中问话。
韩印首先还是询问当晚的情形,可能先前被问询过多遍,几个员工显得很不耐烦,七嘴八舌,牢骚满腹。
“警察同志让说就说说呗,哪来那么多牢骚。”老板显得颇识大体,训斥手下几句然后说,“还是我来说吧。那天公司做成一笔大生意,我挺高兴的,又赶上元旦前夜,于是晚上请大伙儿聚了聚。公司的人包括王莉全去了,在新界口那儿一家新开的火锅店吃的火锅。吃过饭我又请他们去KTV唱了会儿歌,从KTV出来这帮人起哄非要去泡吧,于是便又去了对面一间酒吧。1点左右,王莉说胃有点难受要先回去,本来我想送她,她偏不用,说别扫了大家的兴。后来过了40多分钟,我估摸着她回到家了,就给她打手机,但是手机关机了,打家里座机也没人接,一直到第二天上午还没有她的消息,我估计出事了,便报了警。”
老板说完,韩印盯着众人打量片刻,突然道:“据你们所知,王莉有没有男朋友或者情人?”
听到这种八卦提问,几个员工顿时精神起来,但是互相对看之后,又都谨慎起来,有的说不知道,有的说不清楚,只有老板比较实在,说没有。
韩印意味深长地笑笑,对几个员工表示感谢,让他们先散了,只把老板留下,说还有问题要请教。待众人走远,韩印抿嘴笑道:“你就是王莉的情人吧?”
老板紧张地冲员工方向望了望,压低声音说:“警察同志,我是有老婆孩子的人,这可不能乱说啊!”
韩印哼了一声,说:“王莉确实没有别的男人,这点你很清楚,因为你就是她的情人,所以才肯定地回答了我的问题。”老板还欲反驳,韩印抬手示意他不必多说,“你放心,我们对这个不感兴趣,只是想问你几个王莉的私密问题。”
“那好吧,您说说看?”老板等于默认了和王莉的关系。
“王莉失踪当日穿的是一件红色羊绒大衣,那件大衣她穿了多久?”韩印问。
“就是当天才开始穿的,说是到新年了,喜庆喜庆。”老板说。
“她失踪前有没有和你说过有人跟踪她或者骚扰她什么的?”
“没有,通常没有特殊情况,她上下班我都会接送。”
“王莉喜欢化浓妆吗?”
“还好吧,偶尔会化。”
“她手上和脚上涂指甲油吗?”
“脚上肯定不涂,手指甲有时涂。”
“她失踪当日涂的是什么颜色?”
“粉色,我记得很清楚,前一天傍晚我陪她去美的甲。”
对于抛尸案的调查,一般要涉及五个地点:
1。被害人最后被目击的地方。
2。初始接触地。
3。初始攻击地。
4。杀人地点。
5。尸体发现地。
理论上说,获知的地点情况越多越详细,破案的概率越高。“1·4碎尸案”,目前抛尸地是已知的,韩印已经做过实地勘察,那么接下来,要研究另一个已知地点,王莉最后出现的地方,一家叫作曼哈顿的酒吧。
“你真行,一句话便套出老板和王莉的关系。”一上车,叶曦就忍不住夸赞韩印。
“小聪明而已。”韩印淡淡地说。
“对了,我怎么觉得你来好像专程就是要问王莉化妆的事?”叶曦问。
“你说得对。这家公司的老板和员工先前你们已经调查过,我也没什么可问的。但早会上我看到头颅和四肢的照片,觉得王莉脸上的浓妆和指甲油有些问题,虽然那些对女人来说很正常,但我就是觉得那种浓妆和红色的指甲油看上去与王莉的气质不太搭,所以想找个与她关系私密的人问问,没想到那老板自己沉不住气冒出来了。”韩印加重了语气,“当然,现在已经可以确认,凶手在碎尸前给死者化过妆。还有那件红色大衣,也许是凶手选中王莉的原因之一,而且她应该是被凶手碰巧选上的。”
“当年尹爱君遇害的时候也穿红色衣服,你觉得凶手是同一个人,他专挑穿红色衣服的女孩下手?”韩印的答案多少让叶曦觉得有些不舒服,这等于绕来绕去,还是付长林他们判断得对。
“不,不一样。”韩印知道这个问题对叶曦来说很重要,便紧接着说,“尹爱君不是凶手刻意选择的对象,穿红色衣服只是碰巧,而且从他处理的方式来看,他并不珍惜那件衣服,甚至用它来包裹内脏。但‘1·4碎尸案’就不同了,凶手把那件大衣叠得方方正正,摆在所有衣物的最上面,显然代表着某种爱意。”
叶曦长出一口气,从韩印的只言片语中,听得出他目前的判断还是略倾向于她的,叶曦稍微感到安心了一些。
新界口,J市最繁华的区域,是集各种商业功能为一体的顶级商业圈。围绕新界口广场中心圆盘,往东是金融服务区和商业百货街,往西是美食街,往北是文化古玩街,往南便是酒吧、KTV等娱乐场所聚集的街道,曼哈顿酒吧是酒吧街中最大的一间,门头也颇为醒目。
韩印和叶曦赶到时,酒吧尚未营业,但里面有值班经理。韩印和叶曦说明情况,经理让他们随便看。酒吧没什么特别的,但韩印注意到酒吧门口有衣帽存放处,便问经理来酒吧的客人存衣物的多不多,得到了肯定的答复。韩印让叶曦给王莉老板打电话,问一下王莉当晚是否存过衣服,老板说存过。
这就说明,如果红色大衣是一个刺激诱因,那么凶手不是在酒吧里选上王莉的。那么是哪儿呢?是火锅店,还是KTV?
两人随后分别走访了这两个店。但时间太久了,店员都回忆不起来当晚的情形,两人只好又回到酒吧。
酒吧门口正对大街,正常行为分析:当时已经很晚了,王莉又胃疼,回家肯定是要打车的。那么王莉与凶手的初次接触会是在出租车上吗?
王莉在家里被劫持的可能性,专案组通过勘察已经排除了。至于出租车司机,专案组早前也考虑过。据酒吧经理说,通常晚上酒吧门前都有出租车排队等客,那些出租车都是与酒吧签过协议的,除非不够用,非签约出租车不准在此等客。专案组早前对签约出租车逐一排查了多遍,未发现嫌疑人。麻烦的是,当晚是新年夜,出租车生意特别火爆,有很多客人,在街上溜达很久也打不到车,这排查范围就大了
第五章 犯罪侧写
马不停蹄地回到招待所,韩印便着手将案情分析落实到报告之中。其实昨夜勘察过抛尸现场,他对两起案件的性质已大概有了判断,上午又对被害人以及凶手选择被害人的模式进行一番研究之后,便更加确定——1996年“1。18碎尸案”与2012年“1·4碎尸案”,非同一凶手作案。
依据:
先说“1·18碎尸案”。韩印把凶手在整个案子中的行为分为四个步骤:
强奸、杀人、碎尸、抛尸。
具体分析,为什么导火索是强奸?这点对于当年专案组来说,只能算是推断,但韩印可以从行为证据分析中给予肯定。那就是凶手为什么要对被害人的整个生殖器甚至骨盆部位进行特别处理。当年专案组分析,该部分残骸可能因为凶手心理变态将其保留作为纪念,而通过昨夜的现场勘察,韩印确信凶手把该部分甚至还有作案工具都扔到了水流汹涌的古江中。这是一个完美洗清罪证的办法,同时也体现了凶手思想成熟、思维缜密、个性过于谨慎的特征。
杀人肯定意在灭口,这点没什么好说的。而碎尸当然是为了抛尸方便隐秘,但为什么要碎得那么细?为什么要用沸水浸烫?为什么要规整内脏?为什么叠放衣物?这些让常人难以理解的问题,最终被解读为心理变态,实则不然。
——碎尸细致实为工具所限。凶手性格过于谨慎,杀人之后,不敢贸然购买专业碎尸工具,只好就地取材,以家用菜刀和手锯为主。但菜刀显然无法直接把尸体切成碎块,尤其是僵硬了以及冰冻的尸体。于是他只好采取先把皮肉片去,之后再以锯条锯骨的笨办法。而肉片冰冻之后,也易于片割,再拘于切菜刀的片割面积有限,便给人以精细繁多之感。
当然这其中的怨恨心理也起到一定的作用:对于正常人来说,杀人之后肯定会害怕,接着便是懊悔,在此两种情绪的困扰下,出于本能的自我认同,凶手心里便会产生对死者的怨恨,以至于在进行碎尸时会更加果敢和精细,借以宣泄不安。但宣泄之后,又会对死者产生内疚,尤其死者是他先前相识之人,这种情绪便下意识地体现到整齐叠放死者衣物上。而将内脏规整到塑料袋中,实为担心血迹渗漏留下罪证。
至于用沸水反复浸烫尸体,这牵涉到一个比较简单的生活常识,而且法医顾菲菲已经解读得很清楚。日常生活中,从冰箱里取出一块冻肉,必须要缓一下,等它稍微化冻了才好切。韩印分析,凶手杀人后,一开始并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尸体,而是在时隔一天或者两天之后才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