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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诡探-第2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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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默罕默德又一次跟我提起了诸神黄昏的事,他说诸神留给我的时间最多一年,一年之后战争将会是一个无法避免的结果。当然,前提是我能躲开诸神的追踪,完美地藏匿一整年。
对此我也给了默罕默德一个明确的回复——我会用一年的时间再次打开那扇门把他们这些掉下来的神都送回去,如果有谁赖着不走,那我只能把他们一个个全都干掉,就像火祭了青春女神一样!


 1、老板死了

血,到处都是血!
当朗莲华一大早来到公司的时候,展现在他眼前的不是平时那个整洁、安静的办公室,而是一片血海。在一片狼藉的办公室中心,一个人仰面朝天地躺在办公桌上,他的衣服被扒了个精光,肚子被翻开,胸椎以及肋骨也被撕裂,他的内脏被扔得到处都是。
啪!
朗莲华手里的咖啡掉在了地上,他的眼前随之一黑……
开年利是,这东西在北方并不常见或者说根本没有,不过在深圳就是非常平常的事情了。所谓利是其实就是一个红包,里面装着自然是现金,算是公司对员工发放的一种不属于员工福利的非正式奖励。
这种开年利是一般都是为了让新的一年能走红运而讨个吉利,所以里面放的钱并不会特别多,只是意思一下而已。
当然,世事无绝对,有的公司可能在利是封里放上五块、十块的真就是去意思一下而已,但有的公司可能直接在利是封里塞上个几百甚至上千元,朗莲华所在的公司就是这样。
朗莲华,一个非常普通的内向青年,来公司上班虽然已经一年多了,但跟公司同事却始终没有打成一片,在他看来周围的这群人好像跟他并不是来自同一个世界的。
不过上面提到的同事仅限于男同事,朗莲华自己也搞不清楚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总之他就是跟男同事处不来,但意外的却极有女人缘。
公司里的女同事几乎每个人都喜欢朗莲华,也经常找他谈心,受伤时找他疗伤、一起喝闷酒,把他当成知心哥哥或知心弟弟一样。
在许多男人眼里朗莲华都是一个让人羡慕嫉妒恨的存在,但朗莲华也有自己的苦恼,虽然身边总有美女围着,但这些女人经常在找他谈心之后再补上一句:“和你说话真好,你不像其他男人那样总是对我有各种乱七八糟的想法,也从来不会对我动手动脚,有你这样的闺蜜真好。”
对此,朗莲华只能回以呵呵一笑。
朗莲华上班的公司就规模来说在深圳并不算大,从上到下所有人加起来也不到五十人。虽然规模不大但公司的效益却非常的好,老板人也很敞亮,每年的第一个工作日结束后老板都会招待全体员工去夜店疯玩一下,顺便发开年利是。
公司的老员工都知道开年利是数量不少,所以也都盼着这一天早点到来,唯独朗莲华对这一天有些畏惧,除了那些对充满敌视的男同事还有总喜欢把他当闺蜜并对他纠缠不清的女人之外,他还必须要应付另一个人——他的老板。
朗莲华的老板姓张,四十岁出头,老家在山西据说是开煤矿的。他三十岁到深圳打拼,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自己“白手起家”,实际上他就是借了殷实家底的光,要么也不可能有如今的他。
朗莲华大学毕业学的是财经,本来他是打算毕业后当一名会计的,结果专业对口的工作没找到就只能去做销售。在北方做了一年销售之后就在朋友的鼓动下去了深圳,然后应聘到了张老板这家公司。
朗莲华根本没想过自己会在公司谋得一个什么好职位,只想先有一份工作可以赚取一些生活费,然后再做其他的打算。可没想到公司的张老板对他格外的器重,只工作了不到两个月就给他安排了一个业务小主管的工作,还要管理一个四人的业务组。
朗莲华从来没做过什么主管,业务量自然上不去,可是张老板从来没有因为这件事而责难他,还经常鼓励他,甚至还要用涨工资的条件来留着朗莲华害怕他因为业绩不好而引咎辞职。
十一国庆的,张老板邀请朗莲华去他家里吃晚饭,说是庆祝一下朗莲华进公司满三个月。
朗莲华并没有多想就去了,没想到张老板的老婆孩子都没在家,而且在晚餐之后张老板还对朗莲华表了白。他说他从见到朗莲华的那一天起就天天想着朗莲华,吃饭的时候也想,睡觉的时候也想,就因为朗莲华的存在,他已经三个月没碰过他老婆了。
朗莲华被吓坏了,虽然他长的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看起来十分柔弱完全就是个小受,但他的性取向是完全正常的。他接受不了张老板的这份心意,所以逃跑了。
第二天朗莲华本想辞职的,可是张老板却先一步打过来电话承认错误,说他不该对朗莲华说那种话,希望朗莲华把昨天发生的事全都忘掉,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而且张老板还承诺只要朗莲华不辞职,他会给朗莲华再加三倍的工资。
朗莲华当时的工资已经有每月八千了,三倍的话就是两万四,这样的条件他确实让他难以拒绝,不过朗莲华还是提了一个额外条件——他不想在做主管,只想做个普通的财务人员。
于是在十一长假结束后,朗莲华成功从业务主管的位置被降了职,并且进入了财务部门,但他的工资却涨了三倍。
随后的半年时间里张老板还算信守承诺,他没有再向朗莲华提起十一时的事,只有喝多了酒的情况下才会对朗莲华投去那种炽热的目光。时间一久,公司里的人基本也都明白是什么回事了,大概也就是因为这个,那些女员工才那么愿意跟朗莲华接近,估计她们都觉得这个白静的小伙子是个受受。
开年利是晚宴,朗莲华知道张老板一定还会喝多,也知道张老板肯定会来骚扰他,但他决计没想到这场骚扰会来的那么快,而且那么直接。
在朗莲华还被三个女同时围着聊天的时候,张老板就端着酒杯满脸通红地过来跟问朗莲华会不会开车。
朗莲华是会开车的,但他害怕说出自己会开车这件事张老板会直接送给他一辆车,所以他选择撒谎说不会。
张老板立刻露出一脸的失望道:“真不会?我喝多了,开不了车,还想让你送我回家去呢。”
旁边的几个女同事都在那窃窃地笑着,把朗莲华也臊了个大红脸,他连忙道:“要不我给您叫辆出租车吧,或者让业务他们开车送您回去。”
张老板叹了一口气又摆了摆手,“算了,不用他们送,我自己能打车,你们玩吧,我再去喝几杯。”说完,他便端着酒杯走向了吧台,背影十分落寞。
老板一走,几个女同事又围拢过来对朗莲华起哄说让他干脆从了老板。
朗莲华也只能无奈地回应一个“呵呵”——对于这些女人的调侃他多少已经免疫了。但是,在角落里不时投来的目光却让朗莲华感到不寒而栗,看他的人是公司里的一名姓姜的业务员,男的,名叫姜恒。
在朗莲华刚进公司的时候,姜恒对朗莲华十分照顾,可是当朗莲华成为主管后一切都变了,这个姜恒开始处处找朗莲华的麻烦,在背后也经常说老板和朗莲华的坏话,为此他还被罚过一个月的工资。
今天,姜恒又一次对朗莲华投去了敌视的目光。
朗莲华根本不敢与对方的视线相对,只能在女人的调侃、老板的性骚扰以及男同事的敌视目光中痛苦的煎熬着,一直等到晚宴结束各回各家。
一晚的休息并没有洗去朗莲华身心的疲惫,他准备早点去公司用工作给自己提提神,可没想到公司里竟有更“提神”的场面等着他——一直性骚扰他的张老板死了,被人开膛破肚!


 2、狼的复仇

洛基和青春女神那档子事过去之后,我在英国过了几天相对悠哉的日子。
乔伟他老爸那里能提供的东西毕竟有限,所以很快我们就把该学的东西学得差不多了。倒是洛基这个新盟友给我们提供了一些更靠谱的信息,比如关于神的特质,以及杀死神的方法等等。
根据洛基的说法,人类对“神”的认知有点夸大化了,神并非全知全能,只是因为生命形式不一样所以看事物的视角也不一样而已,就像人看东西通常不会通过分子或者原子这个层面一样。
对于洛基来讲,他来到人类的世界需要适应的东西非常的多,这对他来说是一件异常痛苦的事情,比如人要吃饭、要喝水、要排泄、要睡觉,这些事神是从来不做的,但现在他也必须要去做。
另外人类所使用的一切工具对于神来说几乎都是陌生的,甚至是危险的,因为说不好哪件不起眼的东西对神来说就有着致命的威胁,这不仅需要去适应,更需要去试探。
对神来说,在人间的生活绝对是危机四伏、步步惊心,而且洛基也强调了非常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无论是何方的神明,现在都不会愿意让太多人知道他们的存在,即使有所行动也会小心翼翼。
我特意问了下这其中的缘由。
洛基的回答非常简单:“人类现代科技的力量让神感到畏惧。”
这话其实很容易理解,简单来说洛基他们这些诸神就相当于外星人了,他们在古代时候曾经降临过地球,当时的人类对神够不成威胁,所以神才被称之为神;但现在的情况显然不同了,一旦神的存在被全世界人证实了,而且人们也觉得神是个威胁,那么神将在人类世界毫无立足之地。
估计也是洛基的这番言论对我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所以我始终处在一种轻松愉快的状态,而当我终于接到常乐从国内打来的电话后,我的心情则完全可以用兴奋来形容——我终于要回中国了。
我和乔伟在英国的这段时间,常乐一直在国内寻找赵明军的线索,他这次打电话过来也是因为这件事。
根据常乐的调查,赵明军绕了一大圈又返回了深圳,而他这次回来的目的跟一头狼有关,而且这头狼在最近刚刚要了一个人的命。常乐虽然不知道赵明军具体藏身在哪,但他觉得只要我们能找到那头狼,那么距离揪出赵明军也就不远了。
于是在接到电话的第三天,我和乔伟就一起坐上了飞往深圳的飞机。
办假证这个行当在哪个国家都有,我在英国直接摇身一变来了个英籍华人身份,再略微地小小化装一下我就可以正大光明地回国,不用害怕被通缉的问题了。
深圳的天气可比伦敦要好得多,起码非常暖和,我不用再穿厚实的皮夹克完全可是穿短袖了。
顺利出了机场之后,我和乔伟也在外面见到了叶鸿,我们暂住的地方就定在了叶鸿自己的那栋顶层的豪宅里。
下午四点的时候,常乐来到了叶鸿家跟我们汇合,而且还带来了个小个头的男生。
我选择用“男生”这个词主要是那个人长得确实非常面嫩,感觉好像十五、六岁的中学生,t恤加牛仔裤的打扮也没让我从他身上看到什么成熟的痕迹来。
“他是你弟弟?”
我实在不觉得这个男生会跟我们要调查的“狼”有什么关系,所以就随便猜了一句。
“不是!他算是当事人,也算是目击者,反正不是我弟弟就对了。他叫朗莲华,在深圳上班的打工族。”常乐介绍道。
“上班族?!”我望着那男生的脸惊讶道:“你没拿我开涮吧?他哪像上班族啊?学生党还差不多,而且还是初中学生党!而且你确定他叫朗莲华这个名?朗莲华、蓝莲花,你小子是不是又在那耍什么鬼心眼呢?”
常乐一脸冤枉地摇着手道:“我可没跟你开玩笑,他真叫朗莲华,喂,小哥,你这时候就别腼腆了。”
说着,常乐又推了一下那小男生的后背。我感觉常乐好像并没有用多大力气,不过那男生却被推得向前一趔趄。
“我……我是叫朗莲华,今年二十四了。”那男生终于开了口,声音倒是挺成熟。
我不由得又再次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朗莲华,然后好奇地问道:“你看到了一头狼?”
朗莲华愣了一下,随后便摇头道:“没,没看到狼,我看到……看到……”
他说起话来吞吞吐吐的,我这个人最受不了这种磨叽的说法方式,所以索性冲他一摆手示意他不用说了,然后便去问常乐到底是怎么回事。
“事是今年过年发生的,你们那时候还没去英国呢,一个小老板在公司里被开了膛,这位朗老弟是第一个看到那倒霉老板的尸体的……”常乐也详细地向我们说明了一下关于朗莲华以及被杀的张老板的事。
我听完了事件的经过,又看了看朗莲华,随后奇怪道:“这事应该算是仇杀吧?跟狼有啥关系?”
“有啊!肯定有关系,要不然也不会把你们叫回来了!”常乐解释道:“一开始这事也是当成仇杀来调查的,也没有人提起过关于张老板尸体的事,一直到过了快一个月了,我的一个法医朋友才向我透露出一个秘密,他怀疑那个张老板是被一只动物弄成那样的,而且他还确认出来那只动物的种类还有大小。”
“凶手是狼呗?”
“更准确来说应该是狼人!”常乐道:“我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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