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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队长为什么怕去现场?”去现场时,我调侃着笑问彭帅。
“三年没有破案,没脸去别人家里啊!”彭帅坦承道,“再说,所有的事物都已变动,再去那里感觉似乎没有什么意义!”
途中,我把凶手为陌生人的推断跟他说了。
“可是,那个小男孩说凶手是‘恐龙叔叔’,而且那个邻居司机说自己听到了男子争吵的声音,这些是不能忽视的!”彭帅说道,“如果不是熟人,怎么会有这样的情况?”
“对于司机的证言,我还是坚持自己三年前的观点——对别人持有偏见的人未必可信!当然,对此我们得做一个侦查实验来论证,才能让人信服!而对于小男孩的来说,‘恐龙叔叔’的称谓并不代表就有多熟识!”
“那你能解释凶手是怎样进入现场的吗?要知道,现场的门窗可没遭破坏!”
“现在还无法解释。但对于这一点,我倒是没感觉有什么奇怪,只要不是铜墙铁壁,总会有进去的办法。——千万别低估了一个人进入封闭空间的能力!”
“这样的观点很难让人理解!”
“那是因为还没找到印证这样观点的客观事实。”
去到现场,发现房子已经被重新装修过,很多东西已经不复存在,连墙面都被重新粉刷过了!
“这样的现场,还有什么用吗?”彭帅指指房子问道。
“当然有用。”我四处观察着现场的地面。
在刚进门不远的地方,我找到了照片里那个曾经淌着血迹的可疑位置。先用尺子测量了一下,我得出了区域的大概尺寸,然后开始查看摆放在屋内外的东西,寻找大小一致的物品。
在门外阳台的墙角里,摆放着一个花瓶,底座是圆状的。我用尺子测量了一下花瓶底座,感觉非常高兴:“原来在这里!”
“什么情况?”彭帅问。
“这个花瓶发案时是摆放在这里的!”我翻出案卷里的照片,指着血迹中的白色区域说道,“二者的尺寸、形状一致!”
“这说明什么问题?”彭帅有些不解地问。
“按当时的行为分析,死者拿着这个花瓶,带着儿子回家。打开门后,把花瓶先放在地板上换鞋。之后便发现了凶手,还未及逃走,就遭到了凶手的杀害。从房门位置来看,花瓶当时挡住了大门的开合,于是清理现场时,凶手就把它移到了外面,一直没有被人注意!”
“可是,花瓶还能有什么作用?”彭帅解释道。
“现场留下了受害人和凶手三种血手印,说明凶手的手上是粘着鲜血的,只要他动了花瓶,在那上面就不可避免地留下了血手印!”说完,我把花瓶小心地拎了起来,放在光亮处仔细察看着。
“花瓶不知被多少人动过,就算有手印也不知道是谁留下的了!”
“但是,带血的恐怕就只有凶手的手印!”我说,“得把这个东西拿回去处理一下,看看有没有血指纹!”
“开玩笑吧!”彭帅有些吃惊地看着我,“事情已经历了这么久,经过了三年的风吹雨打,还能处理出指纹来?怕是连神仙都没有办法了!”
“血指印里的有机成分很稳定,留在花瓶上长时间都不会消失的!用药品处理一下,只要存在自然会显出来的!”
“但愿如你所说!”虽然将信将疑,彭帅还是有了很大的希望。
随后,他叫人把花瓶送到实验室,指令技术人员进行化学处理,寻找可能存在的手印。
回到办公室时,天已经黑了。
张法医拿着一把柳叶刀的刀片,坐在椅子上反反复复地刮着自己的手掌。
“你可真够勇气!”张法医说,“三年前的案子,还敢重新分析现场!”
一般说来,久侦未破的案子,回头再展开分析,现场很多东西已经不在了,要想找到线索的确难度很大!
“没有什么敢不敢的。彼路不通,换条道再试试不失为一种变通方式!”我笑着说。
“年轻就是好,什么都不怕!”
“有什么值得害怕的?!”
“可能像我们这个年纪的人,顾虑慢慢积累多了,约束的东西自然也就多了起来!”
我明白他所谓的“怕”,指的是害怕分析错误,没法给自己台阶下。而事实上,这恰恰是我从不考虑的!
“您患洁癖最严重的时候,会是怎样的?”看着他用刀片把手掌上的角质层削下来,再吹落到地上,我突然想到这个问题。
“把自己脱光洗了个把钟头,抹了十几次洗洁液!就差喝消毒液了!”他笑着说。
“如果说唯恐自己出错,处处要求完美,算不算精神洁癖呢?”我笑问。
“像我这种,只能算是害怕授人以柄,处处为自己着想的老油条,还没到精神洁癖这个层次!”他笑道,“倒是你师父钟任之,对自己要求苛刻,无法容忍犯错,几近洁癖!”
我心想,就算师父是这样,似乎倒值得赞扬才是!
“知道他为什么要跑去大学教书吗?”他又问我。
我摇摇头。
“他太要求完美了,对什么事情都不放心,常爱问的问题就是,人到底能不能战胜自己!我想,你一定听过他那句‘一切都会过去的’。在我看来,那其实是他宽慰自己的口头语!”
师父的确说过这样的话。
“课程里教的是事物一般规律,而现实却往往是千差万别的,很难用规律去解释。因此,去大学教书,用不着印证什么,也不用担心出错!”
说实话,在这些方面,我还真不太了解师父,因此不敢妄加评论,唯恐亵渎了他的尊严。姑且听听便罢!
当晚,我和张法医都没有回住处,俩人各自拼了几张椅子,躺在上面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之所以这样耗着时间,是因为还有下一步工作需要我们去做!
我们得通过侦查实验,论证那个司机证人所说的真实性,这是必须解开的谜团,也是印证推断的关键!而只有在那个司机所说的相同时间内,才能逼真地还原当时的现场条件,得出较为客观的结论。
就这样,一直等到凌晨四点钟,我们才重新开车去了一趟现场。
现场与那个司机的房子中间相隔了几栋建筑物。我们在受害人的客厅里,调放着电视机的音量,让人站在司机的房子旁边听。那边的人能否听见电视里的声音,直接关系到证人证词的真实性,这对于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最后,实验的结果是,不管我们把声音开到多大,那边的人就是听不清楚电视里的声音内容。
家用音响设备的最大音量在一百分贝左右,而人与人之间正常交谈的声音只有六十分贝,就是吵架,一般也不超过八十分贝!这也就说明,那个邻居证人根本无法听清死者家里的对话声,他之前听到的争吵并不可信!
解开了这个谜团之后,我倍觉轻松,所有的情况都表明,我们离真相越来越近。然而这样的结论对于彭帅他们来说,无异于被当头泼了一盆冷水!此前,所有的工作都是围绕着死者的熟人展开,他们认为,凶手如果不是受害人熟识的人,那么满腔热情地寻找就成了无用之功!
回到城郊分局安排的临时宿舍,我解下衣服倒在床上,合眼便睡得很沉,之后整个人轻飘飘的。我很奇怪,按常理来说人有排斥新环境的本能,因此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总会有紧张感,而为什么自己居然能睡得特别安稳?!
第74章 无疾而终的艳遇(一)
姗姗不知什么时候到了我的房间里,站在床头笑着对我说:“怎么还在睡觉呀?”
“几天没好好睡过了呢!大姐。”我艰难地将眼睁开,笑笑说道。
“看来你还真忙!”
“是呀,没办法,工作是这样的嘛!”
“你还没问我来找你有什么事呢?”她笑着说。
“是啊。那你找我有什么事呀?”我也笑了。
“我要走了,同你告个别!”
“去哪里?”我头脑似乎清醒了一点。
“我也不知道。反正离开这里呗!”
“那么我请你吃顿饭吧,怎么着也得有个告别宴!”
“老邓你这个人有点意思,怎么和女孩子交往都在饭桌上呢?”她看着我说。
“那应该在哪里?”我看看她。
“知道吗?饭桌上的只能算是酒肉朋友!不论什么地点都能在一起的朋友才不一般!”
“有点道理。那么我们算什么样的朋友呢?”我听出她的话里似乎另有用意。
“那要看你把我当成什么朋友呀!”
“当然是不一般的朋友了!”我笑了,“我们都同居过一间房!”
姗姗没有做声,只是把手伸到我的被褥里。我感觉敏感的部位被她握住了,于是身体一震,一股热血直冲脑门。
“为什么要压抑自己呢?……”姗姗呻吟着说。
我没有说话,强忍着那即将喷薄而出的冲动!
“为什么不释放自己呢?被你工作里见到的情景吓坏了?”姗姗喘着气说道。
我心里疑惑她怎么知道我是法医。
……正处于放或不放的纠结中时,我惊醒了过来。
原来是一场梦,我躺在床上,想着有多久没见过姗姗了。
应该有大半年了吧?如果不是莫名其妙地梦见她,说不定我还真把她给忘了!
好奇害死猫,与姗姗来往的那段时间,我们很有默契地从不试探对方的底细。我们认为,彼此间的友谊平衡,需要用尊重对方的意愿来维持,尤其对于彼此间的私事,既然不说,那就不问!再说,我们谁也不是对方的谁,似乎没什么理由谈及那些!在这一点上,我自信与她绝不会因此产生心理隔阂!
直到不久后,我去了一次姗姗上班的地方——“月亮湾”夜总会,才明白那个所谓的平衡其实是很脆弱的,就像度量极精确的天平,稍有增减,便失衡得一塌糊涂!
我去夜总会不是消费,而是办案。刑警队接到上级的指令,一个重要的通缉犯已经逃到这个城市,据线人举报正在“月亮湾”夜总会里,必须马上将其抓获。于是刑警队不分警种,所有人集合待命,等待领导研究围捕方案后具体分工。
因为逃犯身份特殊,我们没有任何询问案情的机会,有的只是一道抓捕的命令和一张逃犯的照片。
鉴于逃犯所处的环境复杂,我和董建国被先期派到夜总会里摸查情况。
去那里后,我们四处观察了一阵,没发现可疑目标。——说实话,根据我们目前所掌握的线索,仅仅依靠一张两年前的通缉令照片,是无法确认一个人身份的。而那个逃犯当晚和什么人在一起,穿着什么衣服,携带什么东西还一无所知!
察看一阵无果后,我们找了靠门口的位子坐了下来,准备守株待兔。
夜总会的大厅里正在表演节目,一个打扮怪异的女子在台上与节目主持人相互调侃。
说实话,我不怎么喜欢夜总会的这种气氛,总觉得怪怪的,有些暧昧!
“……我是我们村里的著名歌手!有很多‘粉丝’的,石榴群下曾经迷倒过一大片人!”听着那女演员的声音,我觉得有些耳熟。
主持人上下打量了一下她,然后说道:“是吗?我看不出来。”
“那次村里举行唱歌比赛,我上去一亮歌喉,台下就倒了一大遍。七个评委有六个晕倒,还有一个上来紧紧抓住我的手不放,嘴里说:‘人才呀!别人唱歌要钱,你唱歌要命!’”
台下传来一阵轰笑声。
“没想到你跟赵本山演的黑土一样有天赋!”主持人调侃道。
“你看我今天漂亮吧?”女子将身子转了一圈对主持人说,“跟你说,我这次来这里还只是稍微打扮了一下,就这么漂亮了!天生丽质,太没办法了!”
“还是没看出来呢!”主持人说。
“那是你没眼光!告诉你,我进咱们夜总会的时候,大门口的门卫大哥色迷迷地对我看,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看得人家怪不好意思的。”说着女演员假羞羞地捂住自己的脸。
“那是被你吓的!”
“这身漂亮衣服我从来不轻易穿出来的,今天穿到这里来让你们见识见识!”女演员把身上五颜六色的衣服拈了拈说。
“对,要是轻易穿这身到外面去,非被别人送到精神病院里去不可!”主持人说着拍了一下女演员的肩膀,“来,转过来让大家看看,这屁股上还有个尾巴!”
女演员转过身,扭扭裤子后面的一条尾巴说道:“你不懂欣赏!这叫仿生设计,跟你的部位结构一样!”
“我没有尾巴呀!”主持人装着不懂说道。
“你有的,不过是长在前面!”
台下又是一阵大笑。
“喂!”董建国碰碰我的胳膊,朝舞台的一个角落呶了呶嘴。
顺着他的目光,可见看到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子坐在那里,冷冷地看着台上,没有任何动作表情,显得与别人格格不入。
我们把逃犯照片拿出来,上面的头相与那个鸭舌帽差别很大,无法确定就是他!
“怎么样?”董建国问我,他的意思是指像不像照片上的人。
“很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