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男人被压在痛苦的大山下,往往要靠女人纤细的手指帮他解脱,她要帮他。她轻轻抓住他的手安慰他:“这个很容易得到答案的,用你的一根头发就可以鉴定了……”
“不,不可能不是我的孩子……”
“只是没想到她扔下自己的孩子走了。”
“我也想不到她会这样做,也许她有很大的难处。这个民族的性格是很特殊的,他们视生命为神圣,这不像是她的所为。”
“如果是这样,她的处境就十分让人担心。”
“阿哈……”王鹰望着阿哈的织锦披肩自言自语。
“不管怎么说,孩子被我们捡到了,实在是件值得庆幸的事情。你如果想进一步确定这是不是你的孩子,真的可以鉴定一下。”
王鹰不语。
许久,他缓慢地说:“我想,还是不要鉴定算了……首先,我百分之百肯定这是阿哈的孩子,这就够了,我要找到她,也要照顾好她的孩子。”
她再次站起身,走到前方墙面的一幅画前,仰起头,避免薄薄的泪水溢出眼眶。可她并没有看见那画。她在一瞬间已经知道了自己将要面对什么,如果爱眼前这个男人,将要包容什么……撇开狭隘的、个人的感情,她必须要做什么。
BOOK。HQDOOR。▲虹桥▲书吧▲
第93节:抚摸这种音乐(1)
3。抚摸这种音乐
她又一次回过身来,抱紧双臂,声音清晰、温柔而又坚定地告诉他:“我原来没有想到有这么多巧合。如果这真是你的孩子,那么我为你庆幸,也为孩子庆幸!就算不是你的孩子,我都会收养这个孩子的,我去医院的时候就有了心理准备,一定要尽我自己的能力帮助这个家乡的女孩子。”
“柔桑,你真是个好人!”
她调皮地笑:“我不是一般的好人!”
他想说什么,还没来得及说,她听到儿童房里有声音,迅速冲了过去。那其实是愉快的婴儿发出咿咿呜呜的声音。
柔桑看了婴儿回来,王鹰望着她说:“我们都没养过孩子,这小家伙令人神经紧张。”
柔桑笑:“不怕,回忆一下自己是怎么长大的就怎么对付他吧。”
“可我对五岁以前的事情没有记忆啊,难道你有吗?”
“我有这个!”她把一本《育婴大全》举到他眼前。
“可靠吗?过去的人用剪刀浆糊,现在的人用扫描仪和电脑,一个星期编一本书很轻松啊。”
“这你也知道?”
“我爱读书嘛,就什么都知道一点。”
“人家说功夫在诗外,你读书,心得在书外。”
“别讽刺,其实是出版社的朋友告诉我的。”
她一边和他说话,一边冲好了速溶咖啡,递给他。
他将咖啡放到鼻前深深地吸着它的香味,学着东北口音:“谢谢啊!”。
她也学:“缘份啊!”
“这呼一年拐一年……”
她不笑了,打断他:“我刚才仔细看了看,这孩子真是挺像你的,尤其是鼻子,一看就是你的品牌。”
“我一个生活粗糙的大男人,突然有了一个那么小的孩子……”
“孩子太小,你是应付不了。不过别担心,孩子就由我来照顾吧,我小时候在家帮助我妈妈照顾弟弟,有经验。”
“你白天要上班。这样吧,我把白天的工作辞掉,就照顾他。”
“这样也好。但是你恐怕得住到我这里来,酒店肯定不能住了。”
“这……我怕影响你。毕竟,你还是单身。”
“你不也是单身吗?”她说完这话,脸红了一下,借故起身去做别的事,口里接着又说,“我们不要顾忌那么多吧,孩子只能在家里,需要照顾,不可能把他放在酒店里。”
“看来只好这样了。你的家真漂亮。你把房子布置得这么好,不怕被我们搞得乱七八糟吗?”
他打量着她的客厅。这会儿,他才发现她的房子是浅紫和浅黄色调的,非常的和谐,令他大为欣赏:“诗人的居所就是与众不同,处处是诗。听说你在云贵的时候,把自己房间的墙壁上也写满了诗?”
“你知道那么多?”
“我听过你主持的读书节目和聊天节目,有一次聊天的嘉宾正好和你熟悉,就把这个秘密告诉了听众朋友。”
“哦,我忘了有这事了。不过,我不但会在墙壁上写诗,还会在衣服上写诗,这个秘密没有人告诉你吧?”
“你还有多少秘密,一并告诉我得了。”
“其实这也不是什么秘密。”
她一时兴起,拿来一条白色真丝围巾给他:“瞧,我有一次就把诗歌写在这围巾上了。”
抚摸这种音乐
你的头发在我手中
发出纯洁的声音
如同秋天的稻草
——那甜蜜的黄金……
……抚摸这种音乐
我手指如流
那五月里的钟情渐渐复苏
这种音乐这另一个你
更为温柔、纯净
永远地深入我的内心
“这首诗我很熟悉,发表在国外的一个诗歌杂志上,我在一家酒吧里看到过那杂志,精装的,刊名忘记了。”
她微微笑。事实上,这首诗是去年五月她离开云贵前最后一次去贵州饭店顶层旋转酒吧听他的演奏之后写的。
他继续说:“记得读到这首诗的时候,我一直猜想,柔桑有一段美好的感情经历。我猜对了吗?”
她轻言细语:“诗的表达,可以有所指也可以虚拟,情感的真实常常只存在于瞬间,这是诗中的事实和现实事实的区别。所以,写诗的人在诗中情感更为坦荡、明晰,同时也可能……”
“可能只是一时感触和冲动?”
“这……”她有些难为情,生怕他以为自己既在暗示,又在遮掩,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后悔拿出这条丝巾。
“但这首诗真的很美,不知谁有幸是这个‘你’。”
▲BOOK。HQDOOR。▲虫工▲木桥▲书吧▲
第94节:抚摸这种音乐(2)
“诗中的‘你’,不是谁,是音乐而已。音乐由意象变为形象,一个令写诗者钟情的形象。”她巧妙地辩解。
他看出她的躲闪和回避,不再追问。他过去一直喜欢这首诗,现在又喜欢她将它写在丝巾上,喜欢她褚遂良体的书法。所以,他毫不犹豫地说:“既然不是写给谁的,我想要你送给我。”
“送给你?”
“送给我——这丝巾。好吗?”
“好,当然……”
她暗想,只好这样了。或许,美好的经历从现在开始。
他看她又走神了,她大概是常常走神的。
他等了片刻,她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说:“别老喝白水,我该给你弄点别的。”
“好啊。我说,这么漂亮的房子,你留着那么多墙面,该不会是准备兴起之时在上面挥毫吧?”
她起身,给他拿来香浓的咖啡:“一个人在这样的房子里住久了,没有一点现实感,让我经常忘记外面的事情。”
“那好啊,你是诗人,就生活在你的诗意里好了,这是大家的梦想啊,我们就是为此奋斗的嘛。”
“我过去是这样想的,现在却觉得除了生活在自己的诗意里,还应该有所行动,把这诗意变为理想,大家的共同的理想——即使无法推及整个社会,哪怕是在一个和睦的社区里实现,也是好的,也可以促进社会的不断改变……”
他真诚地说:“你的理想令我肃然起敬。”
“眼下最紧要的事情是照顾孩子,”她笑着发出命令:“你马上搬过来!”
“好的。除了乐器,我的行李不会超过两公斤。”
王鹰的生活规律完全改变了。
过去他一直是工作到凌晨酒吧打烊了才回住处,然后几乎整个白天都在睡觉。所以,他从来不知道早晨是什么样的。现在,他每天上午去爱乐艺术中心给学员教萨克斯风演奏,中午回来给孩子喂奶、洗澡,小睡半个小时后,开始作曲或做吹奏练习。他练习的,或是每晚要演出的曲目,或者就是一些即兴的吹奏。吹奏练习对于他,同时又像是呼吸的需要,就好像抽烟的人随时要抽烟一样——为了孩子和柔桑,他已经将在漫长夜晚工作养成的抽烟习惯改掉,戒烟了。
只要不是周末,白天人们去上班后小区幽雅寂静,静得可以听见紫荆花飘落的声音。阳台正对着一个大花园,他在阳台上吹奏,婴儿的摇篮就在旁边。萨克斯风的声音如同远方的潮水,清晰又温柔。这个外表冷漠内里柔情似水的孤独男人,他孤独的灵魂常常在音乐里漂浮,似乎怀揣着柔弱又执着的愿望——希望音乐给他唤回什么。音乐唤回的,应该是一个同样孤独又傲慢的灵魂,与他的灵魂,鹰之魂共舞。
他看一眼孩子,孩子红苹果一般的肤色,精致的鼻子和小巧上翘的下巴,分明是阿哈的版本。他的心感到一阵痛楚。如果阿哈就在这个城市里,希望她能够听到他的音乐的呼声……
孩子在单纯的声音里睡着了。他给萨克斯管塞上消音器,音乐如同灵魂的呼吸,给时光呈上另一种生命的气息。天空敞开,空气透明,阳光如水,一片寂静。树阴里的光线是浅金色的,白昼仿佛停止了它的运行。音乐消歇的片刻,似乎可以看见草地上草丝整齐稳定地生长、抽长。他听着自己的音乐去到更高的天空,或是钻入草丛,和昆虫的小爪子一起摸索……这午后的时光,他甚至感觉婴儿和自己也已经失踪,消失在透明的光线之中……
到了黄昏,他开始惦念柔桑,一边做晚饭,一边频频看时间。偶尔看一下晚报,关于城市年轻漂亮的女子有太多令人不安的消息,她们不是在路途上被打劫就是被不良男人猥亵。而柔桑,又是那么个一边走路一边想着飞翔的人,没有半点防备之心,令他不安。
很快,暮色被城市的灯火掺杂成暖暖的黄色,如同新鲜的奶油。家里荡漾起优美轻柔的音乐,他和精致漂亮的晚餐,以及旁边婴儿车里漂亮的男孩一起,等她。白昼的忙碌和喧嚣在傍晚时分沉淀下来,某一瞬间所有的街灯悄然点亮,和即将湮灭的白昼光芒衔接,把窗玻璃映得光彩斑斓。在婴儿望着窗玻璃出神的时候,她迈着轻捷的步子走出高楼电梯,带着城市沉淀了的白日气息回来了。
仿佛怕惊醒婴儿眼睛里那薄弱的光影,他和她微笑着轻声说话。
“你今天回来迟了十多分钟,我已经在胡思乱想了。”
“想些啥?”
“昨天有个女孩子被人抢包,还有……”
“其实啊,我告诉你,如果你对这城市熟悉了,了解了它方方面面的规律,遵守它的所有秩序,进入它的良性循环轨道,你就十分安全。”
“那女孩子……”
她打断他:“我在报上看到消息就联想到我们单位的一个女孩子,不久前被打劫了,损失不小。她每次买了漂亮衣服就迫不及待穿上身,时尚又抢眼;一双高跟鞋,鞋跟高得站不稳;手袋也是最最时髦流行的,不是金色就是桃红色,一边溜达还一边打手机,披金挂银一看就是有钱烧的主儿,不被歹徒盯上才怪!”
▲BOOK。HQDOOR。▲虹桥▲书吧▲
第95节:抚摸这种音乐(3)
“主要还是城市流动人口太多,所以有许多不安全因素嘛。女孩子又是弱者,走出去就让人担心。”
她心里暗想,一个会牵挂女人的男人,是会给女人带来幸福的。真实的他和他冷漠的外表差距很大啊!
他帮她放好手袋又轻轻拉开餐椅,她轻盈入座,他给她盛上大半碗汤……他们在音乐里共进晚餐。
她的脑子里还有城市交通高峰喧响的余波,可口的汤喝下去有红酒的效果,胃里温暖又舒服。她感觉自己和他,和那小小的孩子,和房间里的一切,一起在优美的音乐的波浪里摇晃起伏……
她是一下班就往家赶的。
过去家的概念,其实还只是她精神的蜗居,是她的一个自我泛化的环境。现在,这个家里有孩子,有男人。男人女人和孩子,形成了一个金三角,家开始有了它丰富的内容和作息规律,有一个和谐又丰满的氛围。
每次她回到家,王鹰已经做好了精致的晚餐在等她。他原来那么会做菜,他做的菜既漂亮又开胃,并且让人相信吃了它们你会变得更加美丽。所以,她放弃了下午吃零食的习惯,把胃口留回家——家庭晚餐对人竟然有如此大的影响,会改变他们的生物习性和欲求。
她不像房东,也不像朋友,而是真的像个年轻优雅的妻子。而他也不像房客、寄居者,倒像个具有贵族气质的男主人。
她非常爱惜这晚餐时光。
(许多许多年后,当她去到异国他乡,在某个淡蓝色的黄昏,和她英俊可爱的丹麦爱人沃森,细心整理他们家花园里的玫瑰,她突然想起这晚餐时光,王鹰温暖的微笑和结实双臂的每一个轻舒的动作……那一瞬间她被玫瑰的刺扎了手指,同时一滴发凉的泪水也滴在手上。她的生命,什么时候开始,从那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