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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
“原谅我这么随随便便地就闯进来了。”他说,“门铃似乎没引起你们注意。盖格先生在家吗?”
我开口说:“不在。我们也不知道他到什么地方去了。我们发现门没有关,就进来了。”
他点了点头,用帽檐蹭了蹭自己的长下巴:“你们是盖格的朋友,是吧?”
“通过买书认识的。我们到这儿来是为了找一本书。”
“一本书,啊?”这句话他说得很快、很响亮,而且我还觉得有些刁钻,好像盖格的那些书的事他都知道似的。接着他又看了卡门一眼,耸了耸肩膀。
我向门口迈动脚步:“我们走了。”我说,一面拉住卡门的胳臂。她还在盯着艾迪·马尔斯。她挺喜欢他。
“要留什么话吗,如果盖格回来的话?”艾迪·马尔斯很客气地问。
“我们不麻烦你了。”
“太糟糕了。”他说。这句话有另外一层含义。当我从他身边走过去开门的时候,他的灰色的眼睛闪烁了一下,接着就变得严厉起来。他用很随便的语气说,“这个女孩子愿意走可以走。我要同你谈两句话,当兵的。”
我放开了卡门的胳臂,茫然不解地盯着他。
“别耍这一套了,”他说,“白费事。我外边车上有两个小伙子,我叫他们做什么都成。
卡门在我身边发出了一个响声,笔直地跑出门去。她的脚步声飞快地消失在山坡下面。我没有看见她的汽车,她一定把车停在底下了。我刚张口说:“你到底要——”
“哎,别废话了。”艾迪叹了一口气,“这里有点不对头。我要弄清楚是怎么回事。你要是想叫自己的肚子挨枪子,你就拗着我来干吧。”
“好吧,好吧。”我说,“算你有能耐。”
“不到必要的时候,我是不会叫人难堪的,当兵的。”他不再打量我了。他在屋子里走了一圈,皱着眉毛,不再理睬我。我从房子正面一扇窗户的破玻璃里往外看了看。篱笆外面露着一辆汽车的车顶。车的马达还在空转着。
艾迪·马尔斯在书案上发现了那只紫色的大肚玻璃瓶和两只镶着细金边的玻璃杯。他先闻了闻玻璃杯,又闻了闻大肚瓶,嫌恶地撇了撇嘴。
“这个臭流氓。”他用平板的语调骂了一句。
他把几本书翻了翻,咕哝了一声,转到书案另一边,站在那根带照相机镜头的图腾杆前面。他仔细看了看这个器械,最后,目光落在图腾杆前面的地面上。他用脚把那块小地毯挑开,很快地蹲在地上,身体马上绷紧了。他的一只膝盖跪在地上。书案把他的身体挡住,我看不清他在做什么。只听到一声惊叫,他又站了起来。
他的一只胳臂飞快地在衣襟下面一摸,一支德国鲁格尔黑色手枪马上出现在手里。他用长长的棕色的手指捏着这把手枪,既没有对我瞄准,也没有瞄准任何东西。
“血。”他说,“地板上有血,在那块地毯下面。好多血。”
“是吗?”我说,显出一副好奇的样子。
他一歪身坐在书桌后的转椅上,把紫红色的电话机往怀里一勾,把鲁格尔手枪换在左手里。他皱着眉头望着电话机,两条浓密的灰眉毛拧在一起,鹰钩鼻子上肌肉耸成一道深沟。
“我看咱们得叫警察来。”他说。
我走过去,踢了踢盖在盖格躺过的地方的那块地毯。
“血迹是陈的。”我说,“早已干了。”
“那也得叫警察来。”
“当然得叫。”我说。
他的眼睛眯缝起来,一副温文尔雅的表情从脸上脱落下来,露出来的是一个衣着华丽、手持鲁格尔枪的硬汉子。他不喜欢我这样随声附和他。
“你到底是什么人,当兵的?”
“我姓马洛,一个私人侦探。”
“从来没有听说过你这个人。那个女孩子是谁?”
“我的雇主。盖格想敲她一笔。我同她来想找盖格谈谈这件事。盖格不在家。门没有锁着,我们就进来等着他。我是不是已经告诉过你了?”
“真是方便得很。”他说,“你们手里没有钥匙,门却正好没有上锁。”
“一点不错。你怎么会有这所房子的钥匙?”
“这关你什么事,当兵的?”
“我可以把它当做我的事。”
他紧闭着嘴狰狞地一笑,把帽子往后脑勺一掀。“我也可以把你的事当做我的事。”
“你不会喜欢这样做的。干我这一行赚不了多少钱。”
“好吧,机灵鬼。这所房子是我的。盖格是我的房客。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
“你认识不少这种正派人。”
“我只是把房子租给他们嘛。租房的人还不是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他看了看手里的枪,耸了耸肩膀,把它揣在腋下,“对这里发生的事有什么聪明的解释,当兵的?”
“有许许多多解释。有人用枪把盖格打死了。有人被盖格用枪打死,盖格打死人以后逃跑了。也许打死人的是另外两个人。也许盖格主持过什么奇怪的宗教仪式,在那根图腾杆前面杀了什么当祭品。也许他喜欢吃鸡,爱在客厅里宰。”
灰衣服的人阴沉着脸瞪着我。
“我不猜了。”我说,“还是打电话把你城里的朋友们叫来吧。”
“我摸不透你。”他对我呲了呲牙,“我摸不清你在这里要搞什么名堂。”
“快点,快把‘雷子’【注】叫来吧。你会有场热闹看的。”
【注】对警察的贬称——
他思索了一会儿,身体一点儿也没有动。他的嘴唇又把牙齿盖起来。
“我也摸不清你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他绷着脸说。
“说不定你今天是出师不利了。我认识你,马尔斯先生。拉斯·奥林达斯的柏树俱乐部。阔佬们夜夜在那里豪赌。当地的警察都装在你的口袋里。你还有一个畅通的内线一直通到地方检察官那里。换句话说,你有靠山。盖格干的这个买卖也需要有靠山。说不定你看在他是你的房客面上,有时候也照料照料他。”
他紧闭着嘴巴的样子非常难看:“你知道盖格干的是什么买卖?”
“租卖淫书的买卖。”
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盯了我好长一段时间。
“有人对他下手了。”他轻声说,“你准是知道点儿内情。今天他没有到书店去。书店的人不知道他上哪儿去了。给他打电话,这里也没有人接。我到这儿来瞧瞧是怎么回事。我在地板上发现了血迹,在地毯下边。我在这里还发现你同一个女孩子。”
‘这个故事说得有点儿牵强。”我说,“也许你能找到个乐意的买主,把这个故事推销出去。但是你的故事里还缺少一个情节。今天有人把他的书都从店子里转移走了——他出租的那些美妙的书籍。”
他打了个清脆的响指说:“我应该想到这一点的,当兵的。你似乎知道不少事。你想这是怎么回事?”
“我想,盖格是遭了毒手了。我认为这是他的血。暂时隐匿起尸体是为了把书转移走。有人把他的买卖接了过去,需要一点儿时间重新组织。”
“他们是溜不掉的。”艾迪·马尔斯狠狠地说。
“谁说的?就凭你同外面汽车上的两个打手?咱们这个城市现在越来越大了,艾迪。最近有不少挺有势力的人都在这里安上据点了。这就是城市发展活该受到的惩罚。”
“你他妈的说得太多了。”艾迪·马尔斯说。他露出牙来,吹了两声口哨。外面车门砰的一声响,脚步声匆匆忙忙地跑出树障来。马尔斯又亮出他的鲁格尔手枪,对着我的胸膛,“把门开开。”
外边门把手响了一阵,一个声音在叫喊什么。我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鲁格尔手枪的枪口看上去像是马路地道的入口,但是我还是没有动。我的身体不防弹——这个概念我早应该习惯了。
“你自己去开吧,艾迪。你有什么资格对我发号施令?你要是客气一点儿,也许我还能帮帮你的忙。”
他两腿僵直地从书桌后面走出来,走到房门前边。他一边用眼睛盯着我,一边把门打开。两个人连跌带滚地撞进屋子里,手在胳臂底下忙着摸手枪。一眼就可以看出,一个皮肤白白的、漂亮的小伙子,是个拳击家,因为拳击,鼻梁是歪的,一只耳朵像块小牛排。另外一个人是个细挑个儿,金黄头发,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这个人两只眼睛生得很近,目光惨白,一点儿神色也没有。
艾迪·马尔斯说:“看看这只鸟身上带着家伙没有。”
金黄头发的家伙亮出一支短把枪来,对我比划着。拳击家侧着身子走过来,小心翼翼地翻我的口袋。我无精打采地把身体转个过儿,像个展览夜礼服的时装模特儿。
“没有枪。”他声音在嗓子眼里说。
“看看他是什么人。”
拳击家把一只手伸到我前胸的衣袋里,掏出我的钱夹。他把钱夹打开,查看了一下里面的东西。
“姓名是菲利浦·马洛。住在富兰克林大街哈巴特·阿姆斯大楼。私人侦探执照,徽章,还有一些别的东西。是个私人侦探。”他把钱夹放进我的衣袋里,轻轻打了我的脸一下,转身走开。
“你们走吧。”艾迪·马尔斯说。
两个枪手走出屋子,把门关上。听得见他们又走回汽车里去了。他们把汽车发动,叫马达空转着。
“好吧,说吧。”艾迪·马尔斯呵斥道,两条眉梢直招飞到前额上。
“我还不想把我知道的都说出来。为了抢夺他的买卖把盖格干掉,这样做太不高明了。我不认为是这么一回事,假定盖格真的已经被杀害了的话。我认为书店里的那位金发女郎不知因为什么好像吓掉了魂似的。我猜得到是谁把书弄走的。”
“谁?”
“这是我还不想说出来的事件之一。我要考虑我的雇主的利益,你知道。”
艾迪耸了耸鼻子:“那个——”他立刻又把底下的话吞下去了。
“我想你知道那个女孩子是谁。”我说。
“谁把书弄走了,当兵的。”
“我还不准备说,艾迪。为什么我要告诉你呢?”
他把鲁格尔手枪放在桌子上,用手掌拍了拍:“这个,”他说,“而且,我还可能叫你说得有点补偿。”
“这倒是个主意,别让手枪掺和进来。金币的声音我总是听得很清楚。你准备叫几块金币敲出声来?”
“为了什么?”
“你要我做什么啊?”
他砰地把桌子一拍:“你听着,当兵的。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就问我另外一个。这样咱们俩人永远也谈不拢。我要知道盖格现在在什么地方。我打听这件事有我自己的理由。我不喜欢他干的那个买卖,我也没有保护他。我只是凑巧把这所房子给了他。我对这件事现在也不怎么喜欢了。我相信不论你知道的是什么,别人也正在研究。而且一大群警察的大皮鞋马上就要在这个地方吱吱地响起来了。你不会有什么货色的。我猜想,你自己也需要一个靠山。所以你还是快把你知道的说出来吧。”
他猜得很妙,但是我不想叫他知道。我点着一根纸烟,把火柴吹灭,对着图腾杆的玻璃眼睛挥了一下。
“你说得对。”我说,“如果盖格真的出了事,我就只能把我知道的给警察倒出来。所以这件事是官方的事,我是没有货可以卖给私人的。如果你允许的话,我就告退了。”
他的脸色变得白惨惨的,样子一时变得又卑鄙又凶狠。他的手向放着枪的地方动了一下。
我用很随便的语气加了一句:“顺便问一句,马尔斯太太最近身体好吗?”
我想我这个玩笑也许开得过火了。他的手哆哆嗦嗦地一下子把手枪拿起来。他脸上的肌肉绷得紧紧的:“滚吧。”他轻声说,“你爱上哪儿就上哪儿,你爱做什么就,我一点儿也不在乎。只有一点,当兵的,我给你进一忠言:别把我掺和进去!不然的话,你可真得希望老娘没把你养到人世间来了。”
“没养到人世来我就养到阴间去!”我说,“听说最近那边儿还有个朋友找你来了呢。”
他一动不动地俯在桌子上,眼睛瞪得圆圆的。我走到门前,打开门,回头望了他一眼。他的目光始终盯着我,但是他的灰色的、瘦削的身体却没有移动,他的眼睛里闪着仇恨的光芒。
我走出房子,穿过树障,走到上面坡路我停车的地方。我上了汽车,把汽车掉过头,开过山顶。没有人向我开枪。开过几个街区以后,我开进一条岔路,把马达熄掉,坐了几分钟。也没有人尾随我。我把车开回好莱坞。
第十四章
我把车停在兰达尔广场那幢公寓大楼门前的时候,正好是差十分五点。有几扇窗户里已经开了电灯,收音机在暮色里大声喧闹。我乘自动电梯到了四搂,穿过一间铺着绿色地毯、镶着象牙色护墙板的过厅。一扇通到太平梯的门挂着门帘,但是没有关上,凉风从门外边一阵阵吹进过厅里来。
405号房门旁边有一个小小的象牙按钮。我按了一下,等了似乎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门一点声音也没有地开了一条缝,只有一英尺宽。这不是一种正大光明的开门的方法。开门的人是一个长腿、长腰、宽肩膀的男人,一对深棕色的眼睛生在一张毫无表情的黝黑的脸上。他早就学会不叫自己的脸表现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