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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维安把手伸到皮包里掏出一包香烟,像男人抽烟那样摇出来两根。她把香烟朝我递过来。
“在这里喝酒是违法的。”店员又说。
我点着了烟,没有理会他的话。他从一个失去了光泽的镍壶里倒出两杯咖啡放在我们面前。他看了看那瓶黑麦酒,低声嘟嚷了一句,最后无可奈何地说:“好吧,你们俩喝的时候我去盯着街上。”
他走过去,站在橱窗后面,背对着我们,耳朵直直地竖着。
“干这种事真叫我心都跳到嗓子眼上了。”我说着,拧开威士忌酒的瓶塞儿,兑在咖啡里,“这个地方的警察真叫厉害。整个禁酒期间艾迪·马尔斯的公馆一直是夜总会,他们派了两个穿警服的人每天晚上站在门厅里看着客人,不许把酒带进来。不管是谁喝酒都得从马尔斯那里买。”
那个店员一下转过身,走回柜台后面,走进玻璃窗户后面的内间去了。
我们慢慢地喝着兑上酒的咖啡。我从咖啡壶后面的镜子里打量着薇维安的面孔。这张脸洁净而苍白,非常漂亮可又带着点野劲儿。她的嘴唇红得扎眼。
“你的眼神里有股子凶气。”我说,“艾迪·马尔斯究竟抓住你什么了?”
她从镜子里看着我:“我今天晚上在轮盘赌台上赚了他不少——是用我昨天从他那儿借的五千块钱当本钱,而这五千块我根本没有动用。”
“没准儿他心疼了。那个歹徒就是他派的,你说是不是?”
“什么叫歹徒?”
“玩枪弄刀的家伙。”
“你是个歹徒吗?”
“当然了。”我笑着说,“不过严格说起来,所谓歹徒是指没站对地方的人。”
“我常常怀疑到底站在哪边才算真站对地方。”
“咱们扯得太远了。艾迪·马尔斯到底抓着你什么了?”
“你是说抓住我什么小辫子吧?”
“就是。”
她把嘴唇一撇:“你应该聪明一点儿,马洛。应该比现在聪明得多。”
“将军怎么样了?我可不想装得像个机灵鬼。”
“不太好。他今天没起床。你至少可以停止审问我吧?”
“我记得有一次我也想这么问问你。将军到底知道多少情况?”
“也许他什么都知道了。”
“诺里斯会告诉他吧?”
“不会。怀尔德,那位地方检察官,到我们家来看过他。你把那些照片都烧了吗?”
“当然了。你还是很为你的小妹妹操心,是吧——时不时的。”
“我觉得惟一要我操心的就是她。从某种角度来说,我也替爸爸操心,尽量把事情瞒着他。”
“他倒没有太多的幻想。”我说,“不过我估计他还是有自尊心的。”
“我们是他的血肉啊。麻烦的地方就在这里。”她从镜子里用那两道深邃的目光盯着我,“我不希望他在对自己的血肉充满蔑视中死去。我们的血液确实很不安分,可并非总是腐败堕落的。”
“现在是吗?”
“我估计你是这么认为的。”
“你倒不是这样。你不过在演戏而已。”
她的眼睛低了下去。我又抿了几口咖啡,为我们两个人各自点着了一根烟。
“这么说你也开枪杀人。”她平静地说,“你是一个杀人犯。”
“我?怎么是杀人犯?”
“报纸和警方编排得挺巧妙。不过我对读到的东西并不是什么都相信的。”
“噢,你以为是我干掉了盖格或者布罗迪——要不就是把两个都给干掉了。”
她什么话也没说。
“我用不着那样。”我说,“我猜想那么干对我也不是什么难事。他们俩人肯定都想朝我撂两枪的。”
“这恰恰说明你在本质上是个杀人犯,和其他的警察一个样。”
“哦,别胡说了。”
“你是一个阴阴沉沉、闷声不响的人,你对别人的感情不见得比屠夫对他屠宰的牲口多多少。我第一次看见你就知道这一点了。”
“你交的狐朋狗友太多了,不可能了解其他类型的人。”
“那些人和你相比都是软骨头。”
“多谢了,夫人。你自己也不是一块松软的英国蛋糕。”
“咱们离开这个混账地方吧。”
我付了账,把那瓶黑麦酒揣在口袋里。我们一起走了出去。那个店员对我还是没有好感。
我们的车从拉斯·奥林达斯开出去,连着经过几个潮湿的滨海小镇。在这些小镇里,低矮的小房子都建在波涛喧嚣的沙滩上,高大的楼房则建在靠后一些的斜坡上。时不时地可以看到一两扇有黄色灯光的窗户,但绝大多数住家都已经熄了灯。一股海草的腥味从海面上飘过来,弥漫在雾气里。汽车轮胎在湿漉漉的混凝土大道上嘎吱嘎吱地响着。整个世界是一片潮湿和空虚。
我们快要到德尔雷时,她才和我说话。这是我们离开杂货店后她第一次开口。她的声音压抑着,好像嗓子里有什么东西在深处跳动。
“从德尔雷海滨俱乐部旁边开下去。我想看看海水。靠左边,第二条马路就是。”
十字路口挂着一盏摇摇晃晃的昏黄的路灯。我掉过车头,顺着一道斜坡滑下去。路的一旁是高高的峭壁,右首就是城际公路。公路那边很远很远的地方是一片散乱的灯光,更远的地方是码头的灯火,天空凝聚着一座城市上空常有的烟雾。在这个方向,雾气差不多已经散尽了。在城际公路转了个弯儿从峭壁下面伸展出去的地方,我们这条路交叉过去,然后接上一条砖石铺成的滨海大道。大道的一边就是一片开阔、寂寥的海滩。有很多汽车停在便道上,面对着大海,车身黑乎乎的。海滨俱乐部的灯光还在几百码以外。
我把车靠着路旁刹住,关了前灯,手扶方向盘坐着。
海水在弥漫的雾气中汹涌起伏,泛着白沫,几乎一点声音也没有,就和一般思潮从意识的边缘上正在努力成形时的情况一样。
“坐过来点儿。”她喘着粗气,含含糊糊地说。
我从方向盘后面移过来,坐到座位中间。她把身体从我旁边移开一点儿,就像是要偷偷向窗外看似的。接着,她一声不响地把身体向后一仰,倒在我的怀里。她的脑袋差点儿撞到方向盘上。她的眼睛闭着,面容模模糊糊的。
这以后,我看到她睁开眼睛,微微眨动着。即使是在黑暗中,也能看到她眼睛里的闪亮。
“把我抱紧点儿,你这畜生。”她说。
一开始,我用手臂松松地搂着她。她的头发在我脸上有点扎得慌。我搂紧了她,把她抱了起来。我慢慢地把她的脸凑近自己的脸。她的睫毛不停地颤动着,就像飞蛾的翅膀。
我飞快地用力吻了她一下。然后是一个紧贴在一起的长长的吻。她的双唇在我的下面张开,身体在我的怀中摇颤起来。
“杀人犯。”她温柔地说,呼吸直冲到我嘴里。
我把她的身体紧贴在我身上,直到她身体的颤抖几乎使我的身体也抖动起来。我继续吻着她。好长好长时间以后,她把头向后仰着说:“你住在什么地方?”
“霍巴特·阿姆斯。肯莫尔附近的富兰克林区。”
“我从来没去过呢。”
“想去吗?”
“是。”她喘息着。
“艾迪·马尔斯抓着你什么了?”
她的身体在我怀里挺直了,呼吸也变得粗重起来。她又把脑袋往后仰着,直到能用两眼盯着我,那双眼睛睁得大大的,眼白就像镶在黑眼珠周围的一道白环。
“原来是这么回事。”她有气无力地、呆板地说。
“就是这么回事。接吻是一件美事,可你父亲并不是雇我来陪你睡觉的。”
“你这个狗杂种。”她冷冷地说,一动也不动。
我冲着她的脸一笑:“别以为我是一根冰柱。”我说,“我既不是瞎子也不是白痴。我和其他人一样,血也是热的。你太容易到手了——过于容易了。艾迪·马尔斯到底抓住你什么了?”
“如果你再说这句话,我就要喊啦。”
“可以,喊吧。”
她猛地从我怀里挣脱开,直起身体,坐到汽车紧里面角落里。
“男人们往往是因为这种小事就挨了枪子儿的,马洛。”
“男人们实际上往往是无缘无故就挨了枪子儿的。咱们初次见面的时候我就跟你说过我是个侦探。你那个可爱的小脑袋瓜儿应该把这一点好好弄个明白。我这是在工作,不是在做游戏。”
她在皮包里摸了摸,掏出一块手绢来,一口咬住它。
她的脑袋从我面前扭过去。手绢撕裂的声音传到我耳朵里。她用牙齿一条又一条地慢慢把手绢撕碎。
“你凭什么以为他抓住我什么了?”她小声说。由于手绢堵着嘴,话音是闷声闷气的。
“他让你赢了一大笔钱,再派一个拿枪的人出去把钱给他弄回去。你倒并不太吃惊。我把钱给你截下来,你连谢也不谢我一声。我觉得整个事情就好像是一场表演。我相信从某个角度上看,这至少是故意表演给我看的——如果我配得上的话。”
“你以为他能想赢就赢,想输就输吗?”
“当然是。如果赌注的输赢一样时,十有八九是这样。”
“还用得着我对你说‘我非常讨厌你’吗?侦探先生。”
“你什么也不欠我的。有人已经给过我钱了。”
她把撕烂了的手绢甩到车窗外边:“你对女人真有礼貌哇。”
“我喜欢吻你。”
“你真冷静得可以。真让我高兴。我是不是该祝贺你,或者祝贺我的父亲呢?”
“我喜欢吻你。”
她的声音变得冷冰冰的,拉得老长:“带我离开这儿吧,如果你真那么好心的话。我敢肯定我是想回家了。”
“你就不愿意作我的一个姐妹吗?”
“假如我有一把刀子,我倒要切开你的喉咙——看看你血管里流的是什么玩意儿。”
“不过是毛毛虫的血而已。”我说。
我发动了汽车!掉过车头往回开,穿过城际公路上了大道,顺着大道开进城里,开到西好莱坞。她一句话也没说。一路上她几乎连动都没动。我开过一道道的大门,来到通往那座大宅邸的车辆进出门厅的下凹车道。她猛地拉开车门,还没等车停稳就跳下了车。她始终没有说话。我看着她在按过门铃之后背着我站在门口。大门开了,诺里斯向外张望了一下。她急急地从他身边冲进门去不见了。
大门砰的一声又关了起来,剩下我坐在车里看着。
我从原路往回开,回到我的家里。
第二十四章
这次,公寓的门厅可是空的。没有拿枪的人在那盆棕榈树底下等着要对我发号施令。我乘着自动电梯上到我住的那一层楼,顺着走廊往前走。从一扇门后传出收音机的轻柔的音乐声,我的脚步正好和乐曲的节奏合拍。我需要喝一杯酒,简直一分钟也等不了了。进了门,我连灯都没开,就照直向厨房奔去,可是还差三五步没到厨房,我一下子停住了。屋子里有点不对劲儿。空气里有一股味儿,一点香气。窗户上帘幕已经放了下来,街上的灯光从边缝上透进来,给屋里带来一片朦胧的光亮。我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听着。空气里的香气是一股香水味儿,一股浓得发腻的香水味儿。
屋子里没有声响,可以说毫无动静。我的眼睛渐渐在黑暗里适应过来。我看出在我前面的地板上有一样本不该有的东西。我退后两步,用大拇指钩着墙上的电灯开关,啪的一声打开了灯。
活动床已经放了下来。床上发出一阵吃吃的笑声。一个金黄头发的脑袋压在我的枕头上。两条赤裸裸的胳膊向上弯曲着,双手交叉地垫在后脑勺上。卡门·斯特恩乌德正仰面躺在我的床上对我傻笑。她那茶褐色的鬈发在枕头上铺散着,好像是经过精心细致的安排。那双蓝灰色的眼睛凝视着我,跟平常一样,就像从枪筒后面瞄着我似的。
她笑了,那排又小又尖的牙齿闪闪发光。
“我的样子够帅吧?”她问。
我没好气地说:“帅得很,简直像个星期六晚会上的菲律宾人。”
我走过去拉开一盏落地灯,回来把天花板上的灯熄掉,又走到房间那边灯底下的一个小牌桌旁边。棋盘上摆着一局残棋,六步决定胜负。我解决不了这个问题,就像其他那一大堆解决不了的问题一样。我伸过手去挪了一步马,然后把我的帽子和大衣扯下来随手一扔。床上吃吃的傻笑声一直没停,那声音使我联想到在一所老房子的板墙后面作祟的老鼠。
“我敢说你绝对猜不着我是怎么进来的。”
我抽出一根烟,冷冷地打量着她:“我敢说我猜得着。你是从钥匙孔里钻进来的,就和彼得·潘【注】一样。”
【注】英国作家杰姆斯·巴瑞同名神话剧中小男孩的名字。
“他是谁呀?”
“哦,过去我在弹子房认识的一个人。”
她又吃吃地笑起来:“你也挺帅的,是吧?”
我刚要说:“那个大拇指嘛——”可是她比我还快,用不着我提醒她。她从脑袋底下抽出右手来,马上开始砸弄起大拇指,一边用那圆滚滚的、任性的眼睛看着我。
“我已经脱光了。”她等我抽完一根烟,看了她一会儿之后,才说道。
“老天爷!”我说,“我心里隐隐约约正想这件事呢。我正在琢磨着我想的是什么,马上就要想出来了,却让你开口先说了。你要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