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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也适应于爱情。
凉生的沉默,在未央眼里,却变成了默许。或者即使他的沉默是一种拒绝,她也要将它改变为“我愿意”。于是,她轻轻地附身,小心翼翼地用碎瓷片在凉生的无名指上划下一圈血痕——凉生的眉心微微皱起,那种疼痛划断了他的思量他的退路,也像划在了我的心上。
这是两枚永生都无法脱下的婚戒,也是他们赠与彼此的一生之痕。
而可笑的是,我见证了他们“互换”戒指这一刻。
…
我有些摇摇晃晃,咧嘴,笑了笑,说,这次搞偷窥搞得爽吧?姜生。
要不要进去恭喜一下啊,姜生。说几句白头偕老早生贵子,然后,顺便替他俩擦擦血什么的。
我冲着空气拼命地笑,做各种鬼脸给自己看,眼泪却在拼命地流。
那一刻,病房门突然被打开了,未央迎面出来,眼角依稀有着泪痕。她看到我,如遭雷劈一般。
凉生猛地转身,漂亮的双眸里闪过一丝微弱的忽而明亮的光,那仿佛是历尽千年的一个回眸,漫长而遥远。
我却在他回头看到我的那一刻,没命一样的跑开,躲到转角处,如孤魂野鬼一样,忍住泪,忍住呼吸,忍住不号啕大哭……
那一天,医院里,他与我只有十几步远的距离。
他们俩手上的“婚戒”娇艳如花,我一人坐在冰凉的地板上泪如雨下。
那病房门外,传来了对话—
凉生倚门而问,刚才……是谁?
未央回头,微微一笑,说,哦,没谁,一个乱跑的小孩。
宁信在一旁,神色寂静,微微伤感,看了看未央,又看了看凉生,嘴巴紧紧抿着,没有说话。
【11、姜生:我是胆小鬼,却不得不为你鼓起这许多的勇气。】
嗯,是一个小孩。
一个迷了路,再也找不到回去路的小孩;一个只能躲在病房转角冰凉的楼梯间哭泣的小孩;一个曾经在四岁时就将自己的手放在六岁你的手里的小孩;一个真的不愿意一辈子都喊你“哥哥”,却不得不一辈子都喊你“哥哥”的小孩……
转角处,我狠狠地咬着自己的手臂哭,却不敢出声息。
在病房门外时,我还曾想过,如果你突然发现了我,我该怎么去面对?
我以为我会克制了再克制,冲你做了个鬼脸,傻大姐似的咧着嘴笑,故意将话说得万分轻快,哥,我刚来。不想给你和未央姐做电灯泡哎!
那时候,我的眼泪肯定会不合时宜的流到唇边,然后我就故作调皮地舔了一下,掩饰着骗你。。哥,我这是替你高兴的。说完我就仰着脸哈哈哈哈哈地大笑,跟刚从精神病院跑出来似的。
那气氛肯定尴尬要死,你会不会突然问我,天佑没和你一起来?
然后,未央肯定会紧张的站在一边,看着我。
那我也会看她一眼,然后冲你笑,说,呃,他今天本来是要和我一起接你出院的,公司突然有事,走不开。呵呵,走不开。呵呵。
…
凉生,你瞧,我以为我会那么坚强,可以对着你说说笑笑,,可到最终,现实里,我只有一个人躲在转角处,独自哭泣的勇气。
【12、凉生∶后来才知道,有些人,一辈子,都忘不了。】
刚刚,病房中,她用一片碎瓷划出了我整片伤心。
左手上,无名指血戒如花;右手边,却只肯留给一个人。
我问她,刚才…是谁?
她说,哦,没谁,一个乱跑的小孩。
很多年前,你也是个爱乱跑的小孩吧。
魏家坪的碧绿的草场上,酸枣枝丫下,捉虫子,玩泥巴,狐假虎威地做着雄霸魏家坪的“山大王”……
不对,我错了,
其实,你根本就不是一个爱乱跑的小孩,从小就不是。
你童年时所有的疯跑,疯玩,欢笑…其实都是只肯跟在我的后面啊,扯着我的衣袖,扯着我的手。
我却在十九岁那一年,做出了一件让我后悔一生的事,遵从了祖父的遗愿,远离了你,去了法国。
于是,我放开了你的手。
那时年少,以为决绝是最好的成全,时间能让人把一切忘掉。
后来,才知道,有些人,一辈子,都忘不了。
医院里,是谁的哭泣声如此压抑却不能自抑,是我的幻听吗?
【13、这是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拥抱”,在你的眼底,在我的心间。】
后来,关于那天的影像,变得异常模糊。
我忘记了那天具体发生过什么,说过什么。我只记得凉生对我说,你也老大不小了,别整天跟个孩子似的,好好和天佑在一起。
我是怎么说的呢?
我故作满不在乎地说:“哎呀,老哥,你放心好啦!”
哦,对,他还很小心地问起,我肚子离得宝宝最近好不好。
我很大条地跟他说,哎,太丢人了,是…是检查错了,没影儿的事。没影儿的事。
呵呵……
未央就一直跟在我和凉生的身后,一路沉默。
最后,从凉生的住处出来,未央和凉生一齐和我走出门,凉生原是邀我一起吃晚饭的,我却笑着婉拒,我说,金陵不在,花店还需要我去结算一下。
凉生原本执意要开车将我送到花店,他说,天黑,他担心。我再次拒绝了―他的身体刚刚好,出院的第一天,我不想他奔忙。
走出门口,我回过头,未央和凉生站在门前,夕阳之下,如金童玉女一般。
凉生突然走下台阶,走到我面前,在我走出小区的门前,喊来一辆出租车,拉开车门,看着我上车。
车门关上那一刻,我突然想起了什么,喊了一声,“凉生”。
凉生定定地走上前两步,看着我,说,怎么了?
我没说话,只是看着他,静静地沉默了很久,笑,说,在家好好休养,这次索性是误诊啊,否则我…和未央都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好好照顾自己,我走了。哥……
凉生笑笑,说,走吧。
我也笑了,转身,泪已满眼。
他一定不知道啊,不知道刚才那一刻,在意念之中,有个叫姜生的女孩,走上前,拥抱过了那个叫凉生的男孩。她对他说,凉生,你要幸福啊!这辈子,你都要幸福啊!
我也能感觉到,意念中的那个凉生,也回抱了他的姜生。他没有说话,漂亮的双眸,温柔的发,还有永远不能说出来的喜欢—
这是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拥抱”,在你的眼底,在我的心间。
那天,我打车回花店的路上,未央给我来过两条短信。
第一条是—你以为今天你沉默,成全了我和凉生,我就会感激你吗?
第二条是她沉默了很久之后的两个字:谢谢。城市的秋风,寂寞地吹过我的脸,我对着这两个字,突然笑了,然后又哭了。就这样,哭了又笑,笑了又哭,毫不顾及自己的形象。
司机不断从后视镜里看我,他一定不会知道,有些分别,看似是一个转身,其实将会是永久。
此时此刻,出租车的电台里,居然应景地播放着一首很老很老的歌,陈升用他那把拖泥带水的声音唱着—
能不能让我陪着你走
既然你说
留不住你
回去的路
有些黑暗
担心让你一个人走
……
【第三章 婚礼】
【14、酸枣树下,那个熟睡的少年如同画中仙。】
凉生出院的第四天,这个城市进入了入冬的第一天,虽然唔白雪飘零,却已感觉到空气中微微有了凛冽的味道,好在南方的城市,这种季节不算强烈。
对花店来说,一年四季都是春天,都是在百花丛中度过。
碧绿。鲜红。
虽然,这几个月,我的生命激励了一连串的致命打击,但花店的生意非但没有一泻千里,反而更好了。搞得我都打算拖着病体将花店给上市。然而,此时此刻,我一萌生了离开这个城市,放弃花店的念头,但一是因为生意太好,二是这家花店一半属于金陵,我不好意思自作主张直接将它关掉。
母亲的祭日在五月里,所以,我开始着手花店的生意交给花店里的帮手薇安。我一决心,这个冬天,我就窝在魏家坪的老院子里好了,远离这个伤心的城。
从今年冬天到明年清明,从清明到母亲五月的祭日,我大概有大半年的时间可以陪在他们身边。我想,他们一定很想我。
我也很想他们,很想魏家坪度过的那些日子。
至于以后的路,那就以后再说吧。
我可以在魏家坪或是邻近的村庄里做个教书的女老师,安安静静,简简单单地过一生。
记忆中,魏家坪的春天才是真的春天。
它鲜活、明亮,不同于花店这种无根的美丽,它是有枝有节有根的。篮如泪的天,绿如翠的草,白如雪的云,碧如叶的水。
袅袅炊烟中飘荡着米饭香,习习晚风中传来笑语声声。绵绵山坡草地上奔跑的小孩,额前黏湿的柔软的发。草坪之上,小九手中的二锅头和腮边的眼泪。酸枣树下,那个熟睡的少年如同画中仙。
……
故乡永远是一抹柔软而又甜蜜的哀愁。
花店桌前,想起最后一个影像,想起他手指上那枚细如红线的血色婚戒,我深深叹了一口气。
忽然,我发现桌上多了两份厚厚的协议书,抬头,却见陆文隽正在我眼前,眼含春风,唇染桃花,他俯身,双手按在桌上,整个人罩在我眼前。
他看了看我,挑了挑眉毛,指了指那两份厚厚的协议书,很随意地从我桌上的笔筒里抽出一支笔,扔在我的眼前的协议书上。
然后,他双手交叉在胸前,直直的看着我,一言不发。
我一看,两眼发黑,正准备逃跑,柯小柔却扛着苏曼冲进了花店,他一个横摔,将苏曼摔向我,大叫——凡人!去死吧!
……
我挣扎着醒来,却发现又是一个梦。
花店依旧在,薇安也依旧在。
而什么协议书啊,陆文隽啊,柯小柔啊,什么苏曼啊……统统都是浮云。
我想,一定是我最近太累了,心力交瘁,才会总是这样多梦,我想我果然需要会魏家坪好好冬眠一番。
【15、哦,原来,这些年,我们都不好。】
不过,我这几天一直都在想,为什么陆文隽没有杀过来找我呢?他不是一直想逼着我去签协议,逼着我嫁给他吗?怎么突然就人间蒸发了呢?
虽然我知道,他把婚姻当浮云当儿戏,可是对于所有能伤害两省的事情,他还是极乐意为之的,而且从不会当儿戏。
难道是前几天,柯小柔在医院跳楼被摔坏了?他在搞赔偿事宜?
管他呢。这样耿清闲,我求之不得。
当然,我亦知道,我和他之间的那个约定,迟早要践行,而且,他已经兑现了让凉生活着出院的约定。
而我,也只能践行自己的约定。
唉。
花店门前,我细细叹了一口气,转身,跟薇安道别,打算提前回去休息一下。
离开前,我嘱咐她好好照顾花店,记得把宁信预定的花篮招人下午四点送到。
薇安很豪爽地冲我挥挥手,说,姜,你去吧。
金陵说,薇安的出现,成全了她对人生最终极的想象——一个身材如同鲁智深一般孔武有力的女子,有个这么文艺范儿的名字。然后,她的QQ签名有一段时间是:每个在午夜抱着文字默默流泪的智深,上辈子都是折翼的天使,你伤不起!
薇安确实很喜欢流眼泪。
她对着天空落雨莫名流泪,她对着花店里的花朵莫名流泪,她对着金陵给她发工资也莫名流泪,甚至吃饭的时候,她也会对着米饭莫名流泪……
开始我猜测可能她某个亲人去世了,后来,我发现不对。按薇安流泪的频率推算,她全家去世一遍都嫌不够。
再后来,我也就习惯了薇安流眼泪。
薇安说,她这时保留着婴儿的习惯,赤字的心灵。
其实,薇安除了流眼泪,在各方面还都算优秀。所以,花店里四个帮手,我最后将重担交给了薇安。
我喜欢薇安是因为她除了可以兼职店员,还可以充当保镖、打手。身高一米七,体重一百八的薇安是极具震慑力的。
薇安称呼我为“姜”。最初,她喊我“姜姐”,我嫌太老;后来她改为“姜小姐”,我觉得太嫩;再后来称为“姜老板”,我觉得太乡土,最后是在没办法了,也就接受了这个“姜”虽然离“葱蒜”很近,拿口锅就可以炒四盘菜了。
突然,薇安凑过来,幽幽的问我,说,姜生,你哥有女朋友吗?
哦,我忘记说了,凉生前日来过花店一次,说是从公司回来顺路看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