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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急了,嗷唔一嗓子。
地上躺着的那个可是在装晕啊!谁靠近谁倒霉是肯定的!别看现在怎么拿东西戳他都没反应,等接近了他一定会突然蹦起来抓住第一个靠近的人!之前齐笙都在装死了你们怎么就还那么大意!
这么多话狼王一口气说不来,于是变成了非常直接的一嗓子。
这一声吼霍东海完全没听懂,只是被吓了一跳,动作也跟着顿了顿。而大杨毕竟常年养犬,虽然同样听不懂,但里头的警告预警意味他却是能感受得到。
同时本来冲着荆芸小跑过去的朗日也突然掉转头来扑到大杨脚下,拖着他的裤管开始拼命把他往后拉扯,大杨顿时心生警惕,随手拖住顿了下还要往前走的霍东海:“等等。”
霍东海奇怪:“怎么啦?”
话音落就听到四周响起了无数细小的脚步声。
这一片码头因为不正规,灯光的分布也相当的不到位。除了他们现在所处的船舶停靠位置附近有着惨白的路灯照着,其它地方除了仓库里的小黄光电灯泡就没其它光源了。
于是当霍东海听到声音扭头去看的时候,一瞬间饶是他身经百战也被生生激出了一身冷汗。
只见光与光之间的阴影里,无数绿油油的眼睛忽隐忽现。并且这些眼睛的位置都还不怎么高,高一些的也不过离地不到一米的距离,矮的离地大概只有二十来公分。就仿佛许许多多大鬼小鬼藏在阴影里看着他们一样。
当然,鬼是不可能有的了,大杨有经验,一眼就看出来那竟然是无数的狗。而且按这个数量看,只怕这附近不管是家犬还是流浪犬,能过来的都过来了。
他不由扭头去看狼王,这个这会儿一脸戒备瞪着地上躺着的那个的少年刚才那一嗓子难道真的是犬吠?而且对于犬类来说还有号令的意味?
朗日已经把大杨拉到了相对安全的距离外,它转过头冲着荆芸叫了几声,又转过来。这次却并没有和往常一样直接跑去大杨身边,而是来到了狼王跟前。
“汪!呜呜——”你谁?我怎么觉得你有点面熟?
狼王瞪它。
“呜呜——呜汪!”干嘛干嘛?!别以为小爷这就会怕你!
狼王继续瞪。
“呜——汪!汪汪汪!”尼玛小爷想起来了!竟然是你!诈尸啊!!!
狼王作势要抬腿踢朗日,朗日立刻往大杨那头跑:“唔汪汪汪!!汪汪!!汪汪!!”主人快跑,狼王诈尸啦!!!
这叫声终于让荆芸再也沉不住气,他闭着眼只靠听力了解四周的情况,偏偏他只做了部分身体上的改造,五感还是和普通人差不多的,自然也就不明白这呜呜汪汪的到底是发生了什么。
本着一定要占先机的原则,他也顾不得再等谁靠近好胁迫了,突然间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一跃而起,掉头就想跑。
霍东海枪还在手里,条件反射就是一溜儿子弹跟了上去。
他是在窦老头那儿挂了号的,开枪要求没那么严格,也就不像大杨,枪拿在手里瞄准着还在犹豫,还带喊话:“不许动!”
大杨这一喊,荆芸跑的更快了。
霍东海的枪法其实很准,百步穿杨一箭双雕这类形容词,早在他还是个大头兵的时候就已经全军区闻名了。可再好的枪法也架不住目标会躲,而且不仅会躲,偶尔打中了也跟没打中一样。
开始霍东海还寄希望于荆芸受伤这么久,身体会支持不住。但渐渐的他就发现,那家伙的不对劲似乎不仅仅是在不知道疼上头。
别人流那么多血,不说晕过去,至少也是不可能再那么剧烈运动了,因为实打实的身体会无法负担。
可这个荆芸绕着码头都来回跑好几圈了,竟然一点儿疲累的样子都没有!
这情况让他一时有些迷惑和感觉危险,甚至忽略了荆芸绕着码头兜圈子的原因。
狼王倒是猜出了一二,他把徐兵交给大杨,抬头又是一嗓子嚎,同时自己带头向着荆芸扑了过去。
在他身后,几十条大大小小经过训练的和未经训练的狗狗们,全都步调一致的跟着跑了起来,并且一边跑一边还十分有纪律性的散开形成了一个包围圈,隐隐把荆芸给围在了中间。
然而狼王动作的还是慢了那么一拍,他这里刚行动起来,那头水里,齐笙带着地狱犬三兄弟乘坐摆渡小艇从水里冒了出来。
说是摆渡用的小艇,但和一般的小船自然不是一个概念。
齐笙留在提尔上面的这类小艇最基本的作用是救生艇,所用材料和提尔号一样,内部设计也是怎么高端怎么来。和提尔号的区别也就是体积比较小,武器携带量不那么充足。
这也就是说,这样一艘小玩意儿,虽然在齐笙眼里平常也就是摆个渡的作用,但实际上就算直接开上战场那也是没问题的。
荆芸等的就是这个。
齐笙把他拖倒在地的那瞬间他后脑勺实实在在的磕在水泥地面上,大脑被狠狠的震动,还是晕了那么几秒的。而就在那期间,齐笙把他最有力的要挟道具:那张卡片,给拿了回去。
那时候荆芸就知道自己眼下只有先撤退了。
但他来的时候也是悄悄的潜行过来,还是唐桂花出钱买的车。那车自然不可能和齐笙的车比,他要逃跑,就必须要有齐笙追起来也不那么容易的交通工具。
劫持提尔号是他本来的计划,眼下的话,只能退而求其次了。
反正这种小河道,提尔号的体积反而不容易行动,倒不如这些小艇灵活。
所以即便退路已经被狗狗们围死他也没在意,只等齐笙和三兄弟都上了岸,全都向他围过来的时候,他终于使出了杀手锏。
后来很久很久,狼王每次回忆到这晚都觉得恨得不行。
当时在场那么多狗狗,那么多听力敏感的生化人,荆芸大概就是看准了这一点,所以他没丢别的,而是丢了一颗齐笙实验室里的恶作剧产品:录音炸弹。
这炸弹里录的自然不会是美妙的音乐,而是尖利而连绵不断的刺耳刮擦声,并且还附加了一点次声波“福利”。
哪怕是不怕这种声音,在遭到次声波攻击的时候,尽管能量不大,但在场的诸人还是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胸闷气短现象,同时行动力也在瞬间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而对此早有准备的荆芸就借着那一点点时间差直接从码头上跳下了水,接着迅速的上了小艇,扬长而去。
码头上齐笙脸都绿了,一次两次的被人当面挑衅,而且最憋屈的是对方竟然还成功了!这让他有种脸都没处搁的羞耻感。当下对提尔号下了指令,必须把小艇给追回来!
提尔号奉命开始行动,齐笙才转回身,阴测测的看着码头上的众人:“现在,我们来算算账。”
☆、第74章 。往事
齐笙心里窝着一团火。
对于荆芸,他的感情可以说相当的复杂。
荆家在帝都不算小家族,然而荆芸的娘只是个靠年轻貌美进了荆家门的没背景没实力的普通女子,并且荆芸他爹那时候都已经是三婚了。
荆芸上头还有两个比他大不少的哥哥,都是面慈心黑的主儿。荆芸没出现之前俩人就一直在互相掐,等荆芸出生,那俩人难得的一致对外,他娘没多久也就跟着没了。
不过那时候他那爹对他娘还算有点上心,虽然立刻就又有了第四个老婆,但对当时还是小婴儿的荆芸还是比较照顾,这才避免了他刚睁眼可能就要告别这个世界的悲剧。
但这老头能起的作用也就是这点了。
荆芸刚断奶,老头就直接把他送到国外找人养着。看起来是保护了他不被家里其他人伤害,但也等于直接宣判了荆芸这个本应该是荆家小少爷的孩子,在荆家已经没有了地位。
齐笙是孤儿,但却并非父母双亡,而是因为他是无法搬上台面的私生子。
他的父母在各自的领域里都是领军人物,一个是医学权威,一个是生化巨擘。本来各自有着美满的家庭,但因为一次的军方合作,两个华人在满是欧美人的团队里相遇,惺惺相惜之下不小心就出了差错。
这样的孩子,谁也承担不起。但因为自私的不想忘记那段回忆,于是这个本不应该存在的孩子还是被生了下来,只是尚在襁褓就被送去了孤儿院。
大约是父母的遗传,齐笙从小在学校里的表现就十分突出,被老师们称为天才。可大概也正因为如此,厌恶排挤欺负,这些事没少在他身上发生。
而他也从一开始只会逆来顺受,到后来学会反击,到最后只有那些红眼病的同学看着他咬牙切齿却再也不敢轻举妄动的份,这期间他看似是战胜了命运的折磨,但实际上却是让自己越发的孤独。
高中时代遇到荆芸,他觉得那真的是有命运在指引。
那时候的他体格比现在还弱小,但目光阴郁而狠戾,再加上从初中时代起就跟着他的恶名,是没有人敢靠近他的,即便他那些老美同学每个都比他高大比他壮实。
那时候的荆芸也是豆芽菜一根,但是整个人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整天透着一股傻乐傻乐的劲儿,被老师骂了笨蛋他傻乐,被高年级学生敲诈勒索他也傻乐,被齐笙修理了好多次他还是一脸的傻乐。
并且依然乐此不疲的跟在齐笙后头,一副当定了他跟屁虫的样子。
齐笙又一次终于被磨的屈尊降贵开了金口:“为什么老跟着我?”
也不知道是不是跟他说话的人不多而且说的话通常不是坑他就是骂他,荆芸一听到齐笙这简单的问话,那苍白的脸色瞬间都亮了几分,甚至语调都带上了一点点亢奋的结巴:
“我我、我、跟着你、不会挨打!”
齐笙至今形容不出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感动?震撼?吃惊?迷茫?似乎都是,又似乎都不是。但有一点他知道,就是那天之后,他就无形中把荆芸那小子纳入了自己的保护圈儿。
这种保护并未流于表面,甚至他都没有特别做过什么。但是从那天起,或许是他没有再排斥被荆芸跟着,渐渐的,关于荆芸是他跟班的谣传就似乎是落到了实处,而荆芸也真的不再那样频繁的被人欺负了。
现在回想起来,他会觉得那时候的自己真的太过好骗。
就算自己当时在同龄人中间已经有了不良的名头,可他毕竟还是个在认真读书不想错过奖学金的孤儿,课余的时间都花在了各种打工挣生活费上,也没有去混黑帮什么的,哪里会有那么大的能量说能罩个人就真的罩住了?
那样的结果,还不是荆芸那小子背后做了什么,才让他看到了他想让他看到的。
荆芸那家伙,或许打从一开始,接近他就是另有目的。
不过那时候的他完全没有往这方面想,那时候充斥他内心的,一是强烈的保护了别人的优越感,二就是自己终于也有了朋友的喜悦。
而荆芸很聪明的,在两人后来长达数十年的相处中,一直小心翼翼的维持着这种感觉。
即便是他怂恿齐笙开始不顾一切的捞钱,即便是他怂恿齐笙开起了地下实验室,即便是齐笙终于被世界各国警方组织关注,他始终保持着他“朋友”的面貌,小心翼翼的待在齐笙的身边,小心翼翼的,等待着。
现在回过头来,齐笙发现自己其实并非一直不清楚这些事,然而他只是下意识的忽略了。
因为他认为荆芸是他的朋友,而朋友就不应该互相猜疑;
因为他认为相比起平凡的研究室工作每年等着可怜巴巴的不多的论文发表机会,他更喜欢现在这样想做什么就去做的生活;
因为他认为这些年的生活已经证明了,他是一个可以负担起一切的人。
然而他实际上错了。
荆家的种,骨子里都带着与生俱来的不安分。即便是看起来已经被荆家遗弃了的小崽子,也不能忽视他身为荆家人的血脉。
这十多年,齐笙为荆芸挣到了回到荆家的资本,而荆芸为齐笙带来的,则是全球性的追捕。但这时候的齐笙已经骑虎难下,而且多年生活养成的习惯,也已经让他不想迷途知返。
权力和金钱,始终是迷惑人最有力的两项武器。齐笙的天才,在荆芸有意识的引导下被充分的发挥到了各个方面,而回报所带来的巨大的利益以及随意左右他人生命的操控感,则让齐笙内心最深处的疯狂都被引诱出来。
但他和荆芸始终还是不同的。
这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对待生命的差异上。
他和荆芸,他们都很喜欢那种一手掌控了他人生命的感觉,但荆芸天生骨子里带着的冷血,说好听叫杀伐果断,说白了就是嗜血。必须杀的杀,不是那么必须杀的也杀。
而齐笙则单纯是喜欢那种掌控住人的感觉,那种当他淡淡的说着话,而对面的人却已经因此而害怕的失魂落魄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