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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门农女,炮灰王妃重生记-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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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说起来,她的心里是愧疚的。要不是因为她,樱桃也不会落下这个毛病,当年她和香梨、樱桃去山里摘野果,遇上了狼群。幸好樱桃够强悍,这才把狼群给赶跑了,而樱桃惊吓过度,从此就落下了这个毛病。
  余氏忍不住责备道:“樱桃啊,你如今是大姑娘了,咋咋呼呼的毛病得改了。端王来了就来了,他又不会吃人,你惊慌啥?”
  樱桃:“夫人,不是,姑娘似乎不喜欢端王啊。可是,端王却来家里了,姑娘会不会生气啊?”
  紫苏跟香梨、樱桃和海棠私底下说过,不会找端王这样过于富贵的人,她理想中的另一半,是个品行高洁,对爱情十分专一的世家公子。
  夫人伸出手指,狠狠的戳了一下樱桃的额头:“人是她自己带回来的,生气不生气,也是她自己的事情,你管那么多干啥?”
  樱桃顿时无言以对。
  对头啊,姑娘不喜欢端王,为啥还要把他带回家?姑娘这是几个意思啊?
  樱桃使劲的甩甩头,表示不理解啊,不理解。
  端王对着余氏恭敬的行礼:“见过夫人,夫人安好!”
  余氏:“王爷请进,午饭快准备好了,稍等片刻,就可以用饭了!”
  端王乐呵呵的笑着道:“谢谢夫人,那我就不客气了!”
  余氏:“不用客气,就当是在自己家里啊!”又吩咐树根:“你带王爷去草堂,把王爷安置在后院的主卧,让王爷小歇一下。”
  树根恭敬应下,就对端王做了个请的手势:“王爷,请跟小的来。”
  关于草堂,端王并不陌生,早就从长公主的书信之中听说过。亲自目睹,一下就喜欢上了:“嗯,这是个好地方,颇有种采菊东篱下的感觉,让人心旷神怡。”
  此时,正值深秋时节,草堂的角角落落,到处都盛开着金黄色的野桔花。秋风吹过,空气中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深深的呼吸一下,确实有着心旷神怡的感觉。
  树根:“这些野桔花,都是姑娘当年亲自去深山里挖的,还有杨梅树,也都是姑娘从山里移植的。”
  端王:“你家姑娘是个品性高洁的人,也很会享受生活,非常不错!”
  树根一脸的骄傲:“那是,我家姑娘很注重养生,又讲吃讲喝,有许多奇思妙想,比谁都要过得惬意自在。这种日子,神仙都要羡慕。”
  端王不禁哈哈大笑了起来:“是的,确实神仙都会羡慕!”他也很是羡慕啊,可以如此的潇洒自在,如此的充实有为,不枉在人世走一趟。
  高处不胜寒啊,贵为端亲王,他的日子过得其实并不是那么的美好。烦恼,也是多多的。紫苏这人很有意思,如果可以跟她相伴终身的话,日子就有意思多了!
  午饭非常的丰盛,有黄焖麂子肉,有野鸡蘑菇汤,有清蒸鲫鱼,有野椒炒五花肉,有回锅肉,有剁椒鱼,以及五个小菜。偌大的饭桌,摆得满满当当的,让人一见就不禁食欲大开。
  吃过午饭,休息了一刻钟之后,紫苏就让人上了一盘芭蕉。她对端王笑道:“王爷,请品尝,保证你吃了还想吃!”
  “嗯,谢谢了!”端王也不客气,伸手就拿了一根芭蕉,左看看又看看,却无从下手:“这皮,可以吃么?”
  以前,他可从来没有吃过这种水果。
  紫苏忍不住笑,也拿了一根芭蕉,把皮剥开,然后张口就咬了一口。也不说话,自顾自的吃着芭蕉,神态自若,一点也不扭捏。不像别的大家小姐那样,在外男的面前,连喝一口水都要掩嘴。
  端王就学着她的样子,剥开芭蕉的皮,一口芭蕉下肚,他不禁满意的点点头:“嗯,非常好吃,确实非常的美味可口!今天割下来的芭蕉,留下十根,其余的我都买下来,送到皇宫里去。紫苏,这样可好?”
  紫苏看着他,一本正经的道:“一根芭蕉半两银子,不得讨价还价!”
  “哎呦,要什么银钱,不用银钱,送给王爷!“余氏听了女儿的话,心里一下就慌了,这孩子怎么什么都敢说?给皇帝的东西,她也敢要银钱,而且还是天价。
  紫苏不以为然的道:“娘啊,这芭蕉可是我一手培育出来的,是独一份的好东西。怎么能不要银钱呢?肯定是要的,半两银子一根,我卖的还是友情价呢!若是卖给好日子饭馆,我是打算收一两银子一根的,这就叫物以稀为贵嘛!”
  “不贵不贵,确实不贵!”端王连忙道,一边说一边掏出一张一百两的银票出来:“这是一百两,不用找!”
  紫苏毫不客气的接过来:“谢啦!”果真没有给他找钱,不过却又说了一句:“钱就不找了,赶明儿再给王爷一百根黄了的芭蕉。王爷带回去,好好的孝敬一下自己的老母亲!”
  端王听了,心里不禁一喜,听她这话,似乎是默许他留下来过夜了?
  果然,紫苏又道:“王爷既然来了,就住一个晚上再走吧!明天早上启程,快马加鞭的话,傍晚就可以到京城了!如今,还有一些宋家的残余势力在作怪,王爷最好不要在半路上过夜,那样不太安全!”
  她知道,端王在来的路上,因为路途不熟,走了一些弯路。没有办法,在半路上的时候,在一个县城过了一个晚上。半夜的时候,遭遇了一场不小的刺杀,幸好有惊无险。
  端王:“我知道了,谢谢你啊!不过,上官将军后天就可以回到五里坪,我想在这里等一下将军,可好?”
  “好,没有什么不好!你就踏实的住下吧,反正那座宅子也空着没有人住,你住下的话也挺方便的!”不等紫苏拒绝,余氏就连忙插话道。
  母亲都发话了,尽管紫苏想要反对,也已经是来不及了。她只好默认了这个结果。
  萧皓就对手下的两个侍卫道:“你们两人速速将芭蕉送往皇宫,熟了的芭蕉不耐放,路上千万不要耽搁,要拿出八百里加急的速度!”
  “是,王爷,属下遵命!”两侍卫躬身应道。
  紫苏就叹了口气:“你们不熟悉路途,不如就让李茂陪你们走一趟吧!路途熟悉,马儿也够好的话,如果是急行军的速度,今天天黑时分就可以赶到京城了!这些芭蕉如果今晚就可以送进宫的话,那就更好了,过一个晚上的话,又没有那么好吃了!”
  端王:“如此甚好,谢谢啦!”
  李茂领命,带着两个侍卫,速速赶往京城。
  一路上,每隔五十里,只要遇到驿站,三人都会换一匹骏马。速度,果然无比的快。天黑时分,三人就赶到了京城。
  李茂投宿在了好日子饭馆,带给了江世昌三根芭蕉,这是紫苏的意思,要请江世昌、江世华以及长公主品尝。然后,再商议芭蕉的成交价格。
  三人刚好都在好日子饭馆,吃了芭蕉之后,都连声赞好。很快的,芭蕉的价格,以半两银子一根成交。
  而芭蕉在好日子饭馆的卖价,却定价二两银子一根,打算走贵族路线。这年头,好多有钱人不怕东西贵,就怕有钱也买不到好吃的。
  更何况,有了端王的帮忙,芭蕉很可能会成为贡品。那就意味着,除了皇宫有芭蕉之外,也就在好日子饭馆可以买到了。
  端王在五里坪住下了,只要紫苏外出,他就一直跟着。非常的殷勤,他那用心,明眼人一看,就全都明白了。
  来到向日葵庄园,紫苏无可奈何,干脆跟他挑明:“王爷,你的身份过于高贵,我高攀不起。我理想中的丈夫,应该是一个出自世家的公子,很有修养,文武双全,对爱情一心一意,不会有什么三妻四妾。可是,你贵为亲王,又是陛下最疼爱的侄儿。你这样的身份地位,这辈子注定是妻妾成群的,不是我的良人!”
  哎呦呦,这小女子果然与众不同,竟然敢对他说出这么一番话来。不简单啊,不简单!口气着实不小啊,够惊世骇俗的!不过,他就喜欢这么直爽的女子,很对他的脾气!
  “你的意思,就是说,日后谁娶了你,这辈子就只能有你这么一个女人?”端王一本正经的问道。
  紫苏非常肯定的点头:“是的,正是这个意思!而且,不能花天酒地,不能有外室。我喜欢干净的男人,被别的女人碰过的男人,我没法接受!”
  ………设立一个作者调查,请大家去看一看。是对男主人选的调查。大家喜欢谁做男主,也可以留言。
  
  ☆、第113章 跟随
  
  哇塞,够惊世骇俗的啊!
  端王不禁愣了一下,继而下意识的问道:“你说你喜欢干净,是啥意思?”
  紫苏坦然的看着他,很认真的道:“一个同时有两个女人的男人,很脏,我不喜欢,没法接受!”
  端王再次愣了一下:好家伙,竟然这么敢想敢说!要知道,这世上的男人三妻四妾,是再正常不过了。只要家境稍微好一点的男人,都是有小妾的,没有小妾的男人,会被人看不起,视为没有本事的人,或者是那方面不行的人。
  别的不说,就说乡下的土财主吧,不过是有几十亩地,有一千两以上的银钱,就拽得跟什么似的。家里的通房小妾一大堆,有的还对丫鬟动手动脚,这种现象实在太平常了。
  总而言之,一个男人没有小妾,就件很没有脸面的事情。
  他有理由相信,有紫苏这种想法,并敢于如此直白的说出来的女子,在整个西凉国,也绝对不会超过五个!或者说,她是绝无仅有的。
  许久都不见他回答,紫苏就不禁翻了个白眼:“果然,男人都不是好东西,连你也不例外!”一副很失望,也很鄙夷的样子。
  端王看了,不禁“扑哧”一声的笑了。
  紫苏恼怒的道:“笑啥?笑啥?有啥好笑的?!”
  端王乐呵呵的道:“你很可爱,我很喜欢!你放心好了,你说的那些,我都可以做到!我啊,就不是一个*的人,也很耐烦家里一大堆的女人!”
  紫苏:“两个也不行,只能有一个!”话音未落,当即就后悔了:“唉,我跟你说这些干啥?我又没有打算嫁给你!好了,你走吧,别再跟着我了!”
  端王:“好吧,那我就帮着李大娘一家采摘向日葵,不再跟着你了!”
  她都这样说了,他如果再跟着的话,她估计要翻脸了。这样可不好,讨人厌的事情,他是不会去做的。听上官将军说,紫苏说她要满了十八岁才会成亲。如今,她才十四岁多一点,离十八岁还早得很呢。
  不急,不能太急!心急,是吃不了热豆腐的!
  嗯,似乎这句话,也是出自紫苏的口。这个可爱的小女子,时常会冒出一句甚有哲理的话来,并很快就会流传开去,被大众所接纳。
  比如“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句话,据说就是她在流放回来之后,跟弟弟上官毅说的。被余晗学了去,跟京城里的同窗一说,就这么流传了开去。
  紫苏松了口气,连忙飞快的走了,她带了一个篓筐出了向日葵庄园,去了山里采摘野菊、花去了。香梨和沈来辉紧紧的跟在她的后面。
  如今,正是采摘向日葵的季节。李大娘和李大叔带着两个短工,正热火朝天的采摘向日葵花盘。又大又圆的花盘,缀满了葵瓜子,看上去非常喜人。
  只余下五六亩没有摘了,今天努力一下,就可以全部采摘完毕了。
  端王采摘向日葵花盘,完全是好奇加无聊,他在采摘的过程中,一手一个,速度非常的快速爽利,看得李大娘不禁目瞪口呆。
  哎呦呦,这武功高强的人干活,竟然如此的利索啊!他一个人摘的花盘,可以顶三五个人摘的了,是个干活的好手!
  干了一刻钟,端王就带着几个侍卫走了。
  今天,他要进山打猎,给紫苏好好露一手,免得她看低他,以为他是个没有啥能耐的纨绔。
  紫苏回到家里的时候,端王竟然也回来了,而且还带回了一只大野猪,几只麂子,还有好几只山鸡野兔。
  上官毅正围着端王,又说又跳的,满脸崇拜的样子。见到紫苏,他立刻就跑了过去,兴奋的道:“姐姐,王爷好厉害哦,竟然猎了一只大野猪!”
  “什么?大野猪?这一带的山里,不是没有野猪么?什么开始,连野猪都有了?”紫苏大吃一惊。
  五里坪的护村队员自打学了武功之后,都成了半个猎人,不用干农活也不用值班的时候,都喜欢成群结队的去打猎。这附近的山里,别说野猪了,就连野鸡和野兔也不多见。
  猎物们,大概都怕了五里坪的人。
  上官毅兴致勃勃的汇报:“姐姐,王爷他们去了摘粽子叶那边的山里,侍卫哥哥说那边的野猪有不少呢!”
  紫苏忍不住责怪侍卫队长:“什么?王爷竟然去了那么危险的地方,你这个侍卫队长是怎么当的?要是王爷出了什么事,这个责任,你承受得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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