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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门农女,炮灰王妃重生记-第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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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人,大多数是多少会识几个字的,也有不识字的,但是够机灵。紫苏也说了,不识字没有关系,把人带回将军府之后,可以办一个临时的学习班。反正有半年的时间,只要肯吃苦,半年的时间,完全可以认识好几百个常用字。
  紫苏画好建筑图纸,交给了她从京城请来的建筑大师,把人安置在小石潭的草堂。又从村里请了一个厨艺很好的大婶,帮忙照料建筑大师的一日三餐,这才带着香梨以及刚刚招收的十个人,启程回京城去了。
  罗建明留了下来,负责建筑大师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帮忙跑跑腿。李茂一家,如今也留在五里坪,日后也将会是五里坪度假村的栋梁之才。李茂的家,就修建在小石潭的旁边,平日里也可以跟罗建明互相照顾。
  建筑大师,是紫苏在来五里坪之前,就托上官沐风请来的。一个月给一百两银子的工钱,算是高价聘用了。不过,也是上官沐风跟这人有点交情,不然的话,人家是不会答应去五里坪那种山野之地的。
  有爹就是好,有个大将军的爹,感觉更好啊!这样的话,不但没人敢随便欺负,就是请个人,都不用发愁。
  唉,没有办法,这就是拼爹的年代。
  回到京城,殿试的成绩也出来了。
  果然跟前世一样,方恒高中探花郎。
  有一个人很倒霉,状元郎被榜下捉婿,被刁蛮公主千娇公主给捉了去。更要命的是,这个状元郎是个有妻室的人,被千娇公主逼着休妻。
  方恒一溜烟的回到家里,不禁暗自出了一身的冷汗。本来,千娇公主一开始是想要捉他的,幸好他有武功,很顺利的打倒了两个公主的侍卫,这才逃出了包围圈。
  也幸好,那个状元郎长得比他还要好看,也比他还要年轻。也幸好,他特意穿了一套半新不旧的粗布衣裳去看榜,而那个状元郎却穿了一身锦缎衣袍去看榜。而且,他为了防止榜下捉婿的闹剧,还故意把自己弄得有点邋遢。不然的话,那狗屁公主也不会这么轻易的放过他了!
  好险哪!尚主的话,自己这辈子就没有出头之日了,就不能跟紫苏在一起了;而且,千娇公主又是个那么不堪的人。当时,他被几个侍卫围起来捉的时候,他就有想过,万一寡不敌众被捉了的话,他宁愿一死,也绝不屈服!
  抗旨的话,会落个株连九族的下场,不过他可以一死了之。死了的话,就万事休了!以皇上的宽厚仁德,断然不可能再问罪方家的。
  如今,千娇公主捉了一个有妻室的人,逼迫人家休妻。方恒非常期待,皇上会有什么举动?他会容忍女儿胡作非为么?
  紫苏,也表示万分的期待。
  据说,皇上是个好的,如今的他,正为自己稀里糊涂的,给端王赐婚,把端王逼得离家出走,而懊恼万分呢。
  对皇上有所期待的,不止方恒跟紫苏二人。可以说,有很多很多的人,朝野上下的人,都在高度关注这件事情。
  果然,皇上没有让世人失望。
  上次给端王赐婚的事情,就是千娇公主的母亲淑妃搞出来的,这一次,惹祸的又是淑妃的女儿千娇公主。皇上一怒之下,新帐旧账一起算,把淑妃降为贵人。并且,以雷霆手段,把千娇公主嫁给了一个年过三十的武将。
  而且,还是给这个武将做续弦。
  皇上之所以看中这个武将,是因为这个武将是个说一不二的人,很有威仪很有男子汉的气魄,绝对可以震得住自己这个骄横不讲理的女儿。
  最关键的是,这个武将见过千娇公主一面,皇上看得出来,这个武将对自己的女儿很有好感。那么,让女儿嫁给这个武将,也不算是把不好的女儿强行塞给人家。
  这世上的事情,非常的奇妙。
  骄横霸道的千娇公主,嫁给了武将,三天不到,就被训得服服帖帖的。以前的霸气、骄横之气,荡然无存。
  压在老皇帝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悄然落地了。
  他知道自己时日不多,就生怕自己过世之后,千娇公主这个女儿无人压制得住,会惹下滔天的大祸。
  这下好了,漫天的乌云都散了。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千娇公主的心里苦不堪言。
  嫁了一个比她还要霸气的莽夫,打不过,骂不过,以公主身份压人,人家根本就不怕。这让她完全没有了招架之力,只好忍气吞声的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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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7章 围观
  
  被榜下捉婿的状元郎,叫做陈凯,传闻中的陈世美是远亲,隔了十代的远亲。
  西凉王朝,也有一个陈世美,当初上官知画听说了,不禁大吃一惊。看来,这陈世美无处不在啊!架空的社会,都有这么一个人,而且都是负心汉,故事情节都大同小异。
  这上百年以来,陈家的读书人,都被人看低。好人家的女儿,大多不愿意嫁给陈家的读书人,就因为陈家出了个陈世美。
  陈凯被恶名远扬的千娇公主榜下捉婿,连死的心都有了!他和妻子的感情很好,又生有一对可爱的儿女,他是万万不愿意做陈世美第二。更何况,千娇公主那样不堪的人,想一想要跟这样的女人做夫妻,他的心就不禁如坠冰窖。
  他被公主的人关在了一处三进的宅子里,已经做好了慷慨赴死的心里准备,在心里暗暗发誓,他宁愿去死,也不愿意跟公主成亲。
  只是,如果他死了的话,公主会不会去祸害他的妻儿父母?以千娇公主的为人处事,这种可能性,还是极大的!
  那么,该如何是好?死也不是,不死也不是。陈凯不禁使劲的在墙上撞头,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心里非常非常的煎熬。
  早知如此,他考什么进士啊?早知如此,他就老老实实的做一个小举人,老老实实的呆在乡下,教村里的孩子读书识字。
  如今,竟然落到了生不如死的地步!不,比生不如死,似乎还更要凄惨。跟那恶心的公主过一辈子,这只要想一想,他的心里就渗得慌。
  不!我死也不要!那么恶毒的女人,我打死也不 愿意碰一下!
  陈凯在心里使劲的呐喊,悲戚的泪水,成串的往下滴落。
  这样煎熬的日子,一晃就过了三天。
  至此,他也已经绝食了三天了。眼看,就要熬不下去了,他甚至可以感觉到,生命似乎在一点一滴的逝去。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一直从外面锁住的房门被打开了。一缕刺目的阳光照射了进来。
  这是成亲的日子到来了么?
  陈凯不禁惊恐万发,嘶哑着声音喊道:“你们这是想要干啥?我告诉你们,我打死也不会屈服的!”打死,我也不会做陈世美第二,不会让自己的子孙后代,都活在耻辱之中。
  来人不耐烦的道:“赶紧滚,你可以走了,我家公主已经嫁人了!”
  陛下也真是过分,竟然将公主在三天之内,就这样嫁了出去。就连公主府,也只是一座临时购置的五进的宅子,并没有重新修建一座富丽堂皇的公主府。
  可以出去了?公主嫁人了?!
  陈凯不敢相信的瞪大了眼睛,在来者的推搡下, 木然的走出了这座软禁了他三天的宅子。明媚的太阳光照射下来,洒落在了他的身上,脸上。
  又见到阳光了,而且不用休妻,不用娶那个恶婆娘了,太好了,实在太好了!
  陈凯忍不住欢呼雀跃,一直压在心里的那块沉重的大石头,终于搬开了。他可以回家了,可以欢欢喜喜的回家了,回去告诉自己的父母和妻子儿女,他中状元了!
  他要把这份喜悦,跟自己的妻子和父母儿女分享,跟自己的亲人分享。他要告诉父母,告诉族人,他没有辱没陈氏家族的脸面。他经受住了考验,没有成为陈世美第二,他就是陈凯,做人堂堂正正的陈凯!
  他站在街口,手舞足蹈,喜极而泣。
  知情者,议论纷纷,褒贬不一。大多数人,还是对陈凯夸赞的。
  紫苏恰好坐着马车路过,见到此情此景,不禁感慨万分。
  ………亲爱滴们,晚安啦。
  她对香梨道:“这个陈凯,值得敬佩,是个好人!”
  香梨早已泪眼模糊:“嗯,他确实是个好人,是个值得尊敬的好人!”不畏强权,为了不辜负自己的妻子儿女,竟然以绝食抗争。这样的好男人,不多了,他的妻子还是很幸运的。
  被这样的一个男人这样的维护,实在太幸福了!
  罗建明坐在车前,回头看了一眼泪光点点的香梨,在心里暗暗发誓:香梨,我也会对你很好很好的,为了你,我什么都愿意舍弃,什么都愿意做!
  状元郎家境贫寒,看榜那一天那一身锦缎衣服,还是他的妻子在他赶考之前,临时卖了一只猪,扯了布赶制出来的。妻子特意交代他,在殿试和看榜那天穿,为的也是一个好意头。
  然而,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一身新衣服,竟然招了恶女人的眼睛。若是他穿的跟个穷人无二,或许能逃过一劫,也未可知。因为,榜眼徐初也是个二十出头的书生,虽然远远没有陈凯和方恒英俊,可是也是相貌堂堂。
  陈凯在街口喜极而泣的当口,陈凯和徐初以及一帮同科进士,就在附近的好日子饭馆聚餐。二人闻讯赶来,连忙来拉陈凯:“陈兄,请随我们去好日子饭馆,好好泡个澡,换身衣服。大家都在那里,一起聚一聚,聊聊天!”
  陈凯拉着方恒的手,又哭又笑:“方兄,你不知道,我被关了整整三天。你不知道,我到底有多么的绝望,我还以为这辈子都要辜负妻儿了。为此,我绝食了三天,打算一死了之,免得连累家人。可是,我又非常担心,如果我死了,那人会不会迁怒我的家人啊?这样一想,我连死都不敢了,不然的话,我早就一头撞死了!呜呜呜……”
  围观的人群,越来也多,众人窃窃私语。
  徐初急了,连忙伸手去捂陈凯的嘴巴;“陈兄,哭啥,一个大男人,哭啥哭啊?别哭了,好多人看着呢!”
  方恒摇摇头:“徐兄,就让他哭一阵吧!哭出来,心里就会畅快许多。”
  对于陈凯来说,这几天的经历,不亚于是经过了一场巨大的浩劫。如今,他劫后余生,不放声大哭一场,心里怕是要坐下毛病。
  陈凯大哭了一阵,心里舒坦多了,这才抹干眼泪,不好意思的道:“方兄、徐兄,让你们见笑了。可是,我在鬼门关徘徊了一圈,心里实在难受,不哭一场,我就憋屈得喘不过气来。日后,再也不会这样了,还请不要见怪!”
  方恒连忙道:“不见怪,不见怪!走,咱们去好日饭馆,大家都在等你呢!要不是找不到你,肯定是要邀请你一起聚餐的!”
  陈凯对着围观的人群拱手:“各位,见笑了,见笑了!陈某劫后余生,情不自禁,还请各位多多包涵!”
  围观的人群哄的一声,都不禁哈哈大笑了起来。众人闪开一条小路,让三人过去。
  紫苏看着方恒,眼里不禁露出了一丝赞许。
  这个方恒,看来不是那等迂腐之人,如此甚好!
  方恒走在最后,蓦然感觉到有人在注视着自己,下意识的抬头看去,和紫苏含笑的目光撞个正着。
  方恒对紫苏微笑点头,又挥了挥手。
  紫苏对他微微一笑,放下了车帘,马车继续前行。她要去前面的布庄,买一些布匹,给带回来的姑娘小伙各缝制两套制服。
  “制服”一词,来源于前世的时候,上官知画的口中。
  从布庄出来,紫苏觉得肚子饿了,就对赶车的沈来辉道:“沈大哥,去好日子饭馆吧!”
  “是,姑娘!”沈来辉笑着应下,马车调转车头,往好日子饭馆总店而去。
  紫苏去好日子饭馆用餐,一般是去好日子饭馆的总店,因为江世昌在总店坐镇。而且,在总店江世昌给长公主留有一个雅间,紫苏去了的话,江世昌也是用那个雅间招待她。
  还未下车,好日子饭馆的伙计就迎了出来:“欢迎榆林郡主,郡主好久没来,掌柜的时常念叨郡主呢!”
  紫苏微微一笑:“嗯,是好久没来了!江伯父在么?”
  伙计:“掌柜的正在吃饭,小的这就去跟他禀报。”
  紫苏在大厅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立刻就有伙计送来了茶水和点心:“郡主,请先喝口茶,稍等片刻。紫竹轩有贵客,应该很快就要下来了,所以请郡主稍微等一等。”
  紫竹轩,正是为长公主预留的雅间。
  紫苏微笑点头:“行,没有关系。”
  正说着,江世昌就下楼来了:“哎呦,是紫苏来了啊,快快有请。在紫竹轩的客人,你也是认识的,就是皇后娘娘的侄女儿。”
  紫苏从西北回到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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