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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哼起了愉悦的歌谣。朵颜部落的可汗花当心情也很不错,连着好几天杀牛宰羊,大开篝火会,少有的阔绰手笔。
一切只因大明的钦差病好,马上要回京了,和钦差一同回去的,还有早已签好的盟书,以及草原上最美丽的珍珠。
自辽河一战后,塔娜和叶近泉领兵扭转了战局,救下了秦堪,并将他接回朵颜的营地,可惜钦差大人失血过多,再加上大战时焦急,惊怒,痛苦,种种情绪交织,最后脱困的那一刹终于昏倒,接连好几日发烧,时醒时昏。
丁顺派了快马回京报信,秦堪却一直不能成行,直到今日病好了一半便急忙准备离开草原回京,自己大战时那封绝笔信会在京师造成多么大的震动他管不着,他在意的是家里两个婆娘知道自己战死后会多么的伤心,这个误会必须马上解除。
“盟书已签妥,就等皇帝陛下用印传诏天下,广宁,开原,四平三个互市早已提前对朵颜开放,花当可汗,我实在想不通你为何非要让塔娜随我回京?”
花当的金帐内,大病初愈的秦堪脸色仍有些苍白,瞪着眼很不满地盯着花当。
花当的眼睛微微眯着,神态跟秦堪算计别人时一模一样,充满了狡黠的味道。
“尊贵的大明钦差大人,塔娜已是你的妻子,她为何不能随你回京?”
秦堪揉了揉脸,表情苦涩无比,这个结恐怕很难解开了。
死活要把女儿许配给他,这花当到底想骗他多少彩礼?
“我再三跟你说过,我家中已有两房妻妾,委实不能再加人了,我家夫人性格粗暴,而且能生裂虎豹,花当可汗,相信我,我不接受你女儿绝对是为她好……”
“说了许配给你,塔娜便是你的,蒙古人的诺言像日升日落一样永远不变!”花当摇头正色道。
秦堪重重叹气。
一个像墙头草一样时常投靠鞑靼时常投靠大明的人,说这话也不知道脸红…………………………“钦差大人,伯颜猛可这回在钦差大人手下可吃了不小的亏呢,辽河边的五千骑兵被全歼,辽阳城外也损了两千多,此战可大伤了鞑靼部的筋骨……”
秦堪注视着花当欲言又止的表情,微微一笑。
这是打算邀功么?
“说起此战,本官还得多谢朵颜卫倾兵相助才是,若非贵部出兵,本官此番怕是战死辽河了。”秦堪朝花当拱拱手。
花当谦虚地摆摆手,倒是说了一句实话:“大人不必谢我,要谢我女儿,她领一个千夫队奔赴辽河救你,其实我当时并不知情,可见她心里有你的,否则不会做出如此不冷静的事情。”
对于花当的卖力推销,秦堪只好闭口不接他的话。
广告打得好,不过有吹嘘之嫌,秦堪并不傻,塔娜领兵救他跟男女之情完全无关,纯粹因为他这个钦差死不得,死了干系太大了。
见秦堪不搭茬儿,花当失望地叹了口气,只好换了个话题:“钦差大人在辽河边吃了那么大的亏,不打算报复么?此次伯颜猛可损了七千余勇士,他也伤筋动骨了,钦差若兴辽东之兵北击鞑靼黄金大帐,朵颜部愿为钦差先锋。”
秦堪微笑摇头。
花当倒是打的好算盘,既然朵颜部得罪了伯颜猛可,趁着钦差还没回京,索性与汉人合兵再打他个措手不及,夺了他的部落壮丁,夺了他的牧场和牛羊,分明有借刀杀人之嫌。
然而兴兵报复的前提是,自己要有资本。如今合辽东之兵加起来不过四万,其中大部分都是步卒,这样的军队北击黄金大帐,跟送死有什么两样?
没有报复的资本,还是暂时先忍了这口气吧。
“花当可汗,我们汉人有句话,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秦堪报仇不用等十年,两三年后再决雌雄,必非辽河一役那般模样。”
秦堪留下了这句话,花当失望地咂咂嘴,端碗敬了最后一碗马奶酒,当是饯行。
……………………大军开拔,仍旧旌旗蔽日,仍旧仪仗威武,然而来时浩浩荡荡八千人,回去时却只剩了一千多人,看着身后满身伤痕的军士,秦堪心中不由一阵恻然悲痛。
六千余将士,就这样永远长眠于辽河边。思之犹觉心痛。
朵颜部营门大开,牧民们用载歌载舞的方式送别秦堪。
大军默默向西行去,这一次叶近泉留了心眼儿,尽管知道伯颜猛可吃了这次亏后不可能再兴兵伏击秦堪,叶近泉仍派了三千骑兵护送秦堪入关。
大军行了不到十里地,花当拽着不情不愿,不断挣扎的塔娜骑马赶了上来。
“钦差大人请留步,你忘记把塔娜带回去了。”
秦堪只好勒转马头,苦笑道:“花当可汗,我明白你的意思,我的师叔叶近泉如今主理辽东事,我会吩咐他对朵颜卫好生照拂,绝不会委屈贵部,至于塔娜,还是算了,真的领受不起……”
花当摇头道:“蒙古人重诺,说了是你的,就是你的!”
“可她不是我的!”
花当怒道:“她明明就是你的!按蒙古的抢亲习俗,你赶跑了她的未婚夫,她就是你的!当初你若对她无意,为何夜袭她的未婚夫火筛?”
啪!
秦堪狠狠拍了自己的手背一下:“……我手贱!
第三百四十七章 再募少年
塔娜还是随着秦堪上路了。
一路上塔娜表情不愉快,秦堪也不愉快,彼此都讨厌被人强扭成瓜的感觉。
塞北的冬天很冷,秦堪大病未愈,行军的速度却很快,他的心情很焦急,京师与关外虽说不远,但这年头的通讯条件实在太落后了,哪怕用八百里加急军驿日夜不停的跑,最快也得十来天才能得到消息,十来天的时间有太多的变化不可掌握。
不知金柳得知自己战死的消息会哭成什么样子,杜嫣大概不会哭的,长久的夫妻,彼此都有了解,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杜嫣恐怕不会轻易相信自己已战死。
北风凛冽,呼啸而过,夹杂着少许的沙粒,刮得脸颊生疼。
秦堪捂嘴咳嗽了两声,紧了紧脖子上柔软暖和的紫貂皮,苍白的脸庞泛起几分潮红。
骑着高头骏马的塔娜随行在侧,见秦堪虚弱的样子,不由重重一哼,一道黑影闪过,秦堪接在手里,却原来是一张上好的硝制过的黑熊皮。
辽东除了一望无际的草原,也有许多茂密葱翠的大森林,正是黑熊栖居之地,这张黑熊皮说不定便是朵颜部哪个勇士打来送给塔娜用以讨其欢心的。
秦堪楞了一下,然后朝她展颜一笑:“多谢塔娜姑娘。”
塔娜小嘴儿一撇,道:“你们汉人真虚弱,风一吹就倒,一点都不像我们草原上的汉子……”
秦堪叹道:“塔娜姑娘,你要搞清楚,我不仅是汉人,也是病人。”
“病人了不起吗?”塔娜狠狠白他一眼。
秦堪喃喃道:“蒙古女人难道都这么不讲道理吗?难怪花当死活要把她推给我,我有这样的女儿,肯定也毫不犹豫推给别人……”
“喂,狗官,辽河一战的经过你的手下跟我说了,尽管你不够强壮,但我不得不说,你在那一战里表现得像个勇士,比我想象中的好。”
难得听到这女人说一句好话,虽然硬梆梆的,至少也是硬梆梆的好话。
秦堪的心情顿时好了许多,又有点不知足地叹道:“既然我像个勇士,你就不应该再叫我‘狗官’了……”
“除了那一战,平时的时候你仍是个坏透了的狗官。”塔娜皱着鼻子笑道。
……………………这次行军再没碰到任何敌情,别说鞑子的骑兵,就连不长眼的蟊贼响马都没碰到。
五百少年兵经辽河一役后仅剩了一百余名,而且大部分带伤,然而他们昂首挺胸走在队伍中,尽管满身伤痕,但叶近泉训练的军姿仪容仍旧执行得一丝不苟,走在队伍里的他们高举着钦差旗帜,像一只只高傲的天鹅,成为大军中一道亮丽的风景。
秦堪满怀疼惜地看着他们,神情若有所思。
“丁顺……”
“大人。”
“回京后你要办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流民营选人,凑齐五百少年兵,一个也不能少。”
“是……”丁顺犹豫了一下,道:“大人,辽河一战虽然这些少年们奋不顾身,但论体力和与鞑子搏斗的技巧,还是与普通的军士相差甚大,再招少年兵有必要么?”
秦堪点头:“很有必要,此战过后,不是还活下来一百多个少年吗?想必有一种叫‘军魂’的东西,已深深印入了这一百多人的心里,将来这支军队不论是扩编还是减员,只要有一个老兵活着,这种精神就不会灭,对一支军队来说,这种精神是最重要的。这支少年兵,可堪造就。丁顺,你要好好待他们,我还是那句话,未来不远,这些少年将在我大明的国土上大放异彩。”
这番话有点深,丁顺神情似懂非懂。
看着面前这群经历了大战后仍然精神抖擞的少年们,迎着呼啸的北风努力挺直了身板高举龙旗的模样,秦堪深深道:“凤凰涅槃,破而后立,挫折是人生最好的老师,对他们犹是,对我亦犹是。”
丁顺呵呵笑道:“大人,你说的我老丁勉强懂一点,不管怎样,你怎么说我便怎么做,总归是没错的。回了京我便去流民营选人,跟当初选人一样,专挑家世清白干净,没什么坏心眼儿的。”
顿了顿,丁顺朝后面瞧了一眼,压低了声音道:“大人,这塔娜难道真把她领回家填作三夫人?您的正室夫人恐怕……”
秦堪烦躁地挠挠头:“人家花当买一赠一搞促销,非要把她塞给我,我能怎么办?”
“大人,想个法子把她赶回草原为妥,否则你家夫人那里兴风作浪起来,怕是家宅不宁啊。”
“有道理……”秦堪若有所思:“这样吧,今晚安营扎寨时等她睡着了,你朝她帐篷里扔两个毒气弹,把她熏得七荤八素再派人将她送回朵颜营地,就说她水土不服害了病……”
丁顺脸颊直抽抽:“大人,她是你的救命恩人呀……”
秦堪怔了怔,然后叹道:“对啊,确实有点不讲究……容我再想想别的法子。”
*一马北来,疾驰入京。
司礼监内,刘瑾穿着金丝蟒袍,眼睛微微眯着,神态很悠闲,自从得知秦堪死后,刘瑾这几日一直保持着这样的表情,那种心头肉刺突然被拔掉后的愉悦感令他从内而外感到轻松。
秦堪死了,放眼天下,放眼朝堂,除了当今皇上,谁还有资格成为他刘瑾的一合之敌?
刘瑾面前不远处,正恭谨地坐着一位中年瘦削男子,男子身穿绯袍,面目方正,一表人才,简直可以称得上英俊风流了。
大明做官有个很变态的规定,那便是所选官员一定要帅,要英俊,要让上司瞧你时顺心顺眼,赏心悦目,很多面貌丑陋却有才学的寒门士子,其前途往往便在这个关口上被堵死了,所以每每朝会之上,触目所见者全都是中年帅哥,老年帅哥,一个个长得眉目清正,相貌堂堂,造成这种帅哥云集的情形绝非巧合,因为不帅的人基本不可能出现在朝堂金殿上。
据说这个规定是大明开国太祖朱元璋定下的,但朱元璋本人生得前额突出下巴高翘但鼻塌目陷,看上去就像一个漏了气的皮球,面貌丑陋的太祖高皇帝定下如此变态的规定,大概除了给自己励志外,顺带也考验一下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
很可惜,考验心理承受能力大抵应该是失败了的,洪武年后期朱元璋终于受不了了,于是将朝堂上的大臣们割韭菜似的杀了一批又一批,史书所记是为了给后代朱氏子孙扫清障碍,可谁能担保他没有别的原因?
一个丑鬼每天看着满朝帅哥意气风发地畅谈国事,他会是什么心情?
坐在刘瑾面前的帅哥名叫张彩,是弘治三年的二甲进士,金榜题名后只当了一个不起眼的吏部主事,一直郁郁而不得志,吏部主事一当便是十五年,直到今年刘瑾得势,张彩在送礼的同时也给刘瑾上了一篇关于革旧推新的新政主张,刘瑾文化不高,再加上徒然得势底蕴不足,身边缺少人才,张彩的一篇锦绣文章顿时打动了他,于是惊为天人,引为生平知己,而张彩很快也升到了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私下里常以刘瑾幕僚而自居。
瞧着刘瑾得意的样子,张彩轻轻叹息。
秦堪死了,并不代表刘瑾可以高枕无忧了,朝堂里的大臣们绝不是任他宰割的鸡,可惜刘瑾却只拿秦堪当生平仅有的劲敌,其余的大臣在他眼里不过是土鸡瓦狗,这样的心态如何成得了大事,如何舒展张彩心中抱负?
“明公……”张彩朝刘瑾拱了拱手,欲言又止。
刘瑾睁开眼,尖着嗓子笑道:“尚质,你那考评官员的法子委实不错,不查不知道,原来朝廷里竟有如此多的尸位素餐之辈,朝廷太仓金库已然告竭,下面的地方官员们搜刮民脂以肥己,递给京师的奏疏却个个都在哭穷,昨日杂家又狠狠办了福建和四川的布政使,哼,每年每银矿二万两银子的额税都拿不出,还说什么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