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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一个人的革命-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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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一批人不乐意了,他们认为让政府来代表农民是很荒唐的事。1906年,四川留日学生发出《改良川汉铁路公司议》,陈述官办的弊端,提出要改归商办,而一部分绅商也提出了《设立川汉铁路商办公司建议书》,要求“破坏野蛮官立之旧公司,建立文明商办之新公司”。这批人中的带头大哥就是后来成为保路运动领袖的蒲殿俊。锡良一方面是迫于这些人呼吁商办的压力,另一方面,他也幻想着通过官办转为商办这种体制性的转换,来克服公司的积弊,于是他就上奏朝廷,于1907年3月把这家公司“转制”为正宗的商办了。

改变了“体制”的川汉铁路公司并没有消除官办公司的弊病,因为官办和商办在产权结构与性质上没有变化,只是公司的高管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满足了蒲殿俊这类其实并不是大股东、却想以“全体川民”的名义在川汉铁路公司内获得一定决策权的人的要求。但由于作为公司资金大头的租股还是要靠官府的力量去强制征集,所以,事实上,官府还是掌握着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讽刺的是,转制之后,不但官办的弊端没有被铲除,商办公司的新弊病也加入到了这家命运多舛的公司里。有了商办的私心,又缺少商办体制的监督,公款私用就难以遏制。上海分公司的负责人施典章,把公款存到了钱庄里,再以此为抵押,从这些钱庄贷出等值的款来,存入别的钱庄,利用两个钱庄间的利率差,个人获利。这就是发生在1910年的“倒账案”。后来,因为我们已经知道的橡胶股票风波的缘故,施典章存款的一些钱庄倒闭了,钱款追不回来,由此造成了300万两的亏空。

从上述川汉铁路公司的种种不利之处看来,清廷推行铁路国有化时,对商办铁路公司弊端的诟病,也是有理有据的。

好了,热衷修铁路的四川人把四处藏有引线的炸药包埋在了这天府之国,就等人来点燃它了。历史总是需要一个倒霉蛋在一个倒霉的时刻来干这件倒霉的事。既然我们的主人公——盛宣怀,已经倒霉透顶地把清王朝的经济搞垮了,那,这个活儿也委屈他一下,担着点儿吧。

保路!保路!

虽然最后清政府是命丧于四川的保路运动之手,但是最早也是最猛烈的保路运动并不是四川人搞起来的。

湖南是首先掀起群体性反抗斗争的地方。湖南人觉得清政府硬把铁路权卖给了外国人,那就让帝国主义瓜分中国阴谋得逞了,亡国灭种的惨祸已经临头。于是他们决定要在事情变得更不利于湖南人之前改变它的走向。

湖南人的动员能力特别强,他们刊制传单,四方发布,到处煽动。1911年5月14日,他们组织了1万多人的集会,一致主张坚持铁路商办,要求清廷收回成命,严惩盛宣怀。他们声称,如果清廷坚持不答应他们的要求,将来外国和清廷的铁路督办到湖南强行修路,湖南民众将全力抵抗,无论酿成多大的交涉案件,也在所不惜。5月16日,长沙、株洲一带筑路工人1万余人进入长沙城,举行罢工示威,反对清政府卖路。湖南绅商也以铁路公司、咨议局为阵地掀起争路斗争。6月中旬,长沙各学堂还相继罢课抗议。

继湖南之后,湖北人也很快闹腾起来。湖北省咨议局副议长张国榕等人也在北京联络同乡京官,一起弹劾盛宣怀。湖北省咨议局召集了数千人开大会,反对铁路国有政策。参加会议的以一帮年轻激进的军人和学生为主。革命党人陶勋成对清政府的铁路政策破口大骂,还当场砍断了左手食指,以示决心。革命党人詹大悲和何海鸣,更进一步,利用报纸这个舆论阵地竟然开始鼓吹反清暴动。

由于“别有用心”的革命党人居然把保路与反清结合起来,这让清廷极为震惊。湖广总督瑞澂见到了这些越轨舆论之后勃然大怒,扬言要对倡言争路者“格杀勿论”。他下令查封了《大江报》报馆,逮捕何海鸣、詹大悲。消息传出后,舆论哗然,湖北境内民怨沸腾,汉口各团体和报界也集会抗议。而川汉铁路的股商们也纷纷责问当局究竟想要干什么,并要求向川汉铁路宜昌分公司索回股本。

当筑路工人也被煽动起来时,宜昌知府不得不派军队去镇压,工人们立即聚集起了数千人,与清军激战,当场打死清兵20多人,开始了用暴力行动对抗清政府。清廷的震惊变成了恐慌,到后来更是变成了恐怖,在双方不冷静的对峙中,最终倒下的还是本应该把“维稳”当做首务的政府。

在国有化政策面前,广东人也按捺不住了。在京城的广东官员在得知铁路要收回“国有”的消息后,也联名参劾盛宣怀。在广州,两广总督张鸣岐对保路斗争,一开始就采取了高压政策,但广东人反对“强占粤路”的斗争不断高涨。6月10日,广东粤汉铁路公司举行了股东大会,到会的股东们一致抗议清政府的铁路国有政策,表示要万众一心保持商办公司,政府如果要来破坏,派人强占粤路的话,股东们将会拼尽全力反抗。

广东铁路公司的股东以南洋、美洲华侨居多,这些华侨反正家当都不在国内,反对清政府的斗争也特别坚决。他们频频致电广东铁路公司或广东商会,声援广东人民的保路运动,痛陈“路亡国亡,政府虽欲卖国,我粤人断不能卖国”。提出“有劫夺商路者,格杀勿论”。革命党人的身影也再次出现,他们在香港办的《中国日报》接连发表文章,积极声援广东保路。

9月3日,广东粤汉铁路公司股东邀请咨议局、商务总会、十善堂、七十二行、自治会、自治研究社、宏仁演说会、报界公会和全省有关团体的代表到香港,召开广东保路会成立大会。冒着大雨参加会议的人有近万人。大会最后决定派代表赴京请愿,对抗清政府的卖路行为;同时,他们还派了代表到南洋各地联络华侨,打算要设立保路分会,互为声援,把大会情形发布到全国。

但是,这么多看似喷薄欲出、非要跟清廷讨个公道不可的抗议活动,都是盛宣怀还没有抛出他的第三套赎买商办铁路的方案时出现的。

普通中国人,一般是很少会主动去惹是生非的,只要社会和政府对他们的剥夺没有大到一定的限度,中国人总是以“忍”字诀当头。这一部分是因为中国人普遍有一种躲避风险、安于天命的本能。这可能未必是儒家对等级制度的支持所造成的奴性结果,而更可能是来自于中国人对于生命、对于家庭、对于已有生活的重视。尤其是家庭,凡是有家的中国人,都不会轻易拿家庭来冒险。中国有一种西方没有的刑罚,叫“株连九族”,就是要把你的家庭完全摧毁了,这样的惩罚对震慑重视家庭的中国人尤其有用。

商办铁路的丰厚利润让许多人把全部家当都押进去了,要是政府说收就收,补偿又不到位,让自己的生存条件和家庭的幸福都化为了乌有,那无论谁都会跟政府对着干到底。但要是政府讲道理,补偿又合理,自己的生存和家庭的存续都不成问题,那很少有中国人会与政府过不去。何况随着商办铁路几年办下来,大家伙儿对铁路的信心越来越低,要是这个时候政府愿意给他们解套,他们应该感恩戴德才对。

所以,除了少数革命党人另有企图和一些年轻的冲动的激进分子是把矛头直接对准清廷的之外,大多数参加保路的人都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在争斗。

交了股金的商人,他们最关心的肯定是自己的钱。

对于商人来说,一切问题的根源始终是钱。

所以,保路运动真正反对的不是清廷把铁路收归国有,或者卖路给外国人,它从本质上只能是一个对补偿不满而发动的运动。当盛宣怀把他的第三套赎买商办铁路的方案抛出来后,湖南、湖北和广东的保路运动很快就偃旗息鼓了。为什么?因为补偿到位了,大家都没吃多大亏了,何必再把脑袋勒在裤腰带上和政府过不去呢。看来,盛宣怀的这个方案是抛对了。

问题的关键还是钱

遗憾的是,哪怕是盛宣怀的第三套方案,也没有办法解决积重难返的四川铁路的问题。

和湘、鄂、粤三省的投资人士一样,四川人对国有化的抵制,主要还是围绕着补偿问题。事实上,四川的绅商们对铁路到底是国有还是商办都无所谓。这一是因为他们自己对商办铁路也没了信心,二是无论国有还是商办,四川人都经历过,知道个大概,原来就是从国有改过来的,大不了再改回去了。而且四川股权的大头都是官府替农民们在管,实质上与官营没太大的区别。另外,农民们受租股的压迫已经苦不堪言,要是能早点解脱,把钱还给他们,自然是最符合他们愿望的。后来作为保路领导人之一的邓孝可的见解比较有代表性:“今政府此举,就吾川人言之,尚不无小利。故就愚见所及,吾川必欲争川路商办,甚无味也。以交通便利言,则国有自较速;以股息之利言之,则商办亦难期。况吾川路公司成立之性质,记者始终认为谋交通利益而来,非为谋路股利息而来者,故曰听‘国有’便。”

1911年5月1日,川汉铁路公司约集了各法团代表和省内的股东在公司内商讨应付国有化政策的办法。出席此次会议的代表并没有像湖南、湖北那样激烈反对。当时在大会上发言的大致可以分为两派:一派认为,虽然说清廷的确要借洋款修路,但与外国银行签的借款合同还没有寄来,其中条款对四川的利害关系究竟如何还不清楚,“非得合同寄来,经过详细研究之后,是不能随便承认的”;另一派则认为川路修筑困难重重,难以乐观,不如乘机把这个烫手山芋塞给朝廷,反倒是有利。他们说:成宜铁路太长,需用资金太大,商人们认购股份都不太踊跃,只靠每年收的那么点农民租股,只怕三十年都修不成功;加上公司每年都有很大开支,而上海分公司的经理人又不妥当,竟拿钱款去投机,结果损失了这么多钱。照这样拖下去,只怕钱用光了,路却一里都没有修成,还不如现在让政府收为国有,既可减少川人每年征收租股的负担,也可以让成宜铁路有按时完成的希望。持后一种观点的人明确表示,实行铁路国有在这个时候是有益无弊的,因为它与国与民都有利。另外,川籍京官甘大璋等人也主动请求把川路的存款归入国有。

得到这几项信息的清政府便认定了四川人好对付,就决定先收四川的路,只要搞定了这个大省,湘鄂两省就容易乖乖就范的。而可能也是因为朝廷以为四川人好说话,邮传部和度支部在制订收路细则时,对闹得特别生猛的湘、粤、鄂三省路股的赎买待遇都比较优厚,而心平气和的四川人则是不叫的娃子没奶吃,被另眼看待了。总之,四川人在国有化初始阶段,并不存心跟朝廷捣乱,他们一心只想怎么把投到铁路里的钱拿回来。但到头来,却让朝廷认作是个随便捏的软柿子。

他们其实只想要回自己的钱,但问题就是,朝廷会给他们多少钱?

如果朝廷真的答应了四川人的要求,大不了破了点财,反正外国人也答应借钱了。但是清廷和盛宣怀在这个关键的时刻做出了一个虽然有道理却最最错误的选择,使得四川铁路这个足以把整个清王朝送上西天的火药桶被点燃了。

朝廷,尤其是盛宣怀早就在替四川人算计了。他知道四川的川汉铁路公司有两个特点:一是承担了一部分在川省之外湖北境内的铁路——宜万线的修建工作;二是其股金中的大头是从农民头上摊派来的租股。

盛宣怀和四国银行谈的600万英镑的借款合同是沿袭了前任湖广总督张之洞与这些银行谈判的基础而达成的,张之洞版的合同说明了这笔借款是修建湖北省内各段铁路的,包括川汉铁路在湖北境内的宜万段。盛宣怀签订的合同照搬了这条规定。他把合同中提到的这些铁路称为“干线铁路”,所以,四川人就有理由把川省境内的铁路理解为“支线铁路”,不在“国有化”的范围之内。当川汉铁路公司方面在接到铁路国有化政策的通知后,就提出了不应该把四川铁路公司承建的宜万段铁路划在国有化范围之内。经过了与四川省咨议局商量之后,他们向四川总督王人文提出了暂缓公布川汉铁路国有化的消息,同时也向朝廷提出建议:要求不将川汉铁路公司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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