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天朝之梦-第25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64 1030598153340

第444章资产阶级革命就是官商勾结



    求月票,大罗罗抱着小萝莉再摆个小碗儿求月票

    朱济世嗯咳一声,堂中顿时静寂下来。

    “太史公曾言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刚才朱济世一直在听手下一干大臣的辩论,现在心里面已经有了底。

    “你们这些读圣贤书的士子什么都好,就是羞于言利,如果是放在太平盛世就罢了,不言利、不争利也无妨,顶多是朝廷穷一点。可眼下什么世道?中国一分为三,四方群雄并起,实乃战国乱世。世界上列强横行,贫弱之国纷纷灭亡,沦为富强之国的殖民地,行的是弱肉强食之法。在这等世道中,咱们能不言利?咱们能不争利吗?而这工商之利大于农耕之利是有目共睹的,我大明可以雄起至此,靠得就是工商的银子、工商造出来的洋枪洋炮。就是各地实行的‘秀才为官’也是得益于工商,若无各地商人每年套出那么多的银子,孤王哪儿有银子养你们那么多士子官儿?”

    朱济世举起一份写有江浙两省商会还有上海的洋人商会所应承担的光复元年、三年商税数量的文件。

    “江浙两省的商会已经同意补缴光复元年的800万商税和承担光复二年的1600万商税。另外,上海的洋商还答应在光复二年承担400万商税,光这些就是2800万元!还不包括汇丰行发钞、铸币的收益,也不包括两淮盐税和江海关的关税。诸位说说看,咱们的一国能离得开工商吗?孤王已经决定,今后朝堂和地方实行分税,农税、房产税皆归地方财政,由地方政府自行收取。工商税、关税、盐税、矿税以及民间订立契约、借贷凭证之印花税,皆为中央税,由孤王、内阁和立宪议会协商后摊派地方,并且由各地公局和官衙共同设立税务司进行征收,另外,农税、房产税也将由税务司负责征收。”

    众人愣住,公局还有参与管理税务司的权力?这权力也忒大了一点吧?

    左宗棠在乡间多年,打理过周家(左宗棠是赘婿)的家业,知道收税不易,此时又一次提出反对意见“王上,若地方公局和奸商沆瀣一气,偷逃税款,如之奈何?”

    “不纳税,无代表。如果完不成立宪议会协商后所下达的收税额度,该省在立宪议会中的代表权就会相应减少乃至完全取消,若一省在立宪议会中完全失去代表权,该省绅商便失去议政之权,该省税务司将由朝廷接管。”

    根据将要颁布的《大明钦定宪法》中的相关规定,立宪议会议员是有相当大的权力。可以随时觐见国王提交意见书,可以对包括丞相在内的所有官员提出弹劾案,在担任立宪议会议员期间,还拥有司法豁免权。一旦当上立宪议员,就是国王都不能随便下道圣旨来拿人抄家。而地方公局议员,也有许多特权,可以弹劾地方官,同样在担任议员期间有司法豁免权。这层议员身份,对那些富甲一方的豪商而言,就是最好的保护伞。谁肯为了区区几个小钱把这么一顶保护伞丢了?真有这样的傻瓜,肯定是当不上豪商的。

    罗泽南摇摇头道“商权太重,怕会欺行霸市,压迫小民。现在欧洲各国的之风,怕都由此而起吧?”

    这罗泽南还真是在往学贯中西的路子上发展,居然知道欧洲的缘由。

    潘曾绶也若有所思“怕就怕绅商勾结,士绅豪商从来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商权等于绅权,若绅商权力太盛,就怕上欺君,下害民思宗皇帝之所以亡国,这绅商勾结怕是祸首罪魁。”

    潘曾绶是大儒,他老爹是潘世恩,满清的首席汉臣,潘家在苏州也是一等一的豪门,自然知道官绅勾结的门道。同广东十三行的那些“红顶商人”不同,江南、两淮的豪商同两江官僚集团的勾结更为紧密。如曾经长期担任领班军机大臣的曹振镛就是两淮盐商子弟。担任过兵部尚书、军机大臣的何汝霖也是两淮盐商在朝中的代表。而潘家同江南的几个大布商往来密切,本身也经营布匹买卖。

    因而潘曾绶一眼就看出《钦定大明宪法》中重商成分的弊端——本朝重商,对湘湖派士子或许是个打击。但是对于早就和商人勾结在一起的广东、江南、福建地方的士绅来说,根本就是求之不得!

    而绅商勾结必然会祸国殃民!

    这是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哪怕他们本身兼具绅商两重身份,也不认为绅商勾结是好事情。这儒家思想的洗脑,还是相当到位的所以他们都认为自己是良绅是诚商,别人都是劣绅奸商!

    朱济世却不以为然“毅宗皇帝不是败于绅商勾结,而是败于被绅商蒙蔽。他是生于宫廷大内,长于妇人太监之手,对宫外之事所知不多。根本当不了明君,和道光皇帝差不多,还自以为聪明,焉能不亡国?”

    怎么能这么说毅宗皇帝?

    众人好一阵腹诽,不过面子上没有人敢驳。毕竟朱济世是桂王一系,不是崇祯皇帝的直系后人

    朱济世看众人无语,接着往下说“孤王不是毅宗皇帝,孤本是西洋豪商,商人的那点逃税的伎俩孤王再清楚不过,绅商是如何勾结的,孤王也一清二楚。还有朝廷党争的事情,孤王在西洋都见识过。这等事情无论东方西洋都无法杜绝,与其放在台底下勾结,私下里面恶斗,不如搁在台面上勾结,到立宪议会里面去斗法。”

    朱大国王一锤定音,大家都没话说了。原来这立宪议会将来还是粤党、湘党、闽党这等朋党斗法的地方下面的斗得越起劲,当人君的不就越安心吗?这可是帝王心术啊!

    朱济世咂咂嘴“这一轮西洋中,屹立不倒的都是绅商勋贵紧密勾结的朝廷,倒台的都是绅商勋贵勾结不紧的朝廷。所以绅商勾结不是问题,问题是得有个规矩,怎么勾结,怎么斗法,都得有规矩,守规矩。要是没个规矩,大家早晚又得把大明这个台给拆了!现在孤王定宪法,立议会,为的就是给你们,给后来人定个规矩,再给他们一个党争的地方。孤王当个裁判,让天下人当个观众,看你们怎么搞党争,怎么搞官商勾结!”

    这话说得有些重了,至少在大堂里面的一干官员听来是这样的。不过朱济世是开国之君,威权素重,大家都把他当朱元璋第二。现在以为他动了肝火,都闭上嘴巴不言语了。

    其实朱济世并没有龙颜大怒的意思,他刚才说的都是大实话。在他的理解中,资产阶级不就是官商勾结,官商一体吗?大英帝国的议会里面,除了贵族议员就是商人或是代表商人利益的政客,几乎没有谁是替劳动人民说话的——劳动人民也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为他们不纳税或是纳税太少,因而在议会里面没有代表!

    而在眼下的中国,凡是能把事业做大的商人,谁和官府没有勾结?谁没有花钱买过官?谁不希望家族当中能有子弟通过科举正途当上正儿八经的官,成为家族买卖的保护伞?这其实也是一种官商勾结,但是却大英帝国的官商勾结有本质上的区别。因为资产阶级国家的官商勾结是明目张胆进行的!政客甚至可以公开收受商人的财物,还能买卖公职。而商人也敢正大光明游说议会,通过符合他们利益的各种法案、议案。鸦片战争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英国鸦片商人游说的结果!据朱济世所知,其中的政治献金不下数十万英镑!那个渣甸更是亲自下场选上了下议员!而朱济世自己的济世行,每年用于政治游说的资金,也不下十万英镑!

    所以朱济世反对的是私下偷偷摸摸的勾结,推动的是在台面上正大光明地勾结(未完待续。)

64 1419258155019

第445章以柔克刚是儒家 求月票



    拜求月票,大罗罗携小萝莉满地打滚中

    “罗山兄勿虑,王上自幼游历西洋,熟知西洋党争政治之法,却不大知道咱们中华圣人的道理,想将西洋之法引入中国也就不足为奇了。”

    应天皇城内的内阁府衙,左宗棠对罗泽南如此说着,冷厉的面容上已经恢复了平静,谁能想到刚才在立宪议会会议上,他还面红耳赤与人争论不休。

    “季高兄啊,你可千万别掉以轻心!我是专门研究过西洋列强政治的,如英吉利、法兰西、美利坚等国,政府无不受制于议会,议会甚至有罢免宰相和大统领之权!要是咱们这里也变成如此,你这个内阁首辅还有什么滋味?”

    罗泽南摇头叹气,和左宗棠不同,他这个军师兼御书房大臣是整日跟在朱济世身边,对上意的揣摩自然要准确许多,已经知道朱济世的心思就是渐进式推进资产阶级专政。

    说是渐进式,其实步子已经很大了。眼下不过是光复2年5月,距离朱济世在广东举兵还不到3年,宪法已经制定,立宪会议和广东、湖南、湖北、福建、江西、南直隶(江苏)、安徽、浙江等八省公局都已经建立起来。这样的变革已经算不上改良,而是真正的资产阶级了!

    当然比之北方的太平天国,朱明的资产阶级还是显得保守了许多。而其中最保守的地方,就是保留了名教的地位和士大夫阶级通过科举做官的权利。所以眼下的朱明政权的文官,几乎百分之百都是读过圣贤书的儒生,即便是朱明的军官,也都用儒家的忠君思想洗过脑。

    所以说,现在的朱明,是在没有打倒封建旧阶级的基础上建立起资本主义的新国家,封建主义的残留自然是极多的。

    左宗棠摇了摇头,轻轻翻开手中一本崭新的《钦定大明宪法》,指着上面的第一章内容对罗泽南道“罗山兄,你看看,第一章的十七条当中有十五条是加强皇权的,西洋各国可有这样的宪法?”

    《钦定大明宪法》的“钦定”,自然是指由朱大天子所定,他当然不会给自己找麻烦,制定一条处处和自己这个天子为难的宪法。

    《钦定大明宪法》一共有七章七十八条。其中的第一章都是规定大明天子之权利义务的。

    第一条就明确规定大明王国,由上承天命之大明天子统治之。

    第二条又规定大明天子神圣不可侵犯。

    第三条规定大明天子为大明国家元首,总揽统治权,依本宪法规定实行之。

    宪法第四条则规定大明天子拥有立法之权,立宪会议须协赞天子行驶立法权。

    第五条则规定天子批准法律,命其公布及执行。

    第六条则规定天子召集大明立宪会议、各省、府、县公局,其开会、闭会、停会及大明立宪会议之解散,皆以天子之命行之。

    第七条则是天子为保持国家之安全或避免灾厄,依紧急之需要,可发布替代法律之敕令,此敕令应于公布之后30日内交由立宪议会讨论并且提出建议。

    第八条规定天子为执行法律或保持公共安宁秩序及增进臣民之幸福,得发布或使令政府发布必要之谕旨,但未经立宪议会讨论及建议,以谕旨改变法律。

    第九条规定天子规定行政部门之官制及文武官员之俸给,任免文武官员,但本宪法及其他法律有特殊规定者有特殊规定者,须各依其规定。

    第十条则是天子统率陆海军。

    第十一条规定天子规定陆海军之编制及常备兵额。

    第十二条则是天子宣战媾和及缔结各项条约。

    第十三条又规定天子宣告戒严。戒严要件及效力,由相关法律规定之。

    第十四条规定天子授予爵位、勋章及其他荣典。

    第十五条规定天子命令大赦、特赦、减行及复权。

    第十六条规定天子继承依照王室典范之规定实行。

    第十七条规定天子年幼或因为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天子之责,须由摄政依王室典范之规定,以天子名义行使大权。

    “君权是太盛了些。”

    这些条款,罗泽南当然是倒背如流,他苦苦笑道,“明清两朝二十几个君王当中,有如此之权的,大概只有本朝的太祖、成祖两位皇帝了。”他叹了口气,“若只是君权强盛也罢了,可是宪法第二章所规定之民权也是颇重的。”

    《钦定大明宪法》的第二章一共有十五条,规定的是大明臣民之权利义务。而且这个臣民的概念却极为广泛,凡是士农工商,三教九流,皆属臣民。有当兵、纳税之义务。都有依据法律命令规定之资格,出任文武官职及其他职务。所有臣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非依法律,不受逮捕、监禁、审讯及处罚。除法律规定情况之外,臣民的居住、迁徙之自由不受侵犯,臣民的财产不受侵犯,臣民的书信秘密不受侵犯。另外,臣民在遵守相当之礼貌并遵照所定规程,得实行请愿之权。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