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越青叶在覆灭烈火城一役的最后关头意外中了一种怪毒,这七年来闭关隐居,竭力修炼驱除,却一直未能如愿,脾气相当不好。文周经常被他各种蹂躏践踏,吃尽了苦头。
“好吧,你能拿多少,都拿去吧!”覃钰心里叹口气,“那老贼已经死了。你,自由了!”
银元金砖的映射下,文周脸色苍白,惊恐地看着眼前这个高大的小哥哥。
“你你怎么知道主人死了?你你都看到了?我我”
文周张口结舌,汗出如浆。
“嗯”覃钰本来想顺口说一句我当然看到了,不过敏锐地察觉对方神色不对,心中顿时起疑,“你是怎么知道的?快说!”
如果不是知道越青叶死翘,这小子肯定不敢背主私逃,他功力低微,而且这么幼弱,根本逃不出青叶城就会被抓回来鞭挞至死。
“我”可是当他见到覃钰那张逼迫和讥诮的英俊面容,忽然心中一怒,猛力挺起瘦弱的小胸膛,“是我杀了他!我杀死了他!我已经杀死了他!哈哈哈哈,怎么样?就是我!”他脸上的惧意大消,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豁出去的癫狂。
“你杀死了他?你杀死了越青叶?”覃钰揉揉太阳穴,怎么回事?
“就是我!我终于杀了他,一共四十七刀!为了我的家人,为他们!我连插了他四十七刀!”文周的眼睛里,射出刻骨的仇恨之光。
覃钰那么久历风浪的一个人,被他眼神这么一扎,也感觉到有些很不自在。
“你不用这么看我。”覃钰摊摊双手,“我说过,你自由了!拿上你宝袋,嗯,明天以后想去哪里去哪里吧!不过,在此之前,能不能带我去看看他?”
“行,跟我来吧!”文周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骄傲地说道。
卧室里。
一辆四轮车上。
白衣老人,惊怒的双眼。
白裳如血,红透整个上半身。
他的胸口上,插着一柄红色刀柄的匕首!
覃钰的双眼,却看向他的下半身。
两截软软扁扁的裤腿,静静地挂在车轮之内。
“他的腿”
“他双足被机关针板扎破,中了我家的烈焰红唇,怎么都逼不出来,打死我也不告诉他解法!他以为我真不知道两年前,他只好割了!”文周瞪着越青叶的脸,平静地说道。
覃钰后脊背一凉,觉得这孩子的话有点儿阴森森的,一股说不出的痛恨。
“主人,这个,应该就是越青叶的本尊。”小珍显然仔细扫描过,“体内多处经络封闭,肝气淤积,肺火极旺。残存的真元十分稀少,确是中了火毒的迹象。看来他是感觉到自己的宝植化身被斩,想要乘车逃走,结果”
结果被那小厮文周看出漏洞,连插四十七刀!
西南一代豪雄,霸道先生越青叶。最终死在了一个孩子手下。
“大哥,是你杀了他的宝植化身,是么?”覃钰正在唏嘘,文周已经转身看向他,眼里的目光很奇怪。
“是。”事关升仙国战,覃钰虽然不想这件事被外人知晓,以免破坏了他和青叶门的临时合作,但面对这个小家伙,他却无法用谎言搪塞。
他心里也清楚。怎么说都瞒不过这个孩子的,何必让他小瞧?
噗通!
文周忽然向着覃钰跪了下去,猛力磕了三个头。
再抬起头时,他额头上已经见了血,两眼满是泪花。
“我知道,没有大哥,我根本杀不了这个老贼!也不敢动手!他的宝植化身虽然不会用剑,可是只要看我一眼。我就全身发冷,不敢乱动。大哥。你是我烈家满门,全家的大恩人!此恩,不敢言谢!”
覃钰心想:“其实我根本没想杀他的,是他想杀我”
见到越青叶的尸首,覃钰也有些明白了,这老家伙想夺舍自己。纯粹是为了自己的本尊寻找一间更好的宝刹新庐而已。
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世上的悲哀,无过于此吧?
“文周兄弟,这都是缘分,请起来吧!”覃钰手势虚抬。让他起来。
“我烈家,从来有仇必复,有恩必报!我虽然年幼无知,也知道这个道理。为报哥哥大恩,此身愿为大哥奴僮,求大哥收留!”文周坚定地说道。
“这个”覃钰有点犹豫,他看得出,文周虽然眼下个体发育得不太好,但身体骨骼比例却相当不错,天赋应该还行。不过这性子,似乎有些偏执如果给师父看到,应该不会太喜欢。
“那,小文,你多大了?”
“十三。”
“嗯,你都会些什么?”
“小人幼时不喜学武,喜欢在田野里玩耍,所以懂一点种稻的手艺,另外,还会耍小刀”
是,一耍就是四十七刀!覃钰心想。
“你还会种稻?什么样的稻子?”覃钰很感兴趣地问——这一句却是小珍请他问的。
汉代除了南方极少的地区有种水稻之外,几乎很少能见到这种后世的主要粮食,太难种植了。
“小人擅长籼稻。”文周骄傲地说道。
“籼稻,那就是占城稻啊!没想到这么个小地方居然有这种种植高手。”小珍大为惊讶。
覃钰的脑海里,立刻出现一条信息:占城稻是出产于印支半岛的高产、早熟、耐旱的稻种,宋代引入我国,并迅速在江南地区推广。占城稻以其原产地,位于今越南中南部的占城为名。北宋初年首先传入我国福建地区。根据我国古书记载,占城稻有很多特点。一是“耐旱”。二是适应性强,“不择地而生”。三是生长期短,自种至收仅五十余日。
“擅长?”覃钰眼里闪过一丝讥诮,当然,是故意的,“一亩能产多少斤?”
“一年两季,亩产可达5石多。”文周骄傲地回答道。
“5石?”覃钰皱眉,这里的农家计量单位他还没注意过,只知道斤两和汉末比较接近,一斤大致相当于现代半斤。一石是多少斤倒不太清楚。
“主人,这里的一石,相当于现代95斤吧。5石就是500斤不到吧。一年两季,不到1000斤。”小珍手法纯熟,略加换算,已经得出结论。
“那啥应该不少了吧?”覃钰不太懂这个,直觉逼格高大上。
“在这时代还行吧!未来的水田,亩产没有两千斤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种水稻的。”小珍淡淡回答一句。
擦这简直是逼格之逼格!
做人不能太小珍啊覃钰暗暗腹诽一句,你这是夸赞还是挤兑呢?
(作者按:在主角前世所在的时代,袁氏的杂交水稻,亩产平均已有两千斤左右。到200年后的小珍时代不好估计,也许不用那么高产了。)
“主人,这孩子我要了,倒可以去三江罂跟小金毛做伴去。”小珍最后一句话暴露了真实的内心,她很高兴。(未完待续。。)
ps: 因为《玄天战铠》里出现了板砖阿飞,所以你懂的!
四百二十八、腰缠十万贯
小文周被小珍直接收了去,覃钰松了口气。
烈火城和青叶城的恩怨,他自问不是当事人,也不是**官,无法给予公正的评断。
越青叶结局如此凄惨可怖,那也是因为他过于霸道,又太过自负的性格所致。
性格决定命运!
连覃钰这等至少七成真心来帮助青叶城解脱灭门危难的大好人也能下手,越青叶不死,真是没有天理了!
叹息一阵,覃钰直接退出卧室,转去最里面的两间。
奇珍室和神兵室。
虽然已经知道里面的大部分收藏品,但亲眼看过一箱箱的银元,一箱箱的金砖和一个大紫木匣子里那一张张的金票、银票,覃钰还是难以置信。
金是真金,银是雪银,各有十箱。
南陵的银元很像汉末的金五铢(一种金铸的五铢钱),看起来比较薄,一枚半两重,但铸造相当规范精美,是南陵大陆最主要的流通货币,又称银半两。
铜钱在这里也有,主要当零散的找币使用,十个铜板抵当一枚银元。
至于金砖,全是一斤重的纯金所铸,不是正常的流通货币。
当然,你要用来打赏给小费,一定是最受欢迎的宝贝。
覃钰大略目测一下,一箱金砖是五百块;一箱银元有一万枚。
总的算起来,就是黄金五万两,银元五万两(十万枚),虽然不少,但比起紫木匣子里的金票和银票来,其实也几近于无。
金票、银票在南陵界里,也都是特别正规的硬通货。
覃钰一张张地查看那些金票和银票。
金票只有二十张,然而每张的面额是:十万两!
一共价值二百万两黄金。
南陵现在已经不再以黄金为主要货币单位了。这些大额的金票,其实多半只是一种身份和财富的凭证。
更常见的是银票。
匣子里的银票,一共有三十张十万两,三十张一万两,三十张一千两,最上面。是三张一百两。
共记白银三百三十三万三百两。
全部数清楚之后,覃钰忍不住吸了口冷气,这得破多少家,灭多少城,才能积累出这么多财富来啊!
霸道前辈,果然威猛!
覃钰相信,越青叶之所以还准备了三张一百两的银票,绝对不是为了这三百两银子的本身价值,而只是为了某种时候的特殊需求。
比如这次。如果他要逃走,出门在外的时候,忽然饿了,要买俩状(qing)元(feng)包子,总不能给某个小巷子里的包子铺一张一千两甚至一万两的银票吧?
那么做的唯一后果,就是包子铺老板在哭死过去之前,肯定会先召集起一群伙计来黑了他。
至于那些银元和金砖,以越青叶本尊虚弱的体力精神。根本就带不走多少。
覃钰一张张欣赏完毕之后,小珍很高兴地全部笑纳了——哦。把那三张一百两的留给了自己的主人。
“主人,你这么喜欢银票,这几张给你慢慢看吧”
覃钰黑着脸,把三张银票揣入兜里。
“小珍,你说我现在要是吟唱一句‘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是不是特别切题?”
“主人你是说十万贯金五铢么?”
扫荡完金珠玛米,覃钰兴趣减弱大半,神兵利器只是随意扫了几眼。
这一间显然也是越青叶的得意秘室,一共藏有各种神兵三十六件,几乎包涵了十余种兵器。
除了一部分是赠送、交换、淘来的佳品。大多数是越青叶在四十年征战中从对手中抢来的。
其中甚至包括了烈火城主烈冲天的风火双刀等六七位城主级别的宝器。
神兵室,也可以说是越青叶一生辉煌战史的集中展现。
覃钰纵然对越青叶有多般鄙视,在这间屋子里转悠一圈,心下也是暗暗佩服。
能与越青叶正面交锋,死后兵器还被越青叶郑重放在自己收藏品里的对手,大都是和他一个级别的巅峰强者。
但从各种神兵下面的简单说明中可以看到,越青叶往往只是在数十个回合之间,个别人甚至只需十来个回合,就能击杀对方,夺走敌人的兵器。
覃钰心想:“这说明一个问题,对手和越青叶,看似功力境界相当,其实,并不是一个级别的高手。”
原因覃钰也很明白,越青叶的精神力很强悍,估计盛年时不下于自己,面对一般的暗境巅峰强者,还真不在他的眼里。
正在游走赏玩时,小珍忽然让他拿起一口绿皮鞘的宝剑。
“主人,这口剑品质感觉不错,你不是正好没配剑么?”
“喔,也是啊!”自打把玄磁镇龙剑给了小师弟张任,覃钰除了雌雄斩邪剑的两根指套外,身上还真没什么合适佩戴的寻常宝剑了。
覃钰瞧了瞧,这口剑下的简介是:技成返乡,吾师别时所赠,出剑五次,均一击杀敌。
师父所赠啊!
握着这口四尺长剑,不知为什么,覃钰有一种相当亲切的情绪在心中浮动,他看了看剑鞘上的两个铭文。
青苹!
“哎,为什么这口剑的名字会叫青苹?”
“青苹剑,很普通常见吧?”小珍随口说道。
“常见?”覃钰摇摇头,“我记得青苹是出自一句叫‘青苹之末’的古文,忘记是谁写的了”
“夫风生于地,起于青苹之末出自战国宋玉的《风赋》。”小珍查资料就是手疾。
“对啊,既然是我们战国家的名赋,南陵怎么会有这么一口剑呢?”
“也许是巧合吧?”
覃钰摇头:“我怀疑,这口剑是我们那个位面的产物不过无所谓了!”他拔剑出鞘,晃了一晃,“倒真是一把好剑,虽纤而不显瘦,长短也正好,随风而舞的话想必一定甚妙!既然小珍你都觉得好,那我就先将就用着吧!”
“”小珍心想,主人真臭屁!随手扔出一根黑底金边的结实丝绦。
覃钰将剑束缚一下,斜背在自己肩上。
“嗯,主人你现在,才是俊逸英武,兼而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