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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用武力征服了东部地区,建立起政 治统治,但并没有能够从文化上征服已被希腊化的东方。公元 4—5 世纪 以后,罗马帝国东部的希腊化进程更加加剧,使东西方差异日益明显。 公元 330 年,罗马大帝君士坦丁为了有效地控制帝国东部,迁都拜占庭, 改名君士坦丁堡,也称“新罗马”或“第二罗马”。从此,帝国逐渐明 确地分为东西两部分,东部以君士坦丁堡为中心,西部以罗马为中心。 君士坦丁去世后,帝国东西两部分分别由两个儿子统治,395 年,东西罗 马帝国正式分立。随着 5 世纪末西罗马帝国的灭亡,东西两部分更加脱 离。至 7 世纪伊斯兰教的崛起和入侵,进一步使东西方在政治和疆界上 划清了界限。
伴随着东罗马帝国的希腊化进程,西罗马帝国则逐渐摆脱了希腊化 影响,在西部地区开始了日益拉丁化的过程。从 3 世纪以来,西罗马帝 国经常受到北方蛮族的不断侵扰,与此同时,也就开始了彼此的接触和 交流,蛮族人不断地被先进的拉丁文化所同化。当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 蛮族人在罗马废墟上建立起一系列封建国家,进一步加速和扩大了拉丁 化,使西部与东部更加脱离,不仅在经济和政治方面,而且在语言、习 惯、生活方式等文化方面,都发生了重大差异。随着以后的发展,东方 与西方日益成为两个部分。
与罗马帝国在经济、政治和文化上分为东西两部分相适应, 基督教 在它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也逐渐形成东西两派。西派以罗马教会为中心, 东派起初以亚历山大里亚、安提阿和耶路撒冷三大教会为中心,以后随 着东西罗马帝国的分立,君士坦丁堡成为东都或政治权力中心,君士坦 丁堡教会便逐渐居于东派教会的首位,与西部罗马教会相对峙。
与帝国东部的希腊化过程相一致,东部教会也经历了一个希腊化过 程。在希腊文化和拜占庭文化的影响下,东派教会形成了一些不同于西 派教会的东方特色。在神学思想上,东派教会受希腊哲学传统的影响, 倾向于用哲学观点看待基督教,比较注重带有思辩色彩的三一论和基督 论。在教会的组织制度方面,不存在罗马教会和教皇那样的统一中心和 首脑,受制于皇权政治,具有依附性。在宗教礼仪和节日方面,形成了 一套比较严格的体系,对外在礼仪上的重视更甚于西派教会。宗教气氛 浓厚,宗教生活带有神秘性。由于东部地区通行希腊语,所以东派教会 又称“希腊教会”。
随着帝国西部的拉丁化,西方基督教也日益拉丁化。4—5 世纪时, 拉丁语已完全取代希腊语,成为西方教会的官方语言。由于西部地区以 罗马为中心,通行拉丁语,所以西派教会又称“罗马教会”或“拉丁教 会”。拉丁教会受罗马法学传统的影响,倾向于从法学角度看待基督教, 福音书主要被视为一种新的律法。因而,罪与恩、意志自由和教会问题 成为神学的中心思想。罪与恩的思想与坚强有力的教会组织相结合,使 西方教会对人们日常生活的控制较东方教会强得多,西派教会的权力较 东派教会也大得多,经常出现教权与王权之争。在宗教礼仪方面也不似 东派教会那么严格。
东西两派教会为争夺基督教会首席地位所进行的长期斗争,构成了 中世纪基督教史上的一个重要内容。
(2)公元 476 年西罗马帝国灭亡
从公元 5 世纪开始,西罗马帝国的奴隶制统治已处于摇摇欲坠的危 机之中。残酷的统治压迫,无休止的征敛,贵族奴隶主穷奢极侈的腐化 生活和下层百姓的困苦,使得罗马帝国陷入万劫不复的罪恶深渊。在这 种背景下,境内,以基督教异端形式出现的人民起义不断发生;境外, 衰弱的帝国也已无力抗击蛮族的不断入侵。而不堪忍受帝国统治的奴 隶、农奴,甚至小农和平民不仅不愿抵抗外敌,而且还抱着欢迎态度, 希望接受他们的统治,以改变自身的困境。因此,当汪达尔人由西班牙 进入北非时,当地居民拒绝总督的抵抗命令,与他们联合起来发动起义, 消灭了当地的罗马统治者,解除了身上的全部债务束缚。在蛮族入侵的 其它行省里,都发生了类似的行为。而此时的罗马军团已彻底腐化堕落, 无力反击,帝国的皇帝也成了蛮族雇佣军的傀儡,西罗马帝国的灭亡势 成必然。公元 476 年,帝国皇帝罗慕洛被雇佣军首领奥多亚克废黜。于 是,在蛮族入侵和人民起义的内外交困的打击下,西罗马帝国终于覆灭。
西罗马帝国的灭亡在西欧政治史上是一个意义重大的事件,它标志 着旧世界的告终和新世界的到来,从此西方进入了中世纪封建时代。相 比之下,对于基督教本身的发展而言,西罗马帝国灭亡这一事件所具有 的意义显得并不那么重大。因为蛮族人虽然把罗马帝国的文明变为一片 废墟,却唯一把基督教继承了下来,使它在整个中世纪的文化领域占据 统治地位。所以,不仅东方基督教的发展没有受到多大影响,而且西方 基督教的发展也未导致根本的或重大的变化。不过,西罗马帝国的灭亡 为西派教会的发展壮大也提供了可乘之机。起初罗马教会感到茫然无 措,继而便利用混乱无主的局面,趁机扩充权势,发展势力,提高了主 教的地位,扩大了基督教的疆界,使罗马教会逐渐发展壮大起来,导致 以后几百年之久的教权与王权互相争雄,这种情况在一直受强盛的皇权 控制的基督教东派历史上是不存在的。同时,由于罗马教会忙于争权夺 势,致使在长达几个世纪的过程中,教会的组织制度得到了发展和完善, 而在神学理论方面却无甚创造性建树,基本上是沿袭公元 5 世纪初在与 佩拉纠主义论战中形成的奥古斯丁的神学体系,直到 13 世纪托马斯主义 兴起,奥古斯丁主义一直占据统治地位。
2.西方基督教在蛮族中的传播活动
(1)在不列颠诸岛的传播活动
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蛮族人在罗马废墟上建立起一系列国家,这 时的东罗马帝国乘机试图控制西部教会,这促使罗马教会开始面对和承 认现实,暂时放下与东派教会的首席之争,转而开始向蛮族人传教,试 图通过积蓄力量,扩充实力,把教会的根基建立在蛮族社会中间,以待 重振西派教会,再图与东派争雄。于是,罗马教会向蛮族统治地区派出 传教士,开始了基督教在西欧乃至北欧的传播活动。事实上,在西罗马 帝国灭亡之前,罗马教会的传教活动已经在某些地区展开,侵入西罗马 帝国的一些蛮族在此之前也已经接受了基督教,这对于罗马教会进一步 广泛的传教活动,无疑是有利的。
大不列颠诸岛是罗马帝国统治时期的一个边远省份。公元 432 年罗 马教会任命帕特里克(389~461)为传教主教去爱尔兰传教。他积极活 动,建立教会,设置教区,使爱尔兰各地接受了基督教。帕特里克死后, 爱尔兰教会已发展成一套以修道院为中心的教会体制。各地普遍建立的 修道院既是教牧中心,也是学术教育中心,培养了一大批博识热情的传 教士,散布到苏格兰、英格兰以及欧洲大陆,推动了基督教的传播。
基督教在苏格兰的传播起始,至今仍未有定论。一般认为是公元 490 年,一些爱尔兰人迁徙到苏格兰北部,在那里建立了达尔里阿达王国, 并带去了基督教。在苏格兰的传教事业上最有成就的传教士是科伦巴 (521—597),他出身于爱尔兰的名门望族,是克罗纳的费尼恩的学生, 在爱尔兰时已是著名的隐修士,创建了好几所隐修院。563 年他与 12 名 伙伴在国王保护下到苏格兰传教,于艾俄那岛建立一所负有盛名的修道 院,以此为基地向苏格兰土著居民皮克特人传教,使其信奉了福音。象 爱尔兰一样,苏格兰的基督教机构大都是隐修院式的,不设主教管区, 甚至主教们都要受制于隐修院院长。
爱尔兰人的传教活动也发展到英格兰。公元 634 年在诺森伯利亚的 盎格鲁——撒克逊人中首先出现了一批基督徒。一位从苏格兰艾俄那岛 隐修院来的修士艾丹在英格兰北部的林迪斯法恩岛建立了一座新艾俄那 修道院,成为英格兰的传教中心。他死后,他的伙伴继续这一工作,使 传教活动超出了不列颠岛进入欧洲大陆。其中著名传教士有爱尔兰著名 的班戈隐修院修士小科伦巴,他于 585 年率 12 名隐修士从班戈出发到勃 艮第的阿纳格雷定居,创建了吕克瑟伊隐修院。后在瑞士和意大利北部 传教,614 年在亚平宁山中又创建了傅比奥隐修院。
与此同时,罗马教皇格列高利一世在传教热情的驱使下,派传教士 来到英格兰。596 年隐修院院长奥古斯丁率领一批隐修士组成的远征军离 开罗马来到英格兰,他们对当时在英格兰传播的“爱尔兰式”基督教表 示了异议,于是双方就复活节、洗礼仪式、教区制度等问题发生争论。 罗马教会认为这些问题关系到它的统辖势力范围和基督教的正统性问 题,因此,不惜同爱尔兰式的基督徒做坚决斗争。664 年奥斯威国王在惠 特比召开宗教会议,经过激烈争论,最终决议承认罗马教会的最高权威。 668 年罗马宗主教任命狄奥多尔为坎特伯雷大主教,他使原爱尔兰修院的 学术传统和某些礼仪与罗马教会的基督教渐渐融合。许多教会史著作认 为,英格兰基督教是罗马教会的组织制度和爱尔兰传教士的献身热情与 学术热情相结合的产物。至此,罗马教会的势力在英格兰站稳脚跟。公 元 8 世纪初,爱尔兰和苏格兰的教会也先后承认了罗马教会的最高权威。
(2)在欧洲大陆的传播活动
5 世纪后半叶,法兰克人逐渐占领了高卢北部。5 世纪末,克洛维(481 —511)逐渐统一了各部落。496 年,克洛维皈依罗马教会,并下令全体 士兵受洗入教,成为日尔曼各族中最早皈依罗马教会的民族。在罗马教 会的支持下,克洛维进一步扩张势力,并与信奉基督教阿里乌派的日尔 曼人进行战争。507—510 年从西哥特人手中夺取大片土地,建立了墨洛 温王朝。511 年克洛维命令召开奥尔良宗教会议,会上制定的宗教法规被 认为具有国家法律的性质。在克洛维的支持下,基督教很快成为墨洛维 王朝的国教,克洛维死后,继任者继续扩张领土,积极推广罗马基督教, 到 6 世纪中叶法兰克已成为西欧最强盛的国家。为使基督教成为统治的 精神支柱,法兰克王国赋予教会大量特权。为此,549 年召开的奥尔良宗 教会议规定,法兰克国王有任命主教的权力,主教有权修改法官判决和 处分犯有读职罪的法官,教会的产业永属教会并全部免税等。享有特权 的教会势力日益膨胀,到 7 世纪初已成为法兰克王国举足轻重的政治力 量,取得了一系列权利,法兰克王国的法律实际上成为国家法与宗教法 合一的产物。随着教会在统治集团中的地位不断上升,造成了教会与世 俗统治者之间的矛盾,正是由此开始,孕育了以后长达几百年的“主教 叙任权之争”或教权与皇权之争。
7 世纪后期,墨洛温王朝衰败,加罗林王朝兴起后,继续展开传教活 动,积极支持传教士向日尔曼和尼德兰传教。最著名的传教士有向尼德 兰传教的威利布罗德(约 657—739)和向日尔曼传教的卜尼法斯(680? —754)。卜尼法斯受到两任教皇格列高利二世和格列高利三世的赏识, 被提升为大主教。他在德国的传教获得巨大成功,但在尼德兰的传教收 效甚微。他毕生从事加强教会秩序和纪律的事业,提高了教皇权威,巩 固了教会地位。他与查理、马太两位继承人的合作,为法兰克王国和教 皇联盟铺平了道路。
在法兰克皈依基督教的影响下,信奉基督教异端阿里乌主义的其它 日尔曼部落,如勃艮第人、西哥特人、伦巴德人等,6 世纪相继皈依了罗 马教会,而汉达尔人和东哥特人的王国则被拜占廷皇帝查士丁尼消灭。 另外,从 9 世纪开始,罗马教会在丹麦、挪威、瑞典等北欧地区,以及 波希米亚(捷克)、匈牙利、波兰等东南欧各地区也相继展开了传教活 动,建立了教区和教会,使基督教得到了进一步的传播。
基督教传教士在蛮族王国中的传教活动,使处于原始状态的蛮族人 受到文化启蒙,逐步走向文明或成熟,也使古代希腊罗马的文化遗产由 浅入深地在蛮族中得到传播和接受,对以后西欧文化的继承和复苏产生 了重要影响。因此,如果简单地认为这一时期是“中世纪的黑暗时期” 和“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