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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命天子-第1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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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如此笑翁可真有办法。”简旭道。
    “哈哈哈它们更多的时候是很听话的,来来,我的神香果酒你还没有喝,这里面有近百种花粉,近百种野果,近白条泉流的水,我用近百个黎明,在地气与天气相**最好的时候,酿制而成,能延年益寿呢。”笑翁端着酒让简旭喝。
    简旭把酒盏放在鼻子前闻闻,果然是馨香扑鼻,轻轻喝了一小口,顿觉一股清新之气冲入顶门,眼睛发亮,精神突振,不禁叹道:“爽”
    笑翁道:“老独却不稀罕,他只喜欢他的苦味毒酒,所以才几十岁的人,却是一番老相。”
    简旭问道:“敢问笑翁高寿?”
    笑翁道:“我都忘了我有多大年纪了,感觉自己还能活个百八十年的。”
    简旭不禁再次感叹,真是成了神仙了。不知为何,面对老独的时候,简旭就是可怜,而面对笑翁,简旭只有羡慕。
    这时嗷嗷的几声叫,野人阿毛跑了进来,看到简旭,双手比划一番,然后看着笑翁。
    笑翁也哇啦哇啦的和她对讲一番,然后阿毛又转身悻悻的走了。
    没等简旭问,笑翁道:“阿毛要把你带走,她说你是她的朋友,我告诉她你是我的客人,她竟然有些不高兴了,看来她和你的感情挺深的。”
    简旭道:“当初是我把她救下的,想必阿毛是心存感激,那么笑翁,晚辈看你这里山高林密,周围也无居民,一般人是很难来到这里的,阿毛是如何被人抓走的?”
    笑翁道:“这个我也问过阿毛,她只说是贪玩跑丢了,才被人抓住,然后带走,可是我想,这其中一定另有原因,但阿毛在隐瞒,我也不逼问她,那是她的自由,可是我怕她会有下一次危险。”
    简旭也担心,杂耍班的人知道阿毛是神农架的野人,会不会再次来此?而江小郎的人若是知道自己在这里,会不会也来入侵?自己真不想这样的清静之地,动物们欢乐的天堂被外人打扰。

第十七章难题
    第十七章难题
    和笑翁聊了一阵,简旭了解了有关他的一些事情,知道当年他为了修仙而来到此地,见这里仙云缭绕,奇花异草,鸟兽怡然自得,遂爱上,就此安家,避世而居,和花花草草为伴,与飞禽走兽为友,不问世事,过的悠然闲逸。(
    喝完神香果酒,简旭肚子咕咕直叫,饿了,这几天都没有正儿八经的吃过一顿饭,那野人阿毛,却也勤快,对自己也照顾得很好,不过就是整天的噼里啪啦的丢一地的野果,别说荤腥,连一棵大白菜都没有,果子能美容,再吃下去真要成仙了,不过不是神仙,而是仙去了。
    笑翁听到简旭的肚子抗议的声音,一声哨起,从洞外嗖嗖跑进来几只白色的小猴子,它们怀里抱着一些野果,窜上高台,把野果放在笑翁面前。
    笑翁笑道:“有劳了。”
    那些白猴又跳下高台跑了。
    笑翁把野果递给简旭,“今日竟然忘记有客到,没有准备谷类之食,先吃些果子填填肚子。”
    简旭一见,妈妈,又是果子,想当年被黄世仁逼成一个白毛女,老是吃这个我会不会变成白毛男?
    “笑翁平时吃什么?”简旭问,他觉得笑翁既然是人,总得吃点人间烟火,别说有肉,弄点青菜就米饭,也比整天吃野果好。
    谁知笑翁竟然道:“我一个月只吃几粒米,或是一个果子,去老独那里他只吃蛇虫鼠蚁,我不行的,到星君那里,他竟然喝香灰,我还是不行,在民间走动之时,也去酒楼吃过,不过却做不来,米倒是能弄到,菜也不会太难,但是肉就不可以了,在我这里,所有的动物都是我的朋友,朋友怎么能杀害呢。”
    简旭忽然问道:“既然老独师父吃蛇虫鼠蚁,不也是在杀害动物,为何笑翁能与师父交朋友?”他觉得笑翁既不允许杀害动物,又和吃动物的老独是挚友,这有悖常理。
    笑翁呵呵一笑,“老独是老独,笑翁是笑翁,朋友是朋友。”
    他这样的一句话,既简单又深藏玄机,简旭只能懂个大概。看来笑翁是非常容易相处的一个人,允许别人有独立的个性,或是缺点存在,怪不得叫他老仙,果然是超然物外,心若长空。
    简旭又想起读心术来,“笑翁,晚辈一直都仰慕笑翁的神仙气质,更想学学笑翁的读心术,幸有老独师父亲传此功,因我不够静心,所以也就很难用成,不过我现在非常羡慕笑翁会鸟语兽言,和这些鸟兽相处的甚是融洽,想必笑翁也知道我的身世,天下何其沉重,压在我肩上,我只想多学些东西,请笑翁收我为徒,传我此技,他日也好能助我成事。”
    笑翁哈哈大笑,“小子,你对阿长说是我的徒弟,这件事我还没问你呢,我何时收了你为徒呢?你现在居然还想此事,不可不可。”
    简旭知道对付这样的高人,不能走正门,得需要旁门左道,道理不一定能讲通,得把他堵在一个死胡同里,于是说道:“读心术是您教给老独师父的,老独师父又教给了我,请问笑翁,我算不算得是您的徒弟?”
    这一句果然把笑翁问住,这虽然不是自己点头认可,但间接的,这小子还真就成了自己的徒弟。
    简旭见笑翁语塞,知道此计管用,忽地起身,再次噗通跪倒在笑翁面前,“师父在上,受徒儿一拜”然后也不管笑翁怎样拦阻,脑袋在地上就是一顿磕,反正地上是厚厚的茅草,也磕不痛,直到笑翁抓住他的肩膀,他才停下。
    笑翁道:“我可从未收过徒弟,也不知道要教给你什么,老仙我就是一个闲散之人,无事酿酒,闷了和我的这些宝贝们玩,做师父,不会。”
    简旭道:“师父,只要你做什么我做什么,就可以了,不是太难。”
    笑翁还是不情愿,“我可没有老独那样的好说话,你若真想成为我的徒弟,想学鸟语兽言,我得看你有没有慧根,这样吧,你若能在三天之内,知道我所有这些宝贝的名字,我就答应收你为徒。”
    什么?知道这些动物的名字?还三天之内。简旭明白笑翁所说的名字不是什么猪啊狗啊的,而是像阿长、阿毛这样的名字。这个太难,自己还没有学会它们的语言,怎么和它们沟通,不去问又如何知道呢。
    “师父,换个题目行吗?”简旭可怜兮兮的,又讨好的嘻笑,看着笑翁。
    笑翁一摆手,“别叫师父,我还没答应呢,题目不能换,就这个。”他说完又是一声哨,扑啦啦飞进来一只硕大的白鹤,轻轻扇动翅膀,飞落在笑翁身边,笑翁坐了上去,朝简旭呵呵一笑,“我去溜达溜达,你在此闭门思索吧。”
    说着,白鹤嘎嘎的一声叫,又扑扇着翅膀飞起,带着笑翁飞走了。
    简旭一个人坐在高台上,看看台下的那些鸟兽,怎么能知道它们的名字?这笑翁,和老独一样,都是高人兼怪人,出了这样一个稀奇古怪的题目。他站起,在台子上溜达来溜达去,端详着这些鸟兽,想不出个好的方法,气的咕咚咚把一壶的神香果酒喝光,李白斗酒诗百篇,自己也从酒里找找灵感,灵感没找到,醉意来了,原来这酒闻着香甜,喝起来甘美,但喝多了一样醉人,而且比一般的民间之酒力道更大。
    简旭眨眨眼睛,有些朦胧,走了几步,有些踉跄,摸摸身体,有些麻,支撑一阵,便直直的向后倒去,重重的摔在台上,睡了过去。
    整整过了三天,简旭才醒了过来,他面前坐着阿毛。简旭揉揉脑袋,有些痛,只知道酒喝多了,却不知道已经昏睡了三天。再看看身边的环境,知道是阿毛的家。
    “阿毛,给我弄点水来,有些渴。”简旭道。
    阿毛不知是真听懂了还是巧合,咕噜噜,把一堆果子推到简旭面前。简旭一愣,仔细的打量了一下阿毛的表情,难道她听懂我说话了?若是真的可太好了。他还没有忘记笑翁给出的难题,若阿毛能听懂自己的话,就有了一个可以相问的,阿毛长期和那些鸟兽相处,应该知道它们都叫什么。
    “阿毛,我来问你,那只驮走笑翁的白鹤叫什么名字?”简旭想试试。
    阿毛看着简旭的嘴巴,然后是哇啦哇啦一顿比划。
    简旭一拍脑袋,即使阿毛是超常的聪明,能听懂我的话,但是她不会说我的话,这不还是难题。
    没辙了。

第十八章开荤
    第十八章开荤
    醉梦三天,醒来更是腹中空空,看着这些果子,简旭实在是难以下咽,阿毛在他面前一晃,胸部乱颤,简旭就想吃肉。(
    对,就吃肉,某就是凡夫俗子,不吃肉也成不了仙,这里到处都是飞禽走兽,随便逮到一只,放在火上一烤,油汪汪的,稍稍焦一些,想想都流口水。
    说干就干,简旭站起,头昏眼花,扶着洞壁稳住,阿毛过来就要扛起他,被简旭推开,忽然想起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的,不是醉在笑翁的高台之上了吗,难道是阿毛把我扛来的?
    “阿毛,我饿,你帮我逮个兔子、野鸡之类的吃,可以吗?”
    阿毛哇啦哇啦,看着简旭,不动,不知是何意。
    简旭生气道:“这点小事你都不帮忙,还说朋友,得了,我自己搞定。”
    来到洞外,简旭少了恐惧,有笑翁的交代,这些野兽应该不会伤害自己。四处的找,看有没有自己能对付得了的,别来个老虎、大熊什么,自己吃不了人家,反倒被人家吃了。
    阿毛的洞穴附近没有,于是往林子深处走,果不其然,这里是野鸡乱飞,野兔乱蹦,还真多,就笑话笑翁痴,身边这么多美食,居然还说一个月只吃几粒米,那样节省干嘛。
    其实简旭不明白,笑翁练的是辟谷。这是方士道家修炼成仙的一种方法,道家认为,人食五谷杂粮,要在肠中积结成粪,产生秽气,阻碍成仙的道路,难以返老还童、长生不老。
    简旭脱掉长衫,挽起裤腿,一身利落的准备抓捕,无论野兔还是野鸡,哪怕是只刺猬、田鼠,他现在是饿的难忍,什么都想吃,胡乱的追,逮到什么算什么。只是追了一阵,连“跑”功都用上了,一无所得,这些野物贼精贼精,而且林子里躲避藏身之处颇多。累了一身臭汗,肚子更饿,身体更无力,气得他往大石上一坐,喘着粗气。
    “,这些个东西,一点奉献精神都没有,存心想把小爷我饿死。”
    这时,阿毛攀在一棵树上眼神直直的看着简旭,啊啊的叫着,简旭心烦,说道:“笑话我吧,去去,枉你还去人间走了一遭,不知道人既是食草动物也是食肉动物。”
    这时阿毛“呼”的从树上直扑下来,“噗通”跌落在地,把简旭吓了一跳,以为她掉下来的,脱口喊道:“阿毛”
    阿毛从地上站起,手里拎着一只野鸡,很肥大,只是那野鸡已经被她压死。
    简旭哈哈一乐,“好,阿毛,我们是真正的朋友,走,我给你做个简式烧鸡。”
    回到阿毛的山洞,简旭开始着手准备,先找了个锋利的石片,把野鸡开了膛,掏出乱七八糟的内脏,然后去水边和了一大团泥巴,把野鸡整个用泥裹起来,又拾了一堆干柴,想燃火,没有火种不怕,简旭和朱可道流落登州的那个荒岛之时就曾试过钻木取火,现在继续使用,费了点气力,把柴火点燃,然后把裹着泥巴的野鸡放在上面烧烤。
    阿毛在一边静静的观看,对简旭做的这一切相当好奇。
    泥巴干透,野鸡的香味飘出,简旭吧嗒吧嗒嘴,馋,想吃,觉得还不是火候,又把野鸡放在燃过的木炭上烤,再过一会儿,约摸差不多了,就想打开吃,忽然想起神香果酒,有肉怎能没酒,可是笑翁住的地方离此太远,凭自己的两条腿,还不知走几天能到,看看一边傻呆呆看着的阿毛,简旭捅了她一下。
    “阿毛,笑翁的神香果酒真不错,搞点回来喝。”
    阿毛嘟嘟囔囔的看着简旭,不知道听没听懂。
    简旭做了个饮酒的姿势,然后指指笑翁的方向。
    阿毛嗖的窜出洞外,跑了,简旭在后边喊,“你哪里去?”心里怀疑,难道她真听懂了?那就等等。
    约摸过了半个时辰,阿毛才呼呼跑回来,简旭靠在洞壁上差点睡着。
    阿毛手里拿着笑翁那个玲珑剔透的酒壶,简旭就乐了,原来野人真的很聪明。
    有了酒,可以开饭了,简旭把裹着野鸡的泥巴敲碎,野鸡的皮毛随泥巴一起脱落,露出鲜嫩的肉来,顿时香气四溢,简旭捧着野鸡上去就咬了一口,妈妈真是香,这才叫生活。
    吃了几口,就去喝酒,发现阿毛在一边盯着看,简旭撕下一条鸡腿递给她,阿毛犹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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