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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功罪-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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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而更加分裂,成为相互间连语言都无法顺利沟通的几个族系,沿袭至今。有趣的是,中原的〃纯正〃汉族逃到南方,也没能促进各系的融合,仍骄傲地固守谁也听不懂的祖宗腔客家话。可以想象,南人们各自操着〃法语〃、〃德语〃、〃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去和讲着〃统一英语〃的北人抗争,在文化上会处于一种怎样的态势。
反观北方,总是在融汇、统合、包容。那些进入中原的外来民族,都无一例外地完成了汉化:匈奴、氐、羌、鲜卑、柔然、突厥、契丹、女真、蒙古、色目、满洲,以及带有欧洲人种特征的〃罗马人〃,甚至包括世界上最难被同化、连希特勒的种族大屠杀都不曾使其屈服改变的犹太人,他们也在中国北方融入了汉族,尽管留在那里的〃纯正〃的汉人已经稀少到几近于没有。而南方,保留了中国最大的少数民族群,几千年都没有太大的改变,〃五十六个民族〃,这里占了族数和人数上的绝大多数。即连身为〃汉族〃的大部分南人都未能彻底〃汉化〃,包括能说好〃九声〃却说不好〃四声半〃的广东人,包括被考证坐实为〃纯正〃汉族的客家人,〃汉语〃(普通话)讲得还不如北方的满人、回人,甚至不如与汉人混居的蒙人、藏人。汉颜焉能不汗颜!
能吃会喝,能说会道
从饮食方面亦可见一斑。都知道南人善吃,尤以广东人〃什么都敢吃〃,我相信第一个吃螃蟹的中国人也一定是他们。但敢吃不等于能吃。南人吃大米,吃了至少九千年,你叫他吃麦面,连吃三天就受不了。北人碗里五谷杂粮吃嘛嘛香,这才是真能吃。茶叶是南方物产,传到北方,虽说北人茶品不及南人精细,花茶、大碗茶什么的,毕竟成为风尚。大北方各少数民族,更创造出奶茶、酥油茶的喝法,兼享南北物产之精华。北方的牛奶,却始终未能在南方普及,甚至编造出酥酪吃多了〃汗不得出〃以至〃病多难治〃的中医理论。宋元以前南人吃猪肉北人吃羊肉,后来北人发现猪肉好吃,于是牵猪赶羊,都吃上了。你到北方农村的院落里转一转,随便就能找到一头独行特立的猪。而南人至今吃不惯羊肉。北人的拿来主义,显然比南人的排拒主义要大气。
北人虽〃短于文〃却〃长于说〃。陈名夏文章做得不赖,讲错一句话送了命。冯铨文章不如他,却会讲话,〃一心事二君〃之类,故能全身而退。北人常出能说会道之辈,那种〃北人嘴钝口讷〃的印象,实在错得离谱。京油子,卫嘴子,北京人〃什么都敢说〃,侃爷〃功夫全在一张嘴上〃,〃侃晕了算〃,贫嘴张大民,〃我是流氓我怕谁〃……。最典型的是相声,简直就是京津人的专利,外地人只能听,学不来那一口京片子。所谓〃痞子文学〃的玩语言,不是玩文本的叙述语言,玩的是口语对话,大量唇枪舌剑、戏谑调侃、逗趣耍贫的对白,如同相声或轻喜剧,还是以〃说之长〃掩盖〃文之短〃。中国古代巧言令色的说客,油嘴滑舌的弄臣,满口谀词的太监,巧舌如簧的纵横家、诡辩家、清谈家,数来数去差不多都是北人。魏国人张仪有一张好嘴,在楚国郁郁不得志,被怀疑偷了和氏璧打个半死。其妻垂泪,他问:〃我舌头还在吗?〃妻逗笑了:〃还在。〃他说:〃舌头在便是本钱,不愁发不了迹。〃果然后来在秦国拜相,靠的就是那条三寸不烂之舌。南方追求〃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境界,崇尚〃大音稀声,大巧若拙,大辩若讷〃,〃道可道,非常道〃,讲不出道理的道理最好。申包胥到秦国乞师救楚,嘴笨说不动秦哀公,只好立于庭中大哭七天七夜,感动秦君出兵。
我倒不认为,长于〃说〃有什么不好,只要不是强词夺理、过于油滑和光说不练。能说会道终归是一种优秀素质,〃茶壶煮饺子,有货倒不出〃的〃沉默的大多数〃未必值得欣赏。古希腊古罗马的演说家,在历史和文学上的地位都是很高的。演说和雄辩,奠定了古民主制的基石。中国上千年的科举制是以文取仕,实际取舍系于一人两人:考官或皇上。现代民主制则很大程度上是以言取仕:竞选宣言、电视辩论、议会演说、记者招待会,……竞选人必须面对民众、媒体、对手,过不了〃说〃这一关成不了一个好的政治人物。现代司法也离不了说,法官一般从优秀律师中选任,而出色的律师除了大量的案头文件准备,主要得凭借法庭上即兴发挥的高度的语言技巧,询问、反诘、陈述、逻辑、乃至语气。宗教亦如此,藏传佛教、天主教的领袖,都必须是语言上的高手,擅长讲经、布道,否则难堪大任。西藏以转世方式相传的历任达赖喇嘛,即使在亲政数年后,仍须通过一次次严格的考试:当着数千僧人的面,与各大寺最出色的学者进行每次数日的辩论。这比在大学做学问拿博士,也要经过的口语答辩难多了。私下里破万卷书、引经据典、行文严谨、深谋远虑固见功力,众目睽睽之下依然口若悬河、旁征博引、信手拈来、妙语连珠更令人折服。这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经验。中国人历来提倡〃敏于行而讷于言〃,但毕竟还有诸葛亮这样深得人心的人物形象,他的特点恰恰是〃拙于行而巧于言〃,坐着轮椅摇摇鹅毛扇,却能舌战群儒、骂死王朗。
绕来绕去,又回到说上来了。本篇题为〃细说〃,其实只能算〃杂说〃。既然杂说,也就只能说个大概,有的地方说得粗,有的地方说得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我一直以为,南北的区分,及南人北人的异同,既可划得很细,亦可划得很粗。有时千里之别,有时毫厘之分,不可能绝对化。清末民初文化大师辜鸿铭,尝自称〃东南西北人〃。他生于南方(马来西亚),居于北方(也卒于斯),学于西方(留学欧洲),娶于东方(日本太太),通十余种语言,你能用南人北人来简单归类么?
2001。2。于河溪屯子
绝食的艺术
一、
小说家汪曾祺,近年写了好些饮食文化方面的文章,读了很过瘾。他问,“苦瓜也能吃么?”尽管我们湖南人早就认为,苦瓜是很好吃的,但还是觉得他问得有理。再回过头细一品尝,果然禅味儿十足。他写《萝卜》,大大小小各种颜色写了一大堆,没问是否能吃。显然他认为,中国人对于萝卜的认识是比较统一的。他又侃侃地聊《咸菜和文化》,从北京的水疙瘩,天津的冬菜,苏州的春不老,上海的雪里蕻,云南的韭菜花,四川的榨菜,直说到北味和南味的酱菜,酸甜苦辣,说得我们口水直流。
吃是一门艺术,人们大都认同,不觉奇怪。许多人却不一定知道,谈吃也可以成为艺术,而不仅仅是好吃者饿着或者饱着时的回味。譬如汪曾祺,他不说吃燕窝,吃鱼翅,吃熊掌和龙虾,只说苦瓜萝卜咸菜,这就十分艺术。闭目想一想,确有一种“采菊东篱下”的悠然和风雅。要是反过来,象富人家摆阔一样,喋喋不休历数自己吃过的山珍海味,必然俗不可耐,觉得这老头今儿个怎么啦,讨厌。虽然不说我们也坚信,山珍海味之类,他一定没少吃过。
二、
都说中国人重吃,才主张“民以食为天”。这话不假。但世界上又能找出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民族,从穷得饿肚皮,到富得流油,会不重吃,竟去重别的什么东西呢?美国人据说是吃得随随便便的,有不重吃之嫌。不过那是吃的东西太多,太工业化,以至不大讲究口味,绝非轻视饮食。他们对于口福的追求,从来都不能苟且,不加掩饰。只要走进任意一家美式自助餐厅就能见到,那种不要命的饕餮功夫,中国人通常要用“牛肠马肚”去形容。
现代西方人提倡节食,是对千百年暴食传统反思的结果,是一大进步。以前认为,饱总是好的,现在看不见得。吃太饱,常常撑得难受,干出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来。所谓“吃饱了撑的”。人类有两个毛病,一是吃饱了还可以吃,二是消耗不完的食物会自动变成脂肪储存起来。变脂肪的事最教人头痛。它不是革命式的突变;而是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和平演变。等到忽一日心血来潮,对镜顾影自怜时,才惊觉已不复往日的身段。陡生“尾大不掉”的悔恨。
三、
吃太多,并不见得精力充沛。狮子老虎饿的时候最凶狠和机警(饿到东倒西歪当然也不行),吃饱了反而哈欠连天,无精打采。人也如此。这跟重工业的“自我消耗”一个道理。生产了很多钢很多煤,用来造大机器,目的为了生产更多的钢更多的煤,好造出新的大机器,去生产多得不得了的钢多得不得了煤……。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人的肚子好比一个土法上马的炼铁厂,不断将精美可口的“钢”炼成松松垮垮的“铁”,既浪费,又无聊,还挺累人。
节食主义者深谙能量守恒定律,满怀忧患意识,所以“量出而入”,乃至入不敷出,为社会节省了大量资源,缓和了由于人口暴增、灾荒、战争以及统治者无能造成的食物短缺的矛盾。总之是一件利人利己,功德无量的大好事。如果整个社会象提倡戒烟一样,提倡“吃少一点,再吃少一点”的风气,如果人人都以少吃为荣,用天平而不是用磅秤来计量我们的食物,人类一定比现在要文明得多和智慧得多。走在街上,每个人眼里都发出进取心很强的光。
四、
节食标志着人类的进化层次。怎样用最少的食物,发挥最大的功效;怎样“吃的是草,挤的是奶和血”;怎样“又教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从古到今,想必有不少科学家进行过这方面的研究。连一辆汽车都要去相尽办法使它省油,何况人。前苏联曾有一个“饥饿俱乐部”,成员多半是有志于此的学者专家,经常举办饥饿旅行活动。好多天不吃什么东西,拄一根拐杖去长途跋涉,以探索和磨砺人的极能。举重运动员在这方面也是身体力行。我见过一位集训期间的轻量级全国冠军,每天举到天上去的重量,我要拆开忙一个月才干得完。而他的一餐饭,喂一只鸟都不够。往他面前一站,不免汗颜,觉得自己太好吃懒做,形如饭桶。
中国的佛教和道教,都对节食作了很大的努力。吃斋,吃粥,直至“避谷”,——除了喝水,不再吃任何东西。这是最高的境界,把节食推到了极致。不止“节”,已是“绝”了。“避谷”怎么能获得生命所需求的能量,维持新陈代谢,还是果有什么“精神变物质”的妙法?我们俗人大概永远无法了然。
五、
这样绝食很有哲学意味,也有点象特异功能。别说一般人无法做到,就是道行很深的出家人,也没几个能“避谷”的。老和尚坐化前,常要“避谷”十几天或者几十天。但“避”的目的,是为了脱离尘世的苦海,死而后生。印度的瑜珈功练到一定程度,也可以很长时间不进食,埋在这里埋在那里,不过挖出来动动眼睛眉毛,又依旧要吃得吧嗒吧嗒。真正的避谷,是不吃东西却还能活着,活得好好的,担水劈柴全靠他(她)。
一个人一天不吃东西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不吃东西。伯夷抗议周武王兴兵伐商,逃到首阳山,不食周粟,有一点绝食的意思了;但仍要“采薇而食”。“薇”就是野豌豆,生熟都可以吃。平时大鱼大肉用多了的人,偶尔来一盘清炒或凉拌的野豌豆,会十分爽口,也可以清除肠胃中的垃圾和秽气。天天吃并且只有这玩意儿吃则不行。人又不是马。即算是马,也还要不时地加些精饲料什么的,打打牙祭。伯夷先生出身贵族,显然习惯于“粟”而不习惯于“薇”,结果活活饿死。奇怪的是,武王取殷商得了天下,那五谷杂粮都姓了周,怎么偏偏首阳山的野豌豆就不姓周呢?
六、
可以推断,在古人那里,绝食最初只是一种自杀的方式。即使用它进行斗争,也仅仅是自杀性的斗争,与悬梁、刎颈、割腕、投河、跳崖、饮鸩等等,本质上没有多大区别。想自杀又下不了手,怕无全尸,怕死得难看,因条件有限找不到合适的工具,要给世人造一个无疾而终的假象,绝食是最佳的选择。
这是一个拉得极长的自杀过程。在体能精力耗尽之前,绝食者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反思。没坐过禅的人,很可能思如泉涌:自己的一生应作何评价?此举是否明智?值得吗?何必呢?算了吧?会不会峰回路转柳暗花明?要不要吃点东西?现在回头还来得及……。
“回头还来得及”,是优于其他自杀方式的最重要的特点。但一个人报定了必死的信念,视死如归,嫉活如仇,这就不是优点反而是明显的缺点。尤其要以一死来唤醒什么、震撼什么、使谁谁谁产生遗憾悔恨等等,它就更缺乏动作性、突发性和足够的刺激性。没有“我以我血荐轩辕”的悲怆,没有“一石击起千层浪”的轰动,没有“飞身直下三千尺”的惊叹,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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