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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忙一溜小跑的跑过来,当杨夙枫向他展开圣旨的时候,他急忙放开武器,立正,敬礼,大声报告:“尊敬的海军少将阁下,请问您有什么吩咐呢?”
杨夙枫没有回礼,只是淡淡的说道:“我要出城,我要去美尼斯。”
果毅校尉急忙指挥士兵们打开城门,放马车出城。
在十六名士兵的合力拉扯下,沉重的城门发出艰涩的吱呀吱呀的声音,慢慢的打开了一条裂缝。
杨夙枫登上马车,老张头扬起鞭子,还没落下,就听到背后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一个尖锐的声音叫道:“九门提督命令,立刻紧闭城门,追捕逃犯!”
那果毅校尉脸色一变,立刻命令关闭城门。
杨夙枫愕然的从马车上下来,茫然的说道:“这是怎么回事?”
那果毅校尉熟练的陪笑着,恭敬的回答:“尊敬的少将阁下,请你到这边来休息一下,也许只需要耽误您一点点时间就好了。”
杨夙枫点点头,随着果毅校尉的身后来到他们的哨所。
这是一座简陋而坚固的房子,房子没有屋顶,四周的墙壁都是巨大的花岗岩条石直接堆砌而成的,每个方向都开有几个小窗口。感觉非常深沉,同时有一股浓烈的弥久不散的火药燃烧的味道,令得杨夙枫狠狠的打了一个喷嚏。随着尖锐的哨子声,连续有手持诺福克步枪的禁卫军士兵快速的冲入哨所,占据了窗口的位置,枪口对着外面。杨夙枫举头看了看城墙上面,随着沉重的脚步声,越来越多的禁卫军士兵占据了城楼的位置,帕尔马长弓和诺福克步枪的目标都在城门下面。
一时间,城门附近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好像装满了炸药的火药桶,只要有一点火星就会爆炸。
快马飞驰而来的乃是一个年轻的奋威都尉,但是军服和禁卫军的红色制服并不相同,而是金色镶红边的制服,还有高高的熊皮帽子,这是皇家御林军的制服。即使在同样军衔的情况下,御林军的军官也要比禁卫军高上半级,所以城门附近的禁卫军都归属他来指挥。
杨夙枫从哨所里面朝那个奋威都尉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个奋威都尉没想到这里还有一位海军少将的存在,先是一愣,不过随之而来的就是掩盖不住地鄙视,最后才爱理不理的说道:“刚才有个刺客行刺军务部侍郎上官林将军,上官林将军不幸身负重伤。九门提督杨将军传下命令,务必将刺客捉拿在城里面。”
杨夙枫想了好久也想不起有关上官林的资料,报纸上基本看不到他的名字,兴许只是一个吃闲饭的将军而已。在帝国军务部,这样的将军太多了。那刺客前来刺杀他,大概只是因为私人恩怨而已。
果然,不到片刻,一队人马就冲到城门附近。他们都身穿黑色紧身衣,顺着城门边悄悄的摸索过来,动作迅捷而利索,显然武功都不弱,他们手中的武器各异,不少人的兵器上还带着鲜血。
在他们冲到城门边的二十丈开阔地的时候,明斯克步枪的枪声划破了夜空,三十多支明斯克步枪一齐射击,子弹很快就笼罩了那一小群人马。然而,硝烟散尽,却似乎没有取得像样的效果,十三四个敌人里面只有两个人中弹受伤,其余人毫发无损,依然飞快的冲过开阔地,往城门直冲而来。
城墙上的禁卫军士兵开始射击,诺福克步枪的更加沉闷的枪声响起来,同时夹杂着帕尔马长弓的弓弦脱手的声音,划破了夜空的宁静,空气中顿时充满了刺鼻的火药味。
杨夙枫从射击孔看出去,看到有三个敌人被诺福克步枪射中,另外还有五个敌人被帕尔马长弓射中。中枪的人还在踉踉跄跄的往前跑,可是被帕尔马长弓射中的人却当场就倒下了,近两尺长的雁翎箭狠狠的射进了他们的身体,让他们再也无法动弹。诺福克步枪的中远距离杀伤力和帕尔马长弓相比,无疑是远远的落在了后面。
杨夙枫木然的看着,面无表情。
剩下的三个黑衣人显然武功非常不错,很快就贴近了城门。这时候,那个御林军都尉挥挥手,早已严阵以待的一百多个禁卫军士兵立刻蜂拥着冲了上去,将他们包围起来。
血雨翻飞,惨叫声连连。
马蹄声再次响起,增援的禁卫军士兵赶到。
人多势众,人员密集,明斯克步枪手和诺福克步枪手都投鼠忌器,停止了射击,放下了手中的长枪,惟有帕尔马长弓手还在严阵以待。
杨夙枫朝身边的禁卫军士兵扬扬手,让他将明斯克步枪递给自己,轻轻地掂量了一下,点点头,又摇摇头,出神片刻,然后将步枪递给那个莫名其妙的士兵。他心中默默地叹了一口气,这的确不是什么理想的武器,连最古老的杉木弓都不如。不过,训练一名步枪手要比训练一名弓箭手容易多了。从这一点上,他似乎又看到了一点点未来的曙光。
在众多禁卫军士兵的围攻之下,那三个黑衣人依然不落下风,那个来自御林军的奋威都尉又气又恼,脸色发青,可是却又深知这三个人的武功很好,就算人再多也是白搭。一瞬间,双方倒是在僵持了,不断地有禁卫军士兵受伤倒地,伤口都流出黑色的血,挣扎一会儿就断气了,显然那些黑衣人的兵器都淬有剧毒。旁边的人虽然焦急无比,可是却拥挤不上,只能在旁边干吆喝。
杨夙枫也是越看越恼,只觉得心里有一股气不断冒起,越积越盛。他看看四周,拿过一名士兵的装好弹药的诺福克步枪,几乎是出于本能的瞄准其中一个黑衣人,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一声沉闷的枪响过后,硝烟升腾,那个黑衣人的身子明显的趔趄了一下,手中的柳叶刀把握不住掉地,随即就被趁机砍杀上来的禁卫军砍成肉酱。
哨所里的人都惊讶的看着杨夙枫,许多人都流露出惊讶而钦佩的神色,杨夙枫却是丝毫未觉,开枪似乎已经成了他的本能,根本不需要瞄准。他面无表情的将诺福克步枪递给那个愣愣然的士兵,低沉的说道:“装弹。”那个果毅校尉乖巧的接过步枪,仔细地将弹药装好,重新恭敬地递回给杨夙枫。杨夙枫看了一下战场,手起枪落,另外一个黑衣人脸上顿时炸开了花,一头栽倒在地上。
“好枪法!”一个尖锐的喝彩声远远的传来,杨夙枫却不知道是谁。
第10章 海军少将(中)
那最后残存的黑衣人的武功似乎特别好,在众多禁卫军士兵的围攻下,依然安然无恙,而且在跳跃腾挪之际,还连续杀死了七八名的禁卫军官兵,他手中的流星锤被使得虎虎生风,旁人根本无法靠近。就在他欲冲破包围圈的时候,帕尔马长弓的弓弦再次沉闷的划破夜空,杨夙枫隐约看到一道亮光划破夜空,叮的一声清脆的声音传入每个人的耳朵,一支雁翎箭准确的射断了流星锤的铁链,跟着插入黑衣人的脑门,那个黑衣人来不及惨叫,就已经一头栽倒在地上。
杨夙枫抬头一看,却看到城楼上出现了一个青年将军背着月光,缓缓放下帕尔马长弓的虎虎生威的飒爽英姿,他不禁心中微微一动。
“鹰丹!”禁卫军将士齐声高呼。
杨夙枫心中一震,那个青年将军赫然就是禁卫军第1师团的司令官鹰丹少将,唐川军中的箭神。禁卫军第1师团号称雪夜苍狼师团,如果说他们是一群狼,那么鹰丹无疑就是这群狼的首领。
鹰丹不是唐族人,乃是来自血色高原的羽真人贵族,由于在汗位争夺中失败,全家人几乎都被杀绝,惟有他逃了出来,被当时还是太子的当今皇帝陛下所救,从此投效唐川,忠心耿耿的追随当今的皇帝陛下。军中都说鹰丹箭术如神,除了江宁上将之外,无人能及,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在众人敬若天神的目光注视下,鹰丹少将从城楼上缓缓地走下来,深深的看了杨夙枫一眼。杨夙枫急忙立正敬礼,鹰丹也恭敬回礼,随即有些感慨的说道:“如果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位率领火枪队的陆军少将的话,我不会感到惊讶,这是他应该具备的本领,但是,我发现站在我面前的却是一位海军少将,我实在不知道应该如何形容我的感觉。”
杨夙枫刚才随手两枪,几乎都是凭着感觉走,现在想起来,的确有些神奇。这些古老的诺福克步枪可不是现代化的突击步枪,居然也有那么高的精准度,实在是不可思议,自己前世所制造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也没有这么好的精度。除了感受上天的神奇之外,他实在没有话说。
杨夙枫听出正是刚才那个称赞自己的尖锐的声音,肃然回答:“谢谢鹰丹阁下的夸奖。事实上,我现在还在陆地上,海军不能离开海洋而生存,同样也不能离开陆地而生存。在进入海洋之前,我首先是陆军。”
鹰丹的神情十分愉快,握着杨夙枫的手亲热的说道:“能认识一位心胸如此宽广的海军少将,真是我三生有幸,尚未请教阁下……”
杨夙枫不卑不亢的说道:“鹰丹阁下,我叫杨夙枫,是新晋封的少将军衔。”
鹰丹有些尴尬的说道:“请饶恕我的孤陋寡闻,阁下在哪个陆军师团任职呢?有阁下这样的人才,那一定是一个首屈一指的师团。”
杨夙枫笑了笑说道:“我不在陆军任何师团任职,我要到美尼斯去。”
鹰丹恍然大悟,随即流露出一个很复杂的表情,想说些什么,却又没有说出来,那种奇怪的神情令杨夙枫四十年后都记忆犹新,他在回忆录里面写道:“……他的表情就好像吃了一个臭鸡蛋一样,而我,就是第二个臭鸡蛋……”
最后鹰丹迟疑了好久,才有些迷惘的喃喃自语的说道:“美尼斯?你也是要去美尼斯的?”
杨夙枫将手中的诺福克步枪还给那个士兵,坚定地点了点头说道:“是的,我要到美尼斯去,去平息那里的暴乱,这是皇帝陛下给予我的命令。你看,这是皇帝陛下的圣旨。”
鹰丹并没有接过杨夙枫的圣旨,只是神情复杂的说道:“美尼斯已经去了不少人了,但是……我祝你好运。”匆匆说完,竟然不再理睬杨夙枫,径自下楼去,留下杨夙枫一个人站在那里发呆。
走到死亡的黑衣人身边,鹰丹少将似乎皱了皱眉头,抬起头来朝四周看了看,神色有些迷茫,不过很快的,他就恢复了一贯的冷漠的表情。他略略检查了一下尸体,淡淡的说道:“通报九门提督,刺客都是美尼斯地区太阳神教的人,总共十三人已经授首。”
很快就有杂役开始清洗满地流淌的鲜血,鹰丹少将重新回到城楼上,聚精会神地看着更加惨淡的街道。惨白的月光下,他静静的伫立着,挺拔的身躯让身边的禁卫军士兵们目光中充满了崇拜和仰慕。不过,过了大约一盏茶的功夫,他的身影就消失了。
自始至终,他再也没有理睬杨夙枫,令杨夙枫心中倍觉不是滋味,不过他没有说什么。他其实心里明白得很,想要赢得别人的尊重,首先就要做出骄人的业绩来。不过鹰丹显然对自己回去美尼斯去平定叛乱的事情不抱希望,尽管他本身乃是美尼斯人,看来美尼斯地区的叛乱局势真的是非常严重了,自己决定回到美尼斯去,究竟是对还是错?不过无论如何,这一路上抓住任何能够抓住的机会积蓄自己的力量是肯定不会错的。
在这紧张的气氛中,远远的过来一大队的商旅,足足有二十多辆大型马车,马车上装满了各类商品。车轮沉重的压在青石板上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似乎不堪重负。随行的人员也不少,每辆马车边都有两个保镖似的壮年男子,领头的还有七八名骑马的携带武器的青年男子,从外表看,这些人都相当的彪悍,目光阴冷,脸色沉稳,显然都是久经沙场的人物。
禁卫军官兵顿时如临大敌,所有的武器都一齐指向他们,仿佛随时都要开火。不过这队马车的老板似乎和禁卫军也相当熟悉,远远的就和军官们打招呼,跟着套了一下近乎,很快就熟络起来,在禁卫军仔细检查马车的时候,她也被请进来哨所休息。
杨夙枫虽然远远的瞥见了那个风姿绰约的老板,但是确实没有想到她居然是一个如此美丽的女人,不经意的看了一眼之后,不由自主地又多看了两眼。
那个女人的身材相当的高挑,肌肤胜雪,白里透红,流露出一种健康的美艳。只见一袭黑色毛皮大衣紧紧的包裹着她健美丰腴的身躯,皮衣下面是黑色的长袜和娇小玲珑的牛皮靴,披散在脑后的如黑瀑布般的秀发在头挽成一个别致的发髻,露出修长的象牙般洁白的脖颈。由于深夜寒风的吹拂,她的面颊上隐隐透出淡淡的红晕,在行动间,她始终带着浅浅的笑意如梦般迷人。夜风送来成熟女人独有的幽香,冲破了附近所有男人的防线,许多人都有点如痴如醉的陷入迷茫之中。
杨夙枫虽然不懂得如何欣赏女人,但是凭直觉也知道这美艳女人的来头不小,绝对不是简单的人物。她身上的毛皮大衣,质地极好,手工精湛,在这微弱的光线下也隐隐有光泽流露,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