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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也不错,听说她和李二还会发生点什么。
带着那日暮,前去拜谢萧皇后,一代奇人啊,她总是嫁给皇帝,而且一连嫁了五次,是历史上一位奇女子,历经多次改朝换代,却总是让那些君王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这样的女人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没见着,被李靖撵了回来,还被他指着那日暮问了半天。说些什么少年人戒之在色,必须抱元守一,学问才能精进,须知多少少年豪杰就栽在不知自爱上了。
还有脸说我,云烨在心底腹诽:“你少年时期到人家杨素府邸,看到红拂女长得好看,色心一起,就上演了一出红拂夜奔的淫戏,一千多年后还在上演,现在有脸来教训我?我只是来看看一个老女人,这也碍着你的事了?”
“哼哼,只要老夫还掌着印把子,你小子就不要起歪心思,老夫听说你喜欢在青楼吃胡瓜,这是一个什么毛病?年纪轻轻的不学好。那女人是一个狐媚子,凡是沾了她身子的就没一个有好结果的,隋炀帝,窦建德,宇文化及,突厥的两代可汗哪一个不是死的凄惨无比?你小子消停一会。”
迷信害死人啊!明明是那些混蛋不好,干嘛要往一个弱女子身上扣屎盆子?你听听,萧皇后找的那几个男人,有一个好鸟吗?就是没有萧皇后,他们就不死了?什么理论啊。
云烨垂头丧气的往回走,他总觉得自己仿佛忘记了什么东西,只是现在脑子里全是幻想的美女图片,就把这件小事情疏忽过去了。
何邵在军营里又支起了大锅,草原上捡回来的马腿,被他一锅锅的煮熟,然后再抹上香料,一时间,军营里全是肉的香味,总有军官跑来问价钱,如果他知道前几天这些马腿上还沾着人血的话,不知道他们还有没有想吃的欲望。
云烨不吃,孙思邈不吃,许敬宗见了就想吐,只有程处默拎着一大块肉吃馒头一样的撕咬,还不时的给那日暮分上一大块。
很喜欢那日暮又恢复了往日的活泼,胃口也大好了起来,草原上死亡是很平常的事,她觉得自己已经表示哀悼了,就尽到了一个突厥女人的责任,不再像那几天一样郁郁寡欢。
云烨从她眼底还是扑捉到一丝悲哀,她只是在努力掩盖这种悲伤,兔死还狐悲呢,战争的创伤那里是区区几天时间就可以平复的。
她知道车队所有的人都希望她忘记那些悲伤的往事,这个大大咧咧的小姑娘难得的细腻了一回,见了每个人都甜甜的喊哥哥,而郎君这两个字,除了用来喊云烨,就没听见她对谁说过。
她其实很聪明,超出所有人想像的聪明。
云烨忽然想起来他忘记了什么事,历史上曾经记载过,传国玉玺就在萧皇后手中,她和元德太子想必现在依然收藏者这方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的玉印。
第三十六节 保密法则
努力克制住自己想要往萧皇后哪里跑的欲望,这回不是想看美人,而是想看看传说中的和氏璧,不知道这方用和氏璧雕刻的皇帝印玺,到底有没有传说中的神奇能力。黄易把它吹嘘的天花乱坠,两个小屁孩因为拥有了它,才变身成一代武林高手,如果自己有了这种能力,谁还敢踹我?
玉玺对云烨没有用,不用想它都没有什么神奇的力量,有力量的是人,这东西在云烨手里屁用不顶,招来灭门惨祸倒是轻而易举,除了皇帝,谁拿谁倒霉,李靖他们都是聪明人,不会猜不到这东西就在萧皇后手里,阻止自己前去,说不定就有这种担忧在里面,怕自己沾上晦气。
李靖对自己还是非常照顾的,就不生他的气了,上次在朝堂踹自己一脚的事就此作罢。
从一个被好几个混蛋强奸过的可怜女子手里抢她仅有的保命之物,实在是不合适,咽了几口馋涎,把这个念头牢牢地锁在自己的脑海里。
在云烨还在为萧皇后和传国玉玺纠结的时候,晴朗了没几天的天空又一次飘起了雪花。这一次没有风,只有雪花飘落,硕大的雪花落在那日暮伸出的手上,不一会就化成了一片水渍。
她在帐篷外面站立了好久,身上落了厚厚一层洁白的雪,在她被人当成雪人之前,云烨把她拽回了帐篷。
那日暮的大眼睛里蕴满了泪水,哽咽着对云烨说:“雪,大,羊,死。”他还说不出完整的汉话,只能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蹦。
云烨知道她的意思,今年的雪尤其多,这对草原上的牧民来说可不是一个好消息,草原上的草都被压在厚厚的冰雪下面,牛羊需要刨开上面的冰雪才能吃到一点草根。瘦弱的牛羊没有足够的力气做这些事,就只能被活活的饿死。
那日暮把这样的雪叫白魔王,白魔王不但吞噬牛羊,也吞噬人。每一次他的降临,都是草原上的灾难。
以前遇到白魔王,部落里的长老就会召集战士,备好战马,带上弓箭,到有汉人的地方去打猎,每回都可以带回来丰富的食物。那日暮家里只有瘸腿的父亲,所以也就没有这些战利品。
白魔王留给那日暮的只有无穷尽的饥饿。
今年不可能了,那些部落里的战士都倒在草丛里了。到处都是大唐国的骑兵在马上飞驰,他们也在打猎,猎物就是那些躲在毡房里发抖的牧民。
看到悲伤的那日暮,云烨立刻就把萧皇后和传国玉玺的事抛到了脑后,在他心里,什么皇后,什么传国玉玺都比不上那日暮一个甜甜的微笑。
一个被别的男人抢来抢去的半老徐娘,和一个缺了一个角的皇帝玉玺与那日暮想比都是对这个心地像白云般纯洁的少女的一种亵渎。
云烨发现自己对那日暮更多的是怜惜和赞赏,一个如同草原上野草一般柔弱,却同时坚韧的像牛皮的草原姑娘,在不经意间已经闯进了他的心扉。
白魔王来了,牧民们只能做一件事,那就是趁着牛羊还有一点脂肪赶紧杀掉。扔在雪堆里冻起来,然后再慢慢把他们吃掉,这已经是他们一个冬天的口粮。
大唐军队也在做同样的事,缴获的牛羊被一群群的杀掉,然后再由何邵把它们制作成美味的肉干。那些被俘虏的牧民们大哭起来,杀完牛羊,就会轮到他们,这是草原上的惯例,杀掉多余的人口,为剩下的人留下足够过冬的口粮,祖祖辈辈死在自己人手里的突厥人,远比死在大唐刀剑之下的多的太多了。
那日暮把头包在毯子里,她不想听见族人的嚎哭,那些悲惨的哭号让她的心都要碎了。
洪城来找云烨,他有些得意,不知为何走路一瘸一拐的,他刚刚掌握了新的阴符,特意牵着一头羊来感谢云烨。
“云侯,俺老洪已经掌握了您教的阴符,都是军中汉子,我老洪就不说那些酸不溜丢的醋话,今日之前来,就是为了昨日的冒犯特意来赔罪,您看,我已经给自己来了一刀,如果云侯不满意,老洪就再扎自己一刀,直到您满意如何?”
这混蛋根本就不像是来赔罪的,更像是来威胁的,挨刀子对他来说就是家常便饭,他都扎了自己一刀,云烨还能如何,只好原谅他,军中的二百五就是这样把好好的道歉硬是要弄得血淋淋的。
看着他手里攥着《说文解字》,都被抓的皱皱巴巴的,云烨把眼睛一翻,叹息一声,大唐间谍不能都是些没脑子的家伙啊,《说文解字》从出现到现在,都不知道印了多少本了,阿拉伯数字书院已经教了快一年了,自己编纂的《算学初解》也不知道印了多少了,你这样明打明的拿着本破书四处招摇,有点脑子的间谍都会把你的新阴符猜个八九不离十。李二就是这样教自己最信任的手下的?
“云侯,现在我大唐秘传应该万无一失了吧?”洪城还有脸问,云烨都想抽他了。
“老洪,我现在怒不可遏,你必须让我痛揍一顿,我才告诉你原因,先告诉你,我现在生的气,不是昨天的,而是你现在引起来的,大唐有你这样的笨蛋,是陛下的耻辱,是我等臣子的悲哀。”云烨咬着牙对洪城说。
“老洪,赶紧把甲胄卸下来,挨一顿揍,好处多多,小弟我当年挨了一顿,就得到了制盐的秘法,不知道你挨这一顿会有什么好处。”程处默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又对云烨说:“小烨,你的妞不许我杀羊,说是她自己少吃一口,就会给那只羊一条活路,再这样下去,咱哥俩就只能吃素了。”
老洪这家伙听程处默这么一说,快速的把甲胄扔到一边,赤着上身,对云烨说:“有小公爷作保,这好处得要,要不然您揍我两顿,换两个好处?”
谁说他蠢来着?这他娘的比猴还精,云烨都气哆嗦了,指着洪城对程处默说:“这混蛋犯了大错,今天必须让他长记性,处默,你手重,你来揍他,我揍他那是给他捶背,长不了记性,你来,找软的地方打。”
没等云烨再说第二句,程处默就跳起来,一拳就揍在洪城的肚子上,打的洪城腰一弯,他就一肘子击在洪城的背上。不等洪城惨叫出来,就是一整轮的拳打脚踹,见洪城不动弹了,这才心满意足的拍拍手,对洪城说:“老洪,这是你自愿的,不是俺老程不地道,你也听见了,俺兄弟说了要给你长记性,不下重手,兄弟怕你记不住啊。”
“程处默,你小子记住了,没人能白白揍老子一顿,这个仇老子记下了。”不愧是军中的悍将,挨了如此重击,依然把狠话说的清清楚楚。
“你还有脸找处默的麻烦?处默你先出去,接下来的话你不该听,也不能听,到帐外把不相干的人都赶走,帐外三十步之内不许他人靠近。”云烨拉下脸对程处默说。
程处默知道云烨一定有很重要的话对洪城说,肯定事关百骑司,他的确不合适在旁边。点点头,就出去了。
洪城也感觉到云烨好像真的很生气,乖乖爬起来,躬身候教。”老洪,你身在百骑司,应该知道如何守密,虽妻子儿女不相告也,如今你手中拿着《说文解字》口里讲着你已经掌握了阴符,这是何道理?这样的不小心,是你一向的作为吗?你作为陛下的耳目,你是不称职的。新的阴符,看似繁琐,实则简单,稍有一点头脑的人就会从这些蛛丝马迹里找到线索,破解起来易如反掌。你以为我为什么专门找一本最普通的书来教你们阴符?就是想叫你明白,掌握阴符之后,赶紧换其它的书,这条阴符,我知道,许敬宗知道,孙思邈知道,李靖知道,这么多的人知道,那里还有秘密可言?而你还嫌弃知道的人不够多吗?”云烨大声喝问。
洪城顷刻间汗如雨下,单膝跪地,腿上的伤口都挣裂开来,鲜血从脚脖子上往下流。
“求云侯教我,求云侯救我!”
“老洪,想要保密,首先就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你回去,自己写一本书,不要管内容,你只需要把所有的字写出来就行,这样的一本书你只需要在你们内部流传,这样一来,就不会有泄密之事发生,当然,前提是你们自己不背叛。”
“云侯,下官只是识字,并不知道如何写书。”洪城嗫喏着说。
“要的就是你不会写书,连你自己都不知道要写什么,那么别人怎么猜?怎么破译你的阴符?快滚!以后让我少见到你,见到你这样的家伙我就来气,我还想多活两年。”
洪城穿上衣服,他终于明白了,云烨是不想参与到百骑司这潭浑水之中,他看下去自己的笨拙,就给自己出了这样一个绝妙的注意,这一来,如果发生新的泄密事件就与他无关。
想想百骑司里森严的法规,洪城就绝了要把云烨拽进百骑司的想法。
第三十七节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赶跑了洪城,云烨走出帐房,外面的雪下得越发的大了,隔着几十步就看不见人影了,地上的积雪也有半尺厚,沿着辅兵们清扫出来的小径,云烨来到巨大的尖顶帐篷前面,看到不时有拿着长杆子的辅兵在推帐篷上的积雪。
这雪太大了,再这样下去,对大军都是一个威胁,至少粮草就无法转运。所有的人都知道在大雪天里,能有一口热汤喝是如何的惬意。现在,这样的享受被缩减成了一半,晚上的热汤没了。
水有很多,几乎无穷尽,满地的白雪就是最好的水源。可是,哪里去找燃料?
牧民们用的是干牛粪,现在五万大军集中在这方圆十里之内,能烧的恐怕早就被烧光了。如果用牛粪就是一百万头牛一起拉也架不住烧啊。现在是下雪,还不太冷,一旦雪停了,要命的严寒就会到来。现在,所有人只能期盼这场大雪早日停下来。
那日暮就在那里,躲在帐篷边上不肯出来,抱着一只羊羔,程处默无奈的站在那里,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那日暮看到云烨进来了,连忙抱着羊羔往云烨这里跑过来。
看他怀里羊羔,只有一个月大,全身的白毛软软的,是做皮袄的好材料。那日暮把羊羔举到云烨面前,非常快的说着什么,云烨听不懂,旁边懂突厥话的辅兵说:“侯爷,那日暮说这是一只小母羊,来年会生出好多的小羊。不能杀掉,他还说,想过日子的牧民都不会把小母羊杀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