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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下就滑上了屋顶,屋顶的中脊给了他很好地保护,蛇一样滑过周家鱼店,趁着对面屋顶巡游的弓箭手对鱼店里残余的黑衣人发起攻击的时候,他轻盈的越过一重又一重的屋脊来到街市边缘的一个小肉铺里。
从天井一跃而下,没有半丝的犹豫,就从架子上取过一把杀猪刀捅进了一头绑好的肥猪心脏,有几滴血溅在蓝色的麻衣上,这才满意的松开猪嘴上绑着的绳索,让这头猪可以发出最后的哀嚎。
猪在哀嚎,少年却在流泪,嘴里喃喃自语:“娘,孩儿给您报仇了,七八条人命足以让您满意了吧,从今后孩儿一定会好好经营这家猪肉铺,再无他念。”
门外开始有砸门的声音,少年大踏步的打开门,只见门外站着七八条大汉,个个手持横刀,盾牌横在身前,弓箭也已经张开,只要他有一丝不对,就会立刻攻击。
第十九节 家事繁杂
少年人吓得大叫一声就蹲在地上,裤裆里已经有了水渍,为首的大汉把少年人拎起来,眼神忽然僵住了,他看到少年人身上有血渍,一股浓重的血腥味扑鼻而来,后面的同伴见事情不对,横刀架在少年人脖子上,随时准备划过。
“身上的血渍哪来的?”大汉眼中有些疑惑,这个瘦弱的少年人不应该是杀手,杀手如果尿裤子就太可笑了,不过百骑司多年的经验告诉他,人不可貌相。
少年人艰难的把手指向后院,剩下的几条大汉就交错着冲向了后院,除了一头正在最后抽搐的肥猪,什么都没有。
“店里只有你一个人?”大汉四处张望着问少年人。
“俺娘过世了,家里就我一个,我是杀猪的。”
几个大汉不再说话,反而帮着少年人把肥猪放到热汽腾腾的大木桶里,就离去了。
大汉走后,少年连湿裤子都没换,拿着浮石开始褪猪毛,鱼店外满地的死尸仿佛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只是一个为了生活杀猪的少年。
把猪毛褪尽后,他轻易地就把一头两百斤的肥猪挂在架子上,在下面接上木盆,手腕子一翻,一把解手刀就出现在手上,随手一挥,猪的肚子就被刨开,肠子连着猪肺哗啦一下就掉在盆子里,再把猪的心肝肾全部切下来后,又从架子上拿下一把斧头,屏住呼吸,闭上眼睛,猛然间挥斧,只听一声轻微的嗤啦声响过后,这头猪立刻就被从脊骨出均匀的被劈成两半。
他把大锅洗刷干净,从井里拎上来几桶水倒进去烧,又给灶台下扔进去几块松柴,这才起身进屋子里换了一声干净的衣服。
猪肠子被他洗了三遍,已经很干净了,但是他还是用一点豆面再细细的搓一遍,这些活本来就是女人干的,云家那个花衫子的小娘子就很适合干这个活,手白的像葱白,指甲上才用胭脂花染过,红红的很美,反正他哥哥很喜欢吃猪肠子,了不起以后的猪肠子全给他,不知道这样能不能把她娶回来?
市集又开了,皇帝的车架已经离开,这些都与他无关,他的仇已经报了,猪肉很好,四指的肥膘子肉是庄户家的最爱,一头猪两个时辰就卖完了,看样子今晚能睡个好觉了,只是那个花衫子的小姑娘没有出现,难道说他哥哥今天不吃猪肠子了吗?
云烨哪有心情吃猪肠子,鱼店里那具凄惨无比的尸体让他呕吐了一地,白花花的脑浆子糊的满地都是
两个眼睛珠子在楼板上来回滚动,像是要告诉他什么。
老兵们对于阁楼里的另外一个人是如何里去非常的感兴趣,老江按照当时的情形复制了一遍现场,先是一锤子敲开第一架八牛弩,然后又敲开第二架,再反手用木槌敲开假人的头颅,又站在地上把假人的头颅再砸几锤,抬头看着房顶上的窟窿,一纵声攀住了檩条,脚上头下的翻了上去,可他刚一露头,就被对面的弓箭手发现,连着几次都是如此,让他丧气无比。
“侯爷,这个人是一个真正的高手,军营里有这种身手的人不多,年纪不会超过三十岁,老夫的年纪到了,身子没有了以前的灵活,现在这活干不了。”
听老江说完云烨更愁了,家门口有这样一个祸害怎么得了啊,这全家还出不出门了。
“侯爷不必担心,这人出手只会是一次,一击不中远遁千里,是这些人的信条,他们绝不会再出手第二次,老夫很肯定。‘
见老江信誓旦旦这样说,云烨只好选择相信,他对古人的这些莫名其妙的信条半信半疑,老江他们却笃信不疑,就连其他老兵也这样说。
窦燕山不见踪影,鱼店的十六个人死了十五个,还有一个失踪,这些都是隐患,不由他不头大,官府已经开始全力缉拿窦燕山,想必关中他是呆不下去了,天下这么大,他一定会隐藏在一个幽暗的角落里,等待下次的出手机会,他不会放弃的,云烨很肯定。
云家的人都在外围,动手的是百骑司的人,死了八个,洪城差点被攻城凿给钉在地上,至今还心惊胆颤,儿臂粗的弩箭就贴着他的背心掠过,那种要命的呼啸声,至今还在耳边响起,他不怕死亡,见得死亡也已经很多了,当他看到自己的六个兄弟被五尺长的弩箭串在一起的时候,从心里冒凉气,一个人只不过被穿过了大腿,可是还没等到云烨施救,他就早早的就失血而亡了。
京城里呆不成了,妖魔鬼怪越来越多了,从悬崖上往下跳都死不了的人现在一抓一堆,书院学生最喜欢的活动就是跳悬崖,说是想试试那种在高空飘荡的神仙感觉,打板子都禁绝不了,被打了板子一瘸一拐的满世界臭显摆的人会被当成英雄对待。刘献在悬崖上专门派了守卫,就是不允许有谁再跳,都是家里娇生惯养下的,出了人命没法子交代啊。
云烨顶着湿布帕子在树荫里呻唤,长一声,短一声的,辛月趴在她身边打盹,大丫穿着她最喜欢的缠枝花的粉裙子从水盆里捞出另一块湿布帕子,给哥哥盖在头上,十三岁的小丫头长得白净惹人喜爱,最难得性子温顺,一天都窝在绣房里不出去,和小丫那个混世魔王就不像是亲姐妹,要不是云烨打发她给自己买猪肠子,她一辈子都不愿意出府门一步,外面的世界对她来说非常的恐怖。
一头巨大的肥猪把后院的门悄悄拱开,小丫就骑在猪身上,那头猪很乖巧,小丫让往东就绝不会向西,忽闪着大耳朵喘着粗气哼哼的跑了过来,大丫来不及阻拦,那头肥猪就把湿漉漉的鼻子凑云烨脸上,拱两下,正在发愁的云烨转头就看见一张巨大的猪嘴似乎还要拱自己一下,一咕噜就爬起来,撒着鞋子就准备收拾小丫。
小丫咯咯的笑着喊:“憨憨快跑,憨憨快跑。‘那头肥猪也知道事情不妙,扭着肥硕的屁股一溜烟的就冲出月亮门,还把抬水的两丫寰撞翻在地,在小丫的笑声中钻到花园里不见了。
新月连忙把云烨跑丢的鞋子给送了过来,捂着嘴偷笑,小声的说:“今晚不许亲我,刚刚被一头猪亲过,侯爷这可是没脸了。”
云烨颓然的倒在躺椅上,大丫赶紧给哥哥擦脸,现在就这丫头惹人心疼,剩下的没一个好的,云烨的放牧式教育完全失败。
小东现在成了财迷,一天到晚抱着自己的钱罐子数来数去,数量上如果觉得不满意,就会拉扯哥哥的衣衫,指指钱罐子,意思让云烨给她填满,反正云烨已经给她把许多罐子填满了,可是都不知哪里去了,现在还是抱着一个空罐子找哥哥要钱。
钱财乃是身外之物,侯爷从不在乎,几十文钱,小意思,要了就给,直到昨天小东开始不要铜钱,反而塞给了他一大堆,又从哥哥荷包里掏出两个银饼子才心满意足的拿走。这才引起云烨的主意。
现在不知为什么,市面上的银子开始涨价了,一两银饼子换一千枚铜钱的事情没有了,现在需要一千一百枚才能换一俩银饼子,这丫头从哪里知道的?难道是天生的金融高手?
小南最喜欢呆在厨房里折腾吃食,自从哥哥上回用鸡蛋糖霜,面粉就烤出一种极为松软的点心给婶婶庆她就迷上了那东西,绵软松香,入口即化,是她最喜欢的点心,可是哥哥太懒,不愿意经常做,自己央求了两回,还被奶奶骂,说是不许再让哥哥下厨。
一发怒,就自己做,有什么呀,不就是鸡蛋糖霜,面粉么?一天之内烤了八回,云烨就尝了八回,吃的他想揍人,好东西全便宜小丫的那头猪了,忍无可忍之下,教会了她烤蛋糕,现在都知道给蛋糕上抹果酱了,一天到晚的不吃饭,就吃蛋糕,小嘴吃的红红的,已经胖的要不成了。
小西小北还好点,除了喜欢耍棍子没有其他爱好,屋子里全是程处默送的小刀,小枪,小弓,从早上就开始跟着旺财在花园里跑步,到了晚上,还要拿着小弓箭对着香头练眼力。
这都是程处默这个混蛋造的孽,不知道从哪里给请来一个女的二百五师傅,不知道学认字,刺绣女红,就知道练武,漂漂亮亮的小姑娘整天穿的和男孩子一样,云烨都快认不出来了。
最让他伤心的是润娘,一天到晚的待在秦家,大姑娘家家的也不知道害臊,只是说秦家有两只猞猁,好看,云烨不能提秦霜,一提秦霜就急眼,猞猁这东西是猛兽,奶奶不许她把那东西带回家,一家子全是妇孺,伤着谁就不好了。
一娘在学习礼仪,看的云烨心疼,坐在那里一动不动的一个时辰,眼看着汗水往下流,连擦都不许,本来要冲进去的,被婶婶死死抱住哀求:“知道你疼妹子,可是女孩子是一定要过这一关的,要不然嫁过去会有人说云家的女儿不懂规矩,丢云家的脸面。”
“哼,云家出了我这个长安三害之首,那里还有脸面可言,我妹子就该自由自在的活命,谁敢欺负她,我要他的命。”
最后善良的一娘都哭着说自己受得了,不要哥哥担心,云烨只好长叹一口气,独自去花园睡觉去,一睡着说不定就没有烦恼了。
第二十节 阴魂不散
家里的安全是一个近乎无解的难题,思虑再三之后,云烨自己决定大着胆子跨出家门,为家里的妇孺探路,这是作为家里唯一男丁的职责。心中有一股近似悲壮的情绪,老兵们隐藏在暗处,手中全是弓弩一类的兵器,随时准备解决暗地里的危机。
奶奶以为云烨只是例常的去书院授课,婶婶姑姑也没有在意,小丫吵闹着要一起去,衣袍下的软甲是云烨最后的一点防护,笑着告别一无所知的家人,他艰难的从家里迈了出来。
能感受到云烨不安的只有辛月,往日无所不能的夫君笑容是那样的干涩,明知道夫君很有可能一去不归,但是云烨的叮嘱一直在她耳畔萦绕:“照顾好奶奶,小妹,我就算出了事,也不许惊慌,做你该做的,现在危机重重,云家没有千日防贼的道理,这一趟必须走。”
大家族都有敌人,没有谁家会像云家一样拿家主的性命开玩笑,都是先派一些支系的亲人去趟地雷,最后家里的重要人物才会出现,这是常理。
在云家行不通,拿奶奶,小妹去试探,云烨认为还不如自己亲自来,自己出事要比她们出事,痛快得多,一刀而已,痛一下就过去了。
多日不露面的旺财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不安的刨着蹄子,马夫上前拉扯,又挨了一蹄子。牲畜和人相比要敏感得多,把脑袋架在云烨肩膀上,就一起出了门。
街市上人来人往,每个商贩都对云烨抱拳施礼,笑脸相迎,旺财连平日里最喜欢的稠酒都不喝,闻一下就扭过头四处寻找着什么。
从头走到尾,一里长的街市就走了个遍,什么危险都没有,杀手都被干掉了?那个超级杀手就如同老兵说的一击不中就远遁千里了?
举着一大串玛瑙似的樱桃,云烨干脆放开心胸,在集市上游玩,樱桃也不洗,自己嘴里丢一颗,旺财嘴里塞一把,哥俩嚼着樱桃,再把桃核往天上吐,樱桃这鬼东西,肉少核多,还死硬死硬的,云烨只有一颗自然吐的远,还不会吐到人身上,旺财也不管,学云烨吐东西,牲畜就没有这功能,嘴里秃噜着连口水一起喷,桃核连着桃肉四处飞溅,让市集上的庄户们四处躲避。
败家子就该是这个样子,长安三害不干坏事怎么叫坏人?,说不定就有正义感旺盛的家伙出来为民除害,老兵们不是说了么,超级的杀手就会有超级的规矩,自己越轨做坏事,说不定就符合他们出手的条件了,集市上没有长相出众的民女,要不然调戏一下,就更加的有氛围了。
说实话,当纨绔子,当街调戏民女一直是云烨的心愿,只可惜,就没见着一个可以让自己有调戏冲动的女子,漂亮的女子在小户人家是财富,在大户人家是宝贝,谁会把他们从家里放出来,更别提单身,漂亮的单身女子上街,如果没有家人的陪伴,不用云烨这样的色鬼动手,就会被官府抓去,十五板子是逃不掉的,大唐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云烨到现在都不知道理由。
卖猪肉的少年看着云烨已经来来回回的经过三遍了,就是没看见那个穿花衫子的